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员工不买社保,企业如何规避风险
由于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导致在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各种费用金额较高,社保机构在现阶段对于用人单位参保前发生的工伤又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而对于员工外出较多、工伤事故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全面规避发生工伤的风险。
(1)社保保险风险防控硬招实招扩展阅读:
1、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补偿标准
不得不承认有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比较低,如果要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自身的生存状况都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要录用这类员工,只能由双方进行协商先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商业保险规避一定的工伤风险,之后按照每年度一定金额给予社会补偿。
同时员工也承诺放弃对用人单位主张补缴社会保险的权利或者今后主张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承担方式。
2、与双重劳动关系员工的原单位达成发生工伤后的处理协议
如果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的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由于在新用人单位发生的工伤,不能使用原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规避风险。为此新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的原单位进行联系达成借调的意向,或者发生工伤后由原单位进行申报,由新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缴纳社保有哪些风险,应该如何防范
企业员工参保未按员工的实际收入(上年底平均工资)缴费工资,从法律法规的层面来说,这是必须得的。而在实际的操作中,大多数企业都如同案例的操作模式——按照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来给予员工缴纳社保。社保局也无许了,企业也这么在操作,而大多数的员工也这么默认了。作来企业方面来说,员工同意,社保部门也是认可的,就当是合法的。现在员工提出来,要求企业按实际工资来参保,而且不是到劳动部门 去投诉的,企业也只能根据该员工的申诉要求执行,否则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最终仲裁也只能根据法律法规的条文来作出裁决,仍然得按员工的实际收入来参保。
存在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企业自身要控制成本;控制人工成本是每位老板给人力资源部的基本要求。当然企业的领导者们首先会评估风险级别,如果当风险高的,他们也要果断按法律法规执行,风险级别低的,当然得堵一把,堵赢了就算是赚到了,堵输了就是亏。一般是用工密集型的企业比较偏多,由于员工人数多,而且员工的整体收入不太高,员工整体的法律概念稍微弱一些,而且有些员工也不愿意交太多的社保费用。偷偷说一句,很多公司都是这么在做的。
2)员工不愿意按实际收入来缴纳社保;在用工密集型企业中,80%的员工都不愿意按自己的实际收入来参保,而且还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员工是不愿意的参保的,这原因大家都是知道滴。年纪稍微大的一点的员工,认为自己打几年工就回老家了,社保一定要交满15年,退休时才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对于这层人员来说,他们认为要交15年的时间比较长,把钱留在自己的口袋会更安全。而年轻的职工们,又认为离退休的时间太长,真到了退休的时候又不知道这社保的政策会啥变。员工自身的顾虑未解除,导致现在强行实施全员参保给HR们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扰。
企业未根据员工实际收入(一般情况下,老员工是按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新员工是按参保时的实际收入)足额参保,所存在的风险有以下几点供参考:
1)发生工伤事故时的赔偿标准;企业未根据员工的实际收入来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应该按员工的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支付其相应的补偿费用,而且还应补齐社保局所支付的差额部分。实际上这一项并不算是风险,如果企业按员工的实际收入来参保,也是应该支付的,相对而言,单从此项来分析,企业还是赚了的。
2)临近退休人员的要求或是在职员工的要求;临近退休的员工的, 通常情况下,他们都会在退休前去咨询相关专业部门 。当他们清楚自己的参保缴纳基数是按当地最低基本工资实施,而退休后的养老保险的金额则会少,涉及到自己利益的,都会申诉或是要求企业补回差额部分,包括在职的员工提出要求,企业都有承担补差额的部分金额的风险。尤其是有的企业还未全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对于临时退休的员工(三五年即达退休年龄的)必须得参保。
3)离职人员的追讨;根据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也就意味着员工在离职一年内,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可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承担被侵犯的部分权利。用人单位未按员工实际收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利提出补缴。但在一般情况下,很少会有员工要求的,据了解,现实的劳动争议中,提出此申诉的案件并不常见。因为企业补足了企业应承担的部分,员工也需要承担自己应承担的部分。根据行政处罚法,追溯的时效为两年,也就是说员工在离职两年内都有诉讼的权利。所以企业在评估风险时,应将离职两年内的员工作来一个评估对象。
4)社保部门的监察;如果企业完全按照当时最低的社保缴费基数来参保,社保部门在审核时也不会让你直接通过,除非企业分了几个档次。我们公司在几年前,同一标准参保,但在五年前就被退单了,后来就只能实打实进行了。据近几个月的社保部门通知,企业必须全额参保养老,而且不能以最低缴费基数参保。这是我们在前几个月收到的通知,而且附近的企业都在调整缴费基数。社保部门也会不定时的到企业进行核实,所以社保将会越来越严格与规范,这已经是一种趋势。当然,最初被查的时候,社保部门会开一个责令改正单,然后限期改善,否则就面临被处罚。
5)客户验厂的要求;在企业有两个上帝,一个是员工,一个是客户。员工为企业创造价值;客户为企业带来价值。所以这两者都是企业必须重视的,而且都必须放在同一等级的重要,企业少了谁都无法生存。客户在对企业进行审核时,也会注重员工社保的问题,但在这里,一般情况下的验厂人员,只要企业为员工买了社保的,都不会特意要求按员工的实际收入来参保。但也有的验厂人员要求就是按法律法规执行,所以企业可以自行评估。
社会保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的问题点有二:一是职工工作期间社会保险未缴或有时段欠缴问题;二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按最低基数而非实际工资。这样一个涉及每个职工、每家企业的政策,政府相关部门,无论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还是法院,都相当慎重,目前的执法环境是:涉及社会保险的业务归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管理,仲裁及法院均不受理。而劳动监察大队一般采取调解的方式,以减少社保纠纷对整个社会的震荡。
未足额缴纳的风险及现状
当用人单位实现所有劳动者社会保险全覆盖后,最大的问题点就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普遍按最低基数而非实际工资。尽管这是普遍的现象,但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通常有二个风险:
第一点: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为由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未缴或未足额缴纳社保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已经成为劳动者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大王牌)
关于这个法条的理解,目前有所争议,即未足额缴纳是否适用?从严格的意义来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缴五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称为五险)、足额缴(按照职工的工资总额),此项主张由仲裁部门受理,在司法实务中,目前各地的政策还是有所差异:
3. 如何在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创新,是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亮点。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笔者就谈点粗浅认识:一、进一步深刻领会深化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是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现实需要,是新形势下保障工商事业健康发展的的客观需要。是对腐败现象的发生进行动态的预警和预测,提高预防腐败对策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针对性,使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腐败现象和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达到保护和爱护干部的目的。这也是干部健康成长、家庭幸福、事业兴旺的需要。同时,这项工作做好了,对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也能起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二、全面准确界定风险点,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基础性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防范的是廉政风险,管理的是防范工作。要做到全面有效防范,就必须从进一步查找风险点入手,切实打牢基础工作。一要在查找廉政风险点的过程中,首先要放下思想包袱,敢于真找、真查,不避重就虚、不遮遮掩掩,做到“三个下功夫”:即:在找准风险点上下功夫,在找全风险点上下功夫,在找实风险点上下功夫。只有风险点查找的准确到位、不缺不漏,才能实现防范管理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二要在查找方法上,要以界定工作职责为基础,从梳理工作流程入手,采取自上而下查找和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通过“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群众议、集体定”的办法,全面深入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及其发生的部位和环节。三要突出重点,尤其要抓好资金使用管理、干部任用、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梳理查找。注重把握查找风险点这个基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执法办案程序、案件罚款裁量、企业注册年检、财务收支以及干部提拔使用等工作,可能使我们的干部被问责或受到责任追究的环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分析排查,找出岗位潜在的风险点,找准本单位防范重点。并对症下药地制订、规范和落实防范措施,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真正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四要在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领导班子、每个干部职工工作岗位等实际,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进行归纳梳理和审查评估,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监管权限,落实监管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得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教育防范先行,规范管理预警(一)教育先行,注重前期预防。一是根据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特别是强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的廉政教育,加强学习《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家工商总局的“六项禁令”和省工商局加强廉政建设等规章制度。可邀请有关领导或专家授课开办专题讲座,使全体干部更加深刻地了解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内涵和核心内容,增强干部防险、抗险、控险的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培养干部的稳健执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二是结合查找出的防范重点,开展扎实有效的廉政文化活动。继续坚持做好“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示范窗口创建”和“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等活动,结合风险点防范工作,努力加强廉政道德建设,通过设置风险防范警示电脑屏保,制作风险点温馨提示桌签、楼道廉政警言警示牌、大厅电子提示屏等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三是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对干部的警示教育。如开展“四学习(学党章、学法规、学条例、学政策)、三重温(重温廉政准则、重温八条禁规、重温各项制度)、二教育(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一带动(典型带动)”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或接受警示教育等活动,查找自身在思想道德、履职尽责、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引导干部掌好权、用好权,随时随地、每时每刻提醒大家不忘廉政,从思想上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增强廉政风险的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明确工作方向。四、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形成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我们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狠抓制度落实,形成以“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干部人事权和财物管理权。改进监督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征求意见、民主集中和议事决策等各项制度,凡涉及干部人事调整、大额资金支出、大宗物资购买处置、基本建设项目和重大业务事项,按程序和权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干部的调整、提拔、任用,按照民主推荐、政绩考核、公开测评等程序,不断完善干部任用机制。