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险里什么是交叉业务
保险交叉销售是指保险集团下属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之间客户共享,客户需求交叉挖掘的新型销售方法。
比如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的交叉销售就是通过向已购买了寿险的寿险公司客户兜售财产保险或向已购买了财产险的财产险公司客户兜售人寿保险。
交叉销售有诸如客户源广、客户容易接受、资产管理便捷和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理财计划等很多优势,所以也被很多公司所采用。
保险交叉销售目前国内做的最好的是中国平安,它1988年成立的时候只有保险,后来随着他经营战略的转变,开始做综合金融。目前它的产险业务、寿险业务、银行业务、信托业务与证劵业务都在借助交叉销售的优势赚的盆满钵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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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交叉性金融业务指什么
是指跨行业的金融业务。这些业务主要包括银证通、银行代销、组合理财投资、金融资产信托、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信托计划、集合性受托理财计划、投资连结产品、多方委托贷款、中国存托凭证等。由于长期以来出现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交叉。
甚至竞争的局面,人们普遍认为,为项目提供资金的功能,能够而且正在有效地由商业银行承担,他们似乎也更有能力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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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销售的功能
其一、通过增加客户的转移成本,从而增强客户忠诚度。如果客户购买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越多,客户流失的可能性就越小。来自银行的数据显示:购买两种产品的客户的流失率是55%,而拥有4个或更多产品或服务的流失率几乎是0。
其二、降低边际销售成本,提高利润率。实践证明,将一种产品和服务推销给一个现有客户的成本远低于吸收一个新客户的成本。来自信用卡公司的数据显示:平均说来,信用卡客户要到第三年才能开始有利润。
❸ 银行和保险的业务有交叉吗
银行可以代理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可以代替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但前提是银行必须要有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书!!!
❹ 怎样看待银行保险产品的风险
在银行购买的保险产品,主要的风险在于业务人员没有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来推荐合适的产品,一般的分红险理财险都是提前支取会有损失的,要了解所购买产品的特性,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投资期限来选择。
❺ 银保合作带来哪些风险
由于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管理体制,银保合作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近年来,逐步形成双方业务渗透、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国内银保合作日益加强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与隐患,亟待银保双方共同面对,妥善解决。
本人认为,作为保险企业银保合作主要风险有三:
1、成本风险:掌握大量客户资源的银行因在渠道市场上独占主导地位,具有按照手续费的高低选择合作伙伴的先天优势,迫使保险公司之间展开手续费交替攀升的恶性竞争,保险企业可能被迫跳入“零利润”商业陷阱,取之无味,弃之可惜。
2、技术风险:利益驱使,一家银行可能和多家保险企业合作,操作平台不一。保险产品的销售实际上就是保险合同的签订,其中销售人员的诚信,对客户的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银行保险业务对经营技术的要求,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的非主观性损失。
3、信誉风险:银行柜台人员缺乏系统的保险知识,对保险条款的理解不透彻,在销售保险产品的过程盲目套用银行“本金”、“利息”等概念误导消费者,直接影响客户到银行购买保险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最终影响保险企业及银行信誉。不利于合作双方长远发展。
❻ 如何看待银行保险产品的风险
保险,作为居民理财规划的重要手段,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居民购买保险的途径也是多种多样,如可通过保险公司购买,可通过信誉好的保险经纪或代理购买,还可以通过与居民日常生活更加亲近的银行购买。银行与保险公司共同推出的银行保险产品,近年来很受大众欢迎,更多的居民开始倾向于通过银行购买保险产品,从中得到更多好处﹕ 首先,销售保险产品的银行财富管理中心服务上等,信誉良好,值得居民信任。居民在选择购买保险产品的途径时,往往倾向选择信誉良好的销售方。与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不同,居民与银行保持了长期的关系,更加信任银行品牌,银行在提供产品及服务方面比其它保险代理渠道更加严谨,能了解居民理财需求的方方面面,如存款、贷款、信用卡、基金投资等,因此,银行能够更加到位地考量居民现在与未来的风险定位与财务需求,将收益与保障更好地结合在一起, 为居民提供合适的理财方案。在外资银行的财富管理中心,在保险方面为居民提供的服务已经切入到购买保险产品后的保单变更、保单取消、理赔、事故处理等方面,甚至切入到了客户投诉,相比其它保险销售渠道更加细致深入。