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成立境外基金架构哪些流程和规范
发展环球基金业务,基本需要搭建一个可靠及实用的海外基金平台吸收境内外资金及作为投资主体,善盈投融资顾问在过去17年坚持以专业态度及从客户角度考虑项目,与客户并肩作战,共享成果,所涉及项目从收购及申请牌照、搭建海外基金平台、资产买卖、股权投资、债务融资至境内外收购,涉及地区从中国各大城市,亚洲,中东至欧美。基金主体可以是公司或合伙人形式,营运时需要国际性专业团队协助,包括法律顾问、审计师、行政人员、托管银行等等:
1. 设计海外基金架构
2. 成立海外基金公司/合伙人
3. 成立海外管理人公司
4. 聘用专业人士包括律师、审计师等等
5. 编写PPM /Pitch Book
6. 编写投资者认购协议及条款书 (Subscription Agreement and Term Sheet)
7. 编写管理及顾问协议 (Management and Advisory Agreement)
8. 编写行政人协议(Administration Agreement)
9. 编写KYC 明细表
10. 基金公司/合伙人开立海外银行户口
11. 成立基金架构后,提供的营运咨询
『贰』 海外基金和国内基金有什么区别
收益比较:
国外基金:基金收益稳定,回报也很丰厚。基金品种较多投资者有较多的选择。特别是提供固定利息的这类基金,一般都能确保
投资人得到稳定的收益。
国内基金:基金收益极不稳定,目前中国的股市波动幅度大,基金管理人往往难以适应这种波动,常常导致亏损,投资者利益很
难得到保障。目前国内基金品种单一,可供投资者选择的基金类型很少。
2.监管制度:
国外基金:英国伦敦是时间著名的金融中心,历史悠久,金融法制健全。英国法律规定凡 在 英国注册的金融管理公司,都必须接
受英国金融监管局的严格监管,同时强制缴纳金融服务补偿计划(FSCS),投资者利益有保障。08年发生的世纪金融危机里,出事的主要金融单位多数在美国,而英国的金融公司则很少。
国内基金:国内金融监管体制尚不健全,众所周知中国的企业管理漏洞较多数,并且多数含有暗箱操作。比如:某些基金经理大
建“老鼠仓”,利用投资者的钱为个人谋求私利就是典型的例子。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尤其被基金投资者所深恶痛绝。
3.管理经验:
国外基金:国外基金行业发展的历史都很长且氛围好,基金经理人普遍的从业时间长经验都很丰富,良好的监管使得他们具备更
好很好的自律性。
国内基金:国内基金行业的发展史很短,不过十几年的时间。基金管理人普遍的从业时间短,经验欠缺,并且自律性都很差,很
难获得投资人的信赖。
什么是老鼠仓:
就是基金管理人选择一只2元左右低价的股票,先以自己私人的钱大量买进,然后利用自己所管辖的基金大肆抬高股价。当这只
股票上涨到9元左右时,基金管理人开始谋划把自己私人买进的股票全部卖出,这时由于股票价格很高,一般的机构投资者都不会随意吃进股票了。怎么办?唯一的方法就是利用自己所管辖的这只基金去大量吃进这只股票…。
最后的结果就是,基金管理者私人的钱全部顺利获利出局,而投资者的钱却被基金管理人用去高价抬杠了。最后当股市行情不好
的时候,所有股票都全线大跌,结局就是该基金管理人所管辖的基金出现巨额亏损,而基金管理者个人却赚得盆满钵满。
当进行业绩披露时,该基金管理人就会以经济危机,国家财政紧缩等等的理由进行搪塞。
『叁』 国外的电影基金投资并运作国内电影,难点主要在哪里
外商投资中国的电影,目前是受到国家政策限制的。这也是目前中国电影市场如此火热,许多外资热钱却被阻挡在外的根本原因。但即便国家政策有所放开,国外的电影基金要投资运作国内电影仍然难度重重。我仅依据个人的浅见总结了以下几点:
首先, 电影的盈利渠道不够丰富。目前在中国,电影的主要盈利渠道仍然是票房,这一数字占绝大多数电影收入的90%以上。如诸位所知,一部投资1000万美金的电影,在中国,没有2亿人民币的票房是很难盈利的。但是2亿票房的国产电影,即使在当下这个市场,对于大部分中国电影,仍然是不容易达到的数字。
而除了票房之外呢,在线视频能够有少许收入(比起电视剧来却是差之甚远),电视频道(主要是CCTV 6)的播放权销售也算贡献绵力;在之外,美国电影产业中收入占比很大的部分,音像销售、付费点播、付费和免费电视、海外版权销售以及衍生产品收入等,在中国都还没有真正成规模化。这些,都无疑会加大基金投资的风险。
其次,电影制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问题:其实本质上是人的问题。我很不喜欢的一个论调是,讨论中国电影人的无能和无耻。中国的电影人普遍落后于好莱坞是肯定的,但中国电影人中也不乏有识和有才之士。而中国电影从业者的问题在于他们太喜欢通过传统的、相对「圈子化」的人际关系,以及偏向人治和作坊化的方式来进行制片管理。而这种传统思路已经形成一种壁垒和保护膜,即任何试图破坏现有体系的人,都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如果说国内主要影视机构中,最专业化的、相对与好莱坞标准离的最近的是华谊兄弟,甚至在北美上市的博纳影业,都并非令人满意。
目前国内的投资者,甚至国内部分已经成立的电影基金,为了追求高额的利润,似乎都对这样的现象有一定的包容度。当然,我所了解的情况,他们更相信品牌、团队、Track Records。但是,中国目前真正具有稳定票房号召力的导演不超过5位,而即使投资他们的电影,亦很难保证部部盈利(金陵十三钗、1942等),更毋宁说其他的导演和团队了。一个健康的电影基金,要不要对团队有所选择,当然需要;但更重要的是,需要打造一个完善的体系,在保证创作团队的自由度的同时,通过严格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健全制片人责任制(而不是导演责任制)以及完善的财务体系,以确保每一分钱花在合适的地方。而这个体系,与目前壁垒中的模式有太多沟壑需要填补,这就需要新的一批有识之士来解决问题。
我经常和别人说,最理想的投资电影制作流程应当是「电影的归电影;财务的归财务」。但是,在这过程中,一定需要有既懂电影又懂金融的人,作为其中的桥梁和渠道,在制片方和投资人中间进行沟通,去磨合目前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如果把这个放在中国,问题就来了;中国不缺懂电影的,亦不缺懂金融的,但是两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同时又愿意干这行的少之又少。何况,要改变早已习惯传统流程的电影工作者们的思路,并非容易的事情。如果生硬的在其中复制西方的规范化体系,势必会造成很大的摩擦;而培养一批熟悉西方模式的电影工作者,并真正在电影圈中形成主流的操作模式,暂时还需要时间。实际上,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正在这么做,但远未到相对成熟的阶段,更别说收成季节了。