严格落实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开设账外账,私设“小金库”,重大支出定期公布,接受干部监督。同时,从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办公设备和用品配备、水费、电费、电话费管理等方面严格规定,以实现厉行节约。二是健全执法监督体系,监控行政执法权。将立销案管理、行政处罚作为执法办案重点风险点,在规范案源处理程序、罚没(暂扣)财物管理、案件回访、案件评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工作等方面实行有效监管防控。推行相对集中执法办案机制,实行统一立案、统一核审、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逐步实行“网上办案”,规范行政执法流程。通过行政处罚案件网络系统,对立案、审批、处罚、罚没物资管理等各个环节流程进行规范,置于各级监督之下,形成科学的权力制衡体系。推进合理裁量制,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解决具体行政行为随意性问题,防止随意立案销案和“大案办小”等问题,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制定大要案案件评审制度、案件廉政回访、案件主办人制度、罚没物资处置办法以及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等配套制度,以制度约束执法行为。突出案后回访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 三是强化流程监察,规范行政审批权。把受理核准、年检验照作为行政审批的重点风险点,在服务公开化,程序标准化上实施有效防控。通过严格审批流程,明确受理、审批、核准等环节的岗位职责,形成衔接有序、互相制约的工作流程。对每个流程的办理时限进行确定,对外公开承诺、岗位责任人员、审批程序及时限、收费项目及标准、办事要件、示范文本等,防止拖延不办、借机卡要现象的发生。在窗口单位设置效能监控、政务监督台、投诉举报箱、工作效能评价仪,认真推行“服务质量评价”活动,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定期进行评价、反馈、警示,随时接受社会监督。五、强化监督,结合工作,落实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及管理中,要围绕查找、评级、防范等重点环节,循序渐进,扎实有效地推进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一)有的放矢,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查准、找全风险点是风险防范的基础,监控管理好风险点才是关键,才能更好地预防,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针对查找出的每个风险点,我们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强化监督措施:一是公开风险点。将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在局域网、局务公开栏等载体进行公示,接受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监督,为廉政风险点的准确性会诊把脉;二是加强内部督查。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结合持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组织人教、纪检、监察、办公室等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要求各部门风险责任人做到 “四亮相”:亮姓名、亮职责、亮风险、亮防范措施,做到“操作风险有提示、风险等级有细化、防范重点有标明”,半年进行一次内部风险控制监测自查,自查报告计入干部廉政档案,对已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加强与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深化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和工商所长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监督。(二)有效结合,实现工商工作与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无缝对接。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机制的终极目标,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工商工作。实践中,我们要注重在结合上做文章,将风险防范机制有效渗透到工商工作的全过程,做到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一是将风险防范机制与创建“三满意”相结合。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各项活动中各阶段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理清思路,探索突破口,不断提升服务理念,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将风险防范机制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将该工作列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将“一岗双责”责任制、廉洁自律承诺、效能建设等同步纳入风险防范机制。三是将风险防范机制与政风行风评议相结合。确定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等为主要廉政和监管风险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风险薄弱环节,积极参加市局和上级的有争创活动,增强干部自我防范能力。四是将风险防范机制与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好廉政文化“五进”“五上”工作,在全系统开展廉政格言警句征集活动,将风险防范机制与干部作爱党爱国教育相结合,从爱护干部、保护干部角度出发,通过开展干部各种政治活动及岗位练兵等业务培训和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工商干部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课题,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只要严禁格落实上级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部署,实实在在地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在防范工作上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探索工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逐步建立“岗位职责清晰,履职程序规范,防控措施具体,制度机制完善”的长效机制,就能有效地降低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有力地推动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4. 关于社会保险问题
请和当地社保办联系
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成立批文\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公章
根据用工性质不同手续不同
一般正规为先办理招工手续、人员档案接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鉴证、社保开户等等
希望公司简单便捷的,可以找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派遣,只需要和劳务公司签合同,和派遣人员签劳务合同,比较省心!
