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国家级项目吗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创新基金的管理工作.
一、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
1.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技术水平至少处于国内领先.
(2)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
①产品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实用技术,有明确的技术线路和产品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
②产品处于中试阶段的项目,应已完成产品的样品或样机,并已有完整、合理的工艺路线以及有效的生产及市场经营计划;
③产品处于规模化阶段的项目,应已是成熟的产品并已小批量进入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科技部每年年初发布创新基金年度重点项目指南,同时公布创新基金当年度招标的项目以及招标项目的投标时间及要求.
2.承担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③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④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⑤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⑥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创新基金优先支持的对象:
①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关联度大、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出口创汇的项目.
②优先支持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的企业.
4.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
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有纠纷的项目、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实施周期超过三年的项目、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以及对社会和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②已经上市的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好的企业、中方拥有股权不足51%的企业、非技术性的服务企业以及纯贸易企业等.
二、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式
根据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股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1.贷款贴息
①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较高技术水平,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及产业化,银行已经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②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③贷款贴息一般按申请项目贷款额年利息的50%至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2.无偿资助
①主要用于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的启动资金,技术创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②项目总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企业有与申请创新基金数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对于地方政府财政给予匹配资助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③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3.资本金(股本金)投入
①资本金投入主要用于支持技术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
②资本金投入的目的是引导其它资本的投入.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一般要求至少有一家以上投资合作伙伴一起投资.创新基金投入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
③企业资金来源应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④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的资金,原则上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收回.
三、创新基金的申请
在同一年度内,创新基金对同一个企业原则上只支持一个项目.
企业应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1.申请时间
一般申请项目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以申请材料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招标项目的投标时间按具体项目要求确定,截止时间按投标材料收到日期为准.
2.申请程序
符合创新基金申请条件或招标条件的项目,承担企业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或进行投标:
①按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投标)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申请材料"部分).
②推荐单位对申请(投标)项目进行推荐,并按统一要求填写推荐意见表.
③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④按A4纸张大小将书面材料(附材料目录)一式五份装订成册.
⑤在规定时间内,将完整的申请(投标)书面材料、软磁盘一次性邮寄管理中心.有条件的企业,其软磁盘可通过访问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进行辅助的网上申报.材料寄出后,一般不得更改和补充.
3.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创新基金支持或投标创新基金招标项目,均应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①《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贷款贴息的,须分别由开户所在地银行信贷部门和贷款审批银行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承贷意见.
②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要求编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关机构和专家对该报告的论证意见(须附论证专家名单).
③推荐单位出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创办企业须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资金证明(复印件)和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⑥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科技主管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明,用户使用报告等).
⑦高新技术企业须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⑧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⑨地方财政部门匹配资金的项目,须出具地方财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⑩与项目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等).
对①、②、③项要求的内容,还须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4.推荐单位
企业提出的申请或进行投标,须经一个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一般应在企业所在地区选择.推荐单位为熟悉项目及企业情况的地市以上(含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推荐单位须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作出评价,并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推荐单位必须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如发现有重大失误或其它虚假行为,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其推荐的项目.
5.申请咨询和申请表格等资料的获取方法
创新基金的基本情况、有关文件、申请程序、申请要求以及相关申请表格和磁盘可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上浏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咨询和索取;也可直接向管理中心咨询和索取.
四、申请受理
1.受理单位
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
2.受理处理
管理中心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招标项目自招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管理中心向申请(投标)企业书面发出《不受理通知书》,同时抄送推荐单位.对发予《不受理通知书》的项目,当年不得再次申请.
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其进行立项审查或评标.立项审查未通过或未中标的项目,管理中心将在自该项目申请之日起(招标项目自招标截止之日起)四个月内,书面通知申请(投标)企业,并抄送推荐单位.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管理中心将酌情负责保存或销毁.
3.受理情况查询
企业可通过企业法人代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中自设的认证密码,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上在线查询在申请和立项过程中所有的状态信息.
推荐单位可通过推荐单位代码(由管理中心提供)和《推荐单位信息表》中自设的认证密码,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在线查询所推荐的申请项目在申请和立项过程中的所有状态信息.
五、监督管理
通过立项审查并报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准的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将在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布,同时书面通知申请(投标)企业和推荐单位,并与企业签订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书.管理中心对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监
理").
1.监理内容
监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完成的质量情况.
2.监理要求
①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以下简称"承担企业")应自觉接受管理中心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
②承担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中心委托的信息汇总部门如实上报管理中心所要求的半年及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含软盘)以及相关附件,并同时抄报推荐单位.
③创新基金的监理工作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辅助完成,承担企业可以在线接受监理指导、获得监理要求、查询监理结果信息等.
④管理中心根据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和实地考察的结果,对合同作出继续执行、调整或中止等相应的处理.
3.合同变更
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更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承担企业需对合同的目标、进度和经费进行调整或中止合同时,应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科技部和财政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4.监理表格等资料的获取方法
监理信息表格、规定格式的软磁盘录入程序可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直接下载;或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索取.
5.投诉受理
管理中心受理社会对创新基金项目有关问题的投诉,并对立项或实施过程中有重大争议的项目进行调查,及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违约处理
承担企业如有严重违约行为,管理中心将依据合同有关条款中止合同.对中止合同的项目,承担企业应进行项目财务清算,并将基金支持的剩余经费如数返还管理中心.同时,将取消该企业以后三年内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资格.
六、项目验收
1.验收时间和依据
在创新基金项目合同到期时,管理中心依据合同书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
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②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③创新基金研究开发项目取得的成果情况;
④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⑤项目实施前后企业的整体发展变化情况.
