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到底要哪些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❷ 重庆大学的基金项目有哪些
4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分别是贸易与行政学院陈仲常教授的《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跟踪研究》(重点项目)、陈立泰教授的《西部地区服务业集聚与城镇化互动发展研究》、吴永求博士的《养老保险制度整合、结构优化与财务可持续性研究》和科技处处长王旭教授的《基于产品内分工的内陆开放型加工贸易模式研究 》。
❸ 学校基金是什么
一、学校基金的来源
高等学校建立学校基金,要在原有收入的基础上,主动承担并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教学、科研任务以及不增加国家财政开支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依靠广大教职工艰苦创业,广开财源,增收节支,逐步发展。学校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一)校办工厂(车间)、农(林、牧)场实现的纯利润(具体核算办法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协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所得科研成果转让或利润分成及出售科研产品、提供科技劳务等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差旅、资料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三)实验室、计算机和仪器设备对校外开放服务和实验室对外销售产品的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四)接受校外单位委托实验、检验、化验、解剖、设计、打样、复制、绘图、翻译和艺术院校对外演出等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场租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五)学校招待所、汽车、轮船(渔轮)、放电影、绿化、冰场、游泳池、出售零星废品等收入,抵冲各该项事业支出后的净收入。
上述各项收入,要认真进行经济核算,防止毛估冒提,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格划清预算内和预算外收支的界限,不得以任何方式把预算内资金转作预算外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凡按财政制度规定应作为专项使用的各种资金,应交国家财政的预算收入,代管经费,其他往来款项以及应属于个人所得的收入,均不得纳入“学校基金”。
试行本办法以前历年结存的上述收入,除了专项资金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外,其余可纳入学校基金,主要用于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和发展生产。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适当用于集体福利事业,但不得用以发放奖金。
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要内外有别,合理定价,合理收费。凡是国家有统一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应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可根据实际成本,在略低于社会上同类产品价格或同行业收费标准的原则下,合理定价收费,不准任意抬高价格和收费标准。对外服务、加工项目,可酌收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二、学校基金的使用
学校基金,原则上应当分别用于教学、科研,发展生产,教职工集体生活福利和个人奖励等四个方面。
教学、科研部分:主要用于改善学校教学、科研物质条件,包括购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材料等开支。
发展生产部分:主要用于充实、更新校办工厂(车间)、农(林、牧)场的生产设备,新产品试制,技术改造措施,增补生产所需流动资金,新建、扩建生产用房。
集体生活福利部分:主要用于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和文化生活设施。
列为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要纳入计划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奖励部分:主要用于奖励完成各项任务中劳动好、工作好、贡献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学校基金,主要应用于改善教学、科研物质条件和发展学校生产。具体分配使用比例,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的原则下,由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原则上用于教学、科研和发展生产部分不低于60%;用于集体生活福利和奖励部分不高于40%。根据“预算包干”办法从节支中提取的奖励金,可与学校基金中的奖励部分合并使用。学校基金由学校财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经校(院)长批准后使用。
鉴于各高等学校的现有条件差异较大,收入来源悬殊,为了帮助和扶持一些院校建立基金,可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在所属院校基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5%范围内),用以调剂解决那些完成任务较好而收入来源少的院校发展生产资金和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个人奖励问题。
❹ 我想问下在校的大学生可以申请创业基金吗!怎样申请!谢谢!
1、创业基金这个是可以申请的,你也可以先拿你项目去参加创业大赛,一样也是有一定奖金的,前提是你的项目要够好。但是要拿什么去参加大赛呢?
2、网上校园外卖:用零点校园网的平台做外卖校内点餐平台或者是做一些水果,也可以和学校周边的商家合作,让他们入住你们来运营。
3、网上商城:可以自己进一些零食饮料这些消费频率比较高的食品放在宿舍里,然后用零点校园网这个平台来卖。
4、跑腿服务:网购都成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意见事了,大学生群体也是网购的助力群体。每天校门口快递也是很多的,这时候你收个几块钱的跑腿费去帮拿快递也是不错的项目。
❺ 国家自然基金,是所在的大学越好,越容易申请到吗和大学有关系吗
与学校有一定关系,但关键还是自己的申请书的质量能不能打动评委。前期研究成果也很重要,如果没有几篇像样的文章或课题,都是一般刊物发的文章,评委会认为你的研究能力不足,也很难打动评委。所以,关键是自己打好基础!
