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是一个定向培养博士生,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里面对我这样的学生有没有要求
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很扣门,你能扣出机票来就算不错了.
❷ 留学基金委CSC公派留学批准概率
2015年国家选拔2.5万人公派出国留学,人数增加17%,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增加1000人,达到8000人,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联合培养博士生5000人。
与以往相比,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拔范围,将扩大至所有具有本科招生资格的高校。而在对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审核的同时,还将依托派出单位,加强对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本科生等的管理。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被录取人员的资格有效期,则从两年缩短为一年。
确定录取留学人员有按期回国服务两年义务
需要什么申请条件?上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人称,申请人应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工作业务能力、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评审方式主要包括材料审核、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及面试。
专家主要从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拟留学单位和留学专业、国外导师或合作者的水平,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及国内单位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录取人员。
确定录取的留学人员,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后派出。留学人员有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服务期为两年,但如果回国后又再次出国进行更高学位学习,服务期可顺延。
上述负责人称,在2015年选拔计划中,被录取人员即使经批准同意放弃资格,2年内,也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以进一步提高派出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❸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费留学,可以支持博一学生再在海外申请博士吗可以拿到国内外两个博士学位吗谢谢!
可以的,只有博一获得公派出国才能获得双学位。70%的派出学生都是博一出去的,相对硕士毕业直接出去的反而较少。
❹ 如何通过国家公派留学基金项目区英国读博
有两个途径可以通过国家公派留学基金出国,一个是你所在学校与国家国家公派留学基金项目有签协议,是签约学校,如果你所在学校不是签约学校,但是你申请的是博士也有可能获得国家资助。至于非签约学校的学生申请研究生就基本没戏了。不过每年国家公派留学基金都会组织几场博览会,届时可以去看看。
❺ 留学基金委 博士联合培养哪些学校申请到经费的可能性高
联合培养硕士和公派留学硕士区别在于:
联合培养硕士,在四年大学过程中,有一部分在国内完成,另一部分在国外完成,将会同时获得国内学校和国外学校颁发的两个毕业证和硕士学位;公派留学硕士是全部在外国接受教育,并且只获得一个国外学校颁发的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联合培养是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和模式,简单的讲,就是双方或者多方一起培养的教育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你接受的教育是多方面的,知识面也是更加宽泛的,是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要求的全新教育模式。
公派留学,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根据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派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负责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
❻ 怎样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出国攻读博士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
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
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5.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8. 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cn查阅)。
*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六、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2015年各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12月1日-1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6-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
8. 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9.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按相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3.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学成后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八、本简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❼ 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到底要哪些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