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益性质角度,这份合同代表了股权(投资到基金的权益)。从法律上是可以质押的(股权是质押,房产才是抵押)。
但从实际操作的角度,要看这个私募基金的企业类型,是有限公司还是合伙企业,投资人是否在工商注册中得到反映,这是解决股权质押的登记问题。如果可以登记,在法律手续上没有问题。
最后,要看贷款人是否接受这种质押。这主要看贷款人对于这种类型的股权未来的变现能力的评估,如果变现较为容易,贷款人会接受的。
㈡ 什么经营范围公司,可以作为车辆抵押的抵押权人
金融公司一般都是可以的,他的经营范围里就有。
银行卡结算设备、POS设备、电子设备、信息采集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网络技术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
金融信息公司经营范围金融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企业资产管理;对金融业的投资管理及咨询;信息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对工业、金融业、高新科技产业、餐饮业、贸易业、环保业、物流业、农业、商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计算机服务业、房产业、服务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融信息公司经营范围贷款咨询、企业贷款担保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抵押贷款咨询、金融信息咨询、企业投资咨询、项目投资与管理、企业投资信息咨询;二手车中介、车辆事务管理;房屋中介、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金融数据处理服务;票据中介服务;从事金融自助设备维护。(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取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融信息公司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网上贸易代理,网上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融信息公司经营范围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市场调查(除专项许可),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㈢ 请问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放贷吗贷款抵押物可否为股权
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资金并不由基金管理公司直接持有,而是存放于作为基金托管人的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只能使用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其他的金融工具,不能开办贷款业务。
㈣ 管理人可以把有限合伙人的基金质押出去吗
管理人是可以把合伙人的基金质押出去的,因为他有这个管理权限,所以我们不要去计较管理人给自己的合伙基金给质押出去了。
㈤ 基金可以做贷款抵押品吗
基金可以做贷款抵押品的。
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根据《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抵押贷款指贷款人按法定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下列财产可作为抵押物:
(一)抵押人有权处分的房产及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财产。
下列财产不可作为抵押物:
(一)土地所有权;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三)不能强制执行或处理的财产;
(四)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强制措施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5)基金管理公司可否作抵押权人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㈥ 公司可以将自己的资产抵押给股东么股东是债权人,第三人是债务人,公司是抵押人。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那么首先看进行抵押担保是否经过股东(大)会的授权或者章程有规定授权,如果有的话,当然是可以的。如果没有,只是董事会或者董事、经理作出的决定,那么如果是为个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则担保无效。
㈦ 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企业-能否将被投公司的土地及房产拿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能否被受理
具体要看各地的政策,有的地方土地只能抵押给金融机构,有的没有相关规定。这方面法律没有限制,要看地方规定。
㈧ 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作为公司抵押的抵押权人吗
只要有合法正式的抵押合同都可以。单位和个人,个人和个人,都行。有金融许可证的到车管所备案,直接办理抵押业务;个人之间,个人与无金融许可证的企业之间需公证处公证合同有效性。个人与无金融许可证但具有工商局等其他部门颁发的有抵押业务的企业之间,不需公证,该企业需提前备案。
㈨ 我想请问私募基金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吗
你好,私募基金不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但可以作为可质押的标的物。
1、私募股权基金份额属于信托财产,是有价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70 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的财产性权利。
2、私募股权基金份额具有可转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 48 条规定: “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基金法》第 70 条中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权利,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基金收益的权利。此外,基金持有人还有身份权,如《基金法》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进行表决的权利,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的等权利。担保权是对担保财产交换价值的利用。私募股权基金份额是一种可以转让的财产,作为担保权的客体,从法理上说,不存在任何障碍基金份额质押,既担保了债权人的债权,又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
㈩ 抵押权人可否为资产管理公司
根据国务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从事债务追偿...基础依法公开拍卖或转让,经抵押权人同意,也可将抵押财产抵偿给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