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基金的劳务费最高比例是允许多少
国家基金的劳务费最高比例是允许15%,也就是说劳务费要报在15%内,不建议顶着上限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拓展资料:
二.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是指用于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所需外汇额度由项目依托单位自行解决。其中:
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三.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四.管理费是指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项目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用费等。管理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第九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或择优遴选中介机构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资助额度依据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经费情况和评审专家的意见,以及相关的财政、财务制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确定。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项目资助预算一般不做调整。由于项目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项目资助经费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按程序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网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⑵ 项目申报发改资金和财政资金的区别
一、政府扶持资金:狭义上又称政府补贴资金、政府扶持资金、政府扶持项目、政府专项等,通常指的是我国政府使用财政手段通过政府与企事业、院所等单位的共同投资,促进特定领域研发投入、加速产业化成型、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进而实现国家层面上的宏观经济目标、科研目标甚至国防目标等。
政府资金通常采用“专项资金指南”的形式进行发布:一般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宏观战略,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相关领域短期目标(一般控制在2年至5年),同时制定分步计划及任务。与此同时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整个任务量及权重进行财政资金配比,形成政府专项资金指南下发。
可以面向社会公开的专项,企事业及其他类型单位如满足项目基本条件要求及自身项目符合指南要求,即可申报。通过审批的项目政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表现形式多为资金无偿补贴、贷款贴息、奖励鼓励等。
二、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是指项目投资者为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而出具的一种报告。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无偿补助、奖励、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1、投资无偿补助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一般政府给与的投资补助不高于总投资额度的30%;
2、奖励,是政府部门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具有重大创新贡献企业的一种鼓励政策,奖励额度视具体情况而定;
3、贷款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
(2)申报基金项目各项金额比例扩展阅读
资金申报流程
一般情况下的申报通常采用顺序申报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政府发布政府扶持资金专项指南;
第二步,企事业单位根据指南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步,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材料的形式审查,即看材料准备的是否是按照要求进行,如否可能会被打回;
第四步,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包括技术方面及财务方面)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初评;
第五步,通过初评的项目,需要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答辩;
第六步,根据打分状况将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划档,决定支持、不支持以及支持金额数量;
第七步,政府部门公布项目评审结果,与企业单位签订项目协议及任务书,下发资金;
第八步,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完成预定任务目标,进行项目验收。
参考资料:网络——政府资金申报
国家扶贫的钱,是为了让贫困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不用还,是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⑶ 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怎么申报
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2010年度创新基金将贯彻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要求,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目标,继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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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第一章 项目类型及基本要求
一、支持对象
(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符合《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 企业须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
二、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项目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
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
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
(5)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2010年度贷款贴息项目以2009年1月1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3.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创新项目的企业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
(1)初创期企业是指2007年7月1日以后在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即成立时间在36个月以内),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为5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2)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的企业,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4.在西部欠发达专项三年试点的基础上,创新基金2010年专门针对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贵州省、广西自治区、甘肃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9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西部欠发达地区申报创新项目作了说明,内容详见《项目指南》。海南省参照执行。
5.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内的初创期企业的创新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指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以及毕业不到两年内的大学生研究生创办的初创期企业的创新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重点创新项目
围绕相关产业或行业发展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创新基金对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重点创新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
1.重点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100万-200万元。推荐单位根据重点创新项目申报条件立项后推荐给管理中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60万元。
2.重点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
(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运营时间;
