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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8-08 18:59:05

⑴ 请教高手业务招待费跟交际应酬费有什么区别

业务招待费跟交际应酬费是一样的。
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中国是礼仪之邦,传统的习俗,同时纳税人也是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招待费用在所难免。而企业所得税(包括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之所以要加以限制,其目的:一是公平税负。由于业务招待费并无定数,有的纳税人发生的数额较大,有的纳税人发生的数额较小,而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应当就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如果按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实行据实税前扣除,对业务招待费发生多的,相应就少缴多达招待费的33%的所得税。由此造成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的显失公平;二是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业务招待费相对于纳税人,是实实在在的费用支出,其发生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所以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超出一定比例的业务招待费作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其实质也就是相当于对纳税人超过一定比例的招待费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从税收的角度,并不是说对招待费就不允许列支或必须在税后列支,对其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以实际发生额按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中进行反映,只不过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按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处理,依法纳税即可;三是通过税收的手段来遏制纳税人业务招待费的无休止增长。纳税人在以招待费的形式进行消费的同时再按33%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无形之中又加大了企业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并不仅仅是为取得财政收入的目的,同时还“肩负”国家的宏观调控的角色:通过征收所得税,以树立纳税人的节约意识,将更多的经营所得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公益事业等。

一、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而发生的招待形式多种多样,特别是随着社会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招待形式也出现多样化,如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活动等。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到底哪一些支出是属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税收制度上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例如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中对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当然这对企业并不适用,并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作为“其他扣除项目”,而并未作为“招待费”处理。虽然在税收政策中并未对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作出更多的解释,但在税务执法实践中,税务机关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住宿费(员工外出开会、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为“差旅费”)、香烟、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产生的费用等其他支出。但上述支出并非一概而论,如: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络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

二、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的确定

一般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三条: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是按纳税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一定比例内的允许税前扣除。“全年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不同于“全年的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五条(一)项所称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之规定,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均为企业生产、经营收入的一部分,因而如果仅就销售收入来说并不包含其他业务收入。但营业收入应指经营业务收入,其内涵显然应该大于销售收入,应包括从事各类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并且根据1998年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销售(营业)收入是指纳税人的基本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其其他业务收入具体包括:销售材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收入、技术转让收入(不含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入和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收入。所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销售退回和折扣、折让的收入额。对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或从股份企业分回的股息等,不作为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基数。

特殊规定: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计算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的营业收入额为纳税人当年的全部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然后再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内计算。(国税发[1999]65号);

2、《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06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应依扣除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3、对有些企业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代理等业务,没有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业务招待费不能按照行业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执行。根据《关于没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开支业务招待费问题的通知》(财企[2001]251号)规定,凡是没有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或营业等主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可以按企业所取得的各类收益,包括投资收益、期货收益、代购代销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作为扣除基数。对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规定:按其“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扣除。而在《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第四条规定:“个体户的收入总额是指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三、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

1、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5‰;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例如:某工业企业2004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为40000000元,其中销售折扣(折让)为3000000元。该纳税人的销售折扣(折让)应遵循费用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进行剔除处理。由此,其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应确定为:40000000-3000000=37000000(元)。其具体计算是按超额累计法计算,也称为超额累退计算,是分档分级计算的。

由于该企业的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大于1500万元,对1500万元营业收入部分可扣除业务招待费为:1500万元×5‰=75000(元)

超过1500万元营业收入部分可扣除业务招待费为:(37000000-15000000)×3‰=66000(元)

因此,该企业全年可计算扣除业务招待费的最高限额为:75000+66000=141000(元)

2、外商投资企业的扣除标准如下:(1)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以下的,不超过销货净额的千分之五;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的,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千分之三2)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以下的,不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千分之十;收入总额超过500万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收入总额的千分之五。

3、对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其提供合法凭证或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其收入总额的5‰以内据实扣除。”

特殊规定:

1、财商字[1993]第463号文规定,代理进出口业务的代购代销收入可按不超过2%的比例列支业务招待费,新税制实行后,此项规定是否继续执行。经研究,为鼓励外贸企业开展代理进出口业务,同时考虑开展此项业务招待费用支出的实际情况,暂按上述规定继续执行,超过2%部分作纳税调整财税字[1995]056号)

2、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代理等业务的企业,由于没有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或者营业等主营业务收入,可以按其所取得的各类收益不超过2%的比例以内,可据实扣除财企[2001]251号)

