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基金是一项民生基金,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
2、加强基础管理,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保证人民利益,加强社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3、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基金安全运行。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大检查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②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分散,管理部门过多,各部门都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和管理,造成部门间难以协调和集中运营管理。 在实际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管理过程中,税务机关只是按照社保经办机构传递的征缴计划征收社会保险费,而社会保险机构由于没有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通常也不会过分关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也就不能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部分参保单位由于及时、足额缴费意识不强,往往是一拖再拖,最后造成滞纳金很多、职工减员不畅、单位缴费不起、劳资矛盾恶化等局面。
另外,在目前基金收入当中,现在有很大一部分是年龄偏大人员的一次性补缴,这些补缴在现在看来是一笔可观的收入,而实际上这些人很快就要退休,从长远来看却是增加了未来基金支付的压力。在基金支出方面,虽然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看起来比以前科学、合理了,但由于这几年退休人员年年都有100多元的调资,所以退休得越早,调的次数就越多,比晚退休就越划算,所以参保职工还是想尽办法提前退休,而一旦得以提前退休便是少了基金收入却增加了基金支出,增加了未来基金运行的风险。负责社保待遇支付的部门,也是只管社保基金支出,至于有没有基金足够使用,能用多久,他们往往不会过问,在基金支出管理上,还会存在“不用白不用”的思想,存在基金支出控制不严、疏于管理的现象。 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后,基金结余实质上由财政部门管浅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谢仁杰财税金融1242011.02(上)ChinaCollectiveEconomy集体经济·理,不是购买国债就是存银行。由于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率优惠政策没有完全执行到位,造成各项社保基金利息不同程度地减少,有的存在银行也因不能及时转存定期,容易造成基金不必要的流失。
虽然现行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规定,财政部门应根据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意见,在双方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及时将基金按规定用于购买国家债券或转存定期存款,而事实上这种制度容易造成社保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在这个问题上推诿扯皮,影响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由于物价上涨指数高于银行存款利率而实质导致基金的贬值,给今后基金支付造成较大压力和风险。 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是维护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长期任务。只有不断强化内外监管,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减少基金风险。一是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内部审计科室和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社保基金收支结存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防范违规舞弊现象发生。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在社保基金的征收、支付、货币资金管理等重要环节严格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等内部控制原则,从源头上防范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等不法行为发生。二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的收支、投资和收益情况以及其他财务数据等,将社保基金的运营纳入社会公众和监督机构的双重监督之下,防范社保基金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实行纪检、财政、审计部门联合监督,建立对社保基金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在监督过程中,要重点监管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有效实施;监督社保经办机构在社保基金征收、支付环节是否合法合规;监督社保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③ 如何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建议:
(一)养老保险费未能应收尽收,养老保险基金筹集规模和总量未能如实体现。
(二)养老保险金超范围发放,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一是部分地方擅自增加养老保险金计发项目,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加大了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规模。
(三)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不够完善。
1.账户设置和管理不规范。一是一些地区未按规定清理多头开户,仍在多家银行分别开设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甚至在同一银行开设多个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造成账户管理的混乱。
2、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基金财务制度不完善。我国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和会计制度不成熟不完善是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现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是1999年制定的,其中有一些不完善之处,已不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的需要,特别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计息、开户行的选择等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二)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和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频出。首先,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地税部门之间缺乏相互的监督制约机制,或未能执行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职能。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账单传递速度慢,不及时对账,造成账实不符。其次,社会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审计部门和财政监督部门也是近年来才逐渐重视和加大对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但检查范围有限。
(三)现行政策执行不严格。从检查情况看,不少地方未能严格执行现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是造成违规违纪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体制方面的原因。从检查情况看,多数社会保险基金的挪用都是政府的行政命令或是行政干预的结果。地方政府经常把“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当作准财政资金使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领导财政法规意识淡薄,特别是在基层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从部门利益出发,违规挪用、滞留、转移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违规设立账户,不按要求划转社会保险费收入及利息收入。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配合,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账实不符。此外,部分地区相关部门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差,工作能力和责任心不强,也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建议