参保还有省市之分,天津可能没有!
我也是新手,说的不一定对!抛砖引玉!我也学习
办理企业新开户申报程序
企业经办人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社保局企事业科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
—→填写好上述二种表格并加盖公章,附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社保局企事业科办理参保手续。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一、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3%,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5%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由企业缴纳(适用于深圳户籍员工)。
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但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养老保险费。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和生育医疗保险费:
(一)综合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缴费基数的8%缴交,其中用人单位缴交6%,在职职工个人缴交2%(适用于深圳户籍员工);
(二)住院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8%缴交(适用于非深圳户籍员工);
(三)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按缴费基数的0.5%缴交;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按缴费基数的0.2%缴交。除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缴交外,其他人员的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按前两项规定执行;
(四)生育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5%缴交(适用于深圳户籍员工)。
三、工伤保险: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失业保险:
由单位全部购买,居民失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可以领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失业救济金。
五、 四金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部分 公司缴纳部分
养老保险金= 基数×8% + 基数×22%(好像最近才改成这个比例了)
医疗保险金= 基数×2% + 基数×12%
失业保险金= 基数×1% + 基数×2%
住房公积金= 基数×7% + 基数×7%
其中个人出的部分是左边的部分,即基数的8%+2%+1%+7%=18%,其余右边的部分由公司出,其总数为基数的22%+12%+2%+7%=43%。
五、 四金的缴费基数的定义:
一般四金基数就是当月的工资,不过如果工资很高(比如超过了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基数就到顶了。而如果工资特别低的话(比如低于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那基数也有封底。
上海市2004年的情况为例,2003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1847元。如果你的月工资超过1847×3=5541元。则四金基数是5541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1847*60%=1108.2元。则四金基数是1108.2元。要是工资在1108.2元到5541元之间,那基数就是你的工资。
六、 另外我国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总额的13%,全额存入职工本人的住房积金个人专户。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规定适用于有深圳市常住户口的企业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缴交,实行个人专户制
5. 如何防控社会保险缴纳法律风险
社会保险审计是企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作为HR,应当知道如何去防控社保缴费、稽核、审计的种种法律风险。为此,英才网联旗下金融英才网特邀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闫炳方律师,主讲“社会保险缴纳、稽核、审计法律风险防范”主题沙龙活动,结合实际案例,教会企业如何预防法律风险的发生,从内审的角度帮助企业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前解决问题。
一年一度的社保稽核季马上又要来临,作为企业,不希望成为被稽核审计的对象。闫律师首先问HR,公司在平时处理社保时是什么感觉?HR们表示最大的感觉就是繁琐。
闫律师表示,因社会保险法体系一直处于发展完善过程中,体系性相对较弱、变化较快,政策繁多、繁杂,专业性、实务性又非常强,处理起来是会感觉到十分繁琐。
针对社会保险缴纳中的实务问题,闫律师着重讲解了社会保险缴纳的风险和法律后果。
社会保险缴纳阶段的风险主要有四种,即漏缴(不缴纳)、晚缴(不按时缴纳)、少缴(不足额缴纳)和错缴(缴纳办法适用错误)。对上述四种做法将会出现的法律后果,闫律师将其归纳为四个方面即经济成本、责任处罚、信誉损失和隐性成本。
经济成本是最直观常见的,主要包括欠缴超期加收滞纳金,跨年补缴的社评比值系数罚息,应保未保的社保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和损失赔偿。前三项比较容易理解,对于损失赔偿,闫律师举了一个案例。
某国企员工1972年参加工作,那时北京还没开始缴社会保险,1992年10月,国有企业试点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如不签合同,则限期调出原单位。该员工于1992年11月和单位签订协议调出,并于12月底之前办理调出手续,与原单位再无关系。该员工离开原单位之后也没有再工作,2006年,到了退休年龄,该员工欲办理退休,此时该员工的社保等都已转到了街道,因其没有缴纳相应社保等办理不了退休。于是,该员工以1992年10月到1992年12月期间原公司没给其缴纳社保为由,起诉要求赔偿。闫律师介绍这个案子从2006年开始受理,开始法院一直没有主张赔偿,直到13年朝阳法院最终判定赔偿养老保险5万元。
