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红杉资本中国基金的管理团队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1 Mike Goguen 投资人
2 Randy L. Ditzler 合伙人
3 道格·莱昂内(Douglas Leone) 合伙人 1988
4 计越 董事 2005
计越(Steven Ji),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合伙人。在加入红杉之前,曾在华登国际(Walden International),祥峰投资(Vertex Management),CIV风险投资公司负责过多个项目的投资。计越先生还曾是希捷科技中国区的首批职员,担任过多个不同的管理职位。计越先生1995年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学专业,获机电工程学士学位。1999年在中欧国际商务学院取得MBA学位。
5 刘星 副总裁
6 迈克·默瑞茨(Michael Moritz) 合伙人 1986
7 皮埃尔·莱蒙德(Pierre R. Lamond) 合伙人 1981
8 沈南鹏 创始合伙人 2005-09
9 唐·瓦伦坦(Donald T. Valentine) 创始人 1972
10 谢娜 副总裁
11 徐峥George Xu 副总裁 2007
12 于根灵 副总裁
13 余根灵(Kelvin Yu) 副总裁 2007
14 张帆 创始合伙人 2005-09
15 张思坚(Skee Zhang) 董事总经理
16 周逵 董事 2005
17、张思坚, 2007年加入红杉资本中国基金, 现任董事总经理, 主要致力于成长期企业的投资。
18、浦晓燕(Enita Pu),红杉资本中国基金董事总经理。
19、李振明 (Zhenming Li), 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副总裁。
20、李阳(Gary Li),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副总裁。
21、潘筱颖(Shirley Pan), 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副总裁。
22、孙谦(Glen Sun),红杉资本中国基金董事总经理。
23、赵彬鸿(Jade Zhao),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副总裁。
24、李剑威(Jianwei Li),红杉资本副总裁。
25、潘旻(Kevin Pan),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副总裁。
26、陆勤超(Cherry Lu),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副总裁。
27、姚宇(Yu Yao),红杉资本中国基金董事总经理。
29、姚安民(Michael Yao),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副总裁
30、梁江(Jiang Liang),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副总裁。
❷ 国实基金是传销吗
国实基金不是传销。
国实基金是深圳的一家公司制基金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瀚森大厦15A。国实基金经营范围和主要产品/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不含保险、证券和银行业务);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
❸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需要公司有几名高管
至少需要2名;
对于从事私募证券基金业务的私募管理人,协会要求其所有高管均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普通员工的从业资格的遵循《基金法》的规定;对于从事非证券基金业务的私募管理人,公司至少需有2名高管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法定发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如果这两个职位由同一人担任,则高管中还需有1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的范围,协会表示主要包括以下人员: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
❹ 国内最好的几个基金管理者是谁
楼上的消息是2005年的,早过时了!
最新2006年基金金牛奖:
嘉实、上投摩根、景顺长城、华夏等10家基金管理公司荣获2006年度“金牛基金管理公司”称号,同时还产生了其他10类奖项。其中,工银瑞信、汇添富两家基金管理公司获2006年度新秀奖。
资产过百亿成今年金牛公司门槛
从评选的结果来看,金牛奖中老面孔不少,这在新公司、新基金不断涌现的去年难能可贵。
十大金牛基金公司中,嘉实、银华、大成、海富通、南方都是去年的获奖者,而景顺长城和鹏华则是前年的金牛得主。
这也证明了,金牛奖确实为投资者挑选了一批具有持续回报能力的优秀公司。金牛基金中,上投摩根中国优势、富国天益价值、广发聚富等7只基金是去年的获奖者,占去年获奖基金的35%。值得一提的是,基金科汇自首届金牛奖评选以来,已连续四届获奖,嘉实理财通增长则是连续三届获奖,确实称得上是金牛奖的常客。
根据统计我们发现,本届金牛奖的全部38个奖项被19家基金公司所瓜分,值得注意的是,这19家基金公司2006年底的基金资产管理净值均超过100亿元,而同期资产管理净值过百亿的公司有26家。
资产过百亿的公司才能获得金牛奖,这表明,经过了数年的发展,基金行业已走出了仅靠单打独斗创造业绩的时代,在竞争中取胜将更多地依靠公司的综合实力。没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经验丰富人员充足的投资管理团队,是无法持续战胜市场的。
审慎选取最牛基金
金牛不是蛮牛,既要走得牛,也要走得稳,走得久。
2006年,是基金业获得大丰收的一年,业绩规模均取得大幅增长,一批优秀的基金公司在给持有人带来丰厚回报的同时,自身也取得了快速发展。这使得今年的金牛奖竞争空前激烈,以什么样的标准选择金牛,主协办各方煞费苦心。
本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的评选过程中,我们在把“业绩与回报”放在首位的同时,也在眩目的高增长面前采取了更加“审慎”的态度,加大了对基金运作的合规性、风险控制、投资者保护等环节的重视。不仅考察其业绩是否足够优秀,还要考察这种优秀的业绩因何而来,以尽可能地剥离其中潜在的风险。力争在评价基金过往业绩的同时,发掘其持续回报持有人的能力,从而在展示一批优秀基金及优秀基金管理公司的同时,实现“给投资者选择基金提供重要参考”这一重要评选宗旨。
微调规则适应市场发展
不因人设奖,不因事设奖,是本报在金牛奖评选过程中始终坚持的一条原则。
同时,为了适应中国基金业快速成长的实际,金牛奖在保持原评选规则整体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的基础上,可适当作出微调。
本届评选,增加了“开放式指数型金牛基金”这一新的奖项。指数型基金去年平均净值增长率为125.83%,是各基金分类中最优的一个。随着大量蓝筹指标股的陆续上市,被动的指数化投资者将越来越得到投资者的重视。同时,去年满足评价条件的指数型基金已达到10只,指数型基金作为一个整体类别,已具备了参评条件。
不同于其它基金类型,指数型基金,考察重点在于其作为投资者交易工具的有效性,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基金的规模、交易便利性、市场影响力都是重要的考察指标。综合评定的结果是,上证50ETF摘得了这一新设的奖项。
本届评选,还对“持续优胜金牛基金”的评选标准作了微调。以往持续优胜金牛基金考察的是基金以往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运作情况。但随着中国基金业的成长,已有越来越多的基金具备三年甚至更长的运作经验。因此,在本届评选中,运作满两年仅意味着该基金满足进入参选名单的门槛,在评选过程中,将不仅仅考察基金近两个会计年度的业绩,同时要考察自成立以来的历史业绩及其稳定性。
本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的圆满成功离不开各方的大力支持,由监管机构、专家学者、业内知名人士及主协办单位有关领导构成了阵容强大的评选指导委员会,其中包括来自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
获奖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2006年度十大金牛基金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公司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公司
银华基金管理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公司
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
鹏华基金管理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公司
2006年度新秀奖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公司
封闭式持续优胜金牛基金
基金科汇(184712) 基金金盛(184703)
基金科翔(184713)
开放式股票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
嘉实理财通增长(070002)
富国天益价值(100020)
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
华宝兴业宝康配置(240002)
2006年度封闭式金牛基金
基金安久(184709) 基金久富(184720) 基金泰和(500002) 基金普华(184711) 基金金元(500010)
2006年度开放式股票型金牛基金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260104)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375010)银华核心价值优选(519001) 鹏华中国50(160605) 泰达荷银行业精选(162204)
2006年度开放式混合型金牛基金
华安宝利配置(040004) 广发聚富(270001)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100022) 大成精选增值(090004)汇添富优势精选 (519008)
2006年度开放式债券型金牛基金
华夏债券(001001)
2006年度开放式货币市场金牛基金
上投摩根货币(370010) 华夏现金增利(003003) 嘉实货币(070008)
2006年度开放式指数型金牛基金
华夏上证50ETF(510050)
2006年度创新奖(空缺)
❺ 哪些人属于私募基金高级管理人员
在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一款进行了如下规定:“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加粗的部分列明了高管的范围,可以参考下。
❻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3、具有3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督察长还应当具有法律、会计、监察、稽核等工作经历;
4、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5、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6)国实基金管理层人员扩展阅读