(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2007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说明:①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9年度营业收入-2006年度营业收入)÷2006年度营业收入×100 %。
②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9年度营业收入-2008年度营业收入)÷2008年度营业收入×100 %。
③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9年度净利润÷2009年度平均净资产×100%。
(3) 企业已承担过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4)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
第二章 项目申报及有关事项
一、项目申报的管理单位
(一)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各推荐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
(二)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的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高新区管委会。
职责:归口管理辖区内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工作,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推荐辖区内项目。
(三)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注册信息的认证。
二、申报流程
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企业需登录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注册
1.企业登录当地推荐单位的网站(也可以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进入当地推荐单位网站),在线填写企业信息;
2.企业下载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3.企业将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送交当地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认证;
4.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认证意见。
(二)申报
1.企业按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当地推荐单位网站(也可以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进入当地推荐单位的网站),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企业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
3.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
4.企业将完成的内容发送推荐,同时将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附件报送推荐单位;
5.推荐单位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企业修改完善后提交;
6. 推荐单位接收企业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后,网上激活,完成项目的申报。
三、项目组织
1. 推荐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地方评审,完成地方立项;
2.推荐单位将书面申报资料装订成册;
3.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主管部门将辖区内要推荐的项目生成汇总表,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推荐单位将经财政部门备案的项目的电子申报资料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一站式”提交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并将书面材料及相关文件邮寄给管理中心,完成项目的推荐工作。
四、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提交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的注册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
2. 企业交给推荐单位的资料:
(1)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
(2)经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
①书面认证意见;
②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相关附件: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8年度、2009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须增报2006年度、2007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18个月以内(200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申报企业,只需报送企业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以及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2010年新成立的企业不报2009年度财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请企业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企业需提供2009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控股)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3.推荐单位提交给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资料:
(1)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
(2)项目申报函;
(3)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的书面资料一册(推荐单位装订至少二册,一册邮寄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一册由推荐单位存档。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推荐单位名称,所有资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
①按电子申报资料打印的书面申报资料;
②企业提交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经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和相关附件);
③推荐意见表、地方专家评审表;
(4)地方立项文件、经财政部门备案的项目汇总清单(对推荐的重复项目加以标注);
4.企业及管理单位要认真核对所需的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完整。一经推荐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无法提供。
五、注意事项
1.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其地方基金立项支持的总金额不能超过其辖区内全部地方基金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备案的总额;
2.推荐单位推荐的创新项目数量不能超过该推荐单位辖区内2009年度在科技部创新基金立项数(含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和一般创新项目)的120%。
3.2009年度创新基金未立项而推荐单位认为需要再次推荐的项目(即重复项目),必须补充说明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和在本次申报资料中所做重要修改(或补充)的内容。重复项目的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本年度推荐单位推荐总数的10%。2008年以前(含2008年)未立项的项目需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重新立项后方可再次推荐。
4.对2009年度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已立项而未推荐创新基金的项目,如要推荐2010年创新基金,需提供地方2009年立项文件及2009年资金到位证明。2009年地方立项支持的资金作为项目新增投资,视同为2010年地方创新基金立项支持资金,地方立项项目的支持资金额度、推荐要求与2010年一致。
5.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只接收一个项目;未列入重点创新项目立项的项目,不作为创新项目立项;已获得过重点创新项目支持的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项目;已得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的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项目。
6.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才受理其新项目;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第二年才受理其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三年内不受理其新项目。
六、申报截止时间
推荐单位推荐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5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与地方联审的,推荐项目的截止时间位7月15日。各推荐单位对当地企业的申报受理时间由各地方自行确定。