再次,是电影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和政策配套的问题。当然,这方面已经有很大的进步,比如,中国目前已经不缺乏院线资源,亦有很多专业化的发行和行销团队。但是这还不够。
举个例子,这几年国内业界一直在讨论的完片担保或者说电影完工险的可行性。关于电影完工险(Completion Bonds)可以参见电影的完工保险在中国怎么实现?其中Raymond Wang律师和易筱昭的答案,在此就不再赘述。而电影完工险的重要性在于,该制度能够对于投资者和制片方的利益同时有极大的保障。该制度在国外已经成为许多电影制作公司和投资人默认的规则,以至于很多导演团队或者投资人在制片方没有确认购买电影完工险之前,都不会签署协议。而对于习惯了该模式的国外电影基金而言,蓦然到中国这个相对不规范的市场,是很有难度的。而要电影完工险体制的建立,除了保险公司方面需要配合之外,更需要的是国内的制片方对于电影完工险或者说完片担保的概念有透彻的理解。这又回到第二点所提到的规范化和人的问题上了。
而第一点提到的盈利渠道的问题,又哪里单是电影行业的问题。目前国人愿意为在线影视付费的人群占互联网用户的比重很低(百万级别的规模对数以亿计的网民)。昨天在和一些朋友聊天的时候还提到,或者大家愿意为《一路向西》这样有爆点的电影付费,但如果把范畴再扩大一些,愿意付费的人群就少很多。在这种情况下,更多的时候在线视频公司和电影的版权方谈的是买断费用,而不是利润分成。而买断的费用呢?大部分电影的在线视频版权卖价多在六位数,可能只是一些热门剧集一集或者两集的价格(因为在对视频网站的点击量帮助上,电视剧明显要给力很多),远不如一些热门综艺节目的售价。而对于成本动辄数千万的电影项目而言,这样的回报只是杯水车薪。至于付费电影频道、海外版权销售、衍生品和衍生产业的发展、版权保护等等诸多方面,亦都有太多需要其他行业配合解决之处。甚至提到电影媒体和影评人体系,不要说把好莱坞拿来做比较,真是连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都领先我们不少。
第四点,是电影基金本身发展方向的问题。我此前在其他回答里(3D 武侠片会不会成为一种新的电影类型片?)有提到过类似的话:
中国本土电影自九十年代后,除了冯小刚的喜剧片以外,本质上是缺乏类似的稳定输出的电影品牌。这类电影品牌的好处是,借助忠实的支持者和品牌效应,是极容易形成标准化和产业化的模式,形成稳定的商业价值;任一成熟电影市场都势必有这样的产品。而类似冯氏喜剧的坏处是,如果哪天冯小刚翘辫子了,这个品牌就结束了。而如007系列、漫威和DC的超级英雄系列,日本的宠物小精灵\柯南\哆啦a梦等国民动漫系列这样的品牌,即使整个创作团队换个一干二净,亦仍然不会影响他们的商业价值。徐老怪宁可部分放弃品质,彻底更改主演阵容,也要把《神都龙王》拍出来的原因;某种程度,也是在试探市场风向。一个成熟的电影基金,不应该是满世界的去找好团队,好项目;今天投一部小妞爱情片,明天参与一部3D科幻片,这样可能会一时盈利,但势必不会长久。健康的体系,应该是建立一系列的稳定输出的类型片和电影品牌。最好的例子莫过于Tyler Perry的Madea系列电影。这位仁兄做的事情就是,每年定期产出一到两部班底固定,讲述黑人社区故事的偏喜剧类电影,投资成本在500万美金至2000万美金之间,品质相对稳定,票房产出恒定在4000万~5000万美金左右的范畴。当然也有大爆的时候,例如09年二月档的「Tyler Perry's Madea Goes to Jail」票房就超过9000万美金;也有不景气的时候,例如今年暑期档的「Tyler Perry Presents Peeples」只收了900万美金。但是,自05年起,这一系列电影已经产出14部,早已建立了恒定的受众群体,固定的院线资源,可靠的制作团队和有效的宣发模式;这样的电影项目,投资的盈利预测是不难估算的,也更易于在投资者方向上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模式。类似的还有当年日本的「菊次郎系列」,狮门营业赖以成名的「电锯惊魂」系列,马上要出到第五部的「鬼影实录」系列等等。
而我所了解的部分北美电影基金的运作模式,虽不至于投资固定的制片团队,但他们会投资自己所熟悉的类型电影,惊悚片、动作片、喜剧片和爱情片都有一些专门的电影基金定向的投资和操作。因为这些电影的模式相对固定,成片质量有保证,预算可控性强,有稳定的受众群,容易建立适合的分发渠道。
所以为什么有许多电影产业的业界人士总是喊着,中国缺乏的并不是票房大片,也不是国内外屡屡获奖的「艺术电影」,而是中小规模的类型片。因为,在一个成熟的市场,他们才是电影业界主力军团。他们是制片公司真正的运营基础,因为这系列的片子能有稳定收益,亦能够培养可担当大任的合适人才。这两年大热的James Wan早年不正是电锯惊魂的导演和制片。
回到中国,为什么发展类型片在当下并不容易。一是缺钱,太多投资者要么只愿意投入小成本电影试图再创一个泰囧或者北西,要么则是盯着大导大团队和大片,生怕没个两亿成本就砸不出票房。既然国外有资金愿意搞,又回到此前的问题,缺人。每一种类型片,导演以降,还需要大量的熟悉类型片的制作团队和宣发团队,如此就是一大波人的训练和实践。而再往下,就又提到中国的从业者的培养体系之问题了。(这一点我是真半句说不出,最好请教几位真正的业内从业者)。
总结以上。为什么国外电影基金在当下投资中国电影难度很大,一是中国电影市场盈利模式单一;二是中国电影制片体系还未规范化和标准化,说到底是电影业界人士的意识问题;三是电影之外其他行业的配套尚未成熟;四是电影基金的健康发展方向,定向的发展电影品牌和类型片在国内时机尚未成熟。当然还有其他原因,一时未能尽表。以上各大难题并非不能解决,甚至其中有很多已经在改进的路上;但凡事都还需要时间和积累。
身为非电影行业从业者,只是从圈外人士来说这些问题,我知道其中错漏多多;但以上也是我个人这些年关注中国电影产业发展,以及近来工作中向诸位从业者老师们请教的些许总结。如其中有太多不足之处,还望各位老师们不吝赐教。
推荐阅读好基友为梦而生老师的这篇:在电影技术方面,美国究竟比中国先进多久?
