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存款保险基金
《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发现投保机构存在资本不足等影响存款安全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情形的,可以对其提出风险警示。
《条例》明确,投保机构因重大资产损失等原因导致资本充足率大幅度下降,严重危及存款安全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投保机构应当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及时采取补充资本、控制资产增长、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杆率等措施。投保机构有前款规定情形,且在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未改进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提高其适用费率。
《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保护存款人利益:一是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二是委托其他合格投保机构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代为偿付被保险存款;三是为其他合格投保机构提供担保、损失分摊或者资金支持,以促成其收购或者承担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申请破产的投保机构的全部或者部分业务、资产、负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在拟订存款保险基金使用方案选择前款规定方式时,应当遵循基金使用成本最小的原则。
『贰』 哪些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
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国家通过立法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2)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电话扩展阅读:
存款保险介绍如下:
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叁』 中国银行业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成立了吗
这个机构一直存在,只是职能能不能有效发挥的问题
『肆』 邯郸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有吗 在国家中央行下设的金融稳定局在邯郸市也有吗
12月24日上午,邯郸市副市长武金良主持召开金融、保险企业入驻中央商务区推进会。会议邀请65家有入驻意向的金融、保险重点企业参加。
武金良指出,东区开发是市委、市政府统筹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优化城市布局、拓展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的重要举措。东区中央商务区是邯郸未来商务商业活动中心区域,是资金和财富的集散地、经济发展中枢。他强调,要全面推进中央商务区的宣传,各金融、保险企业的总部和其分支机构要以高站位、超前的眼光认清形势,用好政策,把握机遇。金融办要主动搭桥对接,加强银企合作,确定建设目标,力争早日全面开工,加快建设步伐。
东区中央商务区规划位于高铁东站和行政中心、文化中心之间,总面积1.75平方公里(约2625亩),是城市重要门户、建筑地标、对外展示名片
『伍』 你知道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由谁管理吗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单独成立一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由原武汉分行行长任董事长。
『陆』 存款保险适合哪些银行
建议客户选择农业银行。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柒』 我国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是谁
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06月01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目前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工作人员担任。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该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直接或者委托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有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7)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电话扩展阅读:
1993年,我国就首次提出存款保险制度。2015年5月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的保险费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与管理,存款保险机构也设于中国人民银行内部(金融稳定局)。
尽管条例已经提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参加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但如果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缺乏独立性,就可能影响公正性、出现工作效率较低,难以有力地承担起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重任。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独立机构,往往对参保的金融机构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权。
由中国人民银行独资设立存款保险基金的专门管理机构,是推动商业银行良性可持续发展和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市场化、推动中国金融更加开放的一个有力举措,代表了整个中国金融体系的一个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