在周边发达市场,如香港、台湾、新加坡等,银行重视银行保险客户,树立银行品牌形象,其财富管理中心为居民提供全面到位的服务,因此银行保险客户流失率低,这也将成为中国银行保险市场发展的方向。 其次,银行可以对客户资源进行市场细分,根据居民的不同需求层次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与保险代理或经纪相比,银行掌握居民资金账户余额及相关个人信息,还有居民的其它银行产品,如信用卡、贷款等,这样,银行能够根据这些信息将客户进行分类,根据不同居民的不同支付能力推荐不同的保险产品,如向高收入阶层推荐大额保险产品组合,向中等收入阶层推荐养老年金产品,向低收入者推荐简单的小额保险产品。在此基础上,银行还能为居民提供财务规划服务﹕如长期受益规划与避免损失。前者主要通过中长期保险产品来实现,如子女教育、养老保障、长期储蓄等,后者则通过一些短期的保险产品实现,如个人意外伤害险、家庭收入保障险、高端医疗保险、海外旅游保险、家居保险等。这些产品投保手续简单,有些还可以与银行其它产品相关联,如信用卡产品﹕在居民申请信用卡后,即可享受附加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这使居民在使用信用卡的同时也得到更好的保障。 再次,居民购买的银行保险产品具有更高的性价比。与保险的其它销售渠道﹙如经纪、代理等﹚相比,保险公司通过银行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专职于后台支持,不必建立成本昂贵且庞大的销售队伍,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低于支付给代理人或经纪人的提成,使其经营成本下降,保险产品的费率也随之下降,居民得到的实惠也更多。 最后,银行保险正在回归保险的保障本质,尤其是在外资银行的财富管理中心。其中,除了有丰富的投资理财产品供居民选择外,它们销售的一些保险产品更多从客户的保障需求出发,如意外伤害险、旅游险、养老年金、子女教育保障等,这样更强调了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居民购买这样的保险产品,能够综合银行的投资产品与银行保险产品,结合投资与保障,合理配置资产。 居民购买银行保险,除了应看到实实在在的优惠与便利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购买前应多方咨询,多了解银行保险产品,特别是过热的投连险、分红险等产品,不能轻易听信银行销售的介绍,应在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收益与风险后再作决定。若购买分红保险,则应购买长期险,这样以复利形式取得的红利更为可观。居民还应全方面了解自身面临的风险及保险需求,如养老需求、子女保障需求、意外伤害保障需求、旅游保险需求等。 2. 购买时应仔细阅读保单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要注意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了解所购买产品的保障范围能否满足自身需要。对于期限长且分期缴付的产品,要确认有足够的财力支付保费,尽量避免中途退保,或可利用减额缴清,即减少保险金额、中止与复效及办理展期保险来完成。此外,还应认真阅读现金价值表及退保金比例。一般来说,投保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即为投保人在以后各年度所能退得的保费。值得注意的是,现金价值在投保初期一般小于保险人缴纳的保费,所以在投保前两年应避免退保。 3. 应充分利用犹豫期。投保犹豫期是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 10 日内,如果对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不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在保险犹豫期内,投保者若想退保,应尽早办理,可以取回已缴纳保费,避免所交保费被扣除﹔ 4. 居民应重视保险公司回访。对于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一般要对客户进行回访,回访内容包括投保人是否认真阅读了产品说明书、是否正确理解保险责任和自身承担的风险、是否了解犹豫期内自己的权利、是否知道退保扣费等事项。因此,投保人应正确对待保险公司的回访,如实回答,以备后用。 5. 购买保险产品后如遇纠纷,应采用适当方式处理。可先通过银行代理,再找到保险公司客服。解决不了,可到保险行业协会调解,最后则是到保监会投诉。
❼ 银行公司业务主要风险点在哪
银行公司业务主要风险点在以下三点:
① 存现业务化整为零逃避授权监督产生空存的风险。按照现行制度规定,我行柜台办理5万元以下的小额存现业务,不需要主管授权审核,易发生柜员空存资金问题,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② 柜员不规范操作产生的风险。表现为柜员自办业务和代客办理业务时有发生,大额取现业务预约、审批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款箱交接人员身份核对不认真,依然存在不查验封条和开包后不核对现金等现象。
业务印章用后随意放臵,未及时入箱落锁保管;柜员临时离岗不按要求系统签退和现金箱上锁;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等实物出入库不能严格坚持“实物入库先收妥后记账,实物出库先记账后出库”的原则;柜员休假保管实物不移交等。
③ 不法分子利用抹账交易产生的诈骗风险。表现为办理汇款业务时,离开银行一段时间折返回来要求退汇,利用银行抹账交易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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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风险原因,可划分为以下几类:
信用风险,也称违约风险。指借款者不能按合同要求偿还贷款本息而导致银行遭受损失,它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
近几年来,国内经济进行体制改革,一些大中小型企业,由于长期运作不规范,造成企业严重亏损,以致于形成银行有钱不敢贷款,企业生产缺资金,资信良好的企业不贷款,经营差的企业不能贷的局面。银行贷款风险存在几种形式:
⑴企业经营业绩不佳,甚至破产,无法还贷,或贷款时抵押、担保不充分,还贷能力不足。
⑵贷款项目投资大、回收慢、效率低。
