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基金如何管理和运作
基金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和运作。它的主要过程是:
首先,投资者的资金汇集成资金;
其次,基金委托专业投资管理者——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和管理;这是,投资者、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契约方式建立信托协议,确立投资者出资(并享有收益、承担风险)、基金管理
人受托负责理财、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通过托管协议确立双方的责权;
最后,基金管理人经过专业的投资理财,将投资收益分予投资者。
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必须由合格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管理人必须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担任。
基金投资人享受基金的收益,也承担亏损的风险。
B. 关于当前基金业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资料1中现象描述的是金融投资行为的一种表现,市场过度反应导致,而基金业绩的表现处决于股票趋势和基金经理理性投资有关。
对于中青年投资者来说,选取基金进行投资时,应当考虑
选择基金应先了解自己的投资属性与风险容忍度
基金并不保证绝对收益,有一定的风险存在。因此,对投资人而
言,了解自己是正确投资的第一步,其最重要的是能依自己的理财需
求而定,如为建立购房基金、设立子女教育基金,为储蓄退休基金,
投资时间长短及风险承担能力,正确认识自己的投资属性及风险承担
程度,才知道什么样的基金最适合自己。
确定风险容忍程度。投资人对风险承担程度随年龄、个性及不同
社会阶层而不同。对年轻一族来说,由于来日方长,可接受的风险较
高,而即将退休或已经退休的人士,则对资金的稳健来源较为看重,
因此可承受的风险较低。
确定资金运用时间及数额。如果可供运用的时间比较短,再冒险
的投资人也不该投入到过度高风险的基金上,同时也要衡量自己的收
入情况,手中握有的资金越多,能够承担的风险就越大。
确定对未来收益的期望。如果希望投资的收益较为固定,就适于
选择债券型基金,若是偏好较高的利润,可以选择较积极的股票型基
金。
投资者要根据自己的年龄、收入情况、财产状况与负担、时间与
精力、投资收益的目标与年限、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来决定自己投
入基金的金额。
从我国对投资者的调查结果来看,70%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现出了
对投资风格稳健、具有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的偏好。
选择基金应了解该基金的经营团队素质
经营团队的素质,才是选股投资的最高标准。基金的宗旨应该是
服务于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而不是为基金公司的所有者创造价值,共
同基金必须由最诚实的人以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进行管理。考察基
金管理团队的素质,应注意以下四个因素:一是洞察力,主要指把握
机会的能力;二是远见;三是使命感,既然基金持有人把他们未来的
财富托付给基金管理人,那么他的使命和惟一目标就是如何更好地为
基金持有人服务;四是热诚,热诚能把人们的潜能转化为动力。
根据各个基金管理公司的背景、投资理念、内部制度、市场形象、
旗下基金的历史业绩以及公司的员工素质、客户服务等情况,综合分
析来选择1家值得自己信赖和符合自己投资风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可根
据各个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基金经理背景、交易规则、费率
结构、限制条件等情况,结合自己的投资收益期望、风险爱好程度等
C. 基金方面的问题
现在市场面不是很好,由于重要信息都是掌握在政府手里,所以基本面到底怎么样说不清楚,或者说不能肯定。现阶段适合进行分批投资,基金定投恰恰适合这种操作方法。他是以固定的金额,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价格进行投资的,在高点少购买份额,低点以同样的金额多吸收份额,起到了很好的摊薄成本的作用,为以后的收益奠定基础。但同时也要求你能够坚持投资,否则不能显出这种方式的优势。
理财需要的是信心和毅力。
给你推荐易基50 和融通100,这两种都是指数型基金。当然,你如果是个稳健保守型的投资者,也可以适当投资债券型基金。
你可以到银行找客户经理为你详细的规划理财方法,或者到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后,回家自己操作,不过我建议用前一种方法,因为银行的客户经理比你更专业。
最后祝你成功!
