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险根据性质分类分为
1、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财产保险广义上讲,是除人身保险外的其他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实偿性保险。
2、原保险与再保险
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具体地说,再保险是保险人通过订立合同,将自己已投保的风险,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一个或几个保险人,以降低自己所面临的风险的保险行为,我们把分出自己承保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原保险人,接受再保险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再保险人。
3、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以“是否以盈利为目标”作为划分标准,保险可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两类。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全体社会公民强制征缴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用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标,运行中若出现赤字,国家财政将给给予支持。商业保险指保险公司所经营的各类保险业务。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标,进行独立经济核算。
4、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
由国家财政直接投资成立的公司或国家委托独家代办的商业保险结构,为了体现一定的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国际贸易等,通常会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举办一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 这类保险所投保的风险一般损失程度较高,但出于种种考虑而收取较低保费,若经营者发生亏损,国家财政将给予补偿。这类保险被称为“政策性保险”。
常见的政策性保险有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和农为保险等。与此相比,商业保险由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公司举办,它们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通常不会经营政策性保险。
此外,按保障的主体分,保险可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按保险实施方式分,保险又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当前世界各国绝大部分保险业务都采用自愿保险方式办理,我国也不例外。
② 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的种类分为
保险合同的分类
1、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2、按保险标的的分合及变动情况分类:特定式保险合同、总括式保险合同、流动式保险合同、预约式保险合同
3、按合同的性质分类: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
4、按照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
5、按合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一切险合同
6、按保险人的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
③ 保险中风险怎么分类
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
保险公司承保的只是可保风险。
④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按什么划分
1.按实施方式
自愿意外伤害保险和强制意外伤害保险
2.按保险风险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3.按保险期限
1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4.按险种结构
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⑤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保险合同一般分为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合同;
超额保险和足额保险是根据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保险价值对比关系分类的;
按照实施方式分类 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按照风险转移层次分类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
按照承保方式分类可分为共同保险、复合保险、重复保险;
纯粹风险是指只有顺势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⑥ 常见的风险分类方式有哪几种
风险可根据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常见的风险分类方式有:
按风险所造成的不同后果可将风险分为纯风险和投机风险。
按风险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风险分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技术风险等。
按风险的影响范围大小可将风险分为基本风险和特殊风险。
另外,按风险分析依据可将风险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按风险分布情况可将风险分为国别(地区)风险、行业风险,按风险潜在损失形态可将风险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等等。
(6)按保险风险分为普通和特定扩展阅读:
1、性质
风险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必然性、可识别性、可控性、损失性、不确定性和社会性。
2、成本
由于风险的存在和风险事故发生后人们所必须支出费用的增加和预期经济利益的减少,又称风险的代价。
包括风险损失的实际成本,风险损失的无形成本和预防和控制风险损失的成本。
3、单位
发生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标的物最大的损失范围。是保险公司确定其能够承担的最高保险责任的计算基础。
⑦ 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分为哪几种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详细介绍如下:1、人寿保险:人寿保险的保障也就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指标,将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保险公司一般将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可简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的定义是在人们没有预料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形下,突然发生的外来因素导致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明显、严重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成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优势是保费低保障高,投保方便,不需进行体检,因而购买此款保险的人也较多。3、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情况为指标,确保被保险人在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时造成的伤害治疗费用或损失可以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它可以分成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
⑧ 风险的分类
一、按照性质
1、纯粹风险: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比如房屋所有者面临的火灾风险、汽车主人面临的碰撞风险等,当火灾碰撞事故发生时,他们便会遭受经济利益上的损失。
2、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是相对于纯粹风险而言的,是指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投机风险的后果一般有三种:一是没有损失;二是有损失;三是盈利。
二、按照标的
1、财产风险:财产风险是指导致一切有形财产的损毁、灭失或贬值的风险以及经济或金钱上的损失的风险。如厂房、机器设备、成品、家具等会遭受火灾、地震、爆炸等风险;船舶在航行中,可能会遭受沉没、碰撞、搁浅等风险。
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财产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方面。
2、人身风险:人身风险是指导致人的伤残、死亡、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增加医疗费用支出的风险。如人会因生、老、病、死等生理规律和自然、政治、军事等原因而早逝、伤残、工作能力丧失或年老无依靠等。
人身风险所致的损失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收入能力损失;一种是额外费用损失。
3、责任风险:责任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疏忽或过失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契约或道义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
4、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违法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如进出口贸易中,出口方(或进口方)会因进口方(或出口方)不履约而遭受经济损失。
(8)按保险风险分为普通和特定扩展阅读:
1、性质
风险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必然性、可识别性、可控性、损失性、不确定性和社会性。
2、成本
由于风险的存在和风险事故发生后人们所必须支出费用的增加和预期经济利益的减少,又称风险的代价。
包括风险损失的实际成本,风险损失的无形成本和预防和控制风险损失的成本。
3、单位
发生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标的物最大的损失范围。是保险公司确定其能够承担的最高保险责任的计算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03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办理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