⑶银行贷款手续不合法,导致不能正常收贷。
非法拆借风险:非法拆借风险是指金融机构间的非法拆借,致使巨额资金流失,无法收回。
非法集资风险:非法集资风险,银行以高利率吸收存款,在政府利率调整或亏损的情况下,无法兑现存款,产生风险。
金融诈骗风险:金融诈骗风险。目前常见的金融诈骗犯罪有以下几种:如使用伪币,利用信用证、信用卡、大额存单等银行信用凭证,从事金融诈骗犯罪活动。
❽ 银行的主要业务面临哪些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主要面临以下几种风险:
(1)信用风险:即交易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
(2)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动,银行的表内和表外头寸所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
(3)利率风险:指银行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的波动时所面对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即当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了其盈利水平的情况;
(5)操作风险:主要在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
(6)法律风险:包括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文件而造成同预计情况相比资产价值下降或负债加大的风险;
(7)声誉风险:该风险产生于操作上的失误、违反有关法规和其他问题。
以下对上述风险进行简要分析:
一,信用风险
这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指获得银行信用支持的债务人不能遵照合约按时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可能性.在商业银行业务多样化的今天,不仅涉及传统的信用风险仍然是商业银行的一项主要风险,而且,贴现,透支,信用证,同业拆放,证券包销等业务中涉及的信用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本金风险.是指银行对某一客户的追索权不能得到落实的可能性.如呆帐贷款,最终将表现为本金风险. 潜在替代风险.即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交易对手自交易日至交收日期间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其大小根据市场走势向原先预计的相反方向发展时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来计算.对银行而言,可能是交易对手违约,而市场又向不利方向发展的情况下,被迫代替交易对手完成原有交易所付出的代价. 第三者保证风险.如果债务人违约不能偿还债务,而担保方或承诺方又不能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就出现了第三者担保风险. 证券交易和包销风险.指的是证券二级市场交易和一级市场交易中的风险. 交收风险.指的是资金或证券交与收的过程中,通知时间和实际时间之差可能产生的风险.一旦有关交收无法执行或交手处理错误,该风险将转化为本金风险. 信贷集中风险.是指银行的贷款只发放给少数客户,或者给某一个客户的贷款超过其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从而使所发放的贷款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大大上升.
二,利率风险
指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利率的波动通过存款,贷款,拆借等业务影响商业银行负债成本和资产收益等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三,流动性风险
是指银行本身掌握的流动资产不能满足即时支付到期负债的需要,从而使银行丧失清偿能力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是一种本原性风险,就是由于流动性不足造成;另一方面,也是最常见的情况,是其它各类风险长期隐藏,积聚,最后以流动性风险的形式爆发出来.从这种意义上讲,流动性风险是一种派生性风险,即流动性不足,可能是由于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汇率风险等风险源所造成的,银行最终陷入流动性风险中不能自拔.
四,汇率风险
是指本币或外币汇率升值或贬值,使商业银行的资产在持有或者运用过程中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五,市场风险
是指商业银行投资或者买卖动产,不动产时,由于市场价值的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商品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不动产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多种市场行情的变动.
六,法律风险
是指因为对法律条文的歧义,变迁,误解,执行不力,规定不细致等原因导致无法执行双边合约,造成银行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七,经营风险
是指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程序或控制失控,工作人员失误及欺诈,使银行面临的风险.
八,管理风险
是指股东,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不称职,或者不诚实,使银行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九,国家风险
即国家信用风险,是指借款国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的潜在变化,使该国不能按照合约偿还债务本息,给贷款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十,竞争风险
就是金融业同业竞争造成银行客户流失,质量下降,银行盈利减少,从而增大银行风险,威胁银行安全的可能性.
