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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的财产保险入账:
财产保险应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财产保险
贷:银行存款
2、保险期限2年以上财产保险入账:
借:长期待摊费用-财产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每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㈡ 财产保险公司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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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的保险价值必须以投保单位或企业同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依据,合同或协议一般为双方签订的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单及所附的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其保险价值的定义为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账面余额。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解释中明确流动资产(存货)的账面余额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出险时的账面余额一般很难取得,主要是出险是突发事件,而财务核算的存货账面余额在月度结账时才能反映,平时一般不反映这一财务指标。再者,出险时存货受损的程度不一,有可能全部受损,有可能部分受损;出险时实物形态各异,有材料形态,有成品形态,也有半成品(在产品)形态,账面余额不可能把每类存货的余额一一反映出来。因此,我们认为存货的保险价值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这样才能将存货分门别类合理地确定其保险价值。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我们认为应当按出险时存货所处的实物形态分别核算。如存货中的原材料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就比较简单,无非是购进该原材料所支出的货款及运杂费等。而存货中的在产品、半成品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就相当复杂,特别是规格型号多、加工工序多的产品,要把每个品种、每种规格型号、每道工序在出险时所耗用的原材料、投入的人工工资及相关的制造费用核算出来,操作方法上确实相当复杂,工作量相当大。
㈢ 保险公司如何成本管控
一、车险在财险中的地位和状况
机动车辆保险是产险的支柱险种,特别是2006年以来,随着交强险制度的推行,车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其保费收入占产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一直维持在70%左右。具体表现为,
一是车险保费收入增长很快,其增速显着高于产险整体增长速度。2006年,车险对产险的贡献率达到84.33%。而机动车险保费收入的主要增长点是交强险的保费收入;
二是车险的市场占有率也较高。在财产险保费收入中,车险收入占据了重要的位置,财险市场份额较高的前四家公司的车险业务占比均超过60%,部分达到90%以上。车险业务同比增速也较明显,机动车险的经营效益决定着整个财产险市场的效益;
三是车险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而相比车险业务规模和上升的趋势,车险的经营效益不容乐观。当然这与交强险和机动车险的赔付率较高有很大关系,但归根结底,还是经营管理能力的问题。其经营管理能力如何将直接影响到产险以及非寿险业的发展;四是车均保费偏低,承保风险加大。
在保证车险业务规模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提高车险业务的盈利水平已经成为各家保险公司关注的重点。
二、车险经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品及营销方式趋同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和营销方式差别不大。条款的责任范
围、附加险组合和文本结构类似,营销方式千篇一律,市场定位和市场细分没有自己的特色,更缺乏成熟的策划。这就导致他们的竞争成本结构相似。由于中国社会是人情社会,这样一种传统必然会渗透到保险事业中来。大多数公司在车险营销基本策略上还是在靠关系做,一个企业领导很容易成为众多保险业务员的目标。
由于各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没有很大的差异性,内在的含金量大致相同,外部的服务基本相似,计算的费率也差别不大,由关系决定投保方向,也就成为现实情况下的一种自然选择。正是在这样一种传统的营销机制下,一些新建公司与历史比较久的老公司相比,由于社会关系网还没有建立起来,客户群的规模当然也就无法壮大,这也是许多保险公司即使经营好几年,其业绩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的原因。由此也说明,要赢得竞争优势,依靠传统的方式已经难以进行,对新建公司尤其如此。保险公司必须重新审视自身的产品开发战略和营销方式,围绕提升车险经营管理能力这个中心任务,创新管理、产品与服务,建立更加应公众需求的产品系列和从客户利益出发更加灵活的营
(二)竞争成本高
保险公司的竞争成本主要体现在高额费用、降费竞争和宽松理赔。一是高额代理费用和各类返还抬高了竞争成本。有的公司通过向保险中介支付高额手续费获取保费,有的公司通过大规模扩张营销队伍来进行业务代理,通过支付工资和高额手续费进行扩张业务,这也增加了费用支出。造成机动车辆保费绝对数的增长和相对量的降低,利润下滑。使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利益都受到了损害,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被扭曲,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特别是大量新建公司进入市场后,彼此间为了争抢业务,价码开得越来越大,费用也越来越高。保险公司委托代理公司销售车险产品是一种重要的车险营销方式,但在这种情形下,很容易发生多家保险公司都找同一家代理公司销售产品的情况,这在客观上会炒高这家代理公司的欲望,给了它更大的抬价空间,这无疑加大了竞争成本。有的保险公司付给专业代理公司的代理佣金已经达到30%—50%之高,在汽车经销利润空间较小的前提下,许多汽车经销商为了完成销售任务,人为压缩汽车经销利润空间,然后再通过卖保险赚出压缩的利润。而保险公司的车险赔付率却一直居高不下,一般都在40%以上,有时竟达到60%甚至70%,还在继续上升,在这种费用及返还水平下很容易发生亏损。
二是恶性竞争带来的降费。通过招投标方式投保车辆保险已成为众多客户的选择,随着市场价格战愈演愈烈,一些公司重发展速度胜重视业务的内在品质,降低费率进行违规承保,不惜成本地进行竞标,只要数量不要质量,承保把关不严,用效益换规模,导致了保费的降低和风险的加大,一旦出现风险,就可能出现亏损。
三是宽松理赔作为竞争手段抬高了成本。理赔本来是一种服务方式,一旦作为竞争的手段,就必然带来赔付水平的大幅度上升赔案水分的控制难度也会相应加大,保险公司要承担比原来更多的赔付成本和管理成本。高费用率、高赔付率和低费率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难以获得利润。在现实环境下,在竞争中让利于消费者、经销商都是必须遵守的经营之道,由于让利而产生的成本,必须通过提高生产力,增加销售规模来进行消化。这为保险公司改革自身的经营管理方式提出了客观要求。
(三)车险理赔风险大
车险赔款支出赔付率过高,车险经营效益压力很大。一是随着更多汽车走进普通家庭,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有效报案数增速和已决赔案数量增速不断刷新历史。2008年人保财险公司每月平均处理赔案超过100万件,出险率不断增高。二是三责险赔付和涉及人伤案件的诉讼持续上升,人伤案件赔款占比逐年增大,案均赔款居高不下。三是理赔关键环节管控不够严,现场查勘过程粗放,理赔管理手段落后,部分理赔人员素质不高,导致许多财险公司理赔质量差、车险理赔水分高。四是保险欺诈行为不断扩散,道德风险有蔓延的趋势,骗保、徇私赔付等案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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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保险公司成本管理方法