四、纳税人对业务招待费的举证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业务招待费”严重超标,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很多企业利用“业务招待费”当“掩体”,以跑项目、联系业务、招揽生意为名,把“不好入账”的礼品、礼金、娱乐、补助、个人消费、“虚报冒领”等违规支出列入其中,以偷逃国家税收。所以,不论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还是《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等都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五、业务招待费的会计核算

从实践中,有的纳税人为了控制招待费等目的,采取业务招待费预提,这里必须强调的是,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不能按提取数,而要求是按实际发生数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据实进行扣除;还有的纳税人对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其他支出”等损益类科目,在税收上,不论会计上在哪个损益类科目反映,都应“踢”出来进行纳税调整;还有的纳税人将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从“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对此,只要不影响损益,也就是在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前提下不用进行纳税调整。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是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有一些的业务招待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原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现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如果对企业发生的招待费直接从开办费中不论是一次或分期进入损益允许税税前扣除,都会带来执行政策的不公平,并且纳税人可以规避纳税责任。由此,根据新的会计制度规定,笔者认为:应当在企业应在摊销开办费的第一年,与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合并,在按当年营业收入准予列支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内据实列支;超过限额的年终应一次性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⑵ 保监对虚列业务招待费用

中华。会计网校快乐蓝精灵回复:筹建期间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进行列支,目前税法并无明文规定。税务机关通常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筹建期间企业由于无销售(营业)收入,为此依规定计算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零,也就是说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在税法上不允许列支扣除。实务中这种普遍的处理方式是否合规呢?对此,如果笔者仔细研读相关法规,发现这种处理并不符合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中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针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强调的是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期,而筹建期间是没有生产经营的,在此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也就与生产经营无关,为此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扣除处理就不能适用这个规定。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如何列支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需要另辟蹊径。在会计处理上,筹建期业务招待费均列为开办费。《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筹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对管理费用科目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该规定强调的是归集为开办费的支出必须是费用类支出,资本性支出则作为资产予以确认。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属于费用类支出,因而可以归集为开办费。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第九条规定了相关的处理方法,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该归集为开办费,企业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或者不得低于3年摊销扣除。不过按照目前税法的规定,在实务中筹建期业务招待费列支方面企业存在虚列的冲动,因为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没有扣除限额。对此,笔者在纳税评估工作中就曾遇到过这样的企业,由于开办费中业务招待费用过大,后期摊销致使一直亏损,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为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中费用支出列支的合理性原则,笔者建议对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列支的标准应作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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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报销业务招待费的科目

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相关知识:
1、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2、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⑷ 业务招待费和福利费得计提限制额

业务招待费通常被界定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主要有:餐饮、住宿费(员工外出开会、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为差旅费)、香烟、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产生的费用等支出。但上述支出并非一概而论,如: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予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假如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制度是指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应在卫生保健、房租价格补贴、生活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以及不列入工资发放范围的各项物价补贴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和权益,这是根据国家规定,为满足企业职工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而建立制度。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企业提出的职工福利费和住房补助基金。
(1)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2)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
1,退休职工的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
5,职工的学习费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3)住房、医疗和工伤等保险费用
目前社会保险各地规定不统一,应查询各地有关文件。
分录: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⑸ 急需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流程和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制度、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谢谢

一、首无应制定适合公司需要的内控流程。即每一经济事项的具体流程,如果不执行将会给公司带来什么风险,如,白头单报帐存在税务风险、没有领导审批存在资产流失和结算风险、没有按进度执行预算存在失控风险等等
二、设立公司的成本预算、资金预算、考核指标,定期对相关部门给予通报,如没按任务要求完成将会扣减相关预算费用等等,比如,业务接待费超支,将在下一年度扣减相应部门的成本预算等等。
一个健全的会计管理制度的执行是存在很多困难的,但随着公司管理制度的不断修订和完善,相信会越来越好的,总之制定的办法就要执行到位和领导的支持,否则再多的制度都是空话。

⑹ 业务招待费标准是多少急,在线等!