利益相关:本人及所在机构亦在运作一个定向投资好莱坞类型片的电影基金项目。
还是花点时间向大家介绍一些本人正在运作的电影基金项目吧,亦可作为答案的参考。(如果要转载的各位可以不用复制以下内容)。知乎团队如觉得以下内容不适宜,我亦会删除配合。
该项目是与好莱坞专门从事动作片和惊悚片制作的电影公司合作的;因此,定向投资的亦是以上两类影片。目前已经确定的参与该电影基金项目的团队如下:
1. 300勇士的制片人Mark Canton将担任首5部电影的制片人;
2. 好莱坞第二大经纪公司William Morris Endeavor Entertainment(WME,威廉莫里斯经纪公司)将担任电影的选角并提供部分主要制作团队成员
3. 该制片公司两大股东之一包括了盛智文先生,此人亦有「兰桂坊之父」称号,同时曾担任香港海洋公园主席。
4. 该制作公司此前亦曾制作一系列包括杰森-斯坦森,杰夫-龙格尔,尚格云顿等动作明星的系列动作片,及包括美国怪谈在内的一系列中小成本惊悚片。
而与投资者的模式包括:
1. 固定的年收益率,及资金的优先收益权(亦有简称优先劣后);
2. 所有电影都将购买电影完工险;
3. 基于已获得固定收益,投资者的后端收益相应比例较小;
4. 投资者如果不退出电影版权,将根据商定比例持续获得电影此后的收益分成;如若选择提前退出,亦可要求基金以合适价格买断此后全部版权收益权;
5. 定期的财务报告以及关于电影项目的电话会议;随时到片场监督拍摄的权限;
6. 投资姓名将列入电影制作人名单中,投资人可对电影制作的重大决策有发言权,但避免涉足到具体的细节安排中。
我们在设计整个基金方案的时候,力图将投资者的风险降低到最小;同时通过投资模式熟稔的电影类型片,以期更易控制电影制作过程,提供相对稳定的回报。同时,也尽可能的将投资人适度的从电影制作的流程中隔离出来。所期望的,依然是「电影的归电影,财务的归财务」。
又有一条分割线
最后说一些理想主义的话:我个人并不是学习电影专业出身;只是因为真心热爱电影这件事情。从小到大看过的电影少说有大几千部,大学时期也把图书馆能够借阅的几乎所有电影类相关书籍读过一遍。这次电影基金项目,按说其实是我毛遂自荐才获得参与的机会。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是希望能够借此机会,能够更深入的接触电影产业。也许有人会说,「拿着国人的钱,去投资洋人的电影,说甚英雄。」但是从这个项目开始谈判至今,以及我与一些圈内人士接触所获知的一些行业情况,我深知好莱坞的这套成熟体系值得学习和借鉴之处有太多。我当然也期望着能够通过这次的运作和学习,能够真的熟悉这套体系;并且,或许在将来能够回头来为中国电影行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肆』 境外资金如何转入国内进行投资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据商务部统计,2004年1-10月,我国合同外资金额1189.99亿美元,同比增长34.19%;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37.81亿美元,同比增长23.47%。截至2004年10月底,全国累计合同利用外资金额10621.2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552.51亿美元。预计2004年全年我国外商实际投入金额将首次超过600亿美元,增幅高于15%。但值得注意的是,外商直接投资中有一部分并未直接进入实业投资领域。
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二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三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
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典型的做法是在境内的外汇贷款通过银行离岸业务变相结汇,即境内企业利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的离岸贷款业务,由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离岸部门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后,外方再转借给境内企业,办理结汇,从而绕开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外汇贷款不能结汇的管制。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自主资金调配。
『伍』 国内基金在投资,运行时与国外基金有哪些大的差异
国内传统的公募基金只是做证券市场投资,而且主要是二级市场,标的无外乎就是货币市场品种、股票、债券这些。目前公募基金的总规模在三万亿左右。公募基金家数不超过100家。龙头的华夏规模超过千亿(天弘靠货基迅速冲到了千亿以上,这块业务主要是依托余额宝,而且管理费收益很低,所以其实质意义不大),末尾的基金公司规模不足亿元。贫富差距还是挺大的,股东背景和管理层实力对公司经营都有影响。
放在至少三年前,公募基金的工作,无论是投资还是销售,都是很光鲜的,毕竟他们的人均产值很高。但是,这两年二级市场,主要是股票市场不景气,再加上基金家数的增多,所以整体上基金行业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基金公司目前的销售主要还是依靠渠道,其中银行和券商渠道占主流,为了促进销售,基金公司给银行返认购费,给券商返交易量(事实上,承诺的交易量根本实现不了),所以一只基金发下来,基金公司挣的只有管理费了,甚至有时候为了发基金,基金公司还要倒贴钱请帮忙资金认购,确保基金能发出来。
从2012年底以来,公募基金通过设立基金子公司,已经开始涉足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通过此业务,基金公司将触角延伸到实体经济,而这块市场之前基本是被信托垄断的。基金子公司进入这块市场后,迅速凭借较低的通道费用,较少的监管(比如一些信托不大敢做的票据和房地产项目,基金子公司就敢接手,但是现在监管层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不消耗资本金等诸多优势迅速上位。我接触的一家信托公司,对于拉到的一些监管层敏感的项目,甚至通过旗下基金公司的子公司的通道来做。特别是银行系的基金子公司,基本上接手了银行大部分的通道业务,实现了规模的迅速扩大。
但是,通过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实现规模的弯道超车,对于公募基金来说,并不具有持续性;而且监管层也已经注意到基金子公司的狂飙突进。下一步如果监管层加大对基金子公司的监管,面对信托公司二三十年积累下来的实体项目运作经验,基金子公司并没有太多优势。
未来公募基金还是要将重点放在主动管理型的投资上。
私募基金,简单说,主要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顾名思义,前者主要投向证券市场,比如泽熙、尚雅这些;后者主要是投向非标的股权,比如九鼎投资这些,具体的运作模式有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佼佼者,大多都是从原来的公募基金经理和投资总监跳出来的。由于私募基金的激励体制中最终要的是收益分成,这就使得,相比那些只注重做大规模拿管理费的公募,私募基金经理更注重做高产品的绝对收益。私募的投资门槛较高,主要面向高净值客户,那些比较牛的私募产品,根本不愁销售。
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近些年来发展迅速,特别是以有限合伙为代表。其实,这些公司就是开始抢占一些原本信托的市场。
总体来说,私募基金市场鱼龙混杂,其中不乏牛人的牛公司,也不乏滥竽充数的人的骗子公司。
