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金融风险
在整个社会资产的分割,真正的资本和金融资产是两个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在正常情况下,真正的车主或出售其资产流动提供服务,为金融资产所有者或支配的货币收入流量。货币收入流量是利益最直接的形式,股息,红利等。
当人们用自己的钱购买一些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收入,不提供的交通目前的收入流,但逐渐在今后一个时期的时间实现了货币收入流量,在这个问题,以便实现货币收入进入的时间因素实际货币收入流量流量必须予以考虑。现实世界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因素,竞争和世界的金融资产在今后一个时期的时间一定充分,最后多少钱产生收入流,而且还相当的不确定性。这种对预期收入损失的可能性,通常被称为金融风险。
在许多文件,人们把风险等同于不确定性。事实上,风险和不确定性是两个概念之间的严格区分。
对于一个微观经济主体,其风险是预期收入损失的可能性,不确定性是可预见的或一些无法控制的一种不愉快的事件。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不确定性表现为随机的事件,一般具有的外观偶然的,突发性等。的风险和收益通常携手。例如,在金融资产的信心,不同的价值观资本收益的投资者可以预期代表的概率可以用来说明任何特定国家的期望概率。投资行为假定N可能的结果,那么概率分布必须有两个特点:第一,该中心有一个趋势,代表平均水平;二是一定有人从这一趋势的偏差。概率分布的中心,代表了投资者的预期收入的价值取向,方式的趋势,从投资者的回报为代表的风险。利用概率论的语言,投资者的风险,这是一笔收入的具体概率代表投资者分布,预期值和中位数的水平,可用于测量误差标准差公式,该公式如下:
这是资产选择理论和风险的定义,金融市场理论。财务风险:根据这一定义具有以下特点和意义:为微型风险Te风险和个人风险的研究①,②主要服务的个人风险资产的投资选择面微观分析;③在一个完全竞争性的金融市场,理性的投资者可以选择不同的资产评估风险和利益或其他决定。
显然,我们在这里讨论金融风险分析将集中于传统的财务风险是必须严格区别开来。
第三,整体金融风险和金融系统风险
全球金融风险和财务风险所谓的系统是比较局限于个别金融风险或金融风险而言,我们现在所谈论的,工作作为重要的经济问题之一,其含义是,这种金融风险。
从世界上一些国家的经验教训看,无论是金融危机,什么是最终的支付危机中的表现,即所引起的:没有解决或外债,或国内银行体系的成熟,储户不能满足一般要求,然后再存入导致了运行,甚至银行倒闭。正是从这个程度的重要性的基础上,流动性的重要性,外国货币和金融理论步劭工作将在最初的风险是支付系统的销毁或以任何理由界定的危险现象Liantiao中断。
现在,我们对金融风险和使用该系统的概念,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当第一个将是“整体金融风险”等同起来。文化中的一个词,意思是同一个概念变化的历史条件下的历史发展有一个小变化是常见的。之所以该系统可以对全球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等,我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金融体系的发展和进步已经在各个领域内作出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成为不争的事实的财务部门。例如,股市和金融部门的信贷市场将在这两个市场不同的功能,但股市崩盘可能导致大批银行破产上升,另一方面,大银行之间或破产events一些有影响的合并可能导致股市剧烈变化。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业是最有竞争力,从而具有最高风险领域,没有任何风险金融活动,因此,想要避免金融风险是不可能的,决策机关,有重大决策是关注金融风险或金融风险的整体系统。我们的语言常用的报章及“减少金融风险”实际上是一个混乱的语言,系统或全球性的金融风险,金融风险仍然存在,个别金融风险或局部的金融风险每天都有,去,该如何解决呀?如果“解决”只应为化解危机,但还没有出现危机,我们应该要做的工作 - 而只能降低系统或整体的金融风险。
然后,在整体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的指标是什么制度?