1.面临管理体制的挑战。国外银行大多是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经营管理的,基本上不受政府干预。而我国金融业由于对外开放程度低,大部分银行还不熟悉国际惯例,不适应在统一规则下进行管理的要求。尤其是我国的银行业则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之中,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场机制、竞争规则和效率原则进行管理,一些银行目前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企业。国家虽要求国内的银行依据市场规则而不是按国家计划去贷款,但在一定程度上仍承担着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性职能,扮演着政府出纳的角色。不仅银行被迫进行所谓的政策性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在机构管理、业务经营、用工管理及分配方式等方面都还要执行上级行的统一要求。尤其是当国家财政困难时,银行在很大程度上仍替代财政并长期承担国家和地方的大量双重政策性业务。据了解,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贷款仍占25%以上,而政策性贷款历来是银行贷款中质量最低的,也是不良资产贷款比例中最高的。管理上的差距将是制约我国银行业发展的重大隐患。
2.面临经营模式的挑战。我国金融业目前推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按照商业银行法,国内的商业银行不允许开展投资业务,这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而国外银行大多采取混业经营的管理方式,即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证券、保险于一身。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当综合化的国外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市场,我国的银行业在竞争中无疑将处于劣势状态。
3.面临业务创新和优质服务的挑战,加入WTO,我国将在金融业务创新和优质服务方面处于劣势,而国外一些大银行在这方面的发展已很成熟。我国银行目前仍主要采用传统的业务经营方式,并且发展业务的着眼点主要集中于存款市场份额上。这样不仅容易导致我国银行业经营传统人民币业务的风险上升,平均利润率下降,而且容易造成涉外业务、中间业务和新的贷款业务发展缓慢,致使国际结算等业务的流失,使一些新的利润增长点后劲不足。据统计,仅在我国的外资银行办理的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国际结算等中间业务目前已占有我国市场份额的40%以上。
4.面临技术手段和金融产品的挑战。国外一些大银行由于技术设备先进、科技化程度高、信息网络健全(银行业务全球联网)、创新能力强,使他们在金融业务和产品方面显现出了全球化、自动化、电子化、标准化的趋势,并且在技术手段创新和衍生金融产品等方面始终处于领先地位。由于金融产品的多样性,国外银行可以从各项业务、多种渠道中获得盈利,以弥补某一方面的亏损。这种竞争对我国银行业是不利的。我国银行业由于实行分业经营使业务被限制在非常狭小的存贷款领域,并且基本服务对象主要面对国有企业,造成盈利渠道单一,提供的金融产品传统,从而造成银行的金融风险更加集中,竞争力持续弱化。
5.面临融资风险的挑战。加入WTO,由于我国的金融资产形式和融资手段过于单一,将加大我国银行业的融资风险。目前我国金融资产形式主要是通过银行进行间接融资,间接融资占金融资产形式的80%以上。我国目前这种过度依靠银行的巨额储蓄存款所形成的单一金融资产结构现状,是由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等直接融资市场不发达甚至严重滞后造成的。间接融资比例过高,不仅已经难以适应WTO体制的要求,而且会增大银行的经营风险。在西方发达国家,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几乎各占50%。同时,由于国外银行在很多领域享受超国民待遇。如在税费方面,我国银行的综合税费负担率高达70%左右,而国外银行只有30%。国外银行这些优势将可能造成国内优质客户的大量流失和国内融资份额大幅度下降。统计表明,我国银行80%的利润来自20%的优质客户。一旦我国的优质客户被国外银行抢走,我国银行的优质资金来源将被分流,融资份额也将被挤占。最终将导致我国银行业市场融资能力差和盈利能力下降。
6.面临人才竞争的挑战。加入WTO,国外金融机构与我国银行业竞争最激烈的将是人才。随着国外银行业务在中国市场的不断拓展,他们将会以高薪聘用、优厚福利、委以重任、出国培训、公平的用人激励机制以及优越的工作环境等条件,吸引大量我国银行业的各类优秀人才,其结果将会使我国银行业新一轮优秀业务骨干流失,进一步加剧我国银行与国际大银行之间的差距。
7.面临金融安全的挑战。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法规不健全、金融装备落后、国产化程度低、风险防范能力差、安全监管能力不足、制约手段不强、内审制度不严格等是我国金融安全的最大隐患。仅以已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为例,外资银行只要在我国任何一个地方拥有机构,就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当前外资银行普遍存在多存少贷的倾向,它们一方面将境内吸收的外币存款资金调往境外以套汇套利,另一方面外资银行通过转移利润、少缴存款准备金的方式逃避我国的税收。还有一部分外资银行则利用回扣、提成等非价格手段与国有银行进行不公平竞争。如果我国对现有的少量外资银行都缺乏监管手段,那么一旦加入WTO,资本账户对外开放,国际游资进来,给我国银行业将会带来更大的风险,甚至可能引起金融秩序混乱。同时,由于我国金融安全监管能力弱,还将可能造成被国外银行一向青睐的我国电信、通讯、媒体、铁路、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大型私营企业等行业和市场,在对其全力的扶持下,在一定时间内获取垄断行业的利润,以形成市场垄断和产业垄断。