(一)大力推进税务征收,适时开征社会保险税。针对目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不实,征管缺乏强制性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推进税务征收工作的力度,并适时开征社会保险税。一是可以切实改变社保基金征缴困难、征收乏力的局面。目前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从近几年的基金征缴情况看,以社会保险费的形式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的做法缺乏强制性,基数核定不实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致使拖欠、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比较普遍,而且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成本也比较高,不利于建立更加规范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而由税务机关征收,有利于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及时足额征收。二是有助于有效筹集社会保险基金。通过法律形式把企业、个人的权利、义务确定下来,保证所有工薪收入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成为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从法制上确保社会保险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有利于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课征社会保险税,标志着社会保障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加大养老保险费征缴力度,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在未实施征缴改革前,各级养老保险费征收机构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养老保险费征缴稽核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征收。首先,要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养老保险政策,鼓励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增强履行缴费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向社会公布养老保险费征缴情况,及时发放养老保险费对账单,设立查询、举报电话等,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强化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参保和依法缴费的意识。其次,要加强稽查审核,堵塞漏洞。加强对稽核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稽核人员的稽核能力。采取日常核查与专项稽核、书面稽核与实地核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稽核工作,加大清欠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充分发挥稽核工作的效力。
(三)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提高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在目前财政、劳动、税务部门几家共同参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情况下,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一是建立健全财政、劳动保障、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保基金征缴、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对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进行审核;税务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按核定的缴费基数及时足额征收,对无法征收的,要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反馈,建立顺畅的对账联系机制。二是对因会计核算、财政专户管理、基金决算编制等方面的原因出现的税务、财政、社保部门之间数据不相符的问题,建议财政部统一结账时间,要求各级征收、管理、使用部门加强财务对账管理工作,按月进行定期对账,年底统一时间扎账。确保会计信息的数据统一、真实、有效和完整。
(四)修订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社保基金计息办法不统一、预收养老保险基金长期挂账、其他社会保障类资金在养老保险基金决算列收列支、国库归集资金未及时划入财政专户以及未足额计息等问题,都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现行制度规定作进一步的修订,使之在实践中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
(五)规范行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行业统筹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转制阶段的特殊产物,要切实统一规范行业统筹政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一要强化行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加大征缴和清欠力度,将社会保险的缴纳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目标管理考核中重点考核内容之一,强化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二要明确经办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归集养老保险费过程中的责任和权利,避免归集资金账外核算、资金收益归属不明确等问题,以确保行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决算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六)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长期挂账问题。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基金决算中长期挂账,影响了基金决算使用部门对决算信息的分析,也影响了基金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建议对遗留问题商劳动保障、审计等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相应的办法予以解决,避免长期挂账。
(七)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工作长效机制。要切实强化养老保险收支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一要建立健全法规体系,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监督中法律缺位、层次低、效力差等突出问题,尽快出台养老保险费征缴处罚办法,强化养老保险制度约束的刚性;二要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组织体系和各部门配合工作机制,实现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审计、财政、税务、社保等部门协调配合、相互制衡;三要建立快捷、准确、高效的基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监管、征收、缴费各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确保养老金按时收纳、拨付和发放。
④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的信息
会保险基金被老百姓称为“养命钱”、“保命钱”,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逐步扩大,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社保基金监管的基本情况
社会保障基金主要由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组成,去年底,各项基金累计结余5823万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机制,基金监督工作实体化,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在规范业务操作和加强财务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每年对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二次全面的自查,从自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社会保障基金运行基本平稳,基金征缴、基金存储管理和基金支付正常,未发生基金安全问题,不存在“跑、冒、漏、滴”的现象。同时,为认真落实省、市社保基金“钱从银行走,数在网上传”的规定,进一步方便群众缴纳养老保险费,去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与金融部门联系,在全区各镇、办事处安装社保刷卡缴费机,从去年6月份起全区农垦企业职工全部实现刷卡缴费,结束了该区养老保险缴纳现金的历史。内外两方面严格控制,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尽管如此,社保基金的监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人员不足,不能做到一事两岗两审,存在一人多岗现象;信息系统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几点建议
在此,就如何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和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谈肤浅的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在组织机构控制上,科学设置各业务部门的经办岗位,明确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及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来相互制约;在业务运行控制上,通过对经办职能机构业务流程、办理内容及时限、经办人员等信息的公开,以及一些常规业务规范操作,进一步提高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在基金财务控制上,通过在依法进行基金财务管理和核算的基础上,建立了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建立了分工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建立了合理的责任分离制度、账务核对制度来实现基金财务控制,进一步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在信息系统控制上,通过科学划分使用权限,确保数据安全,同时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制度,注重网络使用安全管理,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等方面来实现信息系统控制。