一、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而发生的招待形式多种多样,特别是随着社会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招待形式也出现多样化,如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活动等。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到底哪一些支出是属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税收制度上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例如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中对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当然这对企业并不适用,并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作为“其他扣除项目”,而并未作为“招待费”处理。虽然在税收政策中并未对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作出更多的解释,但在税务执法实践中,税务机关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住宿费(员工外出开会、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为“差旅费”)、香烟、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产生的费用等其他支出。但上述支出并非一概而论,如: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络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 二、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的确定 一般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三条: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是按纳税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一定比例内的允许税前扣除。“全年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不同于“全年的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五条(一)项所称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之规定,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均为企业生产、经营收入的一部分,因而如果仅就销售收入来说并不包含其他业务收入。但营业收入应指经营业务收入,其内涵显然应该大于销售收入,应包括从事各类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并且根据1998年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销售(营业)收入是指纳税人的基本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其其他业务收入具体包括:销售材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收入、技术转让收入(不含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入和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收入。所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销售退回和折扣、折让的收入额。对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或从股份企业分回的股息等,不作为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基数。 特殊规定: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计算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的营业收入额为纳税人当年的全部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然后再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内计算。(国税发[1999]65号); 2、《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06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应依扣除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3、对有些企业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代理等业务,没有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业务招待费不能按照行业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执行。根据《关于没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开支业务招待费问题的通知》(财企[2001]251号)规定,凡是没有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或营业等主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可以按企业所取得的各类收益,包括投资收益、期货收益、代购代销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作为扣除基数。对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规定:按其“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扣除。而在《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第四条规定:“个体户的收入总额是指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三、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 1、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5‰;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例如:某工业企业2004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为40000000元,其中销售折扣(折让)为3000000元。该纳税人的销售折扣(折让)应遵循费用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进行剔除处理。由此,其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应确定为:40000000-3000000=37000000(元)。其具体计算是按超额累计法计算,也称为超额累退计算,是分档分级计算的。 由于该企业的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大于1500万元,对1500万元营业收入部分可扣除业务招待费为:1500万元×5‰=75000 超过1500万元营业收入部分可扣除业务招待费为:(37000000-15000000)×3‰=66000(元) 因此,该企业全年可计算扣除业务招待费的最高限额为:75000+66000=141000(元) 2、外商投资企业的扣除标准如下:(1)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以下的,不超过销货净额的千分之五;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的,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千分之三2)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以下的,不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千分之十;收入总额超过500万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收入总额的千分之五。 3、对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其提供合法凭证或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其收入总额的5‰以内据实扣除。” 特殊规定: 1、财商字[1993]第463号文规定,代理进出口业务的代购代销收入可按不超过2%的比例列支业务招待费,新税制实行后,此项规定是否继续执行。经研究,为鼓励外贸企业开展代理进出口业务,同时考虑开展此项业务招待费用支出的实际情况,暂按上述规定继续执行,超过2%部分作纳税调整财税字[1995]056号) 2、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代理等业务的企业,由于没有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或者营业等主营业务收入,可以按其所取得的各类收益不超过2%的比例以内,可据实扣除财企[2001]251号) 四、纳税人对业务招待费的举证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业务招待费”严重超标,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很多企业利用“业务招待费”当“掩体”,以跑项目、联系业务、招揽生意为名,把“不好入账”的礼品、礼金、娱乐、补助、个人消费、“虚报冒领”等违规支出列入其中,以偷逃国家税收。所以,不论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还是《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等都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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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求助: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制度