❻ 高校如何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
2.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各类项目。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5.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6.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
1.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本《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本《指南》为准。
2.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本《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4. 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严格按本《指南》要求填写)。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申请代码首位为“L”的,仅用于申请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和NSFC-通用技术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等项目;“A06”、“A03”和“A08”仅用于分别申请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大科学装置联合基金项目。
(4)2015年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5.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6.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7.
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8.
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6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实事求是地填写项目终止年月。
9.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10.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三、关于依托单位的职责
1.
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条例》、《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
2. 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依托单位如果允许《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本单位申请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并将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
依托单位应当对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提供书面承诺,保证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每份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附在纸质申请书后一并报送。
四、关于申请受理的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指南》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五、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013年度和2014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15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❼ 关于大学生的基金项目都有什么
关于大学生的基金项目太多了,数不胜数,大致分为三个级别,一是国家级基金项目,二是省级基金项目,三是院级基金项目。不同专业有着不同的基金项目,这些项目主要看专业,还看个人申报,不过多数为科研项目以及创业项目。
如何正确选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难题,一般来说选题渠道有很多,比方说从自己专业所学学科中选题,从现实生活中选题,又或者从查阅到的学术流派中选题等等多种来源。对于大学生来说,尤其是医学生,有一个自己的项目是一件很棒的事。平时有时间的时候可以多多上网查询,或者向辅导员询,学长学姐询问有哪些项目,也可以多多查看学校官网的消息。这些都是知道有哪些基金项目的来源。
❽ 学校基金项目如何建设急求!!!
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努力使高校真正成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摇篮、自主创新的基地、科技创新的源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增强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和提高社会综合实力做出更大贡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决定设立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高校基金计划项目”)。
第二条 高校基金计划项目资助的范围主要为天津市市属高等学校开展的自然科学研究。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规划,并结合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学科布局以及发展的需要,项目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开发研究三类。高校基金计划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以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培养优秀创新人才为目的,主要资助经过学校科研基金资助研究,具备一定前期研究成果的新思想、新发现、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的探索性研究。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为主要依托,以国家和本市科技发展重点和企业自主创新的需求为导向,在已有的研究结果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组建创新团队,培育重大创新和高新技术项目、催生重大成果。
第三条 高校基金计划项目管理贯彻“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规范管理,择优立项;集中申报,集中评审,集中公布结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 申 请
第四条 高校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由市教委统一布置。采取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项目每年受理一次,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的第二季度,逾期不再受理。
第五条 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的需求,属于学科的发展前沿,具有创新性、超前性,鼓励学科交叉。
(二)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三)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市属高校在岗的教师和科技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学风端正,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四)课题已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基本具备主要的研究条件(实验室和基本设备等)。
(五)非市教委所属学校在申请项目时,依托学校应签署条件保障和配套经费的实质性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六条 优先支持市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申请项目,提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
第七条 已承担本高校基金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在其课题结项以前不得申报。为避免重复立项,凡已受到其他与市教委同级及以上机构资助的项目,均不得申请高校基金计划项目的资助。
第八条 高校基金计划项目的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
第九条 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应按照本管理办法要求,对申请项目严格筛选,并对项目的学术意义、应用前景、新颖性、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基础及研究工作条件等进行审查,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教委。
第三章 评 审
第十条 市教委科研处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者,方可进入通讯评议及专家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项目评审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由市教委负责组织对申报项目的通讯评议和专家组评审工作。通讯评议采取匿名评议方式;专家组评审采取答辩与书面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二条 市教委根据同行专家评审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后,择优确定支持的项目及资助金额。
