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行保险中介渠道与保险中介业务信息化管理
自2010年3月1日起,保险公司应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保险中介渠道(机构和人员)及保险中介业务,系统应实现四项基本功能:一是保险中介渠道管理;二是联网出单管理;三是佣金提取支付管理;四是查询汇总管理。
二、规范佣金支付管理
严禁通过虚列费用、虚假批退、虚假赔款、保费不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账外直接或间接向保险中介机构和营销员支付各类费用;严禁通过费用报销等方式向保险中介机构和营销员直接或间接支付合同以外的利益;严禁向员工、劳务派遣工等用工性质的人员支付佣金;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中介机构销售的保单,佣金必须以转账方式直接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不得通过营销员或其他渠道支付。
三、推行保险中介业务实名销售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保险中介业务实名销售,严格落实“卖者有责”制度。
具体要求:一是通过保险中介机构或营销员销售的保单,应在投保单、保单正副本明示销售中介的机构名称或营销员姓名。二是投保单、保单记载的销售中介名称或姓名必须与系统记载、佣金结算凭证、佣金转账支付对象一致。
四、推行佣金支付零现金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中介佣金转账支付制度。
具体要求:一是中介佣金一律转账支付(包括营销员佣金),严禁现金支付。二是转账支付对象必须与投保单、保单、中介业务佣金提取支付系统记载保持一致。三是佣金由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机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统一支付,中心支公司以下机构不得支付佣金,银行保险代理业务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实行交叉销售机构结算制度
同一集团内不同保险公司建立交叉销售代理关系的,佣金结算方式采取机构与机构间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或间接向非本机构营销员支付佣金。
六、建立申报兼业代理机构实地调查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除金融机构、车商及广西保监局规定的机构外,其他机构兼业代理资格的申报须经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机构实地调查,并向保监局提交调查报告(需注明调查人)及该机构营业场所照片。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保险公司应制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关键部门的关键人员,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经办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办法应明确:
(一)出单人员应严格区分保单的归属渠道,严禁将直销业务归属中介业务;
(二)中介渠道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中介渠道,确保中介渠道的合法性,严禁虚列中介机构和营销员;
(三)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佣金、费用报销等财务支出真实性审核,不得配合、放任业务部门弄虚作假。
(四)稽核审计部门应把中介业务作为审计稽核的重点,发现问题的,应严格依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稽核审计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应追究其责任。
② 保险 销售管理办法
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第九十六条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经营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保险业务的下列再保险业务:
(一)分出保险;
(二)分入保险。
第九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第九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九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第一百条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并在下列情形下统筹使用:
(一)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
(二)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保险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一百零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规定的数额。
第一百零二条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
第一百零三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安排方案,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一百零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再保险,并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
第一百零六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第一百零七条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一百零八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百零九条保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一百一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保险产品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
第一百一十一条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有保险销售所需的专业能力。保险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险代理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得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第一百一十三条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使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第一百一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本法规定,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③ 保险中介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保险行业员工培训体系步骤流程:
针对保险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出现的问题设计系统完善的保险行业员工培训体系,可以有效发挥员工潜能,帮助企业培养各种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以有效支撑企业战略发展。由此可见,搭建系统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是保险行业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重要环节。
