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咸阳市居民医保电话
关于咸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有关政策调整的补充通知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咸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自去年10月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市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辛勤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参保居民的待遇水平,结合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对《咸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做如下调整和补充:
一、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自然年度征缴,每年9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下年度缴费期。
1、2009年新参保的城镇居民设三个月医疗待遇等待期;2009年以后参保的城镇居民设六个月医疗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已参保居民未按时缴纳新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后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参保后中断缴费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自办理接续的次月起设3个月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
三、下调起付标准金(具体见下表):
年龄段医院级别
起付标准金(元)
18周
岁以上三级医院600
二级医院320
一级医院180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120
18周
岁以下三级医院300
二级医院200
一级医院100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60
四、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三级定点医院50%;二级医院65%;一级医院70%;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80%。
五、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参保居民中女性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生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2、学生儿童非第三方责任人意外伤害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六、提高医疗保险基金对血液透析患者使用的一次性血路管道费用的支付比例。
血液透析患者使用的一次性血路管道费用≤30元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10%,参保居民承担3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60%。超过30元部分完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七、增加单病种结算的病种,提高基金支付比例。
1、单病种结算的疾病增加到十一种,新增的病种有:胸、腰椎骨折(Ⅰ度压缩骨折及单纯附件骨折除外)、肱骨干骨折、骨盆骨折(按Tile分类,稳定型除外)、股骨干骨折。
2、单病种结算的疾病承担比例调整为:三级定点医院承担13%、二级定点医院承担11%、一级定点医院承担9%;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三级定点医院42%、二级定点医院52%、一级定点医院62%。
八、增加按病种支付的病种,提高医疗费限额。
1、按病种支付疾病新增: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射频消融术、人工膝关节置换。
2、提高冠心病支架置入等医疗费用限额,医疗费用限额及基金支付见下表:
医院
限额
基金支付
病种名称
三级医院二级医院
医疗费用限额(元)
基金支付金额(元)
医疗费用限额(元)
基金支付金额(元)
冠心病支架置入(一个支架)
30000120002900011410
冠心病支架置入(二个支架)
42000168004100016210
冠心病支架置入(三个支架)
54000216005300021010
永久单腔起搏器置入
210008400200007810
永久双腔起搏器置入
38000152003700014610
人工半髋关节置换
190007600180007010
人工全髋关节置换
2600010400250009810
人工膝关节置换
27000108002600010210
冠状动脉搭桥术(不停跳)
40000160003900015410
冠状动脉搭桥术(停跳)
47000188004600018210
心脏射频消融术
180007200170006610
其中,人工膝关节按17000元标准控制。统筹地区转院、外出就诊均执行此标准。
九、提高转院、精神疾病和结核病等病种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1、转院患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40%。
2、精神疾病患者住院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45%。
3、结核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分段计算:医疗费用总额在4000(含4000)元以下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45%;医疗费用总额在4000—8000(含8000)元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总额在8000元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35%。
4、立体定向放射装置、器官移植等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35%。
5、高新技术治疗介入(心脏介入除外)、射频消融(心脏射频消融除外)调整为分段计算:
医疗费用在5000(含5000)元以下的,基金支付35%;医疗费用在5000--10000(含10000)元的,基金支付30%;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基金支付25%。
6、提高异地急诊住院普通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含起付标准金和个人支付比例部分),提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具体见下表):
年龄段医院级别
限额(元)
基金支付比例(%)
18周岁以上
三级医院375050
二级医院241065
一级医院133070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79080
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
三级医院167050
二级医院108065
一级医院67070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50080
参保居民外出因患单病种疾病治疗的,医疗费用先自付总费用的20%,其余部分按规定报销。
十、以上政策调整和补充从二零零九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⑵ 您对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措施有哪些意见建议
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措施应该有三道关设置,基金的收交,交费资金由谁负责管理和支出审核报批。三是监督与督察相配合。这样才能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因为这些钱都是用来看病和救命的,所以国家必须严格管控。谢谢!
⑶ 关于医保的新政策2019
全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明年实施
国家医保局近日会同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家层面首次从统筹城乡的角度,对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通知》提出,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此外,2019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启动实施。未出台整合方案和尚未启动运行的地区要抓紧出台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已启动运行的要实现制度深度融合,提高运行质量,增强保障功能。
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明确提出了“六统一”的要求,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这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颁布的首个全国性政策,也是首次明确实现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时间表,意味着不久将彻底结束基本医保制度‘分群体设立’的局面。”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各提高40元,将增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能力,确保制度健康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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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科员的待遇如何还
1、科员基本工资+职务工资 3000左右吧
2、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财政全额
3、本人感觉前者好一些
4、这个不好回答
⑸ 咸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从哪一年推行的
从1999年1月起,用一年的时间,以市为统筹单位,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逐步覆盖我市城镇全体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⑹ 咸阳市医保办对参保人员慢性病哪些可以报销
仲孙素尚
⑺ 咸阳市医保中心地址
咸阳市医保中心的地址是: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6号新运佳苑二楼,联系电话是:029-33195909,也可以拨打全国人力资源及社保等相关业务服务电话:12333。
咸阳市医保中心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市本级城镇职工、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市本级城镇职工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市本级各定点医药机构费用审核结算,县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指导,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智能监控审核管理工作。
(7)咸阳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政策扩展阅读
咸阳市医保中心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管下的事业单位。目前中心下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监督检查科、职工参保管理科、职工医疗保险科(异地结算科)、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科、居民医疗保险科、县区医疗管理科、基金征缴科、网络信息科(基金运行科)10个科室。
负责市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城镇职工医疗费用的结算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城镇职工特殊项目和转院的审批登记工作,负责市本级城镇职工异地安置人员的登记管理和在外就诊费用的报销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