七、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1、网址:www.innofun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3823信箱复兴路12号C座三层,邮编:100038
3、受理处电话:010-63923530至3537;传真:010-63923539
4、网络系统支持电话:010-63923593,3595,3597,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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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创新基金安排了2010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培育一批运行规范、服务能力强、业绩突出、公信度高的优秀服务机构开展示范服务,形成一支具有开放性的专业化、规模化、效率高的稳定服务队伍,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支撑,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一、 申请单位基本条件
(一) 具有独立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
(二) 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创新资源共享、专业技术及技术转移等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60%以上。
1. 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上年度为不低于30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共享服务,服务场地在500㎡以上,设备种类不低于30种。
2. 专业技术服务:具有不低于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明确服务对象;上年度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运营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上年度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工艺改进等行为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成功案例不少于6项。
3. 技术转移(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且上年度成功促成技术转移项目不少于3项。
(三) 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对于再次申报补助资金项目的单位,要求服务类型及服务内容须与前次申报的项目相一致。
(四) 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具有较好的服务基础和一定的服务能力。
(五) 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其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60%以上。
二、 支持内容
1. 创新资源共享服务
(1)试验、检测、装备及设施共享服务;
(2)软件共享服务;
(3)专业技术数据共享服务。
2. 专业技术服务
(1)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产品及工艺设计、技术标准设立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和相关服务;
(2)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开展专业技术咨询及培训。
3. 技术转移服务(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
(1)技术经纪与技术(产权)交易服务;
(2)根据企业技术需求提供的技术供需对接服务;
(3)与技术转移相关联的技术集成及国际技术转移服务。
三、支持方式及用途
补助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对已获得政府持续稳定用于公共技术服务专项资金保障的服务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
(一)因开展上述公共技术服务而发生的净支出(开展上述服务的总支出扣减政府补助等收入的余额);
(二)开展上述公共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降低收费标准而发生的收入减少;
(三)为开展上述公共技术服务举办的非营利性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补助资金项目,纸质申报资料主要包括:
(一)加盖服务机构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和企业注册信息表;
(二)2010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专职服务团队人员组成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务/职称 学历 专业特长 所负责的业务
(五)上年度公共技术服务专项审计报告;
除常规专项审计内容外,审计报告中需能体现企业营业总收入和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百分比),并列出开展公共技术服务支出、收入明细表。
(六)其他相关附件(按照技术服务类型,提供相对应附件)
1、创新资源共享服务需提供附件包括:
(1) 服务场地证明(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和设备清单;
(2) 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被服务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使用的设备名称 收费情况
⑶ 设备使用作业单(作业单要体现用户名称、联系方式、使用设备种类、使用计时、服务收费及成本支出等项内容,并加盖用户印章);
(4)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支出凭证或票据。
2、专业技术服务需提供附件包括:
⑴ 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服务内容 企业经营的产品和技术需求
⑵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专业技术服务相关合同或协议,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所涉及的资金支付凭证或票据复印件;
⑶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运营成本支出凭证或票据。
3、技术转移(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需提供附件包括:
⑴ 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转移技术的名称 完成技术交易额
⑵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上年度从事技术转移服务(中介)合同或协议,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所涉及的资金支付凭证或票据复印件;
⑶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⑷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支出凭证或票据。
五、项目申报
推荐单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当地补助资金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报送2010年度补助资金项目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推荐单位和同级财政部门印章。推荐单位重点审查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及服务内容;同级财政部门配合做好相关财务审查。
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书面申报材料及有关附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推荐单位邮寄给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处,同时将项目的电子申报资料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一站式”提交。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6月1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附件1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
⑷ 关于国家创新基金的申报有什么要求
海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等领域。需要满足的申报条件如下: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2、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上年度用于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4、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不超过3次;
5、同一个年度内,同一企业仅可以申请一个创新资金项目;
6、承担过创新资金的企业,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中,2017年2月28日前尚未验收,
(2)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3年,
(3)立项项目被终止,时间未超过5年;
7、支持《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重点发展领域;
8、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创新基金可以助力企业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创新基金的申报有一定的难度,企业满足以上条件后,可以选择一家专业的机构来帮助申报创新基金!