今年4月份,证监会成立了私募基金监管部,说要将私募纳入监管,私募的备案工作也已经开展。据说,下一步公募和私募的牌照界限将逐渐模糊:公募可以通过专户等形式发私募产品,接受私募基金监管部的监管;私募可以发公募产品,接受机构部的监管。
『陆』 境外基金会如何在中国设办事处,资金如何运作不要复制粘贴,回答满意可加分
到境外驻中国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柒』 大陆个人推荐购买境外基金,基金资本如何运作
在大陆的中国人不能购买美国的共同基金。
1.购买海外基金(含投资美国市场的基金)目前不能通过境内金融机构实现,因为中国个人境外投资没有开放。建议在香港的银行开户,然后通过电话或e-banking的方式购买海外基金。
2.投资货币必须为外币(以港元,美元,欧元为主),现在国家已经开放个人自由购汇的限度,所以可以把资金顺利转移至境外帐户。
3.如果实在不能在境外开户,可以通过某些中介投资海外基金,但是存在法律风险。
『捌』 外国人在中国如何进行股票或基金的投资
获准投资A股同时,境内港澳台居民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也正式放行,而且在境内工作生活的外国人也可以购买基金。华商等基金公司已经公告自4月1日起接受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开户。
日前,证监会基金部向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下发《关于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以在境内申请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及其交易账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基金投资。
根据《通知》,基金销售机构应当以外国或港澳台基金投资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其申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外国或港澳台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证监会同时要求各公司抓紧修改完善本公司内部控制、销售适用性、宣传推介和投资者教育等相关制度,切实组织做好系统修改、调试等配套工作。
(8)境外基金投资国内项目架构扩展阅读:
第一条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境外投资基金) ,是指中国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以及中资控股的境外机构(以下统称中资机构)作为发起人,单独或者与境外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在中国境外注册、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产业项目的投资基金。
本办法所称发起人,是指设立境外投资基金并对招募说明书内容的起初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的中资机构。
第三条 境外投资基金在中国境内的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境外投资基金在中国境内的正当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第四条 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基金在中国境内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玖』 简述项目的投资结构、资金结构、资信结构和融资结构。
国际项目融资法律问题
第一节 国际项目融资概述
一、国际项目融资的概念
国际项目融资是指向一个特定工程项目提供贷款,贷款人以该项目所产生的收益作为还款的资金来源并将经营该项目的资产作为贷款人的附属担保物的一种跨国融资方式。
二、国际项目融资的特征
1.政府提供间接保证
虽然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合同价值高,收人稳定,但存在着投资回收期长等不利因素。鉴于私人资本的逐利性和短期行为性,无政府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证,私人资本是不会投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
2.融资安排以项目为导向,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非项目投资人本身的资产和实力。
3.项目贷款人的追索权受到限制,项目融资多表现为有限追索权融资
有限追索即当债务人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主办人仅以投入到项目中的资产为限,不能要求项目主办者承担项目举债的全部责任。
4.风险分担
与项目有关的各种风险要素需要以某种形式在项目投资者、借款人以及与项目开发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参与者和贷款人之间分担,使项目中没有任何一方单独承担起全部项目的风险责任。
5.融资结构复杂、融资时间长、融资成本高
项目融资需要做好大量有关风险分担、税收结构、资产抵押等一系列技术性工作。这就必然造成复杂的融资结构,长时间的融资谈判和高额的融资成本。
三、国际项目融资的组织形式
(一)契约式合营方式
契约式合营方式,或称合作经营,是最常见的一种项目组织方式。它可分为法人式和非法人式两种类型。
“法人式”合作经营是指合作双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营实体,以该法人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非法人式”合作经营是指合作双方不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营实体,双方都是独立的法人,各以自身的法人资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在法律上承担责任。
(二)股权式合资经营方式
股权式合资经营方式,是由合资双方共同投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并按股权额进行利润分配。
在以项目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时,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将合资企业的资产作为贷款的物权担保,以企业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主要资金来源。项目主办人除向贷款人作出有限担保外,不承担项目公司(借款人)偿还债务的责任。
(三)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是由项目国政府或其机构作为项目主办人,自行投资、自负盈亏地独立经营,并以承包合同的方式将部分工作交给承包商负责,给承包商一定的报酬。
在采用项目融资方式筹集资时,借款人可以用项目资产和收益作为物权担保,其中包括将承包合同中的部分权益转让给贷款人作为还款担保。
鉴于承包人同贷款人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贷款人决定是否提供贷款时,主要考虑项目主办人的资信、经营管理能力及项目的经济可行性等因素。
(四)三种项目融资方式的比较
1.项目主办人建立一个与其总资产相分离的经济上独立的项目单位,从而使项目主办人获得多方面的好处
项目的债务不列人项目主办人的资产负债表,因而不会影响主办人的资信
