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原则是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证券市场,
基金持有人则通过基金收益的分配享有投资收益。一般来说,基金管理人的收入和利
益是和基金的净资产挂钩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在
收益分配问题上是有冲突的。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对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都
有相关的规定。
一、 基金收益的构成
基金的收益一般是由利息、股息和资本利得三部分收入构成。
1、 利息收入
证券投资基金的一部分资产会投资在国债和企业债券上,这些债券一般都会定期
发放利息。同时,基金出于资产流动性的需要会保留一定比例的现金,这些现金存放
在银行,也会获得利息收入。
2、 股息收入
上市公司视其经营状况的好坏会定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的形式可以是分派现金
红利,也可以是发放股票红利。基金投资在股票市场时,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便会获
得股息收入。
3、 资本利得
资本利得是指基金通过买卖证券价格的变化所产生的收入或损失。资本利得可以
分为已实现资本利得和未实现资本利得,已实现资本利得是指基金因卖出证券而获得
的买卖差价,而未实现资本利得是指基金因所持有的证券价格的变化而获得的资产升
值。
基金的收入减去应扣除的费用后构成基金的净收益,也就是可供基金持有人分配
的收益。
二、 基金收益分配的内容和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应当对以下方面进行规定:
1、 收益分配的项目。在基金已经实现的收益中,哪些部分是应分配收益,哪些
部分不应分配,分配的比例是多少?
2、 收益分配的时间。基金的收益多长时间分配一次,具体的派发时间期限如何?
3、 收益分配的方式。是采取现金的形式分配,还是以送基金单位的形式,或者
采取再投资的形式?
基金收益分配的规定是和各国对基金收益税收政策密切相关的。由于个人的利息
收入、股息收入和资本利得在税负的处理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多数国家在基金收益分
配进行规定时,会按照收益来源规定不同的分配比例。同时,基金的收益分配与基金
的类别也有一定关系,收入型基金注重获得即期的收入,分配的比例较高,并以现金
形式为主,而成长型基金侧重于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因而分配比例相对较低。
三、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基金收益分配政策
1、 美国对基金收益分配的规定
美国的法律规定,基金必须将利息收入和股息收入的95%以上分配给投资者,一
般是每季度发放一次;基金的资本利得部分可以分配给投资者,也可以留在基金内继
续投资。收益分配以现金形式分派,但投资者可以选择自动再投资。
2、 日本对基金收益分配的规定
在日本,基金的收益要进行必要的扣除才能分配,这些扣除部分包括:
(1) 期末结算时应对股票重新估价,如果有帐面亏损,应在收益中进行扣除;
(2) 扣除股价变动准备金。
剩余收益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所有的股利和利息要求全部分配,对于资本利得
部分,在弥补上期亏损后,剩余部分的10%分配给投资者,对累计未分配的资本利得
在基金运作期满后,再一并分配。
3、 我国台湾地区对基金收益分配的规定
在我国台湾地区基金的分配一般每年一次,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之内进行。
利息和股利全部分配,已经实现的资本利得也可以分配。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者
可以将分配的收益再投资。
四、 我国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必须
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得少于基金净收益的90%。同
时,在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实施细则中规定: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年亏损后,才可
进行分配,如果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应进行收益分配。
2. 请问当有限合伙基金的GP不是基金管理人时,GP和管理人的收益怎么分配
都可以,具体看谈成什么样,确定后根据协议安排分配。一般来说,GP和管理人可以在管理费与收益两部分均约定分配比例。
3. 私募基金的佣金是每年发放还是只头一年发一次注意:不是问的投资人管理费,而是资管经理的佣金提成!