⑸ 如何撰写一份有份量的基金项目申报书
这有个模板,可以参考一下
2011年XX基金项目申报书
第一部分 项目基本信息
申报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
申报基金
类 型 □申请创新项目;□申请创业项目;□申请技术转移类项目(联合申报)
申请基金
路 线 √先申请地方创新基金,然后申请国家创新基金;
□直接申请国家创新基金(地方匹配)
创新基金
支持方式 □贷款贴息;□无偿资助(□投资补贴;□研发资助)
是否留学人
员创办企业 □否; □是 是否软件类项目 □否; □是
是否高技
术服务业 □否; □是 是否开行贷款贴息 □否; □是
起始时间 2006-07-01 计划完成时间 2008-07-01
所属领域 (大类) (小类) (子类)
项目概述
(对项目总体情况的描述,包括采用的关键技术、技术的创新点、权威部门的技术鉴定情况、环保评价等内容。概述限500字以内。)
说明:这部分内容相当重要,系统会根据您的选择组合项目申报材料,请慎重考虑。如有疑问请查看申请须知或咨询您的服务机构。
第二部分 企业概况
企业概况 ——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员工总数 人
企业登记
类 型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特性 □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内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大专院校办的企业;
□科研院所办的企业;□留学人员办的企业;□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
□国家高新区内的企业;□国家创业服务中心内的企业;□其他
缴税 万元 创汇 万美元 上年研究
开发经费 万元 生产
种类 □生产型
□研发型
①员工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包括离休、退休人员。
②请填写企业年初和年末在编职工人数的平均值。
③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企业概况 —— 2、管理团队
核心团队:<①请填写包括总经理;分管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副总经理和同类职务的人员的相关信息 。②教育背景(学习及培训经历):请填写填写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就读学校和专业,培训部分请注明时间、地点、内容和培训对象等。③要求说明核心团队成员近几年完成的项目(包括项目来源、完成情况)、获奖情况等工作业绩。>
创业企业家介绍:(请填写创业企业家的创新意识、开拓能力、经营理念等内容。经营理念是一个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遵循的价值观、信念和行为准则。)
企业概况 —— 3、企业现有能力
企业现有能力:(以下子栏目可选填;建议都填写)
(1) 研发能力:包括企业的研发队伍和资金投入以及近年来取得的研究开发成果。
(2) 生产及营销能力:包括企业的具备的生产条件、经营模式和市场策划能力、销售渠道等。
(3) 项目产品已有的产业化基础条件:
(4) 资金管理能力:包括企业财务主管、会计的专业背景、专业证书获得情况(附复印件),企业财务管理状况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管理策略和回收及支付能力;是否得到过银行贷款并能够按期偿还,是否有银行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
(5) 其他特殊能力:包括已获得的质量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以及其他特殊资格或证明等。
企业概况 —— 4、企业发展历程及抵御风险能力
企业发展历程:(以下子栏目可选填;建议都填写)
(1) 最初成立情况:
(2) 重大项目开发与主要上市产品:
(3) 重大融资事件:
(4) 公司人员总数、总资产、净资产变化、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水平情况的重大突破。
(5) 其他重大事件:
本项目实施可能会给企业未来发展所带来的风险(资金、政策、市场等),提出应对措施: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和产品实现
3.1 项目技术和产品实现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所涉及知识产权归属状况(单选) □企业自行开发,本企业拥有完全的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
□企业与其他科研机构联合开发,依照有关协议,本企业拥有该项技术的所有权;
□企业与其他科研机构联合开发,依照有关协议,本企业拥有该项技术的使用权;
□企业委托其他机构开发,依照有关协议,本企业拥有该项技术的所有权;
□企业委托其他机构开发,依照有关协议,本企业拥有该项技术的使用权;
□企业从其他机构合法受让,依照有关协议,本企业拥有该技术的所有权;
□其他不会产生知识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知识产权情况
项目
技术
来源 技术来源单位类别 □无;□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其他单位
技术来源单位名称
产权归属及获得方式 □技术转让;□技术出资;□委托开发;□共同开发
科技计划项目类别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国家级其它计划;□省部级计划;□地方科技计划;□其他