(一)在确定成本战略时要对企业进行准确定位,进而确定适合自身的成本战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定位:1.影响企业成本的环境分析,主要是通过宏观环境分析和产业环境分析揭示企业在成本方面面临的机会与威胁。2.企业内部分析,主要是揭示企业在成本方面的优势与劣势。3.竞争对手分析,主要是分析竞争对手的成本及其成本战略,以确定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相对成本地位,以便企业采取相应的竞争措施。
(二)要将成本管理的方法、措施融入到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成本是企业经营活动的结果,影响成本的各项因素和引起成本变动的各项动因分散在各个部门、各个生产经营环节中。成本管理必须要融入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因为这个过程同时也是成本的发生过程。但是,按照企业的职能分工,生产经营过程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分属不同的经营管理系统,成本管理不能直接干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实施成本管理时必须将成本管理的方法、措施融入到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活动之中,将成本管理的理念、方法、规章制度融入到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过程之中,融入到企业各成员的头脑之中,成本管理措施、方法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三)要培养职工的成本意识人的活动在成本发生的各个阶段占主导地位,人的素质、技能是影响企业成本高低的十分重要的因素。企业要想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必须树立职工的成本意识,提高职工降低成本的主动性。企业要通过适当的利益机制、约束机制相配合,通过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的以身作则及职工素质的普遍提高使职工树立这样一种思想:成本是可以控制的,成本管理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并在工作中时刻注意节约成本。这样才能提高职工降低成本的主动性,才能使降低成本的各种措施、方法和要求顺利地得到贯彻执行和应用。
(四)成本管理领域所采取的战略措施、所采用的管理方法要与企业的基本战略相匹配成本管理领域所采取的战略措施和管理方法要与企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要与产品的寿命周期阶段相匹配。同时,所采取的各种措施之间要协调配合。成本管理只有以企业战略为核心展开,才能避免成本管理战略与企业战略之间的冲突,做到成本管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战略,成本管理也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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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保监发〔2019〕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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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
一、综合题部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
(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1号)
(三)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五)保险基础知识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涉及保险业市场竞争的条款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部分涉及高管人员职务犯罪的条款
(八)关于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56号)
(九)关于印发《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7〕127号)
(十)关于印发《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通知(保监发〔2010〕12号)
(十一)关于贯彻实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26号)
(十二)关于明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49号)
(十三)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十四)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年第1号)
(十五)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十六)关于《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保监发〔2007〕70号)
(十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十八)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十九)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
(二十)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8〕27号)
(二十一)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0〕106号)
(二十二)关于改进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承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1〕16号)
(二十三)关于印发《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和《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通知(保监发〔2009〕24号)
(二十四)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
(二十五)江苏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验收指引细则
(二十六)关于做好四级机构数据维护工作的通知
二、专业题部分
(一)产险部分:
1.关于印发《江苏省产险公司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展指引》的通知(苏保监发〔2011〕83号)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二)寿险部分:
江苏人身保险监管政策参考(2011电子版)
(三)中介部分
1、代理
(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2)《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险代理合同有关问题的意见》(苏保监发〔2005〕13号)
(3)《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保监发〔2008〕78号)
2、经纪
(1)《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
(2)《关于规范保险经纪机构参与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招投标业务的通知》(苏保监发〔2007〕150号)
3、公估
(1)《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
(2)《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
㈥ 财产保险经营成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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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财产设备保险费用分为企业或个体管理费用。一般企业财产设备保险费进管理费用,一般家庭财产设备保险进应付福利费.如汽车等营业性财产设备保险费进经营费用.
