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刘洪波的主要科研项目及角色
1·2001.3-2003.3 基于水源及净水管理信息系统的供水优化研究,天津市自然基金项目,主要负责人;
2·2001.3-2003.6 天津大学节水综合示范工程研究,天津市科委,主要参加人;
3·2002.1—2003.8 天津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天津市环保局,负责人;
4·2003.1—2005.12 城市供水系统运行决策支持系统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要负责人;
5·2003.12-2005.12 基于3E复杂系统的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天津市科委,参加人;
6·2004.4-2006.12 天津市海河水环境总量控制决策支持系统研究,天津市自然基金项目,负责人;
7·2005.1-2005.6 天津市中心城区污泥转运站可行性研究,天津市开源污水处理公司,负责人;
8·2005.9-2007.4 天津市高等学校生态校园建设标准与规划方法研究,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第三参加人;
9·2005.9-2007.12 生态校园建设标准、模式及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
10·2006.1-2008.12 基于模糊理论的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管理研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主要负责人;
11·2009.4-2012.3 滨海新区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与评估方法研究,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第二承担单位第一负责人;
12·2009.7-2010.7 烟台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臭气成份检测项目,北京朗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
13·2010.5-2011.6 节水温控回水龙头节水规律研究,天津艾斯腾节水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
14·2010.8-2011.3基于给水处理工艺技术的水源地供水环境安全保障方案研究,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负责人。
Ⅱ 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发表的文章中,项目负责人是第一作者还是通讯作者,或者都可以
按照惯例,项目负责人是通讯作者,写文章的是第一作者。但是,具体排名还要听项目负责人的。所谓谁的经费谁说了算。
Ⅲ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主持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的区别。
不具备。
在高校里如果要被评为教授首要的条件是该高校聘用的教职员工,学生与学校没有聘用关系如何评选教授,就像一个人自学成才医术高明,但是医院不会让他来看病,因为他们之间没有雇佣关系。
还是不具备,如果你看过国家自然基金的申请书你会发现,里面不会出现学生名字,申请国家基金的最低要求是讲师,学生无权申请国家基金。
如果你写过国家基金结项申请书你就应该明白,结项时的完成人顺序可以改变,但是必须是在申请人中的某一位。学生只是名义上的完成人,受老师指导完成。
Ⅳ 科研项目主持人、负责人以及参与人的区别
以导师的名义申请国家课题则该导师是项目负责人,即使他不做任何事专请。
简历应如实写在该项目属中做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果,如果获奖把排名标清。简历上绝不能写自己是项目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如写则被视为造假,人品极差。
如果在项目申请书中“主要参加人”栏中排名第一则可写为第一参加人,在此栏中的都可为主要参加人。
国家科研立项课题主持人与参与者都是课题成员,课题不可能一个人来完成,课题是个庞大的项目,需要有一个课题负责人代领3-5个或者更多的组员来共同完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员的分工是不一样的。
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组成员分工中起着重要作用。课题负责人要根据每个组员的特长来分配任务,课题负责人也可以按照课题需求来寻找合适的人选。让每个人负责课题研究工作的一部分,不重复,合理调配。
(4)基金项目第二负责人扩展阅读:
科研项目包括国家各级政府成立基金支撑的纵向科研项目(课题)、来自于企事业 单位的横向科研合作开发项目(课题)和学院自筹科研项目(课题)。
从高校角度看,科研项目可分为校外科研项目(项目研究经费来自校外)和校内科研 项目(项目研究经费来自校内)两大类。校外科研项目又可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两种。
Ⅳ 什么是第二责任人
这个问题很广泛啊,违约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责任之债之类有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导致的,对于受到损害一方的在要求第一个人赔偿损失外,还可以找另一方赔偿。
Ⅵ 面上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可否变更
面上项目中的自由申请和地区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如出国、病休等)离开该项目研究一年以内的,项目负责人须安排合适人选代理,并报项目依托单位及对口科学部备案;擅自离岗及离岗超过一年的,须更换合适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依托单位专报对口科学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或未经批准,则应及时办理中止手续。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
Ⅶ 一个科研课题 中 所有参与者的排名顺序有什么意义吗 重点问题是 :科研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和第二名的差别
第一位是负责人,之后的都只是参与者,第一位负责人有权发表课题所有内容受法律保护,第二位的算位次比较高的,但不会超过第一位的主持人的,没有并列之说!
Ⅷ 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成功后,还能再修改项目组参与者名单吗
可以修改,但要经过批准。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参与者的稳定。参与者不得擅自增加或者退出。由于客观原因确实需要增加或者退出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内容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6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自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撰写结题报告、编制项目资助资金决算;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项目负责人应当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8)基金项目第二负责人扩展阅读:
1、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自收到结题材料之日起9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结题要求的,准予结题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提交的结题报告材料不齐全或者手续不完备的;
(二)其他不符合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的情况。
3、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公布准予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项目申请摘要。 发表专项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向各级政府报送的政策咨询报告或者建议,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管理的有关规定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Ⅸ 省部级科研项目可以有2个负责人吗
不可,只能有一个负责人,其他人为助手或课题组成员。即使申报时写了多个人的名字,一般审核时是把名单上的第一个人看做负责人。望采纳。
Ⅹ 第一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有以下区别:
1、代表含义不同
第一负责人所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一个单位,直接负责人是代表个人
2、需履行的义务不同
第一负责人需履行对整个单位或组织的义务,直接负责人需履行个人义务
3、承受责任不同
直接负责人需承担主要责任,第一责任人付连带责任
第一负责人是社会各阶级行业、组织和个人,在道德、经济、法律及制度上对某些事务必须首先承受履行的义务和权力;又叫首责制,故称。是首先承当利害的关糸人。如道德行为的见义勇为。法律规定的法人、法人代表等等。
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的对称。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不法行为依法应直接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现代各国民法中的“自己责任原则”,任何有行为能力人均应直接承受自己行为的后果;谁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就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但这一基本原则又受到各国法中监护制度、代理制度、连带责任制度和其他法律制度的限制。由此形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并列的法制状况。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与不法行为人有特定联系的当事人可负有无条件的替代责任,先行偿付责任和补充责任等,学理上称之为间接责任。
(10)基金项目第二负责人扩展阅读:
自近代始,英美法和大陆法民法均奉行以下基本规则:任何有行为能力的人均应直接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谁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就由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学理上称为“自己责任原则”。
但是在近代各国法律中,这一原则又受到监护制度、代理制度、保险制度、连带责任制度和其他特别法制度的限制。由此形成了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并列的法律状况。根据不同国家法律的特别规定,与行为人有特定联系的间接责任人可负无条件替代责任、先行偿付责任或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