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有那些私募基金公司。。
北京的私募基金公司:
1、北京东方摩尔国际投资公司是首家国内本土资本发起的私募投资公司
2、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私募基金,专为高端客户做投资理财服务,公司主要股东为原证监会官员及大型公募基金管理者。
3、北京大盟汇信投资管理公司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亿城大厦。
4、高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中国最活跃、最专业、最具潜力的新私募基金的代表。
② 山姆速度是什么意思
吃改革饭、走开放路、打创新牌”,回望30年来时路,速度是浦东最鲜明的特点之一。“特斯拉速度”“山姆速度”“洋山新速度”“中环加速度”,新时代的“浦东速度”不断升级。速度中有创新、速度中见闯劲,彰显着而立浦东的勃勃生机和无限活力。
③ 外资金融的大量进入将对我国现有的金融机构产生什么样的冲击
是我国经济受外部影响变大,甚至受控于他国。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现状政策趋势
一,中国金融业当前对外开放的进展
(一)外资金融机构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银行业
从中国加入WTO以来,外资银行在2002~2003两年在中国银行业中的总资产占比呈下降趋势,盈利情况不稳定,信贷风险突出,分支机构收缩.但其后在中国银行业中的总资产占比稳步提高盈利上升且不良贷款率稳步下降,营业性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图1,图2).
从整体上看,外资银行呈现出稳健发展的态势,业务经营较为活跃,盈利能力有所提高.在信贷市场上,人民币和外汇存贷款增长速度均相对较快,市场份额在近两年也逐渐增加,不良贷款率逐步降低.特别是在一些开放程度较高的城市如上海,外汇贷款占比已达54.8%,人民币业务资产总额5年增长253.6%.在业务开拓方面,外资银行在规定的12项基本业务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达到100多个,特别是在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零售业务,资金管理和衍生产品等业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显现.
2,保险业
从不同领域的比较看,中国的保险业则是中国金融行业中开放力度最大的一个行业.到2004年12月11日,中国保险业全面对外资开放,对外资的地域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取消,中外资保险公司基本上处于同一平台进行竞争,因而保险业也成为在开放推动下竞争最为活跃的金融市场.
2005年,中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52%,而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48.45%,增幅明显高于同期中资保险公司的增长速度;从市场份额看,2005年外资保险公司的寿险保费和财产保险保费在全国保费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8.9%和1.3%,各自比上年增加了6.3和0.1个百分点(参见图5,图6).在北京,上海等外资公司相对更为集中的区域保险市场中,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更高,例如在北京,上海,广东地区,外资寿险的份额分别为51.86%,19.79%,12.24%.
3,证券业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和人民币在资本项目的可兑换进程的制约,中国在证券业开放上的力度相对要谨慎一些.到目前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以及瑞银北证等7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获准成立.与证券业的谨慎开放相比,合资基金公司的建立则成为证券市场上一大亮点.自2002年10月首家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国安基金管理公司获准筹建以来,2年半的时间内,中国证监会先后批准了22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远远超过了合资证券公司的数量.合资基金公司利用其品牌优势,技术能力,全球网络和资金实力,正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中的重要力量,共同推动了中国基金市场的快速成长(图7).
另外,中国在2002年底正式推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提供了外资直接参与中国A股市场的机会.2003年7月9日,瑞士银行完成QFII第一单,QFII正式进入中国A股市场.截至10月27目,共有51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QFII总额度已经达到126亿美元.
(二)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金融业的形式趋向多元化
从投资形式来看,随着金融业开放程度的提高,一方面外资参与国内市场的模式日益多样化,除了设立分支机构以外,合资,独资,参股等形式也日益为外资金融机构所采用.另一方面,早在2001年底,国内银行业就曾掀起一场外资金融机构参股中资银行的浪潮,随后在特定的市场环境和政策导引下,外资参股中资机构成为国外大型金融集团进入中国的首选方式,特别是2003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为外资参股创造了有利的监管环境,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着众多外资金融机构加入到这一特殊的并购市场中.