预交保费: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
摊销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贷:待摊费用
㈦ 关于财产保险公司费用管理的探讨
基层财产保险公司要想生存和发展,就不得不提升自身的保险经营能力,而核保是前提。本文通过保险经营思想、核保制度建设、核保工作流程和核保人员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刍议基层财产保险公司核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保险经营中的核保核赔,又简称两核,是保险经营的核心环节,两核流程是保险企业的核心流程,核保更是处于两核的中心地位。特别是面对财产保险市场费率持续低迷、车险市场受费率放开后因无序竞争导致辆均保费急剧下降的紧迫形势,基层财产保险公司要想生存和发展,就不得不提升自身的保险经营能力,而在这个过程中,核保是前提,没有核保,改善经营、提高效益就无从谈起。本文拟对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工作做一些探讨。一、基层财产保险公司核保工作存在的问题1、重业务发展、轻业务质量。长期以来,重速度轻效益、重规模轻管理的现象在计划经济时期相当普遍,而时至今日,这一顽症仍未得到彻底根治,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对基层公司的考核,普遍采用薪酬费用与保费、利润挂钩的办法,特别是倾向保费考核,保费、利润约为七比三甚至更高,造成的后果是基层财产保险公司要生存、要发展,首先必须要有相当数量的保费,没有保费就不可能生存和发展,因此“跑马占荒”、不重质量重数量地追求市场份额等不理性现象也就势在难免,从而开展的保险业务中,垃圾业务、亏损业务为数不少,经营效益此长彼消。2、核保制度不健全。基层财产保险公司要做好核保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核保制度,完善核保管理。但我国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制度尚有许多不足,首先是无制度机制的保证,核保核赔与展业的分离,在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来说应该还是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核保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尽健全和完善,而基层公司所特有的服从和观望特点,决定了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制度建设相对而言更为落后;其次是无运行机制的保证,各家财产保险公司普遍实施核保权限上收政策,部分基层财产保险公司不再设置专业的核保部门,核保职能挂靠在核赔部门或展业部门,甚至没有专职的核保人员,无法确保核保工作独立有效地运行;第三是无考核机制的保证,因为制度建设落后、职责不清,带来的是考核机制的实施难度,在许多基层财产保险公司,如何考核核保人员,是管理人员的一个两难境地,最难办的是兼顾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如果激励程度高了,难以平抑展业部门的怨言,如果激励程度低了,难以留住优秀的核保人员,再就是许多基层财产保险公司都存在的业务压力问题,为了能够完成上级公司考核的各项任务指标,普遍实行“全员展业”政策,公司不但对一线展业人员实行绩效考核,而且对核保人员的工资、奖金、甚至福利部分与个人保费任务挂钩,迫于利益驱动,核保人员难免失衡,为了确保自己完成考核任务,容易产生核保把关不严的情况。3、核保流程不完善、不合理。真正意义上的核保主要包括:投保人资格的核查,即审核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保险标的审核;保险金额核查;审核适用费率是否正确、合理;被保险人的信誉审核。而实际工作中,各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工作普遍还停留在较低层次,只注重保险要素齐全与否,而不考虑保险利益、标的风险、费率水平和风险控制情况,以及是否可以承保和如何控制承保风险等深层次问题,且由于基层财产保险公司没有一套核保流程实施方案,对各项业务尤其是高风险标的的承保没有具体规定,核保人员无规可循,核保时对经办人员的承保意见听之任之,不能有效制约和把关,每天核保形同日常业务质量检查,甚至是事后核保,并没有充分挖掘核保机制的内涵和完全发挥核保岗位的真正职能。4、核保人员素质和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核保是一门综合技术,要求专门知识和人才。但在基层财产保险公司中负责核保工作的人员中,却存在老、少、残现象。为数不少的基层财产保险公司,将一些面临退休员工、新进员工甚至是无法胜任其它工作的员工放在核保工作岗位上,造成的不良结果是,核保人员和展业人员关系不融洽,或外行管内行,从而严重影响了核保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基层财产保险公司核保工作的解决办法1、保险经营思想的转变。良好的经营效益是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石,也是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而适度的规模是实现一定经营效益的前提,各基层财产保险公司应在坚持效益优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不断扩大优质业务规模,实现有效保费的增长,从而真正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协调发展。