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第二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第三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第四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五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六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第七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八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第九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十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第十一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第十二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2. 哪些产检项目应该走生育保险
在建册前检查,比如查孕,或其它常规性检查,异常情况检查等,不属于保险的第一次检查。。一般孕3个月后胎儿稳定了,才建册,验计划生育证明,OK后才走生育保险。。
3. 生育险可以报销哪些项目
现在的生育保险基本上都是一次性包干的。根本就不存在项目的问题。
4. 生育保险能报销哪些项目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5. 产检报销:生育保险能报销哪些产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