项 目 名 称
与项目相关的专利情况(有多个专利则复制此栏目后填写) 专利号码: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性质:□单位;□个人
与项目单位关系:□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股东;□非股东
进展情况:□申请;□签发受理通知书;□签发授权通知书;□已颁发专利证书
专利范围:□国内;□国际 申请地: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情况:
(第一人为项目负责人) <列表填写①姓名;②身份证号;③所学专业;④毕业学校;⑤学历;⑥通信地址;⑦目前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全职、兼职、股东、非股东>;⑧E-mail;⑨手机;⑩自我陈述。>
3.2 项目技术和产品实现 —— 项目技术方案
【项目总体技术概述】
总体技术方案:<请填写项目所依据的技术原理;主要技术与性能指标;项目拟执行的质量标准类型、标准名称(流程图等请用图片格式上传)。以下子栏目可选填;建议都填写。>
(1) 项目所依据的技术原理:
(2) 主要技术与性能指标:
(3) 项目实现的质量标准类型、标准名称:
通过本项目实施,企业新获得的相关证书情况 企业获得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项目获得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
项目获得专利证书
项目获得技术、产品鉴定证书
项目创新内容:项目创新内容要分条目描述:要用技术语言,尽可能多用实验数据对技术创新,如:材料创新、结构创新、工艺创新等描述,要有新旧技术、结构或工艺对比,并附以画出新旧结构图和工艺流程图等。项目技术先进性(含量),要有数据分析、对比。以下子栏目可选填;建议都填写。>
(1) 理论创新:
(2) 应用创新:
(3) 技术创新:
(4) 工艺创新:
(5) 结构创新:
【项目技术开发可行性】
项目技术现状:<请填写你单位了解的国内外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现状。>
项目主要研究内容:<请填写本项目研究内容及涉及的关键技术及技术指标描述。>
项目技术路线描述:<包括工艺流程图、产品结构图、框架图等。>
项目技术实现依据:<请填写本项目(1)设计思想、依据(文献,或专利,或发明等);(2)关键技术实现的依据;(3)项目技术实现主要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项目技术成熟性】
项目所处阶段 □研发、□中试、□批量生产、□规模生产
项目产品销售情况 □无销售、□试销、□批量
①技术成熟性指技术达到接近完善的程度。
②请填写:
1、关键技术成熟性分析(包括采用的现有成熟关键技术、已攻克的关键技术、待研究的关键技术等);
2、项目产品是否经过试用(已试用、尚未试用)、代表性的试用单位及试用时间、代表性的用户意见;
3、项目产品是否通过技术检测(已检测、尚未检测)、检测单位、检测意见、检测时间;
4、项目产品是否通过技术鉴定(已鉴定、尚未鉴定)、鉴定单位、鉴定意见、鉴定时间;
5、项目产品是否已取得相关行业许可认证证书(已取得、未取得、不用取得)、其中已取得:认证证书的名称、认证单位、发证时间、有限期限;未取得:是否已提出申请、提出时间、欲获得的许可认证名称、预计获得时间;
6、项目是否获得其它国家或部门(省部级以上)计划的支持(已获得、尚未获得)、其中已取得:计划的名称、获得支持的时间。
3.3 项目技术和产品实现——项目产品化
【项目产品特性】
产品形态: □最终消费产品、□工业产品、□工业中间产品、
□技术贸易(包括转让)技术服务、□其它
产品用途:
产品性能比较优势:<请填写本项目产品与国内外同类产品进行性能、成本、价格等方面比较情况。>
现阶段本项目经济效益状况 因本项目新增就业人数 人 本项目产品累计净利润 万元
本项目产品累计销售收入 万元 本项目产品累计缴税总额 万元
本项目产品累计创汇 万美元
①产品形态指产品市场的主要表现形式。
②中间产品:中间产品指当某种产品被用作中间投入时,它也就是中间产品,终端产品:终端产品指用作最终使用的产品,包括消费品等。技术贸易:技术贸易指从事科技项目技术中介、咨询、包装及高技术项目交易等服务与投资。 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
【项目产品生产方式及条件】
生产方式: □自我加工; □委托加工
加工必备的生产条件,生产工艺流程(软件除外)中必备的生产条件:
项目现有生产、加工条件:
项目产业化还需完备的设备、仪器:
【产品化实施计划】
项目所处阶段: □研发、□中试、□批量生产、□规模生产
项目产品销售情况: □无销售、□试销、□批量
产品化拟执行的质量标准类型: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其他
项目产品化实施计划的具体进度安排,阶段目标及主要工作内容:
第四部分 项目产品市场和竞争
项目产品市场与竞争 —— 1、市场概述
行业及市场概述:<简要介绍国内外行业状况、市场容量,分析该产品在市场中的增加趋势,要有数据分析、对比。>
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程度(分析该产品市场可接受的容量,国内、外市场在哪,主要市场在哪):
目标市场:<请填写本项目产品目标市场的详细状况分析(规模、趋势、影响因素),结合产品优势、企业优势,确定该产品的细分市场定位。例如:由于宏观经济政策利好,固网运营商对产品需求大幅增长,国内市场迅速壮大,2005年将达到2亿美元,2008年将达到10亿美元。典型客户:列出典型用户,如XX公司、XX科研机构等。>
项目产品市场与竞争 —— 2、竞争分析