财务报销制度
财务报销制度是指公司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并依据这些制度对公司各项日常费用的开支进行严格的计划、核算控制、考核与奖惩,以将公司的各项费用控制在尽可能合理的范围内,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要树立成本意识。
第一部门 总则
第一条 为准确核算和监督公司的陈本费用支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的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知道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子、分公司。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一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xxxx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支金额权限:
1、 借支金额xx万以下的,由公司经理审批,xx万元以上的,还须报总公司财务总经理审核。
2、 xxxx元以内的借支。各公司总经理可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审批。(授权书须报备总经理备案)
(五) 外出购进材料需借支现金xxxx元以上的除按上述手续外海应提交物资部门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或请购单,采购计划或请购单要填明所购材料名称、牌子、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六) 借款销账的规定
1、 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账:
(七)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账手续。
(八) 借支的现金,要在当月月末前结清借支。
第三部分日常费用的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
第二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四) 报销xxxx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审批→出纳处报销。
第四条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业务员差旅费开支标准:车船费可时间报销(需打的、坐飞机的需请示公司总经理);住宿费和餐费,总经理的费用按单据实报实销,其他人员限额报销,按一下标准执行:
级 别 住宿费
(元/晚/人) 伙食费 (元/天) 备注
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
一般员工
(二) 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 参加学习培训的,如由主办单位安排的,没有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2、 上述伙食费标准,允许在偏差20%范围内据实报销,住宿费严格标准执行。特殊情况需超标准开支的,须请示总经理领导批准
3、 县外地工作人员正常休息休假时,其来回工作地与新兴县城之间的车旅费可做报销,每月可报销2次的往返旅费,报销时必须由工地负责人在报销单签字确认。
4、 差旅费的报销。材料采购的,要与同批次的材料单据一同回单报销,其他差旅费,要在差旅费发生的次月底前回单报销,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5、 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三) 报销流程
1、 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详细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 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接款项。
3、 购票:出差人员待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或自行购票。
4、 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的标准填写《差旅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五条 电话费报销制度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 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员工的手机费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一同的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 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二) 报销流程
1、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初(**日前)将本年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若有新增员须在当月**日前将其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 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3、 财务部制定人员按日常费用的审核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 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 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制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批总经理批示处理。
第六条 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流程
(一) 管理规定:
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有指定专人负责。
(二) 报销流程:
1、 购置申请:公司行政部每月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理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 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入库单),按照日常报销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 费用归类: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七条 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 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统一,各部门累计发生的物业招待费用,不得超出年度预算指标。超预算总额的开支需按预算管理制度报批后方可开支。
1)、各级管理人员业务招待费开支权限
①、总经理及以上的业务招待费按预算指标控制开支
②、副总经理为XXX元以下,超出须报总经理。
③、一般工作及业务招待用餐每人不得超过XX元
④、一般工作及业务接待住宿标准为标准(普通)双人房。
2)、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签批权限:
①、各部门预算以内的开支由部门经理签批
②、业务招待费须在发生的次月底前回单报销,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③、各公司在本县内接待客户吃饭、住宿的,应安排在预算内的酒店。
2、 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 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行政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发票背面签字)。
4、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二) 报销流程
1、 招待费由经办人按照日常费用 报销的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 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 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 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八条 工薪福利及相关支付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奖金、灵芝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1、 每年每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年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报销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2、 每月10日前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考勤情况、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给财务部;
3、 年度奖金:财务部根基人力资源年度审批后的奖金分配方案进行编制工资表;
4、 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5、 每月20日前由财务部通知银行代发形式或现金支付工资;
6、 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与工资卡资金进行核实。
(三) 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四)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
1、 由人力资源部将 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
2、 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部按工薪涉农程序涉农转正支票支付;社会保险金由下午不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 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部分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五条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源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专项费用等。
(一) 公司固定资源购置和对外投资权限
1)、支付金额xxx元以下(含xxx元固定资产(含设备、工程项目、固定资产大修理,下同)有公司总经理审批;
2)、支付金额xxx元~~xxx元(含xxx元)的固定资产投资,有公司董事长规定
第十六条 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 填写购置申请:按照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 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 结账报销:
1、 资产验收(软件应按照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2、 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 财务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付款;
4、 若需提前结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七条 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比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 财务报账流程:
1、 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 签订合同: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有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 付款流程:
1)、有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 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关于预付款及定金、应付账款的支付
1、 货款的支付原则上应是货物经验收后,手续齐全才付款,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预付购货款或工程款的,须提供供货合同或工程合同。
2、 预付款的支付,须由经办人书面提出,公司总经理审批。预付的金额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金额。财务部要与经济合同核对后,方可支付。
3、 应付账款的支付,有供货商或物资(采购)部门、经办部门(合同)负责人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发票或材料对账清单,经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
第十九条 关于支付凭证要有效和规范
1、 的原始凭证必须字迹清楚、数字准确、金钱数字不得涂改,其他内容修改要有开具方在更改处盖章确认。
2、 报销凭证的抬头(单位名称)冰箱与支付款单位一致,收款单位与凭证加具的收款单位印章一致,
3、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的报销,须分别填制“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审批单”。
4、 材料、物资购进的单据必须是发票,并附送货单或验收单。
5、 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须是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
第二十条 关于费用的分配原则
费用的分配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
第六部分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 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二、五位财务报销日。若当日的左后一个报销日在盖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二) 借支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六部分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⑻ 企业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急!!!!!!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不得
超过下列标准:年销售(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内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
5‰;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3‰。此条规
定仅适用于内资企业,无论是销售收入(工业、商业等)还是营业收入(金融保险、
邮电通讯、交通运输、文化体育、建筑安装等),均适用上述统一的扣除标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用于同生
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合理的交际应酬费(业务招待费),应当提供确实的记录或者
单据凭证,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1)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
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5‰;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得超
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2)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
业务收入总额的10‰;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
业务收入总额的5‰。以上规定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需区分销售或经营收入。房
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收入属于“销售收入”而不是“业务收入”。