项目主办人对贷款人仅承担有限的担保责任
贷款人易于对独立分离的项目作出比较精确的评估,并能得到可靠的物权担保
2.项目融资条件下的国际商业贷款不同于通常情况下的国际商业贷款
在项目融资条件下的国际商业贷款,贷款人获得的担保是非常有限的,它看重的是项目预期的收益,贷款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承担着项目失败的风险。项目融资规定借款的用途就显得非常重要
由于项目融资条件下国际商业贷款的贷款人承担的风险大,因此其利率的规定比一般国际商业贷款的利率高一些
四、项目融资的框架结构
(一)项目的投资结构
项目的投资结构,即项目的资产所有权结构,是指项目的投资者对项自资产权益的法律拥有形式和其他项目投资者之间(如果项目有超过一个以上的投资者)的法律合作关系。
采用不同的项目投资结构,投资者对其资产的拥有形式,对项目的现金流量的控制程度,以及投资者在项目中所承担的责任和所珍及的税务结构也会有很大的差异。这些差异会对项目融资的整体结构设计产生直接的影响。
(二)项目的融资结构
项目融资通常采用的融资模式包括:投资者直接融资;通过单一项目公司融资、融资租赁、BOT模式和ABS模式等几种方式。
融资结构的设计可以按照投资者的要求,对几种模式进行组合、取舍,以实现预期目标。
(三)项目的资金结构
项目的资金结构设计用于决定在项目中股本资金、准股本资金和债务资金的形式、相互之间比例关系以及其资金来源。
经常为项目融资所采用的债务形式有商业贷款、银团贷款、债券、商业票据、政府出口信贷、融贷租赁等。
(四)项目的信用保证结构
项目融资的安全性来自两个方面:
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
项目未来的现金收益和自身的资产价值
来自项目之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担保。
担保可以是由项目的投资者提供的,也可以是由与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方面提供的
担保可以是直接的财务保证,如成本超支担保、不可预见费用担保等,也可以是间接的或非财务性的担保,比如长期购买(或租赁)产品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
这些担保形式的组合构成了项目的信用保证结构。
一般而言项目的经济强度高,信用保证结构就会相对简单,条件就相对宽松;反之,就会相对复杂和相对严格。
五、国际项目融资的参与人
(一)贷款人
贷款人可以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一些国家政府的出口信贷机构及国际金融组织
(二)借款人
一般是项目投资者专门为某特定项目融资而成立的一家单一目的的独立项目公司
(三)主办人
项目主办人可以是政府或公司。大型工程项目的主办人除东道国政府或私营企业外,一般都吸收一家外国公司参加,以便利用外国公司的投资和专门技能,并可利用外国公司的信誉,吸引外国银行的贷款。
(四)项目使用方或项目产品的购买方
项目使用方或者项目产品的购买方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产品的长期购买合同或者项目设施的长期使用合同保证了项目的市场和现金流量,为项目融资提供重要的信用支持
(五)保证方
国际项目的贷款人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有时还会要求东道国中央银行、外国的大银行或大公司向其提供保证,特别是完工保证和偿债保证。
(六)项目建设的工程承包方
工程承包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工程建设合同承担项目的设计和建设。
工程承包公司的信誉、工程技术能力和以往的经营历史记录,在很大程度上可直接影响到贷款人对项目建设风险的判断。
(七)项目设备、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方
项目设备、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方与项目公司签订供应合同,向项目提供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设备、原材料和能源
设备供应商通过延期付款或低息出口贷款的安排,以及项目原材料、能源供应商以长期的优惠价格条件为项目提供原材料和能源,对减少项目的不确定性、降低项目成本和风险都非常有利
(八)中介机构
项目融资通常结构复杂,规模巨大,涉及不同国家的当事人,项目投资者或者贷款人往往需要聘请具有专门技能和经验的专业人士和中介机构来完成组织安排工作。这些中介机构有项目融资顾问、法律、税务顾问、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等等,他们在项目融资活动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决定项目融资成败的关键。
1、项目融资顾问
一类是只担任项目投资者的顾问,为其安排融资结构和贷款,而自己不参加最终的贷款银团
另一类是在担任融资顾问的同时,也参与贷款,作为贷款银团的成员。
2.法律、税务顾问
项目融资中大量的法律文件需要有经验的法律顾问来起草和把关
项目融资结构要达到有限追索的目的,必须有具有丰富经验的会计或税务顾问来检查这些安排是否适合于项目所在国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潜在的问题或风险。
3.投资银行或商业银行
受托银行主要代表贷款人的利益设立托管账户,负责托管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收益监管,确保在从工程项目的收益中拨出足够的款额来清偿贷款以前,不让项目主办人动用这笔款项。
(九)政府机构
微观方面,政府部门可以为项目的开发提供土地、良好的基础设施、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某种形式的经营特许权,减少项目的建设风险和经营风险;政府部门还可以为项目提供条件优惠的出口信贷或贷款担保、投资保险,这种贷款或贷款担保可以作为一种准股本资金进入项目,促成项目融资的完成。
宏观方面,政府可以为项目批准特殊的外汇政策或税务政策等种种优惠政策,降低项目的综合债务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优势和可融资性。
第二节 国际项目融资的风险
一、国际项目融资风险概述
国际项目融资的风险是指可能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潜在事件或状态。
在国际项目融资的最初,不管是项目的主办人,还是贷款人,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是风险的识别。因为只有对风险进行正确的评估,才有可能有效地降低和防范风险,保证贷款人的贷款得以偿还,投资者的利益得以实现。
国际项目项目融资中的风险大体可分为两类: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
二、系统风险
与宏观环境有关,自身不可控制的风险
(一)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是因借款人所在国发生某些政治性的意外事件而引起的风险。当签订合同时的基础情况巳经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使当事人履行合同变得相当艰难或根本没有可能,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制度都规定可以免除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二)法律风险
国际银团贷款的法律风险是指可能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潜在法律因素。