第十三条 项目立项后,市教委以文件形式通知申请者所在高校,研究经费于当年底拨到项目承担学校。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高校基金计划项目的经费由市教委财务处下拨,实行“项目一次审定,分年拨款,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经费的使用由学校科研处与财务处进行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按计划自主使用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同时,要接受市教委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 高校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必须用于所资助项目的研究工作,其主要开支范围:
(一)科研业务费:测试、分析费;国内调研和学术交流活动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研究成果评议、鉴定费等。
(二)实验材料、仪器设备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必需的小型专用仪器设备的购置费等。
(三)协作研究费:协作单位在该项目研究工作中所需开支的科研经费。
第十六条 对中止或撤消的高校基金计划项目,受资助单位应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清理帐目,并填写《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报送市教委科研处,由市教委科研处视具体情况确定需返还的经费额度。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要认真如实填写《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报市教委科研处结算审核。凡确认已完成研究计划的,其结余经费可按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的有关管理办法安排使用。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十八条 凡列入高校基金资助计划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请书填写《天津市高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任务书》(简称《任务书》)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市教委科研处。《任务书》由市教委科研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各执一份,作为拨款和结题验收的依据。如项目负责人提出无法落实《任务书》确定的条款,则撤销该项目。
第十九条 重点项目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尽快确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在二个月内组织开题论证,并及时将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报市教委科研处。
第二十条 受资助单位应将已被批准立项的高校基金计划项目列入本单位的科研计划,根据本办法进行管理。高校基金计划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2至3年。高校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组织计划实施,于每年4月10日前进行总结工作,并填写《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年度工作进展报告表》。该报告表经所在学校检查、考核并签署意见后,于每年4月底前报送市教委科研处。
第二十一条 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研究成果的项目,所在单位可建议予以撤消或终止,并报市教委科研处审批。被批准撤消或终止的项目,应填写《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总结报告》,并按本办法规定清理财务。
第二十二条 高校基金计划项目一经立项,不得任意调换项目主持人及主要成员,不得任意改变原定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如确有特殊需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应提出专门报告,报市教委科研处审批。
第二十三条 对擅自变更研究方向和内容、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如期不能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递交中期检查报告者,将由市教委科研处视其具体情况,分别做出警告停止拨款、撤消项目、追回经费、通报批评、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市教委任何研究项目资格等处理决定。
第六章 结题与成果管理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结题一般采取验收的形式。申请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提交有关工作报告、技术(研究)报告、知识产权清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并由学校财务部门出具项目经费结算报告,申请鉴定的项目还需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研究管理的有关规定,提供查新报告和必需的相关材料,经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教委科研处审批,由市教委组织或委托验收。重点项目由市教委组织验收,一般项目委托所在高校组织验收。
第二十五条 为提高高校基金使用效率,项目研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方可申请进行结题验收或鉴定。
(一)基础理论研究项目:
发表在同期北大图书馆编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且与研究项目相吻合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发表在国外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发表在市教委科研处2001年度编印的“中文重要核心刊物”1篇及以上。
(二)应用研究项目:
按立项时所确定的研究目标结题时,应提供设计方案、样机、样品或专利等成果,以及在同期北大图书馆编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国外学术期刊、中文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成果形式为咨询报告的一般项目,其研究报告中应提供咨询单位的采纳报告并含有1篇以上在同期北大图书馆编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国外学术期刊、中文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开发性研究项目:
按立项时所确定的研究目标与任务,由应用单位提供实验或应用报告以及效益证明,并有1篇以上在同期北大图书馆编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国外学术期刊、中文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第二十六条 项目验收应由不少于5名同行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进行项目验收工作。成果鉴定应由不少于7名同行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进行项目的鉴定工作。
专家组成员一般应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来自同一单位的人员不能超过2人。
属于应用或开发性研究项目在验收或鉴定时,专家组成员应有一名同学科的省市级行业学会理事或理事以上人员参加;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对知识产权进行约定的,专家组成员应有不少于一名知识产权专家参加。
第二十七条 高校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经验收或鉴定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总结报告》和完整的成果资料(包括:科学论文或专著、同行专家评审意见或成果鉴定证书及有关文件)。经所在单位审查、验收并签署意见后,报市教委科研处存档。
第二十八条 根据结题情况,市教委每年组织有关专家对验收的项目进行总体评议,提出综合评议意见,对项目完成情况按优秀、合格、较差评定等级。评议结果将与各学校计划项目的申请和安排直接挂钩。对评定等级为较差的项目负责人将停止两年计划项目的申请;对没有正当理由中止项目的负责人将不再受理其新计划项目的申请;对评定等级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将在以后的高校基金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时优先立项。
第二十九条 高校基金资助项目所取得的各种形式的科研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均应标注“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成果的推广应用、转让和申报专利都必须经市教委科研处审核备案。
第三十条 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做好产学研结合工作;面向市场,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和转化工作。
❾ 大学生科创基金项目是什么
上海市大学生科创基金上海电力学院分基金正式设立。该分基金鼓励高校学生在电力科技与新能源领域进行创新创业,资助以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为主体,包括上海其他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创业之举。分基金首期规模为1000万元人民币,接受有志于在涉电相关领域的创新创业申请。 如上述信息没个院校是不一样的。
❿ 高校教师 申请国家基金项目后 学校抽钱吗
当然,抽取小部分作为学校的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