8.面临不良资产的挑战。国外一些大的银行由于规模庞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质量相对优良等优势将在竞争中处于明显得力的地位。如美国花旗集团资产总额高达7000多亿美元,相当于我国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产的总和。美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目前仅为0.67%,而我国银行的不良资产却高达30%,不仅远远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17%的最高界限,同时也都大大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不超过8%、保滞贷款不超过5%和呆账不超过2%的比例界限。据调查,如果考虑银行账外贷款和绕规模贷款(贷款科目之外的其他资产科目中隐藏着实际属于贷款的资产,是一种逃避规模控制的违纪行为)因素,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实际不良贷款的比例还要比账面高出10个以上的百分点。如果再把实际的呆账全部冲销,有的国有商业银行可能资不抵债。银行不良资产的扩大是当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也是制约银行业健康运营和入世的重要障碍。
❾ 银行业交叉性金融风险具体指的是什么
银行业交叉性金融风险指的是不同金融机构业务融合加深,交叉性金融工具不断涌现,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金融风险的传染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从而增加了金融市场的脆弱性。
交叉性金融业务可分为“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商业银行集团与子公司、商业银行自身信贷与类信贷”等三类交叉事项。
前两类交叉以交易关系或合作关系为基础,后一类交叉以客户维度为基础。
主要涉及“资管、同业、债券承销、债券投资和代销资管计划及信贷”等六大核心业务板块。
(一)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界定
所谓“交叉”指的是金融机构突破分业经营约束,通过各种金融工具或变换经营的组织形式,在多个金融子市场中开展金融活动,这些活动往往涉及多种金融工具、多方参与实体和多层法律关系。
主要包括理财、债券、同业存单、拆借、票据、基金、信托和互联网金融等活动,交叉性金融风险就是开展上述金融活动所导致的不确定性。
(二)交叉性金融风险的主要特征
1. 跨业务交叉性金融风险传染
随着不同金融机构之间泾渭分明的业务界限日益模糊,银行传统业务受到来自其他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金融越来越直接的挑战,不得不寻求新的利润空间,由于跨业务发展可以很好地优化收入结构;
已成为各家银行的必然选择。但当前部分跨业务领域产品层层嵌套,交易结构设计较为复杂,产品功能延伸和机构参与广泛,部分银行通过抽屉协议提供隐性担保自担风险,或通过多层委托代理承担实质兜底,使风险在不同业务间扩散。
2. 跨机构交叉性金融风险传染
随着银行综合化经营的不断推进,银行母子公司之间通过交叉持股、资产转移、提供担保等方式开展的业务愈加频繁,不同经营实体的风险通过这些通道和平台传染与放大。
一旦出现母公司决策失误,集团风险将快速蔓延和传染于多个子公司。反之,各子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其危害也会迅速向母公司集中。
这种母子公司间的自强化效应就像风险的扩大器,一旦触发风险传染源,对跨机构的资金流动与声誉风险将产生巨大影响。
3. 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传染
银行在追求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不断突破分业经营限制而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很容易将某个市场的风险传导到其他市场,这种风险的影响通过股权控制、资金交易等纽带,使得各行业、各金融子市场的风险相互交织和渗透。
特别是银行与证券、保险、基金等机构合作日益深化,跨市场的资金流动已成为常态,资金流向更为隐蔽,风险传染性更大。
4. 跨监管交叉性金融风险传染
不仅为监管套利类的跨业务发展提供了长期动力和空间,同时也削弱了微观审慎监管效果,导致相当数量的套利业务未被有效地评估和监测,监管资本和报表难以真实反映实质风险。
当前,银行利用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交叉金融工具,或以其他金融机构作为通道来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资产率以及拓展银行资金运用范围等,已逐渐成为新的发展方向。在分业监管体系下,不同监管主体对相似业务的监管标准不尽相同;
金融风险指的是与金融有关的风险,如金融市场风险、金融产品风险、金融机构风险等。 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
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
具体的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网络-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