对于上述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闫律师建议HR未雨绸缪,整体规划公司员工薪酬,在员工工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合理拆分员工工资结构,以达到为公司节省不必要的开支和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的目的。
6. 如何防范社会保险系统建设的风险
如何防范社会保险系统建设的风险
《中国社会保障》2000年第8期 作者:肖 波
社会保险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水平,不仅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也标志着一个国家对国民社会福利的关注程度。中国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当前深化企业改革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要达到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的,尽快缩短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差距,目前要做的事情很多,而尽早建立先进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无疑是其中重要一环。
建设社保信息管理系统需要巨额投资。从国内已建成的许多系统看,少则几百万,多则数千万。怎样避免社保系统建设的巨大风险,的确是一个值得各级社会保障部门的决策者高度重视的问题。
笔者于1992年初开始参与深圳市社会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规划与建设,6年来又作为长天国际社保系统开发研究中心的总负责人,主持过深圳、珠海、贵州等11个省市的社保信息系统建设。今天我愿意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应该如何防范项目建设风险,谈谈个人的一些心得,希望能对我们的决策者们有一点帮助。
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国际某著名信息产业咨询集团多年统计的数据表明:大型计算机系统建设项目的经费与投入平均为原计划的222%,项目工期平均为原计划的198%,项目失败率高达72%。在社会保险行业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由于牵涉面广、行业管理经验不足等多种原因,项目失败的风险普遍要高于其他行业。
导致社保系统项目建设失败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来自项目建设单位自身的问题,如综合条件准备不充分就仓促上项目、系统功能需求调查与诊断不到位、对系统建设缺乏整体规划等因素之外,更多的是由于系统开发商方面的问题而造成的。
根据国内许多失败的案例分析,来自开发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1、缺乏社保行业经验。中国目前设置了社保行业系统开发建设专门队伍的开发商屈指可数,许多开发商都是今天做这个行业,明天做那个行业,缺乏对社保政策、业务操作流程与行业特性的专门知识。往往是需求调研与分析没有到位,便仓促开始项目设计与实施,结果导致建成的系统不能真正履行服务职能。
2、缺乏项目管理经验或意识。许多开发商并不缺乏优秀的软件开发人员,但是对项目管理的重要性普遍认识不足,不明白一个技术项目的成功,绝不仅仅取决于技术,也取决于对项目的系统规划、系统集成、业务流程的再造、全面的质量保证、时间控制、成本控制以及与客户频繁有效的双向沟通。否则,必定会导致质量低劣,失败率增加。
3、人才管理不善。IT行业本来就是中国人才流动最频繁的行业,如果人力资源管理不善,就会导致人才更加频繁的流动,这必然会影响到工程的质量、技术的含量和项目不能如期完成。
4、缺乏社保系统建设完整解决方案。许多开发商只能做硬件系统和应用软件的某一环节某一部分开发任务,却承接了整个系统集成项目,结果导致软件与元件、硬件与软件不匹配,互相推卸责任。这种不良影响在系统后期维护中将暴露得更加明显。
5、企业经营理念的短视。片面追求短期效益,忽略客户的长久利益。
怎样甄别理想的系统开发商2如上所述,社保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的风险主要来自于系统开发商,因此,如何识别并选择优秀的项目开发商,也就成为防范项目风险的关键一环。根据国际流行的计算机项目开发合作伙伴评估标准,一个优秀的开发商应该具备如下的五大要素:
1、有实力和发展潜力。从人力资源、财力、企业理念、成功客户、管理模式、发展战略等方面评估。
2、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考察其在社会保险、银行、医院、地税和IC卡等领域的实践业绩。
3、有全面、成熟、先进和实用的解决方案。
4、有科学、系统的项目开发和管理控制方法。考察其是否制定并切实执行了符合国家/国际标准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从人力资源、设备、集成方案、实施计划和风险规避策略等方面对该项目有充分和恰当的准备?
5、有完善的客户服务与支持体系。向其现有客户了解,该公司是否具备一个完善的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与支持体系。
以上只是笔者8年多来从事社保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一些教训与心得,希望能对我们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和开发商同行们有所裨益。
7. 社会保险问题
社保的交费基数是自己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所以工资高的人社保交的会多一些。到退休的时候肯定也会拿的多一些,不过多不了多少。
新的社保养老领取公式:(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个人指数化月均工资)/2*交费年数*1%+个人帐户本息/计发月数[(当地人均寿命-退休年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