对于贷款人来说,它既包括与国家信用相关的法律风险,又包括与借款人自身信用有关的法律风险。
对于借款人来说,贷款人常常处于优势地位,贷款法律文本一般由贷款人起草和提供,处于弱势地位的借款人须识别国际银团贷款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霸王条款”,防止掉人法律陷阱,随时准备抗辩。
三、非系统风险
非系统风险指可以自行控制和管理的风险,它包括完工风险、经营维护风险等。
(一)完工风险
项目建设开发阶段的风险又称为完工风险
1.不能完工或迟延完工风险
如果项目不能按期完工,则不能产生用于偿还贷款的现金流量和收益,造成项目公司违约。
2.超预算完工风险
引起超预算完工的原因经常是因为预测和安排的不正确,如果没有额外的资金支持,甚至会造成项目停工,而且即使筹措到新的贷款,也会减少今后的利润,甚至可能引起项目公司在运营期间无力偿还本息。
(二)经营维护风险
项目一旦完工进人生产运营阶段,其主要的风险是能否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来偿还贷款和支付投资者的股息。
如果现金流量不足,不但项目主办人投入的资金血本无归,而且贷款人的贷款偿还也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
比起建设开发而言,生产运营阶段要长得多,因此,生产运营阶段的风险也是项目融资的核心风险之一,包括能源、原料的供给,市场和营运风险、财务金融风险、技术风险等。
第三节 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文件
一、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文件概述
1.股东成立项目公司的文件
股东成立项目公司的文件是项目融资中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件。包括:各项政府特许、批准文件;项目发起人之间的合资文件;股东合同;项目公司的组织文件;项目管理文件和技术顾问合同;项目建设文件和分包合同;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履约保函和预付金保函;项目的各种保险文件;使用合同;技术和运营许可证;计划部门和环境部门的批准书等
2.项目公司与原料供应商的文件
包括各种供货合同、基本设施供应合同等
3.项目公司融资文件
包括基本融资合同;担保文件;项目融资人和担保权益托管人之间的信托、协调或共同贷款人合同;融资文件;发行债券、股票融资的承销报价文件等
4.支持类文件
包括竣工保函、运输合同、供销合同、保险合同、外汇供应合同、出口信贷担保、多边机构担保文件等。
5.法律意见书
包括各参与方行使其项目文件或信贷和担保文中规定义务时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借款人责任的平等地位,当地法律给予某一贷款人优先地位;当地法院发布涉及外国货币的判决的可能性;所选择的用于解决纠纷的法律和法院的有效性,国外判决和仲裁的有效性;是否有诉讼或资产扣押的豁免权,以及豁免程度等。
二、国际项目融资所涉及的主要合同
国际项目融资是通过一系列独立的合同有机连结起来的,项目融资各方当事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都需要通过这些合同法律文件确定下来。
(一)贷款合同
项目融资人向项目公司提供项目融资,需要签订贷款合同,就诸如贷款本金、贷款期限、利息支付、还款安排以及违约责任、争端解决等合同事项作出约定。
由于国际项目融资一般都涉及多方贷款人,因此经常采用银团贷款的形式。
有时贷款人还包括政府机构、出口信贷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那就会采取联合贷款的方式。
(二)投资合同
项目的主办人和项目公司需要签订确保项目公司具有偿债能力的投资合同。通常由主办人向项目公司按以下两种方式提供一定的资金:
主办人以参加银团贷款的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融资,以保证项目公司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由主办人为项目公司提供一笔与贷款额相等的资金,以确保项目公司还债
(三)特许合同
由项目主办人与项目东道国政府代表所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它表明东道国政府授予项目主办人以勘探、开发经营特定项目的权利,确定了该项目在开发和经营管理方面所应遵循的原则
(四)完工担保合同
在项目主办人和贷款人之间签署的为了维护贷款的安全,要求得到项目主办人对完工期作出实质性的保证和担保的合同。一份完工担保合同通常涉及以下几方面的保证
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建成项目
如果出现项目建设费用超支的情况,由项目主办人承担对项目的超支进行追加融资的责任
主办人保证项目公司必须满足有关项目完工的特定的财务检查等
(五)提货或付款合同
是项目公司和项目产品的买主间签署的关于买主无论是否取得项目公司生产的产品均需付款的合同。不管项目公司是否交付产品,买主都必须支付规定的货款,而且该货款必须能够偿还贷款和项目经营的费用。
这种合同实际上是项目产品的买主给予项目公司的信贷。
(六)经营管理合同
为加强对项目的经营管理,提高项目的成功把握从而收回贷款,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长期的项目经营管理合同。
借款人与非东道国的管理公司订立这种经营管理合同有时需要获得东道国政府的批准,因为有的国家限制外国人参与大型项目的经营管理。
东道国政府也会要求在该合同中包括进一步雇佣和培训当地员工和促进技术转让的条款。
(七)购买合同
项目主办人和贷款人之间规定当项目公司违约的时候,项目主办人将购买相等于贷款金额的货物的合同。
(八)先期购买合同
通常是由贷款人拥有股权的金融公司和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合同规定,金融公司同意向项目公司预付购买项目产品的货款,项目公司得到该笔款项之后,可用于项目的建设,并对该款支付利息。项目投产后,项目公司应按合同把产品交付给金融公司,再由金融公司把这些产品转售给第三者,销售所得即用于偿还预付款。
(九)产品支付合同
一般在贷款人和项目公司之间签订,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开发项目。
合同通常规定,项目公司把一定比例的自然资源的权益和销售资源的收益转让给贷款人,这种转让一直到项目公司全部偿还贷款为止。但是贷款人只获得转让部分的自然资源产品的所有权。如果该部分产品的销售不足以还清贷款,贷款人则无权再请求补偿。
第四节 政府在国际项目融资中的作用
一、政府特许
特许合同是由项目主办人与项目所在国政府的代表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它表明项目所在国政府授予项目主办人以勘探、开发和经营特定项目的权利,确定了该项目在开发和经营管理方面所应遵循的原则。
由于对很多大型项目来说,如果不先取得项目所在国政府的特许或许可,就无法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因而特许合同往往是进行项目融资的基础,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融资所采用的法律结构。
特许合同规定的内容:
特许权利的授与、特许经营建设的范围、特许合同的期间及特殊情况下的延长等
项目建设、经营阶段的有关问题,主要包括项目工程设计、建造施工、经营和维修的标准,项目产品的质量标准,项目与现有设施的配套、工期及延误工期的责任等
政府提供的协助,包括政府提供的财务协助如是否提供融资、保证等及其他协助,如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收益的保障等,以及上述协助的提供方式