⑼ 保险公司招待费管理办法

财务报销制度
财务报销制度是指公司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并依据这些制度对公司各项日常费用的开支进行严格的计划、核算控制、考核与奖惩,以将公司的各项费用控制在尽可能合理的范围内,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要树立成本意识。
第一部门总则
第一条为准确核算和监督公司的陈本费用支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的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知道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子、分公司。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一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xxxx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支金额权限:
1、借支金额xx万以下的,由公司经理审批,xx万元以上的,还须报总公司财务总经理审核。
2、xxxx元以内的借支。各公司总经理可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审批。(授权书须报备总经理备案)
(五)外出购进材料需借支现金xxxx元以上的除按上述手续外海应提交物资部门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或请购单,采购计划或请购单要填明所购材料名称、牌子、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六)借款销账的规定
1、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账:
(七)借款未还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账手续。
(八)借支的现金,要在当月月末前结清借支。
第三部分日常费用的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四)报销xxxx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审批→出纳处报销。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业务员差旅费开支标准:车船费可时间报销(需打的、坐飞机的需请示公司总经理);住宿费和餐费,总经理的费用按单据实报实销,其他人员限额报销,按一下标准执行:
级别住宿费
(元/晚/人)伙食费(元/天)备注
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一般员工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参加学习培训的,如由主办单位安排的,没有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2、上述伙食费标准,允许在偏差20%范围内据实报销,住宿费严格标准执行。特殊情况需超标准开支的,须请示总经理领导批准
3、县外地工作人员正常休息休假时,其来回工作地与新兴县城之间的车旅费可做报销,每月可报销2次的往返旅费,报销时必须由工地负责人在报销单签字确认。
4、差旅费的报销。材料采购的,要与同批次的材料单据一同回单报销,其他差旅费,要在差旅费发生的次月底前回单报销,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5、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三)报销流程
1、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详细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接款项。
3、购票:出差人员待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或自行购票。
4、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的标准填写《差旅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五条电话费报销制度流程
(一)费用标准
1、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员工的手机费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一同的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二)报销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初(**日前)将本年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若有新增员须在当月**日前将其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部制定人员按日常费用的审核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制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批总经理批示处理。
第六条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流程
(一)管理规定:
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有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公司行政部每月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理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入库单),按照日常报销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类: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七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统一,各部门累计发生的物业招待费用,不得超出年度预算指标。超预算总额的开支需按预算管理制度报批后方可开支。
1)、各级管理人员业务招待费开支权限
①、总经理及以上的业务招待费按预算指标控制开支
②、副总经理为XXX元以下,超出须报总经理。
③、一般工作及业务招待用餐每人不得超过XX元
④、一般工作及业务接待住宿标准为标准(普通)双人房。
2)、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签批权限:
①、各部门预算以内的开支由部门经理签批
②、业务招待费须在发生的次月底前回单报销,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③、各公司在本县内接待客户吃饭、住宿的,应安排在预算内的酒店。
2、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行政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发票背面签字)。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二)报销流程
1、招待费由经办人按照日常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八条工薪福利及相关支付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奖金、灵芝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1、每年每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年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报销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2、每月10日前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考勤情况、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给财务部;
3、年度奖金:财务部根基人力资源年度审批后的奖金分配方案进行编制工资表;
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5、每月20日前由财务部通知银行代发形式或现金支付工资;
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与工资卡资金进行核实。
(三)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四)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
1、由人力资源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
2、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部按工薪涉农程序涉农转正支票支付;社会保险金由下午不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部分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五条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源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专项费用等。
(一)公司固定资源购置和对外投资权限
1)、支付金额xxx元以下(含xxx元固定资产(含设备、工程项目、固定资产大修理,下同)有公司总经理审批;
2)、支付金额xxx元~~xxx元(含xxx元)的固定资产投资,有公司董事长规定
第十六条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填写购置申请:按照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结账报销:
1、资产验收(软件应按照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财务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结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七条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比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财务报账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有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有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关于预付款及定金、应付账款的支付
1、货款的支付原则上应是货物经验收后,手续齐全才付款,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预付购货款或工程款的,须提供供货合同或工程合同。
2、预付款的支付,须由经办人书面提出,公司总经理审批。预付的金额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金额。财务部要与经济合同核对后,方可支付。
3、应付账款的支付,有供货商或物资(采购)部门、经办部门(合同)负责人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发票或材料对账清单,经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
第十九条关于支付凭证要有效和规范
1、的原始凭证必须字迹清楚、数字准确、金钱数字不得涂改,其他内容修改要有开具方在更改处盖章确认。
2、报销凭证的抬头(单位名称)冰箱与支付款单位一致,收款单位与凭证加具的收款单位印章一致,
3、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的报销,须分别填制“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审批单”。
4、材料、物资购进的单据必须是发票,并附送货单或验收单。
5、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须是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
第二十条关于费用的分配原则
费用的分配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
第六部分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二十一条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二、五位财务报销日。若当日的左后一个报销日在盖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二)借支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六部分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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