哪有佣金提成?私募基金管理人一般都有超额收益分成,这是你要达到合同要求才会有的,达不到要求,管理人只有管理费收入,基金经理更不会有收益分成。具体基金经理怎么分发这部分分成,那要看基金经理和管理人的合同。
4.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指收益分成部分吗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5. 利润超额奖怎样分配
零售业薪资构成与工资计算方法
一、公司薪资构成
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年末奖金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享有年薪制。
各层级年薪与工资水平从四个方面综合考虑核定:岗位价值评价;素质技能评价;市场人员供求状况;绩效评估。
不同岗位依据的原则各有侧重:行政职能部门主要按岗位价值评价、素质技能评价、市场人员供求状况确定;利润部门管理岗位主要按绩效状况、对企业的贡献度大小、管理难度来确定;技术维修工人增设技术层级划分,不同层级增加技术等级工资;营业员主体是基本工资、提成工资。
二、高管经理(利润部门负责人)工资核定
让管理者的收入与业绩完成情况挂钩,激励效果比较明显,同时可使企业的战略目标得到保证。
为体现公平性,高层经理的薪级主要根据各部门在企业发展中承担的责任大小、各经营部门管理难度不同,核定不同的职位系数,以系数来划分并确定经营管理人员的薪级图。
计算公式为(以下项目选择与权重可由公司根据企业特点自行选择):系数=产值占比×35%+利润占比×35%+员工数占比×10%+费用额占比×10%+分摊费用×10%。
备注:
1、以上数字可按过去三年财务数据平均,用占比计算更为科学和稳定。
2、同岗位副职按正职薪酬的25%(10%)下调,每一层级间下调10%。
3、各部门协理、助理、各连锁店副店、便民店店长由于占比较小,即贡献度小,不享有年薪,但享有较高的部门利润超额奖。
4、年薪浮动部分的发放依据《绩效考核表》确定,如果公司安排的当年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全部完成,享受全部年薪;未完成者按差额比例由浮动年薪奖金中按未完成比例扣除。
5、超额完成全年计划者,除得到全额年薪外,还享有利润提成奖。由于利润提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计划指标的高低,计划指标的设定又与每个人的薪酬有直接关系,由此需要慎重设定来保持其公平性。建议公司使用“HU理论”共同设定计划,以激发经营者的承诺,改变“要我完成”为“我要完成”,避免怨言或在不能完成时找理由推诿责任。
6、经理除得到年薪外,公司按利润超额部分的百分比奖励。利润奖励分配办法:当超额利润较大时,可采取下列(1)的奖励办法;当超额利润较小,不足以形成激励效果时,采取(2)奖励办法,如下:(1)超额奖给副总、经理、柜组、员工,以加强部门内人员的合作,平抑员工间业绩竞争,避免只考虑个人绩效所产生的内部不良竞争、不合作情况发生。同时可使部门自动约束用人情况,避免超员超编,假设比例:1-2级:30%、25%、45%;3-5级:40%、20%、40%;6级:60%、10%、30%。(2)超额利润只奖给副总、经理,具体为:超额完成利润指标20%(含20%)以下的,按超额部分的30%奖励部门领导班子;超额完成利润20%--30%(含30%)的,按超额部分的40%奖励部门领导班子;超额完成利润指标30%(含30%)以上的,按超额部分的50%奖励部门领导班子。
分配办法:超额奖金部分按100%计算,副总得30%,其余部分由部门领导班子分配。经理正副职利润分配按55%、45%分配,部门有三位以上管理人员时,正职高于副职的25%分配,计算方法为:假设副职应得奖金为x,部门副职人数为y,则奖金总金额为h,计算公式:h=x(100+25)%+yx。
7、岗位层级一经确定,薪酬即按层级发放,现月工资发放水平高于层级薪酬者,由年薪浮动部分调整。无年薪者,按岗位层级下调工资,或由奖金中调节至现水平。
三、职能部门工资核定方法
对于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主要根据岗位责任大小,综合考虑岗位对人员专业知识、能力工作量、经验、任务复杂性、工作环境条件等要求,以岗位人员的市场供求状况进行排序定级,配置薪酬。
在配置薪酬时主要依据下面几个要素:确定职级要素;利用《职级要素评估表》组织相关人员对不同岗位评分,确定职级图;对岗位职级划分,确定岗位薪酬等级与级幅度;根据级差进行调整合理,做出内部合理的中点薪级,使内部薪资平衡;根据外部市场价格调整,做出内外部合理的中点薪级,使外部工资平衡;确定薪级图。
四、营业员与外贸业务人员工资核定办法
对于经营部门的人员,主要根据绩效情况核定薪酬。其意义在于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企业在整体绩效不好时也可以节省人工成本。缺点是长期金钱刺激下会产生不良导向,当企业增长缓慢时,一旦拿不到高的报酬,激励效果就会下降,可能导致员工的消极或离职,难以和企业共度低谷,这是需要关注的。
核定业务员计划指标,如果属于自己新开发的客户,按超额净利润的30%提取,每季度一次。如果是公司交付的老客户,按产生的超额净利润的10%提取,每季度一次。新业务员由于没有能力完成计划,设定三个月培养期,在此期间付予固定工资,不予提成。
五、各部门薪资计算方法
营业员每月工资=基本保底工资+销售提成+绩效奖金+福利+津贴+年末奖金;
职能部门每月工资=本岗位工资薪级/20.92×实际工作天数×绩效考核系数-应扣款项+津贴+福利.