3.验收程序
①承担企业应在项目合同到期后的两个月内,向管理中心报送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的创新基金项目验收表和软盘.
②管理中心收到创新基金项目验收表和软盘后,将根据项目情况,分别以书面审查、委托地方科委审查、管理中心组织实地审查等三种方式,对创新基金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
③经审查后,管理中心对按期完成合同目标及有关要求的项目予以通过验收,并拨付合同约定的经费余额;对基本完成合同目标的项目做结题处理,并视情况拨付或减拨合同约定的经费余额;对没有完成合同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并停拨合同约定的经费余额.
4.验收表的获取方法
验收表及规定格式的软磁盘录入程序可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直接下载;或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索取.
B.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大记事
2013年5月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成立
2013年5月 海富通香港子公司获批QFII资格
2013年4月 海富通精选基金获《上海证券报》授予的“金基金·分红基金奖”
2013年3月 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正式成立
2012年9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2012年7月 海富通携手壹基金于深圳会展中心启动“大爱将至”救助孤儿计划
2012年5月 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12年3月 海富通被《中国证券报》授予“2011年金牛基金管理公司”
2012年3月 海富通精选混合被《证券时报》授予“五年持续回报平衡混合型明星基金”
2012年1月 海富通香港子公司首只RQFII基金获得SFC核准
2011年12月 海富通香港子公司获首批RQFII业务资格
2011年11月 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11年9月 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11年5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田仁灿新书《这样投资更幸福:你应该知道的投资密码》面世
2011年4月 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成立
2011年1月 在天相一季度基金公司评级报告中,综合排名第七,获AAAAA评级
2011年1月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10年12月 获得社保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2010年11月 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2010年11月 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成立
2010年9月 上证周期行业50ETF及其联接基金募集成立
2010年9月 在惠誉评级2010年度复评中连续获得惠誉M2+(中国)国内资产管理人优秀评级
2010年5月《中国证券报》“第七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 评选中,海富通基金荣获“海外投资金牛基金公司”大奖
2010年4月 海富通中小盘基金募集成立
2010年4月 香港全资子公司——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完成公司注册及商业登记
2010年3月 公司外方股东名称及股权变更:3月29日,“富通基金管理公司”变更为“法国巴黎投资管理BE控股公司”,法国巴黎投资管理公司通过全资控股巴黎投资管理BE持有本公司49%的股权
2010年2月 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境外投资额度调升至10亿美元
2010年2月 海富通基金获准设立香港子公司——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10年2月 海富通获授权开发相关ETF产品,A股首现行业配置指数
2010年1月 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募集
2009年12月 海富通基金年金管理规模突破百亿
2009年10月 海富通首只指数基金——海富通中证100指数基金(LOF)成立
2009年9月 海富通首只“一对多”产品、与中信建投合作发行的“创新成长资产管理计划”在9月16日提前结束募集
2009年6月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基金第二次分红
2009年5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办公(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层、37层)
2009年3月 海富通旗下的第四只股票基金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基金开始发售
2008年1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最终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确定,海富通基金获得该公司年金投资管理业务的第一大单
2008年3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已经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2008年5月 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旗下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基金于2008年5月19日起发行
2008年7月28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申报的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基金获得核准发行批复(证监许可(2008)985号)
2008年9月8日 海富通旗下的第一支债券基金海富通稳健添利基金开始发售
2008年10月17 海富通旗下的第一支债券基金海富通稳健添利基金顺利募集,并于2008年10月24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2008年11月 中旬海富通参加北京的“金博会”和上海的“理财博览会“,与投资者近距离交流
至2007年1月 海富通先后和吉林亚泰、淮北矿业、海尔集团、光大银行、淮南矿业、沪杭甬高速、江苏盐业、陕西秦龙电力等企业签署合同,成为他们企业年基金基金的投资管理人
2007年1月 富通银行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新增QFII额度1亿美元,总额度达到5亿美元。新增额度除用于扬子基金的重新开放申购外,一部分用于发起设立小盘A股基金
2007年2月 海富通成为韩华Dream & Green中国股票基金投资咨询顾问
2007年4月9日 海富通精选二号证券投资基金成功募集86亿份基金单位,合同正式生效。
2007年5月 海富通公司副总裁、投资总监陈洪先生被选为新一届发审委委员,作为基金业的两名代表之一
2007年5月 网上交易新增浦发银行渠道
2007年6月 海富通客户服务部推出“海富通QQ情“服务,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实时在线的投资咨询服务
2007年6月 交大-海富通投资者教育研究基金揭牌,标志着海富通投资者教育活动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
2007年8月 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获得QDII资格,将首推全球精选中国概念股票基金产品
2007年11月 海富通连续中标全国电力企业年金项目
2007年11月22日 首届“海富通在线会议室“召开
2007年12月28日 海富通首个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基金产品“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募集发行
2006年2月14日 海富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5亿元,其中:海通证券出资人民币7650万元,比利时富通基金管理公司出资人民币7350万元;双方的出资比例从原来的67%:33%变更为51%:49%
2006年5月25日 海富通强化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成功募集25.6亿份基金单位,正式成立
2006年5月27日 聘请陈洪、阎小庆先生担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10月19日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功募集22.1亿份基金单位,正式成立
2006年10月 海富通成为B股基金投资咨询顾问
2005年1月10日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成功募集9.6亿份基金单位,正式成立
2005年2月16日 海富通基金入选2004年度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优秀交易成员
2005年6月10日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发行
2005年7月30日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成功募集4.2亿份基金单位,正式成立
2005年8月1日 海富通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