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贴出通知,根据新的《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溧水区维修基金从原来的50元/平方米,调整到120元/平方米,与南京市保持统一。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六条清楚地规定:“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交存维修资金。业主未交存的,应当按照房屋买受时交存标准一次性补交。”
(1)江苏省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B. 公共维修基金怎么算及使用管理办法
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或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特殊使用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C. 江苏省住宅维修基金什么时候要交
您好!
《江苏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一次性计提缴存,或者建设单位一次性缴存,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单幢住房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由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设施设备。
维修资金实行统一归集、专户存储、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幢建账、核算到户、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管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 (商品住房首次缴存主体、标准)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可以由业主直接缴存,也可以由建设单位代收代缴。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首次缴存标准:
(一)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建设单位自用房屋)、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元至一元标准缴存;
(二)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至八十元标准缴存;
(三)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三千元至五千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
(四)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一百元标准,一次性缴存属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具体缴存标准,由房屋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房屋层数、结构、电梯设备等情况确定。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应该什么时候交:
第九条 (首次缴存时限)
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前,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分户、过户登记前,按照房产、房改部门出具的维修资金缴存通知中的数额,将资金缴存专户银行。专户银行应当向缴存人出具维修资金缴存凭证。
国家建设部早在2003年就作了上述规定,特供参考!
望采纳,谢谢
D. 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无文件规定
国家建设部有明文规定,可以去建设部的网站查询
E. 房屋维修基金如何使用,国家有明文规定吗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F. 谁有最新的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网上一搜,到处都有免费的。
实在找不到可以去建设部的网站上找。
G. 房屋维修基金是怎么管理和使用的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或“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养护和改造而缴纳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于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程序等都有相关规定。
H.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什么是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比例为购房款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