应该说,为什么人们所关心的金融风险,金融风险,是因为该系统发展到一定程度将成为金融危机和金融危机引发的社会和政治危机转变,统治者不仅会威胁到政权,但也导致经济发展,停滞或严重挫折。这个意义上说,金融风险衡量标准的讨论主要是解决金融危机的早期预警。
在1997年7月金融危机以来,国家,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四个东南亚一般同一类型,韩国,日本,俄罗斯,都属于一个类型的亚洲国家,但在1999年1月,是显示的迹象在巴西的金融风暴,他们属于另一种类型。泰国与其他国家金融危机爆发后,忽然间,这些国家的政府不仅没有,即使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在事先没有准备预期。在世界经济学者,也使这些国家的金融危机的预测 - 据我所知 - 只有一个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克鲁格曼法官在泰国和其他东南亚国家的基础,虽然有大量吸收外国资本,但外资短期资本的比例过高,这些外国资本并没有增加这些国家的资本形成率和科技成果的作用,但在股票和房地产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一个大型数字意味着危险因素。 1999年在巴西和泰国,在该国最大的金融危机引发的金融风暴不同的是,巴西政府像1998年下半年初将有一个心理准备和应急安排,并在巴西,早在东亚金融风暴后不久,金融危机在许多经济学家们的预期。经济学是在非常像危机爆发类似这些指标判断一个重要的经济指标在巴西和一些国家的数目为基础。因此,金融危机不是像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它在经济表现之前,一般潜在的金融风险爆发的目标应该反映或财政和经济运行之间的一些结构性矛盾。
金融风险,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因决策失误,或其他原因的情况下赚钱的客观变化,财产,名誉遭受损失。
对一个金融机构发生风险的后果,往往比他们自己更影响。在具体的金融交易的金融机构在新出现的风险,金融机构可以生存构成威胁,具体的金融机构来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危机,整个金融体系可能构成的运作,稳定的威胁,而在事件的系统性风险,金融系统功能失调,整个经济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混乱,甚至导致严重的政治危机。
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
(a)风险可能来自借款人不履行约定的还款承诺。
(乙)的风险可能来自金融机构,支付能力不足。
(三)风险可能来自市场利率的变化。
(四)风险可能来自汇率的变化。
(五)风险可能来自国家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的决策应该不及时或错误。
(六)风险可能来自金融机构,未经批准的主要人员。
(七)风险可能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变化。
(八)风险可能来自金融衍生工具过度使用。
(九)风险可能来自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
Ⅱ 跪求保险学案例分析答案
这个题目真是一个狗屁不通的人出的,老子回答起来实在麻烦,我试着回答回答。这个出题目的人真应该去die!!!
原则而言,风险和保费是一致的,只有投保人不能承担的保费,没有保险人不能承担的风险。
风险1:不能转移,属于价格风险,无法转移。
风险2:可以转移,属于纯粹风险,投保财产一切险即可。
风险3:不能转移,属于价格风险,无法转移。
风险4:可以转移,属于责任风险,投保雇主责任险即可。
风险5:可以转移,属于纯粹风险,车辆损失投保商业车损险即可,货物损失投保货运险即可
风险6:狗屁问题,分两块。收货人不付钱,投保贸易信用保险即可。自己违约,保险人不会接受。
风险7:不能转移,目前保险人只会接受合同对方不付钱的违约风险,不会接受合同对方不供货的违约风险。因为不供货违约引起的损失无法确定。
风险8:可以转移,外盗投保财产一切险附加盗窃即可,但是内盗是不能转移的。内盗则要投保雇员忠诚保险
风险9:可以转移,产品责任险即可。
风险10:不能转移,因为影响商誉所引起的损失无法确定。
风险11:可以转移,投保机损险即可。
风险12:可以转移,投保财产一切险即可。
风险13:可以转移,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即可,但是你买不到。因为目前各家公司还没有合适的条款对应。但是如果是船舶造成的油污责任,则是有条款可以做的。但注意,即使有条款也只能应对民事赔偿责任,无法应对罚款。因为罚款的收款人是政府,而不是被侵权的一方。
风险14:不能转移,首先这是政府的责任,保险公司如果承保了这类风险,在赔偿以后难道还能找政府行使代为追偿权么?保险公司很现实的,不会做梦——除非政府自己还有一份政府行为责任保险的保单——但哪个保险公司会给政府出具这样的保单呢?
风险15:狗屁问题,拒绝回答!连锁反应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太宽泛了!设备故障?原因是机器本身的原因还是外来原因?经济损失?什么经济损失?别人欠了钱?欠了别人钱?东西坏了?什么东西坏了?你东西坏了?别人的东西坏了?人死了伤了?什么人死了伤了?违约了?违了什么约了?被罚款了?。。。。。。。这样的问题我要问上n个,出题人说明白了先!!!先人板板的,这个问题相当于告诉你x=1再问你f(x)等于几!f是什么都不知道,那f(x)就等于个屁!!
唉~,脾气不好,越答越生气!
这个出题人应该被拉出去凌迟!千刀!万剐!!!!!
