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五险一金需要的材料
2.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内容简介
内容简介 本书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立足中国现实,将财政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福利彩票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六种社会保障资金,依政府预算内、外、非政府体系三种管理方式,沿资金筹集、支付、结余与投资、成本与效率以及风险监管等内容,循既定目标模式与体制,借助精算、预算、会计、统计等方法手段,对社会保障资金全方位、全流程管理进行论述。
本书理论联系实际,有方法、有实例、有介绍、有探讨,是高等学校劳动与社会保障、财政、会计等专业的适用教材,也是政府劳动保障、财政、民政等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单位实际从事社会保障管理工作人员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自学书籍。
3.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内容简介
社会保险基金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共基金,是支撑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经济资源,也是社会保险制度得以稳步运行的物质基础。社会保险基金,是整个社会保障基金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强制筹资和个人缴费,是其主要的资金来源,政府的财政支持也经常成为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渠道。
社会保险基金的健全管理,是达成基金安全有效的前提。鉴于该基金的性质和特征,社会保险基金一般都由政府部门及政府委托的有资格的机构管理运作。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就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和分账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在社会保障及其相关专业中是一门重要的核心课程,它的特色是以综合知识为基础,科学管理为指导,交叉运作为内容,所以是颇具交叉、边缘和实用特点的管理学科。同时,在它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都具有与其他课程不同的独到之处。学习掌握好这门课程,对于我们研究社会保险科学的内涵,探讨社会保险管理的规律,都是必经之道。
4. 中国社保基金管理
1、社会保险基金是一项民生基金,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2、加强基础管理,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保证人民利益,加强社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3、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基金安全运行。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大检查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5. 社会保障基金的相关资料
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列入预算报告,接受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监督。据财政部介绍,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829亿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保险费收入2466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7180亿元;支出27913亿元,比上年增长16.8%;本年收支结余491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0943亿元。
财政部此次公布的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中,列举了主要险种预算收入情况。其中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791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保险费收入1550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669亿元;支出16460亿元,比上年增长17.4%;本年收支结余233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4010亿元。
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98亿元,比上年增长9.4%,其中保险费收入617亿元,政府补贴收入1414亿元,比上年增长16.4%;支出1390亿元,比上年增长15.0%;本年收支结余7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026亿元。
此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189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63亿元,比上年增长17.0%;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45亿元,比上年增长9.5%;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22亿元,比上年增长10.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21亿元,比上年增长13.6%。
2013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35253亿元,比上年增长4514亿元,增长率为14.7%。基金支出合计27916亿元,比上年增长4585亿元,增长率为19.7%。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4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13年年报显示,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12415.64亿元。其中,社保基金会直接投资资产6697.74亿元,占比53.95%;委托投资资产5717.90亿元,占比46.05%。
2013年,全国社保基金基金权益投资收益额685.87亿元,投资收益率6.20%,超过同期2.6%的通货膨胀率。自成立以来,全国社保基金累计投资收益额4187.38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8.13%,超过同期2.46%的年均通货膨胀率。
6.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及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主体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往往与一国的社会保险组织机构有关。咨询,一七零九零三零五四一八,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公共管理制度和将个人账户制度上的基金交由市场主体管理的做法。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管理
1.关于投资的安全性
2.关于投资的收益性
3.关于投资的流动性
4.关于投资的社会经济效益性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变化及其原因
从20世纪80年代起,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是:一些国家的社会保险基金对私人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另外在投资模式方面,不少国家进行多样化投资,在基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之间探索一个平衡点。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有二:第一,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要求。第二,人们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经济贡献有了新的认识。
二、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6]
2、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8%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其中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3、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另外,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参保职工的工伤医疗费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辅助器具等、工伤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都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固定工资额的单位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当前中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的范围包括:在岗职工;停薪留职、请长假、外借外聘、内退等在册不在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其它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和农村用工)。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以及滞纳金组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在6个月以上,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生育或流产的;在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经批准转入有产科医疗服务机构生产或流产的(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7. 办理社保需要哪些材料
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参保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 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
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事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8. 申请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续保服务承诺 。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已参单位 ( 包括个体工商户 ) 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单位或个人社保编号; ( 2 )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公章; ( 3 )养老保险手册。 办理程序: ( 1 )个人缴费前往审核柜台打印缴费核定单和结算计划后,到县工商银行办理缴费。 ( 2 )单位缴费持以上资料前往审核柜台打印《单位缴费审核明细单》和《社会保险基金划缴凭证》由县工商(农业)银行划拨。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续保服务承诺 。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三、单位或个人打印个人账户对帐单须提供以下资料 : 所需资料: ( 1 )参保单位应提供单位社保编号; ( 2 )个人办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 办理程序:单位或个人每年 4 月份以后,请携带以上资料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打印个人账户对帐单。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四、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出)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1 )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手册;( 2 )携带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证明;( 3 )本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