截至2006年6月底,26家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了中资18家银行,入股的总金额为179亿美元,外资参股的保险公司达到22家,并且建立了23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和8家合资证券公司.(参见附表).外资金融机构对参股目标的选择范围扩大,除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国有银行也[FS:PAGE]随着股改上市的完成而成为外资新的争夺热点,地域上也不仅限于东南沿海,开始涉足西部地区.
(三)对于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即由"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金融业.其中,银监会统一监管全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证监会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保监会统一监管全国保险市场.
在过渡期内,中国根据入世承诺和外资银行的实际发展情况对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多次的修改和补充.在银行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自1994年2月25日发布以来,已进行了两次修改,特别是从2004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维持原框架下进一步突出了审慎监管的原则,简化了审批程序,并按照国际惯例,使其尽可能与中资监管的要求相配合,因而,这一条例成为现阶段中国对外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最主要依据.另外,《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及2006年起实施的《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共同构成了对外资银行进行有效监管的法规体系.在证券业中,2002年发布并开始实行《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2006年9月开始实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以及新修订的《证券法》成为对外资证券基金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主要依据.在保险业中,主要针对外资监管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同时,随着开放的推进和监管对象的多元化,中国的监管技术标准不断进步.入世后,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将由以前的过多强调的市场准入监管转向市场运营的监管,寻求建立一整套符合国际标准的规范化的操作程序.比如在银行业的监管方面,中国沿用国际惯例,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外资银行实施并表监管,对外资银行分行的业务进行风险和资本充足性管理.银监会目前对各家外资银行在华分行分别制定了ROCA评价体系和并表风险评价体系,对分行进行合并的考核评价,对其总行及其在全球的业务安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外资银行颁发3类不同的营业执照,在监管手段上包括了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同时,监管部门加强了沟通和协调,通过签署备忘录和监管联席会议的方式加强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传递,此外,中国还重视国际协调在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中发挥的作用,加强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二,后过渡期各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的政策取向
(一)银行业
1,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承诺
根据WTO有关协议,中国将逐步取消对于涉及到外资银行"商业存在"的保护性措施,即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即由目前开放的25个城市扩展到全国;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对象限制,向外资银行开放国内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取消现有的限制所有权,经营及外国金融机构法律形式的任何非审慎性措施.
2,政策焦点
(1)法人导向政策
中国正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预计将在12月份正式颁布.该条例的初稿中明确指出,"适应外资银行在华机构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允许外资银行自由选择在华商业形式的前提下,实施当地注册法人银行导向."该条例初稿中明确:对于法人银行与外国银行将实行差别政策.①允许法人银行从事全面人民币业务,外国银行分行只允许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②允许法人银行从事银行卡业务,外国银行分行由于非法人主体,不能发行信用卡;③法人银行及其下设分行注册资本和营运资金的要求[FS:PAGE]与中资银行保持一致,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率继续保持单家考核等.
虽然目前该条例仍然没有正式颁布,但法人导向的监管政策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在全面开放时代对于外资银行监管的主基调.对于外资金融机构来说,设置独立法人机构意味着必须接受与中资银行同等严格的监管.按目前《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于银行运营的一些具体要求,例如存贷比率,外债额度,同业拆借金额,资本充足率,大客户集中度比率等标准,外资银行现有水平与之都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可能在一定阶段会制约其业务发展.比如,按照国内监管要求,中资银行的存贷比率不得高于75%,而外资行目前的存贷比平均水平是46%.另外,法人机构的设立将会增加外资金融机构一定的成本.按条例初稿的要求,法人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下设分行运营资金为1亿元,资本充足率本外币合并考核.对于外资金融机构来说,增加资本等事宜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程序.
(2)人民币业务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初稿中指出:根据承诺中国将在2006年底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可自动获得人民币业务的许可.对法人银行,允许其从事全面的人民币业务,其总行初次获得人民币业务许可仍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盈利两年的条件",对其下设的分行,可在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在满足营业网点,专业人才配备,制度建设等审慎性条件后,经批准可经营人民币业务;而对于外国银行分行,开展人民币业务除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盈利两年的条件",还需单家审批,另外,扩大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资金来源,允许其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
从目前的政策趋势来看,外资金融机构大面积开展人民币业务还需要做一段时间的准备,并将设定了一定的门槛.银监会此前也提出要充分利用世贸规则和其允许的审慎原则,对向外资银行开放中国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设置审慎性条件,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体系安全.从国际情况来看,各个国家对于外国银行开展零售业务都有相应的限制.例如在美国,大多数外国银行分行只能吸收10万美元以上的存款,从事批发业务,外国银行要在美国从事零售业务,首先要加入联邦存款保险,而加入联邦存款保险必须是法人银行.