D.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在资产管理模式上存在哪些不同
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
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
管理方式上,私募是不能公开的,而公募基金必须公开透明。
E. 我国企业年金在投资运营方面存在哪些问题了
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两种投资监管模式:定量限制监管和审慎性监管。
(一)定量限制监管模式
指根据定量限制原则对年金投资进行监管的模式。定量限制原则是指政府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实行硬性管制,对市场准入资格、合同条款的管理以及投资组合等做出明确限制和规定。实行此模式的主要是大陆法系国家及发展中国家。
(二)审慎性监管模式
指根据审慎性原则对年金投资运营进行监管的模式。审慎性原则指年金投资管理人审慎地为年金选择一个最能分散风险的投资组合。采用这种模式的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这种模式下,监管机构放松对合同条款、市场准入条件、投资组合等的约束,投资运营不受许可证限制,监管机构依靠审计师、精算师、资产评估机构中介组织对基金运营进行监督,较少干预基金日常活动,只在当事人提出要求或基金投资出现问题时才介入。
我国对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的监管基本上遵循了定量限制的思路,这同我国现时宏观金融环境、监管能力和企业的微观治理水平相吻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我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监管机制现存问题:
(一)会计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不健全
1.信息披露相关法律不健全。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律是专门针对企业年金会计信息披露的,而在现行有限立法中,也仅粗略规定各主体的信息报告制度,对于相关罚则却没有规定。这使信息披露成为一种“花瓶”,没有实质的约束力,根本无法保障相关利益人的知情权。
2.信息不对称。企业年金的运作,是以信托关系及委托关系为基础展开的。企业、职工与受托人是信托关系,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投资机构、托管银行是委托关系。在我国信托法律不健全的环境下,这两层关系极大增加年金虚假信息和披露信息不充分的风险。
3.会计准则存在局限。企业年金的会计核算主体应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年金基金,二是企业本身。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年金会计准则》规范了企业年金基金作为独立会计主体的会计处理与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但对作为缴费主体的企业本身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却无章可循。
(二)基金监管部门过多,监管效率不高
11号令等现行法律法规确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国税总局等多家机构在企业年金市场上的监管地位。由于涉及多家监管机构,在权责范围方面难免出现交叉或空白,由此产生较高的协商成本和信息沟通成本,这不仅不利于提高监管效率,还不利于企业年金的运营效率的提高。
(三)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缺乏统一的企业年金法
我国至今仍没有一部专门的企业年金法,现行监管或依据相关法令、监管部门行政法规,或参照其他法律(如《信托法》、《合同法》等)执行,这些部门法规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相比,不仅约束力有限,而且框架性的内容规定也致使其可操作性和统一性都较差。
(四)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监管人才
企业年金业务的复杂性决定了其监管的高难度以及对监管人员的高专业素质要求。监管人员不仅需要掌握财务管理、金融投资、管理信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还要了解对社会保障制度、法律法规、宏观经济政策等。然而,在岗监管人员素质却层次不齐。
(五)与资本市场缺少互动
从国外经验来看,养老金基金与资本市场紧密联系成为资本市场上的重要影响力量;成熟活跃的资本市场为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广阔运作空间。作为养老金的重要组成,我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一开始也被认为是资本市场的利好消息。然而,一方面由于年金规模较小,市场尚处于发育期,短期内投放股市的资金有限,对资本市场很难产生显著影响;另一方面,从资本市场角度来看,我国资本市场体系还不完善,为了控制企业年金运作风险,监管当局限制其投资范围。
F. 基金投资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哪方面
我也简单的回答
:不管在银行还是别的机构认购基金都会收取认购费,比如2%的前端认购费,你存到基金账户10000元,认购发行价1元一份的基金,扣除认购费10000*2%=200,10000-200=9800,你只能认购到9800份,你赎回的话只能赎回9800份,并且一般情况下还会有赎回费用。
并且还要提醒你,基金上市后根据基金公司的规定到了一定的时间才可以赎回。
G. 企业营运资金内部管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由于企业管理者的知识、思想和经验的限制,国内企业在营运资金管理方面的观念、方法和手段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依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目前国内企业,很多面临着企业负担重、效益低、资金短缺、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这些问题概括如下:
(一)资本结构失调,营运资金严重短缺
由于某些企业在经营策略上的失误,不考虑自己本身的投资能力而盲目投资建设,造成了大量固定资产比重过大,闲置资产过多,流动资金不足,导致运营效率低,此外难以变现的固定资产以及长期资产急剧增加,同时流动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不断减少,短期借款不断增加,形成了高风险的资本结构。这种不合理的资本结构造成了企业财务状况的恶化,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差,企业的营运资金十分紧张。流动资产比重过小,同时还存在大量的不良资产,这些都直接造成了企业资金短缺。
(二)营运资金低效运营
企业营运资金低效运营的情况主要表现为:
1.流动资金周转缓慢,流动资产质量差,不良资产比重较大。
2.应付账款使用率差距大。
3.流动资金周转缓慢,迫使企业大量借入流动资金,利息的压力又加剧了企业的亏损状况,使企业营运资金周转呈现出恶性循环的局面。
(三)营运资金内部管理存在问题
营运资金内部管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1.企业资金管理体制问题重重。很多企业都增大自身的经营范围和生产规模,但是某些企业却对资金的来源和使用缺乏全面的统筹和管理,计划与财务管理不统一。
2.存货管理方法守旧,落后。某些大型企业的存货品种复杂,管理难度大。若不采用先进的方法,将会占用大量的资金,结果使资金周转陷入困难得局面。
3.营销策略中信用政策的不合理。很多企业认为自身经济实力雄厚,对赊销策略很不重视,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常常会因为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使企业陷入困境。这就需要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来扩大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及时收回货款。
H. 中国基金市场的主要问题及解决
中国的投资基金起步于1991年,并以1997年10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为标志,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一、1997年10月前投资基金的发展状况 1991年10月,在中国证券市场刚刚起步时,“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和深圳南山风险区政府批准成立,成为第一批投资基金。此后仅于1992年就有37家投资基金经各级人民银行或其他机构批准发行,其中“淄博乡镇企业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是第一只上市交易的投资基金。1993年初,建业、金龙、宝鼎三只教育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在上海发行,共募集资金3亿元,并于当年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1997年10月,全国共有投资基金72只,募集资金66亿元。其特点表现为:
1、组织形式单一。72只基金全部为封闭式,并且除了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天骥基金和蓝天基金为公司型基金外,其他基金均为契约型。
2、规模小。单只基金规模最大的是天骥基金,为5.8亿元,最小的为武汉基金第一期,仅为1000万元。平均规模8000万元,总规模仅66亿元。
3、投资范围宽泛,资产质量不高。绝大多数投资基金的资产由证券、房地产和融资构成,其中房地产占据相当大的比重,流动性较低。1997年末的统计调查结果显示,其投资范围大体为:货币资金14.2%,股票投资31%,债券投资3.5%,房地产等实业投资28.2%,其他投资占23.1%。
4、基金发起人范围广泛。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包括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政和企业等,其中由信托投资公司发起的占51%,证券公司发起的占20%。
5、收益水平相差悬殊。1997年,收益水平最高的天骥基金,其收益率达到67%,而最低的龙江基金收益率只有2.4%。
中国投资基金业的起步阶段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包括:
第一是基金的设立、管理、托管等环节均缺乏明确有效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规则。例如,大部分基金的设立由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分行或者由地方政府审批,其依据是《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在名称上都存在较大差异。在基金获批设立后,审批机关也没有落实监管义务,基金资产运营、投资方向等方面均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二是一些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不规范,投资者权益缺乏足够的保障。例如,部分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发起人三位一体,基金只是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一个资金来源,而基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资产混合使用,账务处理混乱。又如,基金托管人并没有起到监督作用,基金管理人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监控。
第三是资产流动性较低,账面资产价值高于实际资产价值。投资基金的大量资产投资于房地产、项目、法人股等流动性较低的资产,同时存在资产价值高估的问题。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部分地区房地产泡沫逐渐消除时,沉淀在房地产的资产仍然按照成本计价而没有按照市价进行调整,使个别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实际资产价值。
二、1997年10月之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在1997年1O月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规范发展阶段。该暂行办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与交易,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运作与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范。1998年3月,金泰、开元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标志着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成为中国基金业的主导方向。2001年华安创新投资基金作为第一只开放式基金,成为中国基金业发展的又一个阶段性标志。与此同时,对原有投资基金清理、改制和扩募的工作也在不断进行之中,其中部分已达到规范化的要求,重新挂牌为新的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2002年11月底,共有17家正式成立的规范化运作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了54只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17只开放式基金,其中封闭式基金发行规模达到817亿元,市值约773亿元,历年合计分红超过200亿元,开放式基金管理规模564亿元,并出现多种投资风格类型。与此同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也为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力量加强,为基金业的运作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并推动基金业的迅速发展。多部基金法规相继出台,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作为基金监管的主要实施部门,在基金管理公司与基金的设立、运营、托管等方面实施高效监管,起草中的《投资基金法》一旦正式颁布施行,也将成为中国基金业发展的核心法律依据。
2、基金规模日益扩大,对市场的影响也日益重要,逐渐成为证券市场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其中既包括新发行的封闭式与开放式基金,也包括原有投资基金经清理、改制和扩募之后形成的规范化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受中国证监会监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市值总和已接近800亿元,相当于沪、深两市流通市值的7%左右。
3、基金品种日益多样化,投资风格逐渐凸现。从1998年第一批以平衡型为主的基金发展至今,已出现成长型、价值型、复合型等不同风格类型的基金,尤其是随着开放式基金的逐步推出,基金风格类型更为鲜明,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方位的投资选择。
4、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竞争格局,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广泛的对外合作,学习先进的管理与技术经验,推动基金产品与运营的创新为中国加入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奠定了基础。
I. 基金存在哪些风险
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私募基金行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
1、私募基金基础性法规体系亟需加强,行业标准不统一;
2、多层嵌套、通道业务和关联交易等监管套利活动频繁,资产管理与“影子银行”、“民间借贷”关系不清;行业机构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3、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欠缺、自律合规意识薄弱,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尚未形成;
4、以私募基金为名义的非法集资屡禁不止等等。
(9)基金在投资和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扩展阅读:
协会将紧紧围绕扶优限劣的基本方针,大力倡导三个博弈。
1、在登记备案环节,让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服务机构在相互博弈中相互增信;
2、在基金募集阶段,通过信息披露制度和基金合同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引入资管机构和投资者间的博弈;
3、在投资端,资产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使买方定价权和投票权,促进上市公司、指导非上市融资企业不断优化基本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资本市场买方卖方间的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