竞争优势分析:<从产品的技术优势、营销优势、行业的认知、企业管理优势等多方面分析与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优势。>
项目产品市场与竞争 —— 3、市场策略
支持保障:<支持保障指为项目顺利进展所建立的保障系统。请填写本企业为完成本项目产品而进行的①人力资源规划、②资本运作(融资等)、③管理规划、④其他策略。>
第五部分 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
项目产品的开发生产策略:利用企业优势、合理组合各种资源,描述对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进行的合理策划,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满足市场的需求,在较短时间内开发和生产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项目产品的市场营销策略:制定产品市场的推广计划,制定产品销售计划,及制定计划时所采取的各种策略。
获利方式分析:<项目获利方式指如何将产品或者服务转化为商业价值,转化为现金流。如可能会涉及产品销售、技术转让等等。分析项目的获利方式(其中可分析技术的先进性对获利方式的贡献程度等),分析这种获利方式是否是最佳及持久性。>
企业未来1-5年的定位及发展计划:提出(分析)企业未来1-5年的定位及发展规划。分析该项目的发展对企业成长的重要性,描述该项目在企业发展规划中所占份量(要有数据)。
第六部分 企业财务和项目融资
财务与预测 —— 1、企业历史财务分析
近三年财务分析:<对近3年企业的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的增减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对上年度财务报表中的主要科目进行分析说明:<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应付款、银行贷款、总收入等科目,对应收账款要求按照账龄分析法进行列示,对银行贷款要求列示贷款明细表,包括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日期,对主要应付账款要列示债权人、应付款金额、期限;对总收入的构成按金额和占总收入的比重进行分析列示。>
财务与预测 —— 2、项目投融资
项
目
投
资 近期项目完成的投资情况(上年度1月1日——申报前一个月内)
金额: 万元
用途:
新增投资预算及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流动资金投资: 万元
测算依据:
项
目
融
资
(计
划
新
增
投
资) 地方(已设立地方创新资金)立项上报
□为更好的完成本项目,本企业愿意自筹资金补足申请额和地方立项额之间的差异。
企业自筹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财政拨款 万元 其中地方创新资金 万元
其他 万元 地方创新资金支持方式
申请国家创新基金
本企业在获得地方创新基金支持后,□不继续/√继续 申请国家创新基金,并且承诺:
√本企业愿意在获得地方立项支持后继续申请国家创新基金并承诺以自筹资金补足申请额和国家立项额之间的差异。
申请国家创新基金资助 万元
测算依据:
财务与预测 ——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产品生产规模及销量 投产年份 生产规模 销售金额
第一年[ ] 万元 万元
第二年[ ] 万元 万元
第三年[ ] 万元 万元
第四年[ ] 万元 万元
第五年[ ] 万元 万元
相关分析:
项目产品生产成本 项目产品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因素分析:
预测产品的单位成本:
项目产品定价 分析说明项目产品的价格:<请根据产品的成本和市场分析,预测本项目产品进入市场的单位销售价格,并编制该申报之日起项目五年的盈利预测,包括收入预测、成本预测、利润预测。>
定价策略:
基础财务数据 本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达产年份 总销售收入 总成本费用 净利润
第一年[ ] 万元 万元 万元
第二年[ ] 万元 万元 万元
第三年[ ] 万元 万元 万元
第四年[ ] 万元 万元 万元
第五年[ ] 万元 万元 万元
项目执行期内实现的经济效益预测
因本项目新增就业人数 人 本项目产品累计净利润 万元
本项目产品累计销售收入 万元 本项目产品累计缴税总额 万元
本项目产品累计创汇 万美元(折合)
预测分析
项目投资静态分析 计算投资回收期和投资利润率。
财务与预测 —— 4、企业发展预测
项目完成时 企业资产规模 万元 企业年销售收入 万元
企业人员总数 人
企业发展预测:
第七部分 企业财务基本数据
科目 前两年 前一年 最近一个月
货币资金 元 元 元
短期投资 元 元 元
应收帐款 元 元 元
其它应收帐款 元 元 元
存货 元 元 元
流动资金合计 元 元 元
固定资产原值 元 元 元
固定资产合计 元 元 元
无形资产 元 元 元
递延资产 元 元 元
总资产 元 元 元
短期借款 元 元 元
应付帐款 元 元 元
预收帐款 元 元 元
应付工资 元 元 元
其他应付款 元 元 元
流动负债合计 元 元 元
负债合计 元 元 元
实收资本 元 元 元
资本公积 元 元 元
盈余公积 元 元 元
未分配利润 元 元 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元 元 元
主营业务收入 元 元 元
主营业务成本 元 元 元
经营费用 元 元 元
主营业务利润 元 元 元
营业费用 元 元 元
管理费用 元 元 元
财务费用 元 元 元
营业利润 元 元 元
投资收益 元 元 元
营业外收入 元 元 元
营业外支出 元 元 元