在实施法人导向政策以前,外资银行的实质风险往往都在母行,一旦成为本国独立的法人机构后,母行除了可能提供注册资本金外,没有其他责任和义务,假如银行遭遇经营危机,承担后果的将是当地的存款人.在中国当前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将外资银行的存款门槛提高,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这和中国的国情是相适应的,与对外开放的原则并不相悖.
(3)投资入股中资银行股份比例限制
根据现行规定,单个外资机构在一家中资银行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当然,25%的比例上限只是针对非上市银行的,上市银行不受此限.
由于入世承诺中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因而何时放开外资在非上市银行中的持股比例上限,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政府将会坚定的保持对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以及交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的绝对控股,对于其他类型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做适当程度的放宽是可以承受的.但是参照国际经验,中国政府可能仍然会对外资持股国内银行比例上限做出规定,慎用自主开放政策.
(二)证券业
1,证券业对外开放承诺
根据有关协议,中国证券业的开放包括以下内容:(1)允许外国证券机构直接从事B股交易,加入后3年内,允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2)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在加入时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不超过49%.
2,政策焦点
(1)设立合资证券公司
中国目前不允许外资通过建立独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经营,因而通[FS:PAGE]过建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成为外资进入证券业的主要方式.到目前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以及瑞银北证等7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获准成立,但瑞银重组北证的方案虽然在2005年9月获批,但是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开业.
从时间安排上可以看出,在中国证监会2005年7月开始实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政策以来,为了防止一些质量较差,风险较大的证券公司希望通过合资来躲避责任等行为,停止了批设新的证券公司以及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事宜.从目前形势来看,2007年10月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基本完成后,中国重新开启合资证券公司的审批事项.但是,在后过渡期,中国证券业的开放的步伐仍然将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中国证券公司行业的治理与运行的状况循序进行.中国证券市场仍然具有明显的"新兴加转轨"的特征,虽然股权分置改革接近完成,但诸多基础制度的建设仍然在推进之中,规范化,市场化的进程要先于国际化,国际化的进程亦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与资本市场的改革相伴而行,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仍然会设置一些保护性条款.
(2)交易和买卖A股
中国尚未承诺开放A股市场,外资进入A股市场主要有三条路径:一是QFII,即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二是允许外资直接以战略投资者身份投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A股市场.可以看出,由于受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以及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制约,中国A股市场开放仍将是个渐进的过程,这几条路径仍然一段时间内外资介入A股市场的主要渠道.
④ 北京佑瑞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北京佑瑞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www.urich.cn)是一家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是国内最早专注于固定收益投资、管理规模最大的债券型阳光私募之一,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首批注册的会员并且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公司2012年首家荣获、2013年、2014、2015年蝉联债券策略“金牛奖”。
法定代表人:高蕾
成立时间:2010-11-30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11701342325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天井大街甲2号A区3号
⑤ 辉瑞是哪个国家
1、辉瑞是哪个国家的:是美国。
2、辉瑞公司创建于1849年,迄今已有170年的历史,总部位于美国纽约,是全球最大的以研发为基础的生物制药公司。
3、辉瑞公司的产品覆盖了包括化学药物、生物制剂、疫苗、健康药物等诸多广泛而极具潜力的治疗及健康领域,同时其卓越的研发和生产能力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4、2020年5月6日消息,美国制药巨头辉瑞周二表示,已开始在美国测试一种实验性疫苗以对抗新冠病毒。辉瑞表示,美国第一批受试者已经接种了新冠实验性疫苗BNT162 。
5、2020年5月13日,辉瑞制药名列2020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榜第49位。
6、2020年12月11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授权辉瑞公司和BioNTech的新冠疫苗在美国紧急使用。
望采纳!
