主要根据自己的习惯和擅长的方面去进行选择。财务管理岗位可能平时是事情比较多一些,而审计岗位在年末月末的时候更忙一些。
2. 哪些因素影响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在保险公司的运营和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应收保费环节和准备金的核算环节等部分,容易出现一些风险,影响到了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发展。
过高的流动比率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获利能力。
经营成果指标:主要包括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成本 率、费用率、赔付率、给付率、社会贡献率、上交积累率。
但赔付率的高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客观条件的影响。
3. 新华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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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主要职能如下:
1、及时了解、审核公司原材料、设备、产品的进出情况,并建立明细帐和明细核算,了解经济合同履约情况,催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结算和出入库手续,进行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算。
公司财务部门在此职能下主要有3个工作任务:
A,仔细并且准确的记录每天的流水帐,每个月将此流水帐以月度报表的形式汇报给总经理进行审核.
B,审核每天的流水帐,出现问题一定要及时的向总经理进行汇报,出现不明确的资金进入和资金流出问题,必须向总经理确认后,方可执行.
C,督促并监督生产部门,销售部门以及任何产生资金流的部门.确保他们的资金往来属于公司许可的规章制度范围.如有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2、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财务部门在此智能下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将每张定单的成本核算表建立起来,并且将其完善.完善的同时要将此表格交给总经理进行浏览.并且能对非正常的利润情况加以说明反馈给总经理.同时能够给出解决此问题的方案.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在此职能下,公司的财务部门主要工作是规范公司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来执行每项工作.
4、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任何公司都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基本原则,吴江百烁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此职能下的主要任务就是严格监督生产和销售部门的开支作业问题,目的就是尽量做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对每个经济活动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计量.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的坚决给予拒绝和警告.
5、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遵守法律是每个财务部门的基本职业道德,也是如此.财务人员必须及时的学习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及时与总经理进行沟通,使得公司健康的成长.
4. 财务管理进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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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学财务管理的,最好还是去做平安保险的财务管理人员。一是因为这样不会丢掉专业,二是因为管理财务比管理人容易得多,您学的不是人力资源管理,如果从事管理人的工作,遇到的困难会多得多。从发展前途看,也是财务管理人员容易晋升,要想成为财务主管,只要拿到注册会计师的职称就能够胜任;要想当人事主管,得拿到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职称,对您而言,显然拿下注册会计师的职称要比拿下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职称容易得多。职业取向,各有各的见解。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谢谢阅读!
5. 保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意义
财务管理具有三大基本功能:资金管理功能、成本控制功能、监督控制功能。
1.资金管理功能
资金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如果将企业比喻为人体的话,那资金就是身体中的血液。可以说资金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所有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必须基于一定的资金。因此企业财务管理具备了资金管理这一最为基本的功能。财务管理人员与企业管理人员基于对市场和企业发展的分析,综合各方面的信息数据,来支配企业的资金,从而利用有限的资金投入带来最大的产出,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这就是财务管理中的资金管理功能。
2成本控制功能
影响企业利润的因素有很多,例如原材料成本的变动,员工工资的变动,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等等,但是成本因素则是影响企业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财务管理人员运用科学的方法,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企业中不合理的支出,包括对产品成本的控制、对期间费用的控制、对研发费用的控制以及对职工薪酬、福利、保险和劳动保护的管理等。从而达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的利润,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财务管理具有成本控制功能。
3.管理监督功能
企业的正常运转,需要一整套完善的管理监督体系。财务管理中的管理和监督体系使得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步步为营,确保企业始终朝着正确的方法前行。不仅如此,在完善监督的体系下,企业能有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程度挖掘自身产能,优化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从而能够以较小的成本投入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这就是财务管理中的的管理监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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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监会 财务管理规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2003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保监会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5个职能机构,并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设有35个派出机构。其中,15个内设部门为: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监事会工作部)。拟定会机关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办公;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机要、文秘、信访、保密、信息综合、新闻发布、保卫等工作。负责保险信访和投诉工作;承办会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发展改革部。拟订保险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险监管的方针政策及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保险市场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对保监会对外发布的重大政策进行把关;归口管理中资保险法人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负责规范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并对公司的重组、改制、上市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保监会对外重要业务工作与政策的协调。
(三)政策研究室。负责保监会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对保监会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进行把关;研究国家大政方针在保险业的贯彻实施意见;研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行业政策和金融市场发展与保险业的互动关系;根据会领导指示,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国保险学会开展研究工作。
(四)财务会计部。拟定保险企业和保险监管会计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编制保监会系统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审核机关、派出机构的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活动并实施监督检查;审核会机关各部门业务规章中的有关财务规定。负责机关财务管理。
(五)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承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财产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承办对再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六)人身保险监管部。承办对人身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人身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七)保险中介监管部。承办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标准。
(八)保险资金运用管理部。承办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拟订监管规章制度;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九)国际部。承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的联系及合作。负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外事管理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保险机构,以及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及有关变更事宜的审核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代表处的审核和管理事宜;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十)法规部。拟订有关保险监管规章制度;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或修改的建议;审核会机关各部门草拟的监管规章;监督、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开展保险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法制教育和宣传;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统计信息部。拟订保险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和维护保险行业数据库;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负责保险机构统计数据的分析;拟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负责保险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负责建立和维护偿付能力等业务监管信息系统;负责信息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十二)派出机构管理部。拟订派出机构管理、协调工作的规章制度。检查派出机构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会领导批办的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派出机构年度工作业绩的评估意见;研究分析派出机构管理和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定期收集、整理派出机构反映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及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三)人事教育部(党委组织部)。拟订会机关和派出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承办会机关和派出机构及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根据规定,负责有关保险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会机关及本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十四)监察局(纪委)。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领导本系统监察(纪检)工作。
(十五)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群工部)。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统战、群众和知识分子工作。机关党委。负责会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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