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投保时应注意哪些环节
首先,熟知保险责任,切莫盲目投保。保险市场上的险种层出不穷,对于寻常百姓来讲,面对林林总总的保险品种犹如雾里看花,甚至有些人就是反复读过几遍保险条款也不知所云。因此,你在投保前一定要请业务员认真、详细地为你讲解保险条款的特点及保险责任,并做到对保险条款中列明的保险责任特别是免除规定完全了解。
其次,你应该认真阅读保险计划书,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免责条款、保险费用等主要内容。同时如实填写投保单,并签名。填写投保单时,为确保你作为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应在填写同时仔细阅读《人身保险投保提示》(本提示适用于1年期(不含1年)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并如实填写投保单有关内容,亲笔签名或盖章。被保险人签名一栏应由被保险人亲笔签名,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团体保险中,若涉及死亡责任或受益人指定为单位的,须被保险人本人签字同意。
最后,你应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投保人需按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否则将严重影响合同的合法性。如出现虚假告知情况,严重的将使合同失去法律效力,最终造成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告知的内容一般在投保单上已详细列明,特别要注意的是保险只能保在未来的时间里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已发生的或肯定将要发生的风险是不能投保的。
② 保险有必要买吗,等风险来临就来不及了
专家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早些买保险和晚些买保险,有啥不一样。
一、意外险需分清产品意外险大致分为意外医疗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如果是普通的意外医疗保险申请理赔,即使出险之后还是可以继续投保的,但是如果是意外伤害,一般理赔的金额较高,并且意外伤害针对的是残疾和身亡,因此出险后是否还能继续投保意外险,需要对保险公司进行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会经过审核之后决定是否承保。意外险一般对于健康状况的要求没有医疗保险的要求严格,因此继续承保的可能性较大,只是也需要对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因为之前的伤害造成的意外,保险公司可能会设为免除责任,因此需要针对自己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咨询。
二、重疾险出现后会有免除责任现在市面上的重疾险一般包括了重疾和轻症,很多产品对于轻症是可以多次赔付的,如果想要再次投保重疾险,需要对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不过告知后是否承保由保险公司核保后决定。一般重疾险出险后保险公司如果继续承保,会对已经出现的病做免除责任,即因为该病引起的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而且重疾险对于年龄有限制,一般超过60岁就无法投保,年纪越大保费也越贵,因此趁早购买更划算!
三、医疗保险可以再次理赔医疗险一般是可以再次理赔的,只要超过免赔额就可以按照比例报销,但是要注意的是,医疗险不能重复理赔,也就是说即使购买了多家保险公司的医疗险,一份医疗费用的账单只能在一家保险公司报销,是不能重复在多家公司拿到理赔的,因此医疗险千万不要购买相同性质的保单,有可能造成浪费。住院医疗一般是津贴型的,对于每天住院的费用进行理赔,理赔数额一般是固定的,对于时间也有限制,很多险种在出险后都很难再买到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因此千万不要等到风险来临时才想起保险的好处,尽早购买保险,保费更便宜,享受的保障期限也更长。
③ 人生意外无可避免,当意外来临时保险有没有作用
如果你没有买到对的保险,没有全面保障,很难说有没有用
举例:
如果打篮球猝死或自己去水库游泳溺亡,意外险是不赔的,只有寿险赔
如果突发重疾,并且在重疾险约定范围内才会赔
如果发生车祸受伤但术后痊愈,意外险不赔,只有达到伤残等级才会按等级赔,如果有医疗险会在免赔额以上报销部分费用
所以具体要看条款约定
另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保障一定要做足
保险保的不止是自己,是保障我们家人的生活不会因风险而改变
④ 在大灾难面前,保险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人认为:“购买了保险,就没了风险。”你怎样看这种观点
保险虽然改变不了你的生活 但不会让你的生活被改变 发生风险的部分转嫁到保险公司 把风险转移出是多数人的想法 不想转移的那部分人就是不了解或者是不买保险的人 不是说购买保险就买有风险 是若发生风险 把风险的支出降到最低
⑤ 风险来了我们需要保险吗
其实每个人都买了保险,投商业保险的风险来临时保险公司管,没投保的人风险来临时自己管自己.所以说每个人都买了保险.我们买股票是一元钱挣几分钱,买保险是几分钱获得一元钱的保障
⑥ 我们为什么要干保险
我们的生命无价,无可替代,所以要在健康时把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转移出去,健康时保险就是几张纸,但风险来临时,保险就是钱,是现金,所以保险要在没有需要时购买,因为真正需要时已经买不到了,如果日后没有风险,平安到老,保险里的钱也可以取出来,作为我们养老金的补充,这就是保险的用途。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⑦ 意外风险保险理念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1. 伤害
伤害亦称损伤,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
2. 意外
意外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
(1)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可理解为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或者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能够预见到的,但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而没有预见到。[2]
(2)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3. 意外伤害的构成
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
①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② 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
③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1. 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2.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1)死亡给付
(2)残疾给付
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族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⑧ 危险、保险、风险的区别与联系。
风险是某种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以及这种危险情况发生后所造成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后果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通常可以用这种危险情况发生的概率加以描述。
风险不等于危险。(一)可保风险的概念
可保风险:是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它是风险的一种形式。
(二)可保风险的条件
1.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保险人可承保的风险不是投机风险。
2.风险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
3.风险的发生是意外的。
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风险的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
(三)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1.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2.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3.保险是风险处理的传统有效的措施。
4.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⑨ 保险五要素是什么
保险五要素的主要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及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一般来讲,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
即风险一旦发生成为现实的风险事故,只有损失的机会,而无获利的可能。
2、风险应当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3、风险应当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重大的损失是被保险人不愿承担的。如果损失很轻微,则无参加保险的必要。
4、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
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分散性。因为保险的目的,是以大多数人支付的小额保费,赔付少数人遭遇的大额损失。如果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保险人通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所建立起的保险资金根本无法抵消损失,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性。
5、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在保险经营中,保险人必须制定出准确的保险费率,而保险费率的计算依据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所致保险标的损失的概率。这就要求风险具有可测性。
(9)风险来临时保险扩展阅读:
目前可以提供大病保障的险种从性质上分,主要有三类:
1、主险
可单独购买,一般保障期限都较长,价格中等,大病保障充分,是最主要的大病险。
2、附加险
价格便宜,大病保障充分,但保险期限较短,不可单独购买,续保时要面临再次核保。因此客户的最大风险是真正风险来临时,可能无法拥有保险。
3、组合险
由若干个险种捆绑销售,价格较贵,一般都包括大病、意外、寿险等综合保障,大病保障相对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