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发行企业债所筹资金,在资金用途上有何限制
一是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不包括募集资金用于并表子公司的情形)。四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事宜。
㈡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2.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 存款管理
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账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 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1.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公司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2.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3.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21000万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1000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务总监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 其他业务的审批
1.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可以向资金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张数不超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超过5万元,由资金部办理,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2.外汇调剂。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办理。
3.利息的减免。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5.1万元以内的,由资金部审查同意,报财委审批,金额超过5.1万元,必须落实弥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后,报财委审批。
第六条 资金管理和检查
查情况,定期向财委、总经理、董事长作专题报告。
1.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2.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资金部的结算情况;
3.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资金部存款的对账工作;
4.对二级公司在资金部汇出的____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七条 统计报表
各二级公司必须在旬后一日内向资金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资金部汇总后于旬后两日内报财委、总经理、董事长。资金部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并且每两天向财务总监及副总监报一次存款余额表。
㈢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
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因此,只要不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几乎完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关心和审批。
1、公司债券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稳定资本市场。
在其他投融资渠道的收益难以保障时,债券市场由于其稳健的投融资功能吸引了大量投资者,这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了债券融资的基础,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的放缓或进一步衰退。发展债券融资和公司债券市场对于解决资本市场过于单一的问题,保证资本市场的均衡发展是是十分必要的。
2、公司债券的发行丰富了金融投资工具,降低了市场风险。
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证券,其风险和收益水平介于股票和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之间,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较好的投资工具。由于短期融资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投资者众多,风险责任分散,从而降低了风险集中性,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
3、公司债券还有利于改善企业资本结构。
对于一个典型的股份公司而言,假定融资方式只有股票和债券两种,那么其股票和债务的比重构成企业的资本结构。在给定企业投资决策的情况下,企业的融资政策就是选择能使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的资本结构。因此在两者间的抉择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4、公司债券有助于优化企业治理结构。
公司债券融资会对经理层产生较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一方面,公司履行还本付息的法定义务会激励管理层努力工作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另一方面,由于投资者会基于自身利益来选择投资行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发债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有了更高的要求。
㈣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吗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不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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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介绍
为了加强对企业债券的管理,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向,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在1987年3月27日发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随着企业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大,国务院于1993年8月2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21号令发布施行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个条例发布后,原发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㈥ 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办法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补助和省级财力安排,由财政厅和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具有专门用途的项目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分配是指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依据专项项目性质特征,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分配手段,实现财政资源有效配置的具体模式。
第四条 专项资金绩效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规范。专项资金绩效分配应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做到尊重客观、办法科学、程序透明,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公开。
(二)分类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方法的确立须体现项目特性要求,原则上每类项目资金对应一种适当的分配方法。