首先是上层公司特别是最高决策层观念的转变至关重要,因为它的观念决定着公司的经营思路和方向,影响着公司内部各项运行政策的制定,也直接影响到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指导思想和业务经营政策,也就决定了业务核保的政策方向和风格,因此要坚持“效益第一”的观念,对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考核指标一切以效益为前提,从经营思想理念上确立业务核保的重要性;其次是要有明确的经营目标,也就是说要明白公司的经营目标是什么,是急功近利不顾效益盲目追求眼前市场份额,还是稳扎稳打注重成果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所有这些,商业保险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质都作了肯定的回答,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偏离这个目标。2、核保管理制度的建设。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管理制度的建设包括建立、完善和实施核保管理制度;实施独立核保人制度,对专业核保人进行管理和考核;参照或制定《各险种核保细则》,建立切实可行的核保依据;执行统一法人制度、落实核保权限管理制度。首先是核保管理制度建设,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制度建设,有一个遵从的原则,既要遵循和服从于上级公司的核保管理制度,也要结合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实际,建立、健全核保管理制度;其次是实施独立核保人制度,将核保与展业部门脱离,以使核保工作能够独立、有效、充分地发挥控制经营风险的作用,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专业核保制度,核保部门或人员作为公司的风险管理执行者,负责鉴别承保业务的优劣,做出有利于公司的选择对待,同时与展业部门又相互关联,展业部门通过展业活动,了解和获悉潜在客户的风险状况,并为客户提供相关的保险服务,与此同时,展业部门将客户的核保资料、要求以及其他的市场信息提供给核保部门或人员,核保人员根据这些资料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核,然后为客户量体裁衣,提供保险报价,并且核保人员的薪酬与核保效率及风险控制质量直接挂钩;第三,参照或制定《各险种核保细则》,核保细则的关键在于其可操作性,这就要求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效益性,保险企业追求效益的内因决定了这是核保的出发点和终结点,企业的经营要对员工和股东负责,更要对客户和社会负责,没有效益,一切都是空谈,因此,核保细则的制定和落实都要以效益为原则。二是可控性,选择了什么样的客户,就是选择了什么样的风险,因此,一定要量力而行,以自身承担风险的能力为标准和尺度,不能不计后果地盲目选择。三是要有可操作性,通过数据分析找到规律性后,应该将其反映在核保细则中,从而根据不同的标的确定不同的承保条件,核保细则应该严格依据规律,针对性要强,并且还应该考虑市场环境因素,要切合实际,否则,制定出来的细则要么只是讲原则,满篇都是空话套话,实际无法操作;要么随意性很大,核保人员怎么做都可以,因此往往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第四,执行统一法人制度、落实核保权限管理制度,现阶段,各财产保险公司都实行统一法人体制,这就要求基层公司严格按照统一法人体制的要求,根据授权范围和大小规范进进行各项保险业务操作,特别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高度规范标准的核保,才能杜绝一切不规范行为,从根本上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3、核保工作流程的完善。核保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进行的业务流程,就是核保流程,实际也就是对承保标的的风险管理过程。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对业务的核保不外乎是事前核保、事中核保和事后核保三种方式,因此核保工作流程的完善,就是围绕以上三个环节进行。首先是事前核保,包括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识别风险的方法很多,例如,可以通过现场实地勘查、分析被保险人财务报表、交流座谈或询问答卷、从风险管理咨询顾问和其他来源来识别承保标的潜在的损失风险,风险估测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利用概率统计理论,估计和预测所有可能引起损失的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主要包括损失概率的估测和损失程度即损失金额概率分布、损失期望值、损失幅度等的估测,这就需要充分利用各种数据和报表,包括承保理赔历史数据,把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过程及结果用数据量化,并通过报表的组合进行分析,继而寻找潜在风险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做出是否承保的选择;其次是事中核保,包括风险评价和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评价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实际核保工作中,风险管理技术的方法主要有提高保险费率、不足额承保、规定免赔率(额)、运用商业分保机制分散承保风险等;第三,事后核保,就是对事前、事后核保管理效果的综合评价,即对风险管理技术适用性及收益性情况的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可以根据防灾防损和理赔工作积累的针对各承保标的风险状况、灾情资料和理赔数据,实施“黑名单”、“灰名单”和“白名单”等预警机制,对“黑名单”中列明的承保标的要严格限制承保,对“灰名单”中列明的承保标的要提高承保条件酌情承保,对“白名单”列明的承保标的则可以降低承保条件,采取优惠政策承保,以巩固和吸引更多的优质客户,从而通过新一轮的核保流程,进行新的保险标的选择和风险控制流程。