【客户行业】保险行业
【问题类型】培训体系改善
【客户背景】
M人寿保险是由某机场集团公司和美国某人寿保险公司合资组建,通过人寿保险、年仅、汽车与家具保障计划、团体保险、再保险、退休和储蓄产品服务世界各地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个人与企业客户。在公司业务蒸蒸日上、各方面不断进步的同时,M人寿保险公司也不断地向全国扩展,在国内许多主要城市设立了分公司。
为了保证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步,M人寿保险公司建立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培训体系,主要包括新人培训阶段、晋升培训阶段和专业投资理财知识培训阶段,分别针对员工在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对员工的知识结构、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培训。
但是,其实际管理过程中,看起来相对较为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并未起到其应有的效果,公司的业绩不但没有提升,反而有下降的趋势,于此同时,也有不少代理人跳槽到竞争对手公司。面对一系列的管理问题,M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者百思不得其解。
【现状问题及分析】
经过对M公司管理现状的深入调研和分析,M公司的员工培训体系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缺乏有效的需求调查与分析。
公司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单纯地按照国外营销行业的惯例来进行相应的培训,而没有深入基层进行培训需求调研,更谈不上对员工的培训需求进行科学、细致的分析,导致培训工作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更没有针对性。由于缺少培训需求调查,公司培训内容设置并不合理,针对基层管理人员管理技能提升的培训太少,也缺乏必要的销售技巧等培训内容,使管理人员和代理人在工作中走了很多弯路。
2.一些培训内容与我国法律、道德准则有冲突。
在M人寿保险公司的培训内容中,存在一些与我国法律、道德准则相违背的内容。例如在除外责任中,被保险人非法驾驶机动交通工具,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引起的事故和意外伤害,在保险法中规定是免赔的。但是M人寿处于吸引客户的考虑,在对代理人的培训中,代理人宣传本公司是可赔付的,这无疑成为M人寿保险公司的一个卖点。但这是对投保人的不负责,是在变相鼓励这类违法行为。
3.培训的机械性与创造性工作相矛盾。
由于保险商品是具有无形性、非渴求性、复杂性的隐性消费商品,这就要求代理人具有一定的创造性。但是,在公司现有的培训体系中,培训内容多采用固化的话术来应对市场,与我国的国情并不符合。这样的培训导致很多代理人只会机械地模仿,而不能创造性地面对不同的客户及其多样化的需求,培训远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4.公司在培训中急功近利,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
在新人培训阶段中,公司采取了一些比较偏激的方法,希望通过集训使代理人早出成果、快出成果,给代理人造成了不小的压力,甚至导致代理人的不满情绪进而离开公司。这违背了公司对员工进行培训的初衷。公司在利益驱使下对员工的“超强培训”,否定了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念,使代理人过度追求保单数量和保费收入,对荣誉和成功的欲望极度膨胀,不利于公司长远的人才战略。
【解决方案】
针对M人寿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1.加强对代理人培训需求的调研及分析工作。
培训需求反应了员工工作过程中的短板所在以及对培训的期望,公司对培训的需求分析不仅要考虑培训需求是否和企业的战略目标、企业文化一致,还需要考虑通过培训业务水平可以提高的程度、培训对于组织目标的重要性等等,充分了解培训需求产生的原因,将培训真正与员工和企业的需求结合起来,真正达到提升员工工作技能、促进企业战略发展的目的。基于此,华恒智信顾问团队针对M公司人员特点、工作特点等,设置了培训需求调查及分析工具,并针对不同培训项目、培训对象等,约定了培训需求调查的频次、要求等。
2.强化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保险代理人肩负着信托的重任,许多人不了解经济事务,特别是保险和养老金事宜。他们依赖代理人的忠告并且相信代理人懂得他们的经济事务。在任何情况下,代理人必须证明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服务值得客户的信任和托付。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以最高水准的诚信和公正的运行原则、最高道德行为准则下的服务是企业在众多保险公司中脱颖而出、赢得客户信任的关键所在。保险代理人要不断增强法律和诚信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专业技能,使自己能够适应不断发展与变化的保险业的需要。
3.代理人NBS理念的强化培训。
销售理念万变不离其宗,最终目的是要找到客户真正关心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而培训体系的“NBS”核心理念,即“顾客需求导向”的核心理念。目前,M公司一味套用国外固有培训模式,显然不能适应中国目前的国情。华恒智信顾问专家团队指出,M公司应加强现有的NBS销售理念的培训,能让代理人真正明白和合理运用人性化的销售方式,帮助客户找到真正的需求。在培训方式上,应注重参与式教学,而不是单纯地采用培训师讲解、员工被动接受的模式。同时,基于多年的咨询经验和管理实践经验,华恒智信顾问团队针对M公司不同的培训内容、不同培训学员的特点、工作特点等,设置了不同的培训方式,以进一步提升员工培训效果。
4.加大员工自我管理技能的培训。
员工自我管理技能的培训主要包括工作习惯的养成和时间管理两方面。为了有效地培训代理人合理利用时间,每天计划优先顺序,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公司培训人员及业务主管不仅要给代理人示范、指导,同时要注意适当的督促并及时与代理人进行沟通和交流,对员工采取循序渐进地培养方式,而不是急于求成,与员工产生冲突。
【总结】
针对该保险行业员工培训体系中所存在的缺乏培训需求分析、针对性差、培训内容有偏差等问题,华恒智信顾问专家团队搭建的有针对性的保险行业员工培训体系,针对不同培训项目、培训对象等设置了不同的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及相关分析工具等。该员工培训体系切实解决了该保险行业企业在员工培训方面遇到的问题,得到了客户方领导的高度认可。科学有效的保险行业员工培训体系可以有效激发员工潜能,帮助企业培养各种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以有效支撑企业战略发展。培训活动的实施可以帮助员工提升工作技能,而建立保险行业员工培训体系的最大作用在于形成优秀人才不断涌现的机制,以为企业的不断发展产生充足的马力。由此可见,有针对性的搭建员工培训体系对于保险行业企业实现长远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④ 保险法对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是怎么规定的
什么是保险中介?详解保险中介的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工保网
同为保险中介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既有着紧密的联系,也存在不小的差异。之于保险消费者,充分了解保险行业,区别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可以更好的满足自身保险服务需求;之于保险从业人员,了解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二者差异,能够帮助其更好的规划职业发展方向。
▎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