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府专项引导资金交税吗
不需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取得的财政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财政性基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收取的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企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1)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 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需要交纳税费吗
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拨款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各级人民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对财政拨款做了详细解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财政补贴(或者即使是财政拨款)均被排除在不征税收入之外。此解释在一定意义上排除了各级人民政府对企业拨付的各种经营性补贴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对这部分利益征收企业所得税不但符合税法的立法精神,而且也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补贴及税收返还的规范管理。事实上,新《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上已经规定将企业收到的各种财政补贴及税收返还作为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说明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在对此问题的规定上不存在差异,对于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企业收到的政府以投资者身份投入的资本性拨款?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三种类型的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二是必须是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严格区分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形式多种多样,既可能是因减免流转税而形成的税收返还。 另外、价格补贴、财政贴息,说明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财政拨款设定了狭窄和特定的含义,方向是一致的。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政府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和分配权,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对政府财政部门拨付的这部分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一是财政拨款;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由此可见,也可能是财政部门给予企业从事特定事业(或事项)的财政补贴,这些都将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而使得企业的净资产增加,因此。由此可见,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有明显区别,凡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财政拨款才属于不征税收入,而且许多人对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是否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也莫衷一是,这部分收入应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社会团体等组织的拨款。不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就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四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没有列举到财政补贴、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司空见惯,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另外。那么,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之间究竟有无区别?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究竟要不要作为征税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呢,由此可见,财政补贴既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也不属于免税收入、税收返还等财政补贴资金,但是,由于对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的区分不是十分严格,许多人不仅混淆了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甚至将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混为一谈,而由于这部分收入又不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因此: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即应为征税收入,均不属于政府补助,不计入营业外收入,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也不应作为征税收入
C. 专项资金是否交税
根据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如果能提供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文件,则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不能提供上述不计入损益的文件,则应计入收到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D. 专项资金是否用交税,如何单独核算
如下,望采纳。
1、收到拨款: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项目拨款;
2、发生支出:借:支出类的科目--××项目支出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按支出类别登记:在支出类的科目--××项目支出下设置子目,分类登记。比如:支付差旅费、办公费用、材料费用等等按实际发生。
3、单独记帐、核算有三层意思:1)对于某个项目或某项费用,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如应付专项款,是企业收到的财政拨款或政策性补贴款,要求单独核算,不能挪用。2)对企业某个部门或分公司,单独记账、单独核算,这是一种计算盈亏与考核的方式,如事业部制、成本中心等,为了便于考核,要求单独建账,不与其他部门混淆收入、成本与费用。3)对于某产品单独记账、单独核算,这是相对于其他产品核算方式而言的,除了这项产品外,其他产品不用单独核算(如人工费、折旧费按一定方法统一分配,而不是单独记账),单独核算产品的目的是为了考察与分析产品的盈利能力或作为决策依据。
E. 基金盈利后要不要交税的啊
1、我国目前对投资者从基金获得的红利分配免征所得税;同时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暂未征收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基金的投资对象是证券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在进行投资时已经交纳了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各种税率,所以投资者在申购和赎回开放式基金时也不需交纳交易税。印花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征收,由开放式基金在股票交易中扣除,所以投资者不需单独再支付。
2、基金(Fund)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F. 财政支持资金是否要缴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根据以上文件,你可以分情况处理。
G. 请问基金的收税率是多少
基金收益不用上税。只需要买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买入基金的手续费
投资者买基金首先要支付“销售手续费”。投资者在基金发行期买基金,这个“销售手续费”又叫“认购费”。目前国内基金的销售手续费费率一般在基金金额1%—1.5%之间。如果你是在发行期结束后买入基金,这项手续费叫“申购费”。
一般来讲,基金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在基金发行时买基金,认购费率比申购费率要便宜一些。为了使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有些基金公司还推出了后端收费模式,即在投资者买基金的时候不收手续费,而将此项费用延迟到投资者赎回的时候再收取。但如果投资者持有基金的时间超过一定期限,赎回的时候便不用付费了。
2、卖出基金的手续费
投资者想不玩了,想把手中持有的基金份额卖掉时,也需要支付手续费,这个手续费又叫“赎回费”。
目前国内基金在赎回的时候,投资者要支付的赎回费,一般在赎回金额的0.5%左右。
同样,为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一些基金公司推出了赎回费随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的收费方式,即持有基金的时间越长,赎回时付的赎回费越少,持有时间长到一定程度,赎回时就可不收赎回费。
根据买卖的有关法规,赎回费的25%是要计入基金资产的,其目的是用以补偿没有赎回的投资者可能遭受到的损失。
3、基金管理费
基金是委托专家理财,除了买入卖出环节上要支付手续费以外,还要给为你理财的专家,也就是基金公司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目前国内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一般在0.3%—1.5%之间,视投资目标和管理的难易程度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般而言,收益和风险较高的品种,管理难度也较大,如股票型基金,管理费较高;而收益和风险较低的品种,如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较低。
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和销售费、赎回费不同。后两种费用是在买卖基金的时候支付或从赎回款中扣除,而管理费则是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在实践中,一般是每天计算,从当日的净值中扣除,投资人不需要额外拿钱出来。但你在持有而领取分红或赎回时实际上支付了这笔费用。
H. 请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经费用交税吗
不要的,凭发票报销,发票中已经帮你交税了
I. 省级科研经费和国家级科研经费的区别
国家级经费是通过申请国家级科研机构,比如国家自然基金委、科技部,卫生部等,获得经费资助,其项目经费一般比价多,几十万、几百万不等;
省级科研经费主要是通过申请各个省级科研机构,比如省自然,省科技计划等项目获得经费资助,一般经费为几万或者几十万(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
其实经费的使用并没有严格的界限,比如申请的省级项目可以同时用来申请国家级项目,当做项目时候,一样可以同时用国家、省的经费。只要是为了完成项目,达到预期目标,都可以使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