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由于投保人的责任,而致使第三方(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关系方)遭受损失。或者说,第三方遭受的损失需要由你来承担责任。对于你来讲,就是责任风险。
比如车辆撞人,车辆所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责任损失;
学校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在学校收到伤害,学校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就是责任损失;
⑵ 保险中的责任损失是什么
就是责任方的损失,你是不是还要问责任方是什么?就是如果没买保险该负责任的那一方
⑶ 损失的含义
在风险管理中,损失的含义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即经济损失,一般以丧失所有权、预期利益、支出费用和承担责任等形式表现,而像精神打击、政治迫害、折旧以及馈赠等行为的结果一般不能视为损失。
在保险实务中,通常将损失分为两种形态,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风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本身损失和人身伤害,这类损失又可称为实质损失;间接损失则是指由直接损失引起的其他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等。
在风险管理 中,通常将损失分为四类:即实质损失、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
⑷ 什么是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人对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应当进行充分的补偿。其具体内容有: (1) 保险赔偿金额应当公平合理,充分补偿,协商一致。所谓公平合理,充分补偿,就是说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具体赔偿数额应当有利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双方利益。一方面,要充分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达到保险保障的目的。另一方面,不能使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失,使被保险人获取额外收益而损害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至于协商一致,则是说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作为保险赔偿的最高限额,应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而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也须双方协商一致才予适用。 (2) 保险金额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一般不允许超值保险。 (3) 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海上保险合同是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措施,并非其牟利的手段,所以要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4) 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依法律和海上保险合同予以限制。
⑸ 在保险中“高额损失优先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高额损失优先原则”,指某一风险事故发生频率虽然不高,所造成的损失严重,应优先投保。
⑹ 什么是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补偿原则是指在保险标的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或者以实物赔偿、或修复原标的。
1.有损失才有补偿,补偿以损失为前提。而且,该损失必须是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2.损失补偿有最高额限制。
(1)
保险赔偿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
(2)保险赔偿以不超过保险利益为限。
(3)保险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⑺ 保险学中损失的含义
损失是指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比如一个工厂着火了,火灾直接造成的损失(如厂房的损失机器的损失)就是直接损失,由于火灾致使工厂停产、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等产生的损失就是间接损失。
⑻ 在保险实务中,通常把损失分为两种形态,分别是
在保险实务中,通常把损失分为两种形态,这两种形态是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财产利益直接减少的损失。
间接损失:是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可得财产利益的损失。
(8)保险管理中损失的含义扩展阅读: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区分标准:
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区分标准,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损害与侵权行为之间的直接和间接因果关系来划分。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损害的标的来区分。侵权行为直接所损及之标的,其损害为直接损害,其它的损害则为间接损害。
第三种观点认为,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有着原则的区别。
首先,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不表现为受害人现实拥有的财产价值量的实际减少,而是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财产利益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没有得到;
其次,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而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最后,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间接损失虽然也是客观的损失,但不是直观现实的,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实际的间接损失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