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事前、事中和事后核保,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先后顺序,而是一个不断变化、循环流转的风险管理过程。4、核保人员队伍的培养。基层财产保险公司核保工作的有效开展,最终还是要有一支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高度责任心的核保人员队伍,方法再好,最终还要由人来实施,因此,核保人员队伍建设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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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成本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第一,正确处理提高施工企业微观效益与提高国家、社会宏观效益的关系。加强施工企业成本管理费用,要强化预测、决策和计划工作,减少盲目性。进行全程跟踪考核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好成本关。通过降低成本费用,来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同时,要把提高施工企业微观效益和提高国家、社会宏观效益兼顾起来,统一起来,两个效益一起抓。
第二,正确处理降低建筑产品成本费用与提高建筑产品质量的关系。降低建筑产品成本费用是施工企业完成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工作的关键,这是施工企业实现价值增值的内在要求,而提高建筑产品质量则是施工企业工作的生命线。这两项工作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同等重要,因此要把降低产品成本费用与提高建筑产品质量有机地统一起来,在全面推进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寻找降低建筑产品成本费用和提高建筑产品质量的最佳结合点,进而向社会提供优质、价廉的建筑产品。
第三,企业的管理者既要从当前企业的实际出发,又要高瞻远瞩,要有前瞻性战略眼光,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既要降低企业当前建筑产品的成本费用,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又不能单纯追求损害施工企业长远发展效益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忽视施工企业长远的成本费用,如对施工企业人力、技术、设备、土地等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对资产、资本资源的不合理使用(不考虑市场前景及收益风险,盲目投资、担保、低价中标、垫资或带资承包开发,甚至负债经营)等行为。
第四,坚持把控制成本费用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统一起来。每个施工企业都有建筑产品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有些企业在降低建筑产品成本费用时,损害了广大职工的利益,也有的企业为了单位和个人利益扩大了成本费用支出范围,有的职工说“成本是个筐,吃喝玩乐往里装”,为腐败和不正之风大开方便之门。其实,国家对于建筑产品成本费用支出范围一直有着严格的规定,有些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具有强烈的约束力。施工企业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建筑产品成本费用开支的多样性,为保证施工企业建筑产品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切属于开支范围的耗费应计入成本费用,尤其是涉及职工利益的合法开支。有的企业管理者认为,缩减成本费用的行为都是正确的,造成有的国有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300元,休息日不发工资,更有甚者,以“吃三睡五干十六”着称于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海南、珠海等城市的江苏某知名企业其日工作劳动强度达16小时以上,职工月平均工资还不足千元,艰苦险难作业岗位的补贴、医保与工伤保险等应支费用一律取消。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强化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工作要让之参与企业内部的经营决策,发挥其筹集生产经营资金,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降低建筑产品成本费用,正确分配收入和利润,加强财务监督的职能。加强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制度,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在诚信守法的前提下进行施工企业理财活动,科学地处理好以上几种财务关系,全面提高经济效益。随着我国加入WTO的三年保护期的结束,建筑业将面临机遇和挑战,施工企业管理工作更加重要,而施工企业建筑产品成本费用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等工作,也愈加被领导者和管理工作者所重视。特别是在目前建筑业经济效益并不是十分好的情况下,要运用科学的方法,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增强成本观念和效益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使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