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生猪政策性保险有哪些
生猪政策性保险有哪些呢
生猪政策性保险主要有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和育肥猪政策性保险。其中,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对8至48月龄的能繁母猪,保费农户自付12元/头,财政补助48元/头,赔付1000元/头。育肥猪政策性保险:体重20公斤以上的育肥猪参保。分为散养户和规模户(年出栏150头以上或4个月出栏50头以上)两种形式参保。①散养户保期为4个月、6个月或12个月,农户按每头猪缴5.6元、7元、7元保费,财政按每头猪补助22.4元、28元、28元(按年投保数量是当前存栏数量的3倍),最高赔付700元/头;规模养殖场保期4个月、保期12个月,保费:农户按5.6元/头缴纳保费,财政22.4元补助保费(按年投保数量是当前存栏数量的3倍),最高赔付700元/头。具体事宜咨询当地人民财产保险公司。
『贰』 河北省养猪政策扶持方式、养殖场建设补偿具体的落实审请过程
具体的政策文件可能还没出来,但是作为四川的养殖业,最近今年都不怎么行了,以前四川的养殖的猪都往山东,江苏,上海一带销。现在是基本上靠这些地方的生猪拉进来,四川几个比较大一点的企业。金忠等企业都在沿海办厂。我想政府对养猪这一块还是要扶持的。给予政策性的支持。
『叁』 河南南阳养猪有补助政策吗
能繁母猪每头补贴50元 每头母猪保费60元,省、市、区财政分别按40%、20%、20%予以补助
(记者 柳尧杰) 为促进生猪生产,保持我市主要副食品合理的价格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日前,市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尽快扭转生猪生产下滑、猪肉供应紧张和价格上涨的局面,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
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按照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切实调动养殖户和养殖场饲养母猪的积极性,保持稳定的能繁母猪种群,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由市畜牧办、市财政局制定具体补贴方案,按照省补贴40%,市、区各补贴30%的比例给予补助。
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的能繁母猪保险制度,有效降低养殖能繁母猪的市场风险。按每头母猪保费60元,省、市、区财政分别按40%、20%、20%予以补助,养殖户(场)承担20%。市畜牧办、市财政局及保险公司制定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方案。各区政府要保证保险资金及时到位,各部门要加大宣传组织力度,鼓励养殖户(场)投保,努力提高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在总结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生猪保险,建立生猪生产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切实降低生猪养殖风险。
加大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投入力度。加快推广生产性能高、品质好、抗病抗逆性强的优良品种,提高生猪良种覆盖率。加大对重点原良种猪场、资源场、扩繁场的扶持力度。对国家立项扶持的种猪资源场、扩繁场,按照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对新建或扩建的人工授精站,按照省有关补贴标准进行补助。
鼓励生猪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鼓励生猪养殖户(场)转变养殖方式,建设大中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降低养殖成本,提高防疫能力。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的道路、供排水、用电、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在申报和安排国家、省、市级沼气建设资金时,对规模化、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小区)优先予以申报和安排。妥善解决养殖用地,市畜牧办、国土资源局依照《畜牧法》制定具体办法。
加大对生猪生产的金融支持力度。各涉农金融机构要适当放宽对生猪生产的贷款标准,降低贷款门槛,切实扩大对生猪养殖户(场)的贷款额度和规模。鼓励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扩大业务范围,采取联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多种方式,为规模养殖户(场)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由市农村信用社、市农业银行给予重点贷款扶持。
『肆』 国家对养猪扶持政策
我有很多资料,这些资料都是从,养猪内幕资料网,里面下载下来的,如果你不想自己去下载的话可以给我下邮箱,我发给你。不过还是建议自己去下载下,因为这样更符合个人需求。
『伍』 生猪 发展 意见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
2007年7月份以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和《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3号),等一系列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实施能繁母猪补贴,启动母猪政策性保险,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给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防控体系等。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养猪业的积极性,生猪生产正在逐步恢复,生猪存栏上升,母猪补栏增加,规模养猪发展加快,猪肉市场货源充足。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陆』 “金融危机时,一头母猪要补贴多少钱,这个政策是由国家制定的,是有点好笑,但是也有点难受”