独立董事还应当条件:
1、具有5 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的工作经历。
2、最近3 年没有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单位、与似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以任职。
3、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基金经理、财务负责人没有利害关系。
4、直系亲属不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任职。
❼ 基金管理人的任职条件和职责介绍介绍
(一)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条件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用者,基金收益的好坏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基金资产的水平,因此必须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做出严格限定,才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机构才能担任基金管理人。各个国家或地区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有不同的规定,一般而言,申请成为基金管理人的机构要依照本国或本地区的有关证券投资信托法规,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取得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审核内容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具有一定的资本实力及良好的信誉,是否具备经营、运作基金的硬件条件(如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等)、专门的人才及明确的基金管理计划等。
在美国,基金管理公司必须经SEC核准。
在日本,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必须取得大藏省的许可证。基金监管机构一般从基金管理人的资本大小、资产质量、经营业绩、董事的资格、主要业务人员的素质经验以及是否有投资管理计划等方面来对基金管理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在香港,按照《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基金管理;公司有能力动用足够的财政资源去有效处理业务;实收资本及资本储备最少达到100万港币或等值外币;公司贷出的款额不能占其资产的重大比例;公司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持正资产净值等。
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做法,我国法规对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条件、筹建过程、开业标准等也进行了严格的限定。主要有:
1.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等。
2.基金管理公司开业。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就绪后,就可以由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开业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筹建情况、验资证明、人员情况、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及技术设施、基金管理计划与业务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等。
经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持有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领取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征》。基金管理公司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开业。逾期没有开业的,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由中国证监会收回《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
(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基金管理人要承担规定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是受基金持有人的委托运作和管理基金,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履行职责的。一般来说,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有: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按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向基金持有人支付收益等。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除上述规定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依据基金契约,决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编制并公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契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等。
2.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也要受到严格的约束。
根据主要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也要受到严格的约束。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在管理运作基金资产时,不得从事以下行为:将本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义下的资金买卖证券;从事任何形式的证券承销或者以管理人自有资金从事除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自营业务;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从事证券信贷业务;将基金资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措或者贷款;从事证券信用交易;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等。
❽ 中国目前三大基金管理公司是谁
中国目前三大基金管理公司:
1、凭借余额宝的持续大幅扩容,天弘基金继续稳定公募规模首位。
天弘基金管理21只基金,基金规模6685.90亿元,排名榜首,可谓是一枝独秀。
2、华夏基金管理基金公司4104.04亿元排名第二,与第一名差距较大。
3、易方达基金公司,以3596.99亿元排名第三。
4、工银瑞信和嘉实基金居第四和第五。
❾ 私募基金 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哪些
在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一款进行了如下规定:“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加粗的部分列明了高管的范围,可以参考下。
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与者,
每一年都有更替。所以查不到详细的人员名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0世纪80年代初,为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首肯。随后,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二十多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在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
什么人可以申报: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聘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聘请评审专家的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还应当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继续予以资助的必要性。 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应当通过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对通讯评审中多数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资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经2名参加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进行会议评审。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除外。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为由否定专家的评审意见。 基金管理机构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八条申请人对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审请求。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认为原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原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撤销原决定,重新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
第十九条在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中,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是申请人、参与者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评审专家自己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参与者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经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管理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