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会议费开支包括哪些内容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
第十四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第十五条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第十六条 一类会议费在部门预算专项经费中列支,二、三、四类会议费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
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第十七条 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会议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八条 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具备条件的,会议费应当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
❷ 会议费和会务费的区别,最新会议费标准是什么
会议费和会务费的区别:
会议费:这些支持通常包括广告及印刷、礼仪、秘书服务、运输与仓储、娱乐保健、媒介、公共关系等。基于这些支持均为临时性质,如果会议主办方分别寻找这些行业支持的话,其成本费用可能比市场行价要高,如果让专业会议服务商代理,将获得价格相对比较低廉且服务专业的支持。对于这些单项服务支持,应尽可能细化各项要求,并单独签订服务协议。
会务费:顾名思义是因为召开会议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租用会议场所费用、会议资料费、交通费、茶水费、餐费、住宿费等等,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按照目前较普遍的操作方法,很容易被钻空子、出毗漏,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思考和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规范“会务费”处理办法,使其合规合理,不能任其随心所欲。
最新会议费标准:
近日,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新《办法》沿袭了旧《办法》中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四类会议划分、会议时长等规定,并对饭店定点等内容进行调整,提高了住宿费标准100元。
新《办法》指出,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二类会议,是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召开的。要求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次。
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四类会议是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
在会议费用开支方面,与2013年的《办法》相比,新《办法》将住宿标准提高了100元,即一类会议、二类会议和三四类会议的新住宿费标准分别为500元、400元和340元。相应地,会议的开支定额分别调整为 760、650、550、550元/人天。
❸ 哪些项目属于会议费的列支范围
会议费应该是一个二级明细科目,具体的应该是看什么费用是为了筹备会议而花费的。
❹ 会议费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会务费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会务费是因为召开会议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租用会议场所费用、交通费、茶水费、餐费、住宿费等,包含的内容比较多。
应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支付凭证等。“会务费”,应该是召开或参加会议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一般是由会议组织者代办的,所以也只能由会议组织者以“会务费”的名义开票收取。
发生的费用剔除从参加会议者收取的部分以后的余额,或者全部由会议组织者支付;另一种是参加上级或其他单位组织的会议,由会议组织者收取的代办费用。
所发生的费用,应该能够区分内容,并且按照不同的性质区别对待,把租用会议场所费用、会议资料费、交通费等列为“公务费---会议费”,把餐费、住宿费等列为“业务招待费”。
❺ 会议费指哪些费用
会议费指开会是所用的费用,包括水果,香烟,茶水等,如果开会时请小姐的话,小姐的费用也算会议费的,开好会到公司财务上报销。
❻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费用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人员事业费拨款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从人员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组,并按规定在项目经费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财政资助的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知识产权保护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拓展资料
管理原则
纵向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执行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范围和开支比例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横向科研经费实行合同管理,必须按照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经费使用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办法,合理、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科研经费预算经批准后一般不作调整。支出预算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经科研财务管理科审核确认,可以根据项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确因项目研究目标、重大技术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而必须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调整,超过上述控制范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调整意见,经科研财务管理科审核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