其他业务利润 元 元 元
利润总额 元 元 元
净利润 元 元 元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元 元 元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元 元 元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元 元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元 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元 元 元
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元 元 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元 元 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元 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元 元 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元 元 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元 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元 元 元
第八部分 附录、数字化摘要
描 述 要 求 状 态
企业审计报告 索引、摘要
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索引、摘要
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证书 索引、摘要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主要研制人员名单 索引、摘要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鉴定委员会名单 索引、摘要
临床批文 索引、摘要
“863”专家组推荐意见 索引、摘要
“863”专家组成员名单 索引、摘要
查新报告 索引、摘要
技术合同(转让合同、合作合同等) 索引、摘要
其它计划立项证明(合同) 索引、摘要
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索引、摘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索引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索引
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 索引
企业财务报表 索引
专利证书 索引
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认证 索引
检测报告 索引
用户报告 索引
环保证明 索引
出口证明 索引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索引
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 索引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索引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 索引
计量器具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索引
获奖证书 索引
药品GMP证书 索引
通讯、电力入网证 索引
农肥、农药登记证 索引
减、免税批准通知书 索引
中俄合作专项资金申请表 索引
银行贷款承诺 索引
银行贷款合同、借款凭证、贷款付息单等 索引
股东会议决议 索引
国际技术转移依托机构意见表 索引
附件说明:
1、根据实际情况,上表这些附件您可以提供多个也可以不提供。
2、专家在网络评审中,将通过这些索引/摘要进行相关判断,请认真、全面、准确的按要求进行索引/摘要。
3、每一项索引均要填写的信息包括:
名称;
持有单位;
发出单位;
签发编号;
签发时间;
有效期开始时间;
有效期结束时间;
说明描述(限制250字)。
4、数字化摘要:请先保存索引信息后再填写数字化摘要信息。
第九部分 个性化项目展示内容
上传的项目展示文件
描 述 文 件
说明: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网络上传个性化文件来说明项目。
附件:研究机构基本情况(此附件只是申报技术转移类项目填写)
机构名称 所在地代码 □□□
成立时间 *E-mail
*通讯地址 *邮 编
单位负责人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职 称
职工总数 人 其中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机构
特性 □□ (请将下列符合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最多填2项)
1.国际研究机构、大学、企业的研发中心;
2.国内中央、地方省级研究机构、大学;
3.认定的国家和省级研发中心(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
4.行业、产业基地所属的,面向特定产业集群的技术研发机构;
5.其他
主要研究领域 □
01.电子与信息 02.生物、医药 03.新材料 04.光机电一体化
05.资源与环境 06.新能源、高效节能
主要研
究业绩
技术成果转移方面的业绩
*主 要 在 研 项 目 名 称
1.
