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保险代位追偿的问题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对“代位追偿”作出明确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并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追偿”作为一项保障车主权益的政策,对保险公司而言,自然增加了责任和义务,为此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意大张旗鼓地宣传。“如果代位追偿做多了,公司的成本会大大增加,影响到公司的效益。”
保险公司理赔管理室负责人说,保险公司赔付无责车主后,再去向全责车主追偿,对方很少配合,保险公司只好选择诉讼途径,又增加了很多成本。
另外,不肯赔偿的全责车主,几乎都是没有买保险或者只买了交强险,即便保险公司胜诉,也常常陷入“执行难”的困境。如果其余的钱追不回来,损失最终只能由公司自己承担了。”
B. 保险理赔追偿工作办法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交强险的投保公司赔偿,赔偿金额大于保险金额的,不足部分由机动车车主赔偿。
2、实际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先由交强险的投保公司在保险金范围内赔偿,然后再由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赔,最后如果事故是在责任方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应要求雇主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车是借来的,借车的人有过错,出借方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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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财产保险事故追偿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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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上代位是对某财产按全损赔偿之后,这个财产的残值部分归保险人所有。例如你的一辆车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损坏严重(可能是你自己的责任,也可能是别人的责任),保险公司在车损险下按全损给你赔了,则这辆车的残值归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是指保险事故是由被保险人以外的人(不包括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组织成员,也不包括保险人)造成的(可能全损,也可能是部分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之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享有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例如,你的一辆车在交通事故中受损,但是是由于另外一方的责任引起的,保险公司在车损险下赔偿后,就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D. 保险公司追偿权管辖
保险公司进行追偿的途径主要是二个:一是经报案后,由公安机关进行追赃,之后再将追回的赃款赃物交经保险公司;二是如果追赃不成,对方因盗窃罪而被监禁或服刑的,则保险公司可以向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对投保人所投保的被盗窃财产进行赔偿后,保险公司会要求被盗窃财产的所有人签署权益转让书,将相应的被盗窃财产的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
之后,保险公司即可以向实施盗窃该财产的人员进行追偿;而如果实施盗窃该财产的人员被监禁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原告所在地(即保险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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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规定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对“代位追偿”作出明确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并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追偿”作为一项保障车主权益的政策,对保险公司而言,自然增加了责任和义务,为此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意大张旗鼓地宣传。“如果代位追偿做多了,公司的成本会大大增加,影响到公司的效益。”
保险公司理赔管理室负责人说,保险公司赔付无责车主后,再去向全责车主追偿,对方很少配合,保险公司只好选择诉讼途径,又增加了很多成本。
另外,不肯赔偿的全责车主,几乎都是没有买保险或者只买了交强险,即便保险公司胜诉,也常常陷入“执行难”的困境。如果其余的钱追不回来,损失最终只能由公司自己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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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保险如何追偿
恩,是的,保险公司有追偿权,法律手段喽,你不需要担心了.需要的就配合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