(二)加大基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制定行政监督管理制度与流程,建立监督台帐,完善监督档案,规范监督行为。二是对社保基金风险点防范实行动态管理,对查找出的基金风险点,重点进行监督防控。三是建立监督落实回访机制,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单位落实到位。四是建立社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对发现的基金管理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提出预警,要求出险部门及时纠正错误,避免基金损失,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基金支付环节监管。一是注重生存调查,规范养老金领取。为防止养老金冒领行为的发生,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的专项稽核工作,建立公安、社保人员信息比对制度,根据群众举报和区外退休人员生存调查,重点核查虚报、冒领基本养老金问题。二是重视医疗保险基金的审核,特别是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日常监控,注重整理掌握参保职工存在的违规苗头。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对已发现的违规定点单位和参保人员建立重点监控制度,在对医疗费用普审的基础上,筛选疑点费用,严把审核关。三是确保工伤基金支付准确。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中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的手续,避免在认定上的失误。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础建设,加强基金管理干部的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对长期在基金管理岗位上的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对不适合从事基金管理工作的干部,不能安排在基金管理岗位上工作,已经在岗位的要及时调离。对调离的干部,组织进行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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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如何完善我国就业社会保障制度
1.落实国家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和完善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将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到所有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建立健全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就业工作的资金投入,提高各项补贴标准。切实加强部门配合,简化工作程序,通过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以及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促进劳动者自谋职业和企业吸纳就业。
2.突出解决重点人群就业问题。
(1)完善面向所有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援助制度。进一步加大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力度,建立健城镇退役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体系,积极开展送培训、送岗位、送政策活动,实施“一帮一”就业援助。
(2)出台并落实大学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村官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服务、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3)深入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就业援助工程。加大对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发乡村道路维护、农村乡镇公共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3.加大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力度。
(1)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明确服务职责和范围,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均等就业服务。
(2)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和城区就业示范街道的试点示范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提高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的规模和质量,探索促进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和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就业的长效机制。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完善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方式,切实加强城镇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强对企业提取职工培训经费的督促检查,推进企业积极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质量
5.加快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简化小额担保贷款程序,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促进城乡创业者发展。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开办创业大讲堂,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创业热情,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对已创业成功的,大力开展创业提升培训,增强创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加强创业服务,搭建创业平台。成立创业指导中心,建立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完善创业项目库,为城乡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
6.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全面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
⑥ 目前体制下如何管理好社保基金
1、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及基金管理监督的法规,充分认识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2、加大基金监督检查的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57次常务会议精神,认真整改审计检查和内控检查发现的问题。配合审计署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全面审计工作,对各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组织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对典型的举报案件直接进行查处,加强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跟踪检查。
3、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和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监管。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社会保险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要情报告制度。
4、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省级普遍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定期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专业人员,从组织上保证基金监督工作的开展。
5、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大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执法模式,积极推广“网格化”和“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继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及举报奖励制度。
⑦ 试述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体制配套措施的完善
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专款专用的资金。
⑧ 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保障制度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实现社会和谐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致力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更需要保障制度的和谐,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安全屏障,缩小贫富差距的矛盾,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预期的经济发展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一、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
