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非金融机构买卖股票需要交纳营业税,那么金融机构买卖股票要不要交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该政策规定没有作废,目前仍在执行。
营业税征收范围: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但是,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第三、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B. 非金融企业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征营业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规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61号)规定,已明确将上述规定予以废止。
因此,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收益,要交纳营业税。
卖出价-买入价 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营业税。
买入价=购入价-持有期间的红利收入
(中国税务报)
C. 请问基金收益要交税吗
除了买卖基金的手续费,不需要再交其他费用,管理费、托管费都不要持有人来交,基金收益也不要交税。但不是有个规定年收入8万要交所得税吗,某种意义等于变相要你交,尽管交的人很少
D. 非金融机构法人单位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还征收营业税吗
不征收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个人和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E. 买卖开放式基金有哪些税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有关规定如下:
一、关于营业税问题
(一)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二)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三)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所得税问题
(一)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印花税问题
(一)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二)对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
四、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相关税收。
F. 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要征收什么税
一般情况下,基金的投资者会涉及三种税金:
(1)所得税,针对投资者的红利和资本利得征收。
(2)交易税,基金在交易时需要交纳的税金。
(3)印花税,交易中的有关单据须交纳的税金。
我国目前对投资者从基金获得的红利分配免征所得税。
同时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暂未征收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按税法规定对投资者征收所得税,税款由基金在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对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基金的投资对象是证券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在进行投资时已经交纳了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各种税率,所以投资者在申购和赎回开放式基金时也不需交纳交易税。
印花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征收,暂免征收。
如果您的企业属于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对个人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的同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这是目前我国实行的对基金投资者征的税种,仅供参考。
G.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
基金管理人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属于基金持有人所有,属于基金财产。当基金管理人买卖股票、债券产生差价收入时,基金净值相应上升。若在此阶段征税,则在金融机构买卖该基金,获得了相应的差价收入而征税时,就产生了重复征税。故而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是适宜的
H. 基金买卖都会有哪些税收
有关规定如下:
一、关于营业税问题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所得税问题
●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印花税问题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对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
四、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相关税收。
I. 对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答案】√
【答案解析】对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