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课题、基金、标书各有什么区别
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例,课题是指科技人员想要解决的科学问题;标书的正式名称应该叫申请书,由科技人员提交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经专家评议合格后,获得科研经费开展科学研究。
B. 财会帐里专项基金是什么意思
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
专项基金是合作社通过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转入和他人捐赠形成的专用基金。
1.合作社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的数额,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C. 什么是造地专项基金
生效日期: 1994-06-02
关于实施造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3〕251号及市人民政府甬政发〔1994〕43号“关于建立造地专项基金制度的通知”精神,从1994年起建立市、县两级造地专项基金制度。其目的是确保造地基金的落实到位,加快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造地与用地并举的方针,为国民经济的持、稳定、协调发展提供土地保障。为了切实做好造地专项基金的筹集、使用等管理工作,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甬政〔1994〕43号文件规定,对于1994年1月1日以后出让的土地,其造地专项基金由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取的第一笔土地使用出让金中一次性按计提标准提取提足。
二、按实际出让的耕地面积计提造地专项基金的最低标准如下:
江东、海曙两区及江北的城市规划区以内地区,每平方米15元;
北仑、镇海两区及江北的城市规划区以外地区,每平方米12元;
鄞县、慈溪、余姚,每平方米9元;
奉化、宁海、象山,每平方米6元。
其中,对出让的工业用地,其造地专项基金按上述标准的60%提取。
三、对于行政划拨的土地仍按省规定的造地费收费标准提取,一并纳入造地专项基金管理。
四、市、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按季将计提的造地专项基金划入同级财政部门建立的“造地专项基金”专户储存。同时将本季度出让和划拨的耕地数及收取的造地专项基金情况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和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
五、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应提造地专项基金额度10%上交市财政。当年7月10日前交上半年基金,次年1月15日前交清全年基金。对少交或不交的,其短缺部分由市财政局从有关经费中扣除。
六、造地专项基金全部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市级安排的造地专项基金采用无偿与有偿相结合的办法。基金的具体管理方式按照市财税甬财农〔1992〕765号《关于颁发〈宁波市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涉及到基本建设目的,按照基建程序报批执行。
七、造地专项基金的使用应与国家每年下达的土地开发利用计划相衔接,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海涂围垦、低丘缓坡、荒滩、荒涂、荒地等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及水毁耕地的复垦,不得移作它用。对后备土地资源较少的地区,经财政、土地、农业等部门审核,同级政府批准,可以用于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八、使用造地专项基金的项目,必须列入市、县(市、区)土地开发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开发者(包括集体、个人、开发企业或集团)应于9月底前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下年度的土地开发利用计划。土地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土地开发利用计划和年度造地专项基金额度会同财政、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开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下达执行。
九、凡要求列入年度土地开发利用计划的项目,还必须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开发许可手续,具体办理方法按宁波市土地管理局甬土管〔1992〕76号《关于加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执行。经批准的土地开发项目,其造地专项基金由土地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工作进度分期分批共同下达。
十、市级造地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扶持一次性开发或连片开发土地面积在70公顷以上,已列入市土地开发计划的造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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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D. 专项资金与专项经费的区别
专项资金与专项经费没有区别,专项经费是专项资金的不同名称,其含义基本一致的。
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着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等,并且在包括的具体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别。但从总体看,其含义又是基本一致的。
(4)专项基金项目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E. 什么是专项资金如何核算
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做账方法,按2001年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要求,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科目规范:
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有关科目
4、拨款结余上交: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专项应付款是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专项应付款指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新产品试制费拨款、中间试验费拨款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拨款等科技三项拨款等。
F. 项目部安全专项基金是什么鬼
安全专项资金每个地方解释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界定。
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就不一样。
比如有的包括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劳保用品投入费用,消防安全设施投入及维护费用,安全检查及评估、评测支出,应急救援器材及演练费用,安全隐患改造费用,其他安全项目支出等。
G. 专项款是什么意思
所谓专项款,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着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等,并且在包括的具体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别。但从总体看,其含义又是基本一致的。
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按其形成来源主要可分为专用基金、专用拨款和专项借款三类。
对专项资金的构成尚没有统一的界定,从财政资金管理的情况看,在
就业专项资金需求计划编制流程
日常操作中,一般采用的是“扣除界定法”,即扣除经常性经费以外的,由财政安排或追加以及上级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全部作为专项资金。
H. 安全专项资金包括的项目是什么
安全专项资金每个地方解释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界定。
比如,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就不一样。比如有的包括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劳保用品投入费用,消防安全设施投入及维护费用,安全检查及评估、评测支出,应急救援器材及演练费用,安全隐患改造费用,其他安全项目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