1、和谐社会呼唤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胡锦涛同志提出,要构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必须致力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普遍贫穷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贫富两极分化也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只有共同富裕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然而,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和谐社会呼唤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和谐社会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第一,各个不同层次的社会成员身份转换角色转换的渠道是畅通的。社会应该为人们提供上升的机会,使每个社会成员都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从较低的社会阶层上升到较高的社会阶层,从而实现社会成员间的多赢互利,社会自然就达到了和谐的状态。第二,政府为社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创造财富的机会是公平合理的,维持穷人上升的通道的制度应是一个机会均等的,政府的职能,就是要建立和维护一个公正的“游戏规则”,让社会成员在这一“游戏规则”中公平竞争,自己承担竞争的后果。第三,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尤其是弱势群体基本的生存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权利都有保障时,社会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佛山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4大险种社保基金总体上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有效地保障了全市18.89万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使130多万参保职工免除了后顾之忧,100多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障,为顺利实现企业转制,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前提和保证。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以再分配方式积累基金,对社会成员面临的生、老、病、死、贫困等各种风险给予保障,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安全系统。社会保障是矫正和弥补市场经济的各种缺陷,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机制和手段,它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三大系统。其中社会救助对因自然灾害或疾病等各种原因导致的贫困者给予救助,保证其基本的生存权和医疗权,是对低收入弱势群体提供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是确保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的重要制度基础。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全体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近年来,由于购房、医疗、教育等支出过于超出人们的负担,存在“住不起”、“病不起”、“读不起”现象,更有甚者“死不起”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中国人有“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传统,“后顾之忧”太多,老百姓们不得不节衣缩食,把钱存入银行自我保障,这与国家鼓励消费的意愿是相违背。究其原因,其中最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到位,社会不和谐使人们有不安全之感,人们对未来的养老、医疗、教育等保障的预期不乐观。由于社会保障不健全,群众消费信心不足,更不可能像经济发达、社会保障健全国家的人们一样大胆去透支“未来的钱”来拉动内需。
3、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化解现实中的各种社会矛盾,而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又离不开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安全阀”。在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对贫困人口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的情况下,各种社会不安定因素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犯罪率上升,“仇富”、“仇官”心态,大规模群体事件等现象都对维持我国社会稳定构成了巨大障碍,也对经济的持续发展形成了潜在的巨大隐患。因此,迫切需要利用社会保障制度调节收入分配、增进社会公平的功能,为每个社会成员的竞争提供公平的制度基础,使各阶层间畅通的流通机制得以在此基础上顺利建立,进而推动各阶层利益关系的协调,保证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社会保障是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不可替代的重要工具,社会救助可以缩小贫富差距,社会保险可以化解劳资矛盾,社会福利可以让全体国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总之,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维持必要的社会公平与正义已经成为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二、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种种弊端,制约着构建社会和谐的进程
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少地方仍然还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计划经济排斥商品经济,排斥人员流动,生产力水平低,可用于社会保障的财富稀缺,故而产生了等级保障和低失业保障的制度特征。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种种弊端,制约构建社会和谐的进程。
1、社会保障层次单一,覆盖范围狭窄。
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局限,即没有形成社会大一统保障体系,社会成员因身份、单位的不同享受极不平等的社会保障待遇,是企业职工以上身份的人员,能够从单位获得医疗、养老、丧葬、子女顶职等福利保障;农民基本没有养老、丧葬等福利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却不能享受城市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他们病了、残了、老了都只能回到农村由其子女来赡养。
我国现行的城乡户籍分离管理制度,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造成我国城市化进程严重落后于工业化进程。我国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只有1.6亿多,不及劳动人口的一半,覆盖率不到世界水平的一半。和养老保险一样,同我国13亿的人口基数相比,参保人数分别为13341万、10546万、7810万、5085万的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都还显得“相对单薄”。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社保在农村的普及率只有13%,且多数集中在少数城市和沿海地区。
2、社保费收缴难,资金来源严重不足。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统包统配的劳动力管理制度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国家和企业承担一切保障,现在,由原来的“国家包揽”向“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转变,由于思想观念、企业效益等因素,社保费收缴难,一是部分企业亏损,无力缴纳保险费,出现拖欠、逃费现象;二是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不够,依赖中央财政;三是保障基金补充渠道未落实,为了维持制度的运行,退休金供款率不断上升,人口老化,入不敷出现象十分突出。资金的不保障,必将造成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恶性循环,直至影响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从佛山市情况看,目前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数约有35%是没有缴过费的,其余65%离退休人员缴费时间短的仅有几个月,最长的也只有十几年。目前的现实是新企业养老企业、新人养老人、外地人养本地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离退休人数占在职人数比重达到一定比例时,养老保险金收支不平衡的问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爆发性风险。
3、社会保障的法制不健全,权威性不够。
为适应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我国加强了有关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立法工作,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行政法规,使社会保障的法制进程迈了一大步,有力地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但目前社会保障专业法规少,对企业、职工乃至社保主管部门缺乏约束力,致使社保基金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方面的立法需要进一步完善。
4、管理体制不顺畅,机制不健全。
现行的社会保障体制缺乏统一的管理,社会保障的管理、经办、服务、监督分散,形成多头管理的格局。由于部门利益的驱动,存在十多个部门和行业自办养老保险各自为政的局面,因社保制度的法制不健全和资本市场不成熟,社保基金有乱、滥用现象,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管理体制问题影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基金保值增值难。据有关部门测算,全国养老基金平均回报率扣除通货膨胀后,实际收益率为负数,没有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目前,我市社保基金结余部分除了小部分购买国债外,其余均以定期甚至是活期的形式存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收益率极低。