2007年7月份以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和《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3号),重庆市和江津区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实施能繁母猪补贴,启动母猪政策性保险,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给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防控体系等。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养猪业的积极性,生猪生产正在逐步恢复,生猪存栏上升,母猪补栏增加,规模养猪发展加快,猪肉市场货源充足。下面将我区2007年已实施的生猪补贴政策和养猪获得补助需要的步骤回复如下:
一、2007年有关生猪补贴的政策
(一)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对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圈舍的新建、引种、粪污处理、贷款等方面实施补贴,其补贴的标准是:圈舍的新建每平米补贴40元,沼气池每立方米补贴150元,引进良种母猪每头补贴400—600元,贷款贴息50%。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对年出栏3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猪舍标准化改造、粪污处理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实施补贴,共落实资金200万元,建成8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三)能繁母猪补贴。该项目主要是对农户饲喂的能繁母猪实施补贴,其补贴标准为每头补贴50元。
(四)能繁母猪保险。保险费按母猪品种分为两个档次:本地母猪(荣昌猪等地方老品种母猪)保险费36元/头,良种母猪(二元杂交或PIC等优质瘦肉型母猪)保险费48元/头,其中,区县(自治县)财政配套承担6元/头,养殖户(场)承担12元/头,其余由中央和市级财政承担。
二、养猪获得补助需要的步骤
1、新建的规模养猪场必须到当地畜牧兽医站申报备案,经当地镇街人民政府盖章并报区畜牧兽医局同意后方能修建。在修建过程中,当地畜牧兽医站和区畜牧兽医局可帮助其规划设计。
2、严格按照《畜牧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的要求,禁止在禁养区内修建生猪规模养殖场,禁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并有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养殖档案。
3、引进的种猪必须从国家和重庆市确认的并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种,同时具备引种发票、种猪出场合格证和系谱。
4、所修建的猪场要求猪舍选址合理,并符合相应的用途,设施设备齐全,如产仔母猪舍应有保育栏和保温设备等。
5、要有对粪便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如沼气池等,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三、2008年有关生猪补贴的政策
(一)能繁母猪补贴。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饲养的能繁母猪每头补贴增加到100元。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猪舍标准化改造、粪污处理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实施补贴,共落实资金200万元,建设7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三)能繁母猪保险。主要对饲养200日龄以上,4周岁以下的能繁母猪实施保险,保险金额按母猪品种分为两个档次,本地母猪(荣昌猪等地方品种母猪)保险金额600元/头,良种母猪(二元杂交或PIC等优质瘦肉型母猪)保险金额800元/头。
总之,新修建的规模化养猪场,首先要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备案,在征得当地政府和区畜牧兽医局同意后方能修建;其次,要按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修建猪场;第三,在饲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饲养生猪。只要你符合了这些条件,一旦有生猪补助政策,一定能得到补助的。另外,不存在有“养殖证”才能得到补助这一说法,因为没有所谓的“养殖证
『柒』 中央政府对养猪户有怎样的政策
为什么中央政府支持对生猪户饲养的政策。我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人,本性政府又要强制性拆除猪蓝,我们都是农民。就在今年经历了猪厂,投资的资金都是贷款来的,现在我们怎么办?我们真的束手无策。恳请中央对养殖业的支持和政策。给我们一个说法吗?谢谢!
『捌』 生猪政策性保险有哪些
生猪政策性保险有哪些呢
生猪政策性保险主要有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和育肥猪政策性保险。其中,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对8至48月龄的能繁母猪,保费农户自付12元/头,财政补助48元/头,赔付1000元/头。育肥猪政策性保险:体重20公斤以上的育肥猪参保。分为散养户和规模户(年出栏150头以上或4个月出栏50头以上)两种形式参保。①散养户保期为4个月、6个月或12个月,农户按每头猪缴5.6元、7元、7元保费,财政按每头猪补助22.4元、28元、28元(按年投保数量是当前存栏数量的3倍),最高赔付700元/头;规模养殖场保期4个月、保期12个月,保费:农户按5.6元/头缴纳保费,财政22.4元补助保费(按年投保数量是当前存栏数量的3倍),最高赔付700元/头。具体事宜咨询当地人民财产保险公司。
『玖』 现在国家对养猪的政策是怎么样的
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
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
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06亿元。
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政府组织招标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
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
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