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自己缴纳一共 要多少钱
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上他们的官网查询下,一般是有最低缴费基数和比例规定的,如果是单位缴纳的,是以个人工资乘以规定比例缴纳的最高不超过规定的上限,工资低于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的,以最低缴费基数乘以比例缴纳,基数和比例由当地规定,各地都是不一样的,有单位的还可以咨询单位的财务或者人事
❷ 求助,医疗和失业保险问题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其好处就是保障公民在年老后、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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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遂宁市失业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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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
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❹ 我到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经办人告诉我,我享受一年的医疗保险,是真的吗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和社保政策,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可以享受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相同。
执行法规规定,《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二十一条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❺ 我今天辞职了,可以去社保局退失业保险吗
你好,
你正常辞职是没有失业保险的,只有被公司辞退才会有,还要公司给的证明才可以领哦。
请采纳谢谢
❻ 请问。遂宁的人事局托管应届毕业生档案程序是怎么样的啊我马上要毕业了,而且户口在家,档案在学校。
可以去遂宁人事局问问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
局办公室:5866008,5808900(传真)
楼主可以直接联系该部门。
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如有需要可再联系,祝顺利!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联系方式
(一)办公室(0825-5863136、5866008)传真:0825-5863131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0825-5863138)
(三)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0825-5863133)
(四)就业促进科(0825-5863156)
(五)人力资源开发科(遂宁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办公室)(0825-5863155)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遂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825-5801843)
(七)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825-5866011)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遂宁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0825-5866012)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66013)
(十)劳动关系与监察科(0825-5863161)
(十一)工资福利科(0825-5866015)
(十二)养老与工伤保险科(遂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0825-5863160)
(十三)失业与医疗保险科(0825-5863163)
(十四)调解仲裁与信访科(0825-5863162)
(十五)人事教育科(0825-5863196)
(十六)遂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0825-5866009)
(十七)监察室(0825-5863139)
❼ 再继续交医疗保险会不会跟失业保险🈶️代沟
两个没有关系呀,医疗保险是生病的时候用的,失业保险是失业后可以领去的
❽ 遂宁失业保险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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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