财务问题,包括项目成本计划与回收方案,外汇的兑换及其汇出以及税务等
所有权问题,包括在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项目公司是否拥有对项目设施的所有权,是否有权以项目设施对外抵押或提供其他担保,以及期满时移交的程序及其保证
其他事项,如保险、特许合同终止、违约处理、争议解决、法律适用以及不可抗力等
二、政府承诺
项目融资的政府承诺,是指项目所在国政府为确保其已同意建设的项目融资的顺利进行,使外国投资者具有投资安全感而对项目公司的一种承诺,表明了项目所在国政府愿意给予外商特许经营权及承担部分项目风险的责任与态度。
政府对项目主办人所作的政策性承诺一般涉及税收优惠、外汇风险、原材料供应和土地征用等。
政府对国际项目融资的承诺,不同于一般外资项目的保证,政府只是针对项目融资中“特许合同”而作出承诺。
项目主办人/贷款人在项目融资中所获得的政府承诺与民法上的保证的区别:
1.主体不同
民法保证:第三者出面而进行的担保
政府承诺:主要是政府对自己行为的一种承诺
2.内容不同
民法保证:针对当事人一方的某种具体行为包括经营方面的损失
政府承诺:是对官身行为或事实承诺,主要针对政府风险或违约责任,而不会为经营损失承担责任
3.有无主从合同关系
民法保证与原合同有主从关系
政府承诺则无主从关系
4.责任承担形式不同
民法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就约定的具体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政府承诺仅为追究政府责任提供了前提性、可能性
5.适用规范不同
民法保证适用民商法
政府承诺可能导致国家间的纠纷,因而是具有国际公法规范的性质
6.行为性质不同
民法保证是平等的民商事主体的活动,属于私法行为
政府承诺是对其愿意承担的政治风险、违约责任的承诺和放弃豁免表示,与国家主权、政策等政治关系密切联系,可视为公法关系
三、政府推动
1.政府通过“排他条款”维持主办人对项目的独占性
政府通过“排他条款”解决项目融资中的市场禁入问题
2.“最优惠待遇条款”确保项目公司在竞争中不处于劣势
“最优惠待遇条款” 通常规定,政府对项目公司采取不歧视政策,政府对项目公司承诺使其享受其他从事相同业务的项目公司能够享受的一切待遇
3.“介入条款”和“替代条款”使贷教人获得指定替代人的特权
“介入条款”是指项目公司发生违约事件后,项目主办人和贷款人有权获得较长的更正期间。除了贷款人决定放弃项目,否则政府不能立即终止合同,收回项目
“介入条款”通常由“替代条款”来支持
“替代条款”赋予贷款人推荐第三人来替代项目公司的权利
四、政府监管
1.政府对项目公司的价格控制或审核
为防止项目公司对产品或服务价格的垄断,在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架构中,在约定独占性条款、赋予项目主办人以独占权的同时,也了“价格控制或审核条款”,对项目主办人作相应的限制
一个由政府机构代表和项目公司代表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对项目公司的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进行审核。该专门机构对项目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定价有否决权
2.政府对项目公司正常营运的监管
在项目公司处于垄断地位的情况下,如果项目公司是该领域中某项产品或服务的唯一或主要提供公司,政府对项目管理承包商的任命具有否决权
政府认为必要时,也可自己介入并接管涉及公众利益的项目
3.政府违约事件的更正期
根据更正条款,对于政府的任何重大违约,在项目公司向政府发出要求更正违约的书面通知之后,政府享有一定期限的更正期
4.政府对项目的收回权
第五节 项目融资及其法律制度在我国的发展
一、我国有关境外项目融资的法律规定
1.我国立法对境外项目融资的定义
境外项目融资是指以境内的建设项目的名义,在境外筹措外汇资金,并仅以项目自身的预期收人和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
2.境外项目融资的适用领域
从国际经验看,项目融资主要用于部分基础设施行业和少数重化工行业
在基础设施行业,项目融资主要用于电力、收费公路和桥梁、电讯行业、供水及污水处理等项目
在其他行业包括炼油、石油、天然气开发等项目
3.境外项目融资的资金来源
商业银行提供的银团贷款或出口信贷
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或者商业票据
国际金融组织中的私人贷款部门,如国际金融公司、亚洲银行私人贷款局等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贷款或联合融资
当项目涉及大宗设备或产品出口时,有关政府出口信贷机构提供的出口信贷或者出口信贷担保。
4.我国对境外项目融资的监管制度
1997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
我国境外项目融资的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对投资主体提出了严格要求
对项目的法律程序和法律文件有明确的要求
对项目的担保作出严格限制
对项目公司的外汇调度及外汇账户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将项目融资纳入外债监管范围
对于外方债权人的利益,体现了国民待遇原则
二、我国有关境外项目融资的实务发展
深圳沙角B火力发电厂国际项目融资案
项目合作中方为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下称“深电公司”)
合作外方是香港著名实业家胡应湘的合和财团、日本兼松商社和中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而专门注册的公司—合和电力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合和公司”)
项目合作期为10年。
在合作期间,深电公司主要承担以下义务:
第一,提供项目适用的土地、工厂的操作人员,以及为项目安排优惠税收政策
第二,为项目提供一个具有“提货或付款”性质的煤炭供应合同
第三,为项目提供一个具有“提货预付款”性质的电力购买合同
第四,为合和公司提供一个具有“资金缺额担保”性质的贷款合同,同意在一定条件下,如果项目最后支出大于项目收入,则为合和公司提供一定金额的贷款。
合和公司承担的合同义务是安排项目的全部外汇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并在合作期内经营电厂。
合作期满,合和公司将深圳沙角B火电厂的项目资产无偿地移交深电,退出项目。
合和公司的合同权利是获得除项目经营成本、煤炭成本和支付深电管理费之后的百分之百的项目收益。
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政府指定的担保人为深电公司在合同中承担的责任担保,该担保的权益被转让给美国花旗银行为首的46家国际银行。同时广东省政府也以自己的名义为深电和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提供了安慰信。
根据合作合同安排,深圳项目的全部外汇资金由合和公司安排,合和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以美国花旗银行为首46家国际银行借款,合和公司利用深电公司提供的信用保证安排了一个有限追索结构。
案例4.2 广西来宾电厂国际项目融资案
广西来宾电厂采用国际项目融资方式,利用国际资金达6.2亿美元。
该项目由法国电力中标投资。后总装机容量达25万千瓦的来宾电厂A厂以TOT方式出售15年经营权给外来投资者。
该项目获得美国《资本市场》最佳融资奖。
日照电厂国际项目融资案
日照电厂项目第一次成功地从海外获得无中国政府和金融机构担保的35亿美元贷款。