2.
3.
关于技术转移项目的说明
创新基金技术转移项目专门为促进研究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技术转移而设立,以便充分发挥企业和研究机构各自的优势,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更多地参与国家主导产业研究与开发活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⑹ 国家规定的课题经费里劳务费占多少比例
国家基金的劳务费最高比例是允许15%,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用于项目研究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具体包括从自然科学基金获得的资助、从项目依托单位获得的资助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
支出预算包括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和管理费。
具体如下:研究经费是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
包括: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
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是指用于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所需外汇额度由项目依托单位自行解决。
其中: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管理费是指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项目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用费等。管理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6)申报基金项目各项金额比例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或择优遴选中介机构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资助额度依据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经费情况和评审专家的意见,以及相关的财政、财务制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确定。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项目资助预算一般不做调整。由于项目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项目资助经费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按程序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第十二条 项目资助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项目依托单位应加强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项目资助经费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十四条 在研资助项目的年度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仍用于项目依托单位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部分应用研究工作。
第十五条 申请单位首次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单位信息表",报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依托单位的银行账户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函告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十六条 项目资助经费拨至项目依托单位,接收拨款单位与项目依托单位必须一致。
第十七条 项目资助经费的拨款,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资助项目的协作费由项目依托单位依据协作合同转拨。
第十九条 因故中止实施或撤销的资助项目停止拨款,项目依托单位应将已拨经费余额在接到通知三个月内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逾期不退回的,缓拨该单位其他项目的资助经费。
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一般资助金额有限额吗
有的。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面上项目资助60~95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3~27万。
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7)申报基金项目各项金额比例扩展阅读:
面上项目是科学基金最基本的资助项目类别,其经费额约占科学基金总额的60%。
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⑻ 公募基金持仓比例在哪能查到
1.通过证券软件F10查询
2.天天基金网进行查询
3.基金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4.根据我国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比例上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应当有80%以上的非现金资产属于投资方向确定的内容;
(2)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证券法》规定,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5%的股份时,需要暂停买卖股票,并向外公告;并且规定,持股5%以上的股东六个月内不得买卖,如果有买卖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
《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如果基金公司投资适用该法律,这意味着基金公司的投资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得操作,否则收益将被收归上市公司。
⑼ 关于中小企业提取发展基金的定义及提取比例引用的是哪号文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和财政部发布,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含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
资金支持及额度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服务环境改造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最高贴息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业务按业务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担保期不足一年的业务按年折算。
1.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补助范围为2010年新发生的,单笔贷款担保额1500万元(含)以下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单笔贷款担保额300万元(含)以下的,补助比例不高于2%;300万元至800万元(含)的,补助比例不高于1%;800万元至1500万元(含)的,补助比例不高于0.3%。
2.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补助范围为2010年新发生的,单笔贷款担保额1500万元(含)以下的再担保业务。单笔再担保责任金额1500万元(含)以下的再担保业务,一般责任保证再担保业务补助比例不高于贷款担保额的0.1%,比例风险分担再担保业务补助比例不高于贷款担保额的0.5%。
3.保费补助项目
补助范围为2010年新发生的,单笔贷款担保额1500万元(含)以下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
单个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按《担保资金办法》规定执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纳入一般风险准备金管理,用于弥补代偿损失。
(三)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
1.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和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补助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的50%,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2.企业专利申请补助项目。2008年至2010年期间获得的专利(含已受理专利),每个专利补助额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