⑥ 瑞士银行在中国哪些地方有
中国有两所瑞士银行,一个是北京华贸支行,于2014年8月成立,另一个是上海分行,于2016年2月成立。
瑞士银行在中国主要经营的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6)首家外资s基金管理人落户北京扩展阅读:
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批准瑞银集团通过购入深圳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的股份,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控股的国投弘泰信托投资公司组建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更名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
这也是政策放宽后内地基金市场上首家外资持股达到49%的基金公司。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国投瑞银将开展更多的投资管理业务,包括养老金管理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将会为新公司的业务拓展带来更多机会。
⑦ 瑞士联合银行集团的在华
瑞银集团的中国业务在欧资投行中开始最早。早在1965年,瑞银就在香港开设了办事处,成为第一家在亚太地区开设分支机构的瑞士银行。1985年,该公司开始在内地开展企业融资业务,如1987年,瑞银华宝作为全球经纪人,为中国银行发行了第一笔欧洲美元债券;瑞银华宝企业融资部主导了中国首次B股发行(电真空)、第一家和第二家中国海外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中纺机和南玻)和首次H股的全球二级配售(仪征化纤);瑞银华宝项目融资部还担任了中国第一个 BOT项目——广西来宾的中方财务顾问,该项交易获得《金融亚洲》1996年最佳项目融资奖。
瑞银在QFII与中国证券研究领域优势明显:2003年5月,瑞银成为在华首家取得QFII资格的境外投资机构。在已获批准的近30家QFII(总额40亿美元)中,瑞银凭借拥有的8亿美元投资额度高居榜首。
2004年2月,瑞银把投资策略部主管洪树坚提升为环球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区主席,彰显“集团所有业务将以中国为核心市场的决心”。瑞银债券及利率衍生产品中国区主管金纪湘指出,从全球来看,该公司最大的客户群是保险公司。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快速成长,瑞银将提供国际投融资全方位的服务。此外,瑞银在内地的第一家分行——北京分行于同年8月开业。2005年2月,瑞银北京分行又获准经营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该行广州代表处也于6月正式设立,作为瑞银在华南地区的业务联络总部。
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批准瑞银集团通过购入深圳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的股份,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控股的国投弘泰信托投资公司组建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更名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这也是政策放宽后内地基金市场上首家外资持股达到49%的基金公司。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国投瑞银将开展更多的投资管理业务,包括养老金管理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将会为新公司的业务拓展带来更多机会。
2005年9月,瑞银重组北京证券的方案获得国务院审批通过,拟出资17亿元人民币,收购北京证券3亿股份,在重组后的新公司中瑞银持股比例将达20%,这使得该公司成为北京证券的第一大股东。瑞银因此成为首家通过直接收购获得内地证券综合业务牌照的外资公司。瑞银环球资产管理主席兼CEO费冠恒(John Fraser)预计,未来20年,中国将成该公司最重要的市场和收入来源。
⑧ 外资银行为何纷纷落户上海
最近,上海扩大金融业开放,外资银行为何纷纷落户上海。
由全球最大的保险集团法国安盛集团参股设立的保险公司——工银安盛人寿保险公司,新近发起筹建资产管理公司。让他们欣喜的是,这一申请获得了批准。这是我国近期提出扩大金融业开放以来获批的首家合资保险资管公司。
英国韦莱保险经纪公司、怡和保险经纪公司获批扩大经营范围,是全国首先获准扩展经营范围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过去,他们只能为年收入1.5亿元以上的大企业大客户服务;扩展经营范围后,它们可以服务大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完全实现了国民待遇。
摩洛哥外贸银行上海分行获批筹建,是申请在华开展业务的第一家摩洛哥银行和第二家非洲银行;约旦阿拉伯银行上海分行获批筹建;瑞士联合私人银行和德国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分别获准参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是上海QDLP试点外汇额度拓展以后第一批获准试点机构。
同时,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和深度不断扩大。渣打银行和星展银行获准承销上海地方政府债券,是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后,首批承销政府债券业务的外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