5、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比例达到7%,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据预测到2020年,开始步入老龄化严重阶段。与发达国家实现工业化以后才出现人口老龄化不同,我国在工业化任务尚未完成、有关体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就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这种“未富先老”的状况对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佛山市医疗保险费支出增长过快,部分区医疗基金当年新增结余呈负增长。一方面,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国家职工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费,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同时退休人员不缴费,导致基金缺少一个必要的积累过程,随着退休人员的不断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压力增大;另一方面,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参保人员住院人次和统筹基金支出每年均大幅增加,年平均增幅分别是28%和41%。虽然全市医疗基金发展态势总体向好,但由于住院人次上升及医疗费大幅上涨等原因基金支出增长过快,导致部分区出现当年结余负增长的情况。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国家努力追求的目标,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价值取向。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从实际出发,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发挥社会保障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1、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步伐。
社会保障的实质是法律保障。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有关社会保障的法规体系是十分完善的,多数国家都有十几部,有的国家甚至多达几十部。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有关社会保障或含有社会保障内容的法律法规,但尚未形成体系,且修改变动频繁,缺乏权威性、强制性。因此,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深入,应该尽快出台《社会保障法》,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地完善社会保障法体系,为社会保障的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各级政府要重视社会保障事业,从思想观念和行动上支持社会保障工作,应按照佛山市级统筹的目标任务,将社会保障建设及相关指标(扩面、社保征收率、追收欠缴社保费等)纳入“十一五”规划,并认真、切实地作为地方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指标加以落实。各级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施政理念的先进性、全局性、科学性和整体性出发,高度重视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在佛山市构建和谐社会及建设现代化大城市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摒弃过去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会影响投资环境的错误认识,切实抓好社会保险工作,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2、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的“安全网”,具有保障公民生存,促进社会安全与稳定的功能。社会保障要同经济水平、财力状况、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制度的主要目标提高为保障劳动者或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的生活水平。在当前实施过程中要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要求,并充分考虑我国农业人口众多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将不同群体的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障网。要保证城乡统一的“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救助制度的顺利运行,撑起保护全体国民的“安全网”,维护必要的社会稳定。根据各地具体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按照保障标准从低到高,保障范围从小到大的原则,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劳动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劳动力再生产和经济发展。财力有富余的地区,生产力水平得到一定发展的阶段,社会保险将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积极建立完善社会福利制度;生产力水平比较落后的阶段,社会救助将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全体人口基本的生存需要。共同构成一个和谐统一的社会保障大系统。佛山应加快社会保险全面实施市级统筹步伐。基础养老金实行市级统筹作为社会保险全面市级统筹的第一步,但由于各区的经济状况与产业政策有所不同,造成人们参保意识与社会参保氛围有所差异,这就要求各区政府必须以以人为本的态度,从政策指导、工作责任、参保理念等多方面推动社会保险工作的发展。同时,对于医疗、失业、工伤等其他险种的市级统筹实施步骤要加快,努力做到同城生活,同城待遇。
3、借鉴国际经验开征社会保障税,用法律来保障社保基金来源。
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依靠的是行政手段,缺乏刚性,企业拖欠和拒交问题严重,征收十分困难,存在社会保障费入不敷出的情况。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实行“费”改税。一般说来,依法征收社会保障税比依靠行政手段统筹社保基金更有权威性、强制性和普遍性。目前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采取了以税收方式征收社会保障基金,借此经验,我们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地开征社会保障税,以确保社会保障基金有稳定的来源。
4、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建立统一的管理体系,是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不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协调机制,严重地阻碍了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和协调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尽快地建立起具有权威性的统一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社会保障。建立完善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发挥劳动保障部门在基金监管中的主导作用,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断组织检查社保基金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行为,保障了基金安全。要形成以劳动保障部门行政监督为主体,财政、审计、地税等监督部门相互支持、有机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
5、拓展社会保障覆盖面,消除体制性障碍。
努力提高社会化程度,拓宽社保工作覆盖面,宏观调控,微观调剂,是均衡国有企业退休职工费用负担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国尚有1/4的城镇从业人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主要是三资企业、民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而正是这些人员负担轻,将其纳入社保范围,拓展这些领域,既可增加社保基金来源,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又可有效保障这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种经济成份并存和发展。必须改革城乡分离的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农村居民进城务工的各种壁垒,并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
6、构建设养老、医疗保险体系,发展社会养老。
用大保障的思路来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一个多元化、多层次化的混合型老年保障体系,将可以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老年保障经济压力与社会服务压力化解在一个责任共担、纵横交错的安全网络之中。未来养老保障体系的构建,必须大力发展社会养老,这是已为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明了的。社会养老保障同其他社会保障一样,是带有强制性的保障,要在政府主持和监督下实施。但同时也应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资金筹措渠道、管理方式和养老金发放等,都要尽可能地借助市场机制,就是要赶在严重老龄化到来之前,建立起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确保平稳地渡过超高老龄化阶段。关于有效控制医疗保险基金负增长问题。一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原固定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积累甚少,支付压力过大的历史问题努力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增强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应由政府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重点加大对社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创新管理方式,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和竞争机制,增加管理透明度,提高监管效益;同时,进一步改进社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的支付方式以及合理调整社保医疗报销比例,尽量把群众看病贵,医疗保险费用高的状态控制住,让市民得到实惠。
总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既是社会安全稳定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手段之一。克服当前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弊端,通过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来促进社会和谐是“十一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