Ⅲ 保险学案例分析3
【案例分析】
本案实际上涉及的是如何处理财产保险中关于“保险标的风险程度增加”的问题。
1、按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风险程度增加,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若此要求被投保人拒绝,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风险程度增加时履行了通知义务,而保险人未作任何意思表示,则可视为默认,根据不可抗辩原则,保险人事后不得再主张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在此案中,投保人履行了风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保险人要求增加保费,被拒绝后,保险人理应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人因不愿失去这笔业务,心存侥幸,并未通知投保人解除这个保险合同,这应视为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人应履行赔付义务。
【启示】
最大诚信原则要求投保人在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发生变化、特别是风险增加的时候及时告知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正确履行了风险增加告知义务,就避免了保险合同因违背最大诚信原则而失效的可能。对于保险公司,在标的风险增加以后应及时依法采取合适的行动。
Ⅳ 举例说明保险市场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保险市场中的道德风险:是个体行为由于受到保险的保障而发生变化的倾向。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相对于逆向选择的事后机会主义行为,是交易的一方由于难以观测或监督另一方的行动而导致的风险。
逆向选择:在保险市场上,想要为某一特定损失投保的人实际上是最有可能受到损失的人。因此,保险公司的赔偿概率将会超过公司根据大数法则统计的总体损失发生费率,这就是保险公司的逆向选择。
比如汽车保险业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2011年开始,随着个人购买家庭轿车的数量逐渐增多,汽车保险业务增长得很快。可是由于车多路窄,新手又多,汽车交通事故比原来增加很多。
这些购买了汽车保险的人由于有了保险,开起车了跟开坦克似的,横冲直撞,反正汽车坏了有保险公司负责修理。更有人经常酒后开车,把握不住;还有的是开车精力不集中,甚至打瞌睡。结果就是汽车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致使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不够赔付汽车修理公司的汽车修理费。(这就是道德风险)
由于保险公司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的。尽管公司也知道,在它的顾客中有些肯定比其他人具有更低的风险,但它不能确切知道谁是风险低的人。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知道个人之间肯定存在差别,应该努力把他们划分为较好的和较差的风险类别,并征收不同的保险费。
但是它做不到,因为它不能知道哪些人是高风险的,哪些人是低风险的。凡是那些积极买保险的人都是容易出险的人,因为他们容易出事故,所以常常渴望购买保险,以便出险之后有保险公司为他们付费。而出险概率较低的人则往往犹豫不决,如果保险价格提高了,反而会把他们首先拒之门外。
这就是典型的逆向选择效应。提高保险价格导致那些事故倾向较小的人退出了保险市场,而高风险顾客比例的上升直接影响的是保险赔付的上升。
(4)通俗保险可预防经济风险的案例扩展阅读:
道德风险三大特征
1、内生性特征;即风险雏形的形成于经济行为者对利益与成本的内心考量和算计;
2、牵引性持征;凡风险的制造者都存在受到利益诱惑而以逐利为目的的;
3、损人利己特征;即风险制造者的风险收益都是对信息劣势一方利益的不当攫取,换言之,风险制造者(Risk——maker)与风险承担者(Risk——taker)的不对称存在。
Ⅳ 请根据以下案例分析他们面临的风险,他们各自的风险态度和风险意识,并为他们做一个合适的保险规划
^_^,简单写一下都至少要花20分钟,我给你写思路,你自己补充吧,分数要给我。
家庭一:
情况分析,双职工家庭,先生是主要经济支柱,太太是次要经济支柱,孩子初二,4年后面临太学教育的开销;
静态分析,如果先生出现身故或严重疾病风险,家庭经济受影响会很大,根据他的收入,他身上的寿险和意外额度不应该太低,(5-10)年*(8-10)的保额才比较合适,即便他这一刻挂掉,他的家庭才有足够的资金解决身后费用,房贷,教育费用等,未来太太和孩子的生活也会过渡的比较平稳;如果太太出现身故,对家庭的影响没有先生大,所以寿险和意外保额适量就好;
然后做现金流分析,就是他们的平均月收入-平均开销(房贷,生活费,养车等),大概的月现金流是多少,大概2000块左右,这个是他们可以用的保费;需要注意,情况只是暂时的,5年后房贷还清,他们有额外2800块/月的保费预算;所以,现在还可以用消费型保险来降低保费支出,接近5年后或者未来收入提高时再变化保险方案;
所以,方案基本成型:
先生,至少30万重疾,60万寿险20万意外,
太太,至少30万重疾,寿险意外酌情;
孩子,消费型重疾和10万意外(未成年人);
保费控制在月1500元左右就可以了;
家庭二:
分析过程是一样的,我就不重复了;
因为他们的现金流压力较大,因此消费型保险要占主导地位;
家庭三:
单身月光族,用交缴300块左右做意外寿险和重疾,混合定期和长期保险,保额也要至少做30万重疾,意外可以多加些;
保险是客户家庭遭遇风险时的一张底牌,重要的保额,在理赔的时候,从来没有客户说钱太多了,只说当时要多买点就好了。一个优秀的规划师要从客户家庭财务安全角度出发去规划方案,不是简单的满足保费。
分数记得加。
Ⅵ 举例说明,什么是可保风险用保险原理说明其中的一个风险为什么是可保风险
你所指的是人身险,还是车险,财产险呢。
Ⅶ 买保险可以规避风险吗
可以。
保险就是为了普通人规避意外而设立的。
要知道,对于普通人来说,一场意外,足可以使得家庭返贫,打消其生活的积极性。
对于企业来说,保险也有助于企业规避不必要的意外风险,从而使得企业能够聚焦主业。
Ⅷ 举例说明保险机制是如何分散风险的
还是需要从保险的特征上来说
保险的特征
(一)经济性
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这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外,保险体现了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等价交换关系。保险经营具有商品属性。
(二)互助性
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它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互助性是保险的基本特性。
(三)法律性
保险的经济保障活动是根据合同来进行的。所以,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又是一种法律行为。
(四)科学性
保险是以数理计算为依据而收取保险费的。保险经营的科学性是代表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举例就是在网上找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