6. 基金公司和个人,利益是怎么分成的
假设您有一笔钱想投资债券、股票啦这类证券进行增值,但自己又一无精力二无专业知识,三呢钱也不算多,就想到与其他10个人合伙出资,雇一个投资高手(理论上比我还高点的),操作大家合出的资产进行投资增值。但这里面,如果10多个投资人都与投资高手随时交涉,那事还不乱套,于是就推举其中一个最懂行的牵头办这事。定期从大伙合出的资产中按一定比例提成给他,由他代为付给高手劳务费报酬,当然,他自己牵头出力张罗大大小小的事,包括挨家跑腿,有关风险的事向高手随时提醒着点,定期向大伙公布投资盈亏情况等等,不可白忙,提成中的钱也有他的劳务费。上面这些事就叫作合伙投资。 将这种合伙投资的模式放大100倍、1000倍,就是基金。 这种民间私下合伙投资的活动如果在出资人间建立了完备的契约合同,就是私募基金(在我国还未得到国家金融行业监管有关法规的认可)。 如果这种合伙投资的活动经过国家证券行业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允许这项活动的牵头操作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吸收投资者加入合伙出资,这就是发行公募基金,也就是大家现在常见的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是什么角色?基金管理公司就是这种合伙投资的牵头操作人,不过它是个公司法人,资格要经过中国证监会审批的。基金公司与其他基金投资者一样也是合伙出资人之一,另一方面由于它牵头操作,要从大家合伙出的资产中按一定的比例每年提取劳务费(称基金管理费),替投资者代雇代管理负责操盘的投资高手(就是基金经理),还有帮高手收集信息搞研究打下手的人,定期公布基金的资产和收益情况。当然基金公司这些活动是证监会批准的。 为了大家合伙出的资产的安全,不被基金公司这个牵头操作人偷着挪用,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的资产不能放在基金公司手里,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只管交易操作,不能碰钱,记帐管钱的事要找一个擅长此事又信用高的人负责,这个角色当然非银行莫属。于是这些出资(就是基金资产)就放在银行,而建成一个专门帐户,由银行管帐记帐,称为基金托管。当然银行的劳务费(称基金托管费)也得从大家合伙的资产中按比例抽一点按年支付。所以,基金资产相对来说只有因那些高手操作不好而被亏损的风险,基本没有被偷挪走的风险。从法律角度说,即使基金管理公司倒闭甚至托管银行出事了,向它们追债的人都无权碰大家基金专户的资产,因此基金资产的安全是很有保障的。 如果这种公募基金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募集投资者结束后宣告成立(国家规定至少要达到1000个投资人和2亿元规模才能成立),就停止不再吸收其他的投资者了,并约定大伙谁也不能中途撤资退出,但以后到某年某月为止我们大家就算帐散伙分包袱,中途你想变现,只能自己找其他人卖出去,这就是封闭式基金。 如果这种公募基金在宣告成立后,仍然欢迎其他投资者随时出资入伙,同时也允许大家随时部分或全部地撤出自己的资金和应得的收益,这就是开放式基金。 不管是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如果为了方便大家买卖转让,就找到交易所(证券市场)这个场所将基金挂牌出来,按市场价在投资者间自由交易,就是上市的基金。
7. GP与LP收益分配的几种典型方式
年度管理费,基数不同
股权基金计算年度管理费看似相近,都在2%-3%之间,但实际上并不相同。有的以实缴出资额作为计算基数,有的按认缴出资额计算,有的直接安排了各个年度的管理费点数,也有的更为复杂一些。以下是笔者比较了几个知名基金关于管理费基数的规定。
基金具体约定评价A基金合伙企业每年按其总实缴出资额的2%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按实缴出资额缴纳管理费在基金以ON-Call的募集机制下,在最初资金未全部到位之前,GP收取的管理费偏少,但在出资额全部投出去之后,GP收取的管理费偏高。
B基金甲方在前三年的委托期内,管理年费为委托资金总额的2.5%;第四年的管理年费为2%;后3年的管理年费为委托资金总额的1.5%。
这种约定考虑到了基金因对外逐步投资故在后期管理的资金将逐渐减少的因素。收取管理费的点数从2.5%逐步降低到1.5%。
C基金管理费用计提标准*2.5%/年,初始费用计提标准=认缴出资额;当有项目退出时,费用计提标准调整为:初始费用计提标准-退出项目的对应初始投资额
这种约定也考虑到了后期管理资金减少的因素,同时采用比较量化的方式计算后期实际管理资金的数量。