(三)协作制衡。财政厅、省级项目主管部门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责任主体,须落实部门职责,强化监督约束,建立部门间协作配合、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按照以下6种方法进行分配:
(一)直接转拨。
(二)规划分配。
(三)竞争立项。
(四)据实据效。
(五)因素测算。
(六)特定补助。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会同财政厅制定本部门负责分配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共同商议确定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的具体方法。
(二)负责按照上述方法组织项目基础工作,提供专项资金分配备选项目和基础数据,提出资金分配(项目实施)预案。
(三)根据年度预算组织项目实施。
第七条 财政厅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会同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同商议确定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的具体方法。
(三)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基础资料和资金分配(项目实施)预案,审核资金分配上报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下达预算。
第三章 方法步骤
第八条 直接转拨。指中央财政已经确定资金分配最终结果,由财政厅、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直接转拨下达的分配方法。
(一)适用范围。中央财政下达预算文件中已明确具体项目和补助额度的专项资金。
(二)工作流程。财政厅、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参照中央部委文件下达方式下达预算。
第九条 规划分配。指依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审定通过的规划计划已经明确的年度计划和补助标准进行补助的分配方法。
(一)适用范围。纳入规划计划的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重大项目专项资金。
(二)工作流程。
1.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收集与专项资金分配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资金分配(项目实施)预案。
2.财政厅根据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计划和资金分配(项目实施)预案,审核专项资金年度分配上报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下达预算。
第十条 竞争立项。指对事前公开了准入条件、但分配对象未予明确的专项资金,通过引入公开竞争机制,在备选项目中选择确定符合政策要求、预期绩效最优项目进行补助的分配方法。
(一)适用范围。产业发展及不适用规划分配方法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具体包括两种方式:
1.对项目竞争性较强、分配对象主要为企业化主体的项目,通过发布公告、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等程序择优分配资金。
2.对区域性整体规划运作、分配对象主要为市县级政府的项目,通过发布公告、公开答辩、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等程序择优分配资金。
(二)工作流程。
1.财政厅、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根据专项资金分配办法,联合发布项目指南和竞争立项公告,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资金申请工作。
2.市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及项目单位向财政厅和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申请。
3.财政厅、省级项目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择优方法确定备选项目名单。
4.财政厅根据项目筛选结果和预算安排额度,审核年度资金分配上报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下达预算。
第十一条 据实据效。包括据实分配和据效分配两种方法。据实分配指依据政策规定的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计算确定补助对象实际需求并据实予以补助的分配方法;据效分配指依据政府购买需求或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效果或实际贡献进行补助的分配方法。
(一)适用范围。直接补助类民生项目资金适用据实分配方法;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资金适用据效分配方法。
(二)工作流程。
1.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收集专项资金补助对象、项目效果等相关基础数据,提出资金分配(项目实施)预案。
2.财政厅根据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和资金分配(项目实施)预案,审核年度资金分配上报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下达预算。
第十二条 因素测算。指根据政策规定的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和预期效益,选取相关因素对政策对象的实际需求、贡献大小、绩效水平、承受能力等直接或间接指标进行测算,形成资金分配权重或补助系数,按公式测算结果进行补助的分配方法。
(一)适用范围。政策对象具备同等享受补助的条件,同时依据相关因素体现分配额度差异的普惠性专项资金。分配测算可参考以下因素:
1.自然因素。地域环境(包括幅员面积、耕地面积、种植面积等各类因素)、覆盖人群、人口密度、民族区域等。
2.经济因素。经济状况、行政成本、财政状况、产业结构等。
3.绩效因素。财政投入强度、项目投入产出、财政管理水平等。
(二)工作流程。
1.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收集专项资金分配有关基础数据,提出资金分配(项目实施)预案。
2.财政厅根据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和资金分配(项目实施)预案,审核年度资金分配上报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下达预算。
第十三条 特定补助。指依据特定要求,按照特事特办原则进行补助的分配方法。
(一)适用范围。抢险救灾、维稳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事项;依照政策规定由省委、省政府会议决定或省领导批办事项。
(二)工作流程。
1.特殊事项由省级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厅提出分配方案,报经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或省领导审定后,由财政厅依据规定程序下达预算。
2.省委、省政府会议决定或省领导批办事项,由财政厅依据规定程序下达预算。
3.资金分配方案原则要求为书面形式。如遇紧急情况,财政厅可先调度资金或预拨资金,再补办预算下达手续。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申报、资金使用、财务管理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本部门管理专项资金的支出绩效评价。
第十五条 财政厅负责对项目主管部门专项资金分配过程的合规性和分配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通过审核分配方案、核实基础数据,对专项资金分配过程进行监督;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预算执行中期评估、资金结余结转清核,对分配结果进行评估验证。对未按规定选择适当方法规范资金分配行为,造成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甚至损失浪费的,省政府将责令对资金分配方法进行调整,同时采取收回资金、调减次年预算等方式予以处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财政厅会同省级项目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及时调整完善原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此前我省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厅负责解释。
㈦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资金可以的用途有哪些有没有什么文件规定债券资金用途的
如果是上市公司就要受到监督,非上市公司就按照招募说明来处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