日照项目的合同结构是相当繁复的。整个合同以中外7家合作公司的合营合同为基拙,又分为两大部分5个层次,这些相互交又的合同或文件一共有20份,在各式合同文件上签字的不仅有各投资方、贷款银行、项目总承包商,而且还包括了国内相关电力燃料公司、电网公司、国内外设备供应商以及相当一批负责设计、施工、调试的国内企业,总计30多家。
『拾』 国外资金在中国投资,资金该通过什么方式进入
境外资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入中国市场: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
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
除了企业,个人也通过个人外汇汇款,将资本项下的资金混入经常项目而流入境内,这种情况一度相当普遍,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或收益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
(二)是境外投资者以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汇入款项,并以个人名义结汇;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境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
(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二)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三)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自主资金调配。
六、资本市场渠道。
境内资本进行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有以下途径:目前国内企业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境外借款及贸易信贷等手段,进行境外投资。
企业境外投资除采用贸易信贷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方式外,还经常会选择境外股权融资、境外债务融资和境外上市等形式进行外汇融资。
(10)境外基金投资国内项目架构扩展阅读:
常用融资方式
(1)融资租赁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想要获得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企业本身的项目条件非常重要,因为融资租赁侧重于考察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因此,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成功,主要关心租赁项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业的综合效益。除此之外,企业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银行放贷一样,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贷的基础。
(2)银行承兑汇票
中小企业融资双方为了达成交易,可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经审核同意后,正式受理银行承兑契约,承兑银行要在承兑汇票上签上表明承兑字样或签章。这样,经银行承兑的汇票就称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具体说是银行替买方担保,卖方不必担心收不到货款,因为到期买方的担保银行一定会支付货款。
银行承兑汇票中小企业融资的好处在于企业可以实现短、频、快中小企业融资,可以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3)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中小企业融资是目前市场上运用最多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在进行不动产抵押中小企业融资上,企业一定要关注中国关于不动产抵押的法律规定,如《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避免上当受骗。
(4)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中小企业融资是指中小企业通过转让公司部分股权而获得资金,从而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进行股权出让中小企业融资,实际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吸引直接投资的过程。因此,股权出让对对象的选择必须十分慎重而周密,否则搞不好,企业会失去控制权而处于被动局面,建议企业家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先咨询公司法专业人士,并谨慎行事。
(5)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中小企业融资的优势主要在于可以把握市场先机,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改善现金流量。这种贸易中小企业融资适用于已在银行开立信用证,进口货物已到港口,但单据未到,急于办理提货的中小企业。进行提货担保中小企业融资企业一定要注意,一旦办理了担保提货手续,无论收到的单据有无不符点,企业均不能提出拒付和拒绝承兑。
(6)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这部分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如果想通过这个渠道来融资,要注意,市场开拓资金主要支持的内容是:境外展览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市场、培训与研讨会、境外投标等,对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优先支持。
(7)互联网金融平台
相比其他的投资方式,互联网金融平台对申请融资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在投融界等投融资信息对接平台网站上向投资者公开;并提供在线投资的交易平台,实时为投资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合同;监督企业的项目经营,管理风险保障金,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爱投资创造的融资方式是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
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公开的优势、开放性的优势,同时结合传统的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信贷审核等等方面的专业度。作为一个投融资的平台,处在中间的结合的地位,两边是投资者和有融资需求的需求方,但是又和第三方的担保机构进行密切合作。对用户的投资进行专业性的担保。同时还和像信用评级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合作,为用户的投资信息提供全方面的解读,以及对资产处置后续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