D基金投资期内,有限合伙按其总认缴出资额的2.5%/年支付管理费,投资期后,按有限合伙持有项目的取得成本总额的2.5%/年支付管理费,但最低不低于1000万元。
在一定的投资期内按固定的比例收取管理费,超过投资期后则根据项目对应的投资成本收取管理费。也考虑到了后期管理资金减少的因素,以及管理资金规模与实际投资成本的差异。
管理分红,方式不同
q 第一种方式:整体分配,先回本再分利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项目不可能个个盈利。盈利的项目若先行按“二八”原则分配,如遇到项目亏损则可能导致某个项目的投资本金无法全部收回。为了确保分配给GP的投资收益为净盈利,许多基金约定投资本金必须先回收,确实有了盈利才能分配给GP管理分红。这种分配方式也称“先回本再分利”,这种分配方式更为倾向保护LP的利益。在此种情形下GP盈利的周期显然要推迟了。
例如某有限合伙协议就利润分配约定如下:“在经营期限内应先回收本金,也即普通合伙人在基金全部回收实际出资额(本金)之后方可提取管理绩效分成。也即当基金实际取得的现金收入超过基金实际出资额(本金)后,普通合伙人有权按照下列计算方式参与分配投资项目增值部分纯利作为其业绩奖励:
期内业绩奖励 = 基金纯利 X 20%
基金纯利= 基金现金收入-基金实缴出资额”
q 第二种方式:按单个项目分配,预留保证金
按单个投资项目分配,同时GP将其取得的管理分红的部分预留在股权基金中作为保证金,在其他项目亏损时用于回拨补亏,也是股权基金中一种比较常见的分配方式。预留作为保证金一般占管理分红的40-50%。
例如:某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当某个投资项目实现退出,且该项目收入超过项目成本×(1+8%×该项目的投资年数)时,即对超出部分的20%计提为对普通合伙人的业绩奖励,其中50%部分可以予以实际分配,另外50%作为风险准备金留存于本企业并专户管理,在合伙企业存续期满时用于业绩奖励清算的差额补偿。”
q 第三种方式:按单个项目,并核算单个项目成本
也有个别基金按单个项目分配,但同时核算并扣除单个项目的投资本金、管理成本和之前亏损项目确认的本金亏损部分。
例如某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对于基金可分配资金中的项目投资收入,应扣除i基金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中按出资比例计算由该有限合伙人承担的份额;ii此前普通合伙人已经确认的基金持有的亏损项目投资本金损失中按出资比例计算由该有限合伙人承担的份额;iii该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中分摊到该项目的管理费用。然后,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8. 基金公司退出投资产生收益分配给其投资人的时候,如何缴税
基金托管费用,或者其他费用每日计提,如果存在税收等在计算利润之前也要提前扣除。一般如果不是以公司制形成的私募基金都是免税的。公司制的私募基金存在个人所得税。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9. 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是怎么确定的
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人来讲,基金获得收益后,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税金(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银行托管费、中介机构的费用、营业税等等),所获得的是基金的净收益,按照一般惯例,这个净收益中的20%由基金管理提取,叫做业绩报酬,也有叫做浮动管理费的(按年收取的管理费称之为固定管理费),其余80%由全体投资人按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是有限合伙制的PE基金,合伙企业不需缴纳所得税,普通合伙人的税金是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方式,即5%~35%的累积税制,有限合伙人现在一般是按20%税率收取的
从根本上分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者阳光私募,按规定都是不能承诺收益率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所以在选择的时候要仔细的选择管理团队,以及团队的过往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