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申请自然科学基金
1、先查阅资料确定你的研究主题和内容。
2、对你确定好的研究点进行查新(也就是请有科技情报查新资格的单位帮你检索查阅你的研究点是否新颖,一般是查不到或很少查到已经有研究结果则可认为新)。
3、到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或其它单位)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按照里面要求的条款和资料逐项填写好,也就是常说的填写标书。这部分的工作至关重要。
4、将写好的标书和要求的相关材料上交你项目的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在高校的话这部门通常是科研处或科研部)。
5、审核通过后,填写承诺书、签字盖章等。
6、最好将所有相关申请材料上交给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纸质版和电子版的都要。同时将电子版上传到国家自然基金委指定网站和项目申报系统。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审阅和审批。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结果。
② 高校如何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
2.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各类项目。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5.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6.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
1.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本《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本《指南》为准。
2.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本《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4. 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严格按本《指南》要求填写)。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申请代码首位为“L”的,仅用于申请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和NSFC-通用技术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等项目;“A06”、“A03”和“A08”仅用于分别申请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大科学装置联合基金项目。
(4)2015年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5.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6.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7.
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8.
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6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实事求是地填写项目终止年月。
9.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10.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三、关于依托单位的职责
1.
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条例》、《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
2. 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依托单位如果允许《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本单位申请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并将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
依托单位应当对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提供书面承诺,保证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每份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附在纸质申请书后一并报送。
四、关于申请受理的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指南》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五、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013年度和2014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15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③ 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流程
1.“十一五”期间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每个项目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承担单位数不多于5个;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资助强度1000万元,研究期限为4年。
2.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告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重大项目(包括课题)申请人除具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所规定的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限项规定:重大项目与其他相关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重大项目申请人(包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以及按照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管理的专项项目的总数不能超过3项,并且申请和承担重点和重大项目的项数合计限为1项。
5.申请书采用2009年版,请在本通告发布之后自行登陆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申请书的正文应当按照重大项目正文撰写提纲撰写。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项目相关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须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说明本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本次公布的12个重大项目指南纳入2009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范围,自2009年3月2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3月16-20日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接收现场集中办公。
7.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2009年3月20日16时)之前通过互联网报送电子申请书,报送方式可选择:(1)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打包上传;(2)通过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逐项提交。
8.所有申请均须通过依托单位报送电子申请书和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且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报送纸质申请材料要求有依托单位公函、申请项目清单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
9.纸质申请材料可直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邮寄报送的申请材料,请提前以速递方式直接寄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工作组(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重大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④ 如何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
1.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按2002年12月公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申请。申请书用新的表格,试行全文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时报送。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含原件一份)由对口科学部受理申请。
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按2000年4月公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申请者根据《2003年项目指南》及有关的专门通告和指南提出申请。申请书用新的表格,试行全文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时报送。纸质文件由指定科学部受理申请。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分别按2002年12月公布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管理办法》、《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和《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管理办法》申请。试行全文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时报送。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含原件一份)由对口科学部受理申请。
4.自然科学基金委2003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受理工作,自2003年2月15日开始,3月31日截止。3月25-31日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楼安排集中受理(邮寄申请书以投寄日当地邮戳为凭,寄送到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的受理部门)。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02年新制定了《国家自然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修订了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等管理办法,并发布了相应的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请申请者、受资助者及项目依托单位按照新办法执行。
6.2003年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将增加新的限项申请规定,即在本次受理期间面上项目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各类基金项目限项申请的具体规定按照各类基金项目的管理办法执行。
7.自然科学基金委2002年对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及项目结题报告等管理用表也进行了修订,将使用新表格,并试行纸质文件与全文电子文件同时报送。请申请者、受资助者和项目依托单位从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站上查询、下载相关表格文件(不再下发纸质表格),录入后打印形成纸质文件,签字盖章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送对口部门。相应的电子文件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可使用ISIS系统网上提交,或发电子邮件report@pro.nsfc.gov.cn,或在交申请书纸质文件时提交软盘或光盘)。
8.各类申请项目的依托单位须提前注册,方可提交申请。尚未向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注册的单位,需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站上下载《单位信息登记表》进行注册。注册截止日期为2003年2月1日。
⑤ 如何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
1.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按2002年12月公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申请。申请书用新的表格,试行全文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时报送。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含原件一份)由对口科学部受理申请。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按2000年4月公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申请者根据《2003年项目指南》及有关的专门通告和指南提出申请。申请书用新的表格,试行全文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时报送。纸
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怎么申报
如何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条件
1. 什么人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科学基金面向全国,以中央所属科研机构和重点高等学校为主,从事基础性研究的科研人员均可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有关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资格,请阅读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各类项目申请与管理办法。
另外,各申请单位从海外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员(含外籍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科研人员),如聘期覆盖申请项目的执行期,且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九个月,均可通过聘任单位,按各类项目申请的有关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报送申请书时须附申请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书和相关协议书的复印件,协议书须包含资助项目发表论文署名单位为聘任单位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的条款。对其中的外籍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科研人员,须另附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来华定居专家证》或《外国专家证》复印件。
2.申请中需注意的若干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办法、评审办法及管理办法是指导面上项目申请的依据。因此,申请者在申请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上述三个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和当年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了解申请的有关情况。这里提请申请者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申请者必须符合所报项目类别的相应的条件要求,申请青年科学基金和地区科学基金尤其要特别注意。
②申请者执行、完成基金项目情况记录
申请者曾获科学基金资助并应结题的项目应按规定完成。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并报送《总结报告》的,在项目延期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仍计入限项。
获资助项目不按期结题,又不在规定限期内申请延期者视为无故逾期不结题,自实际结题年起两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请。逾期不结题项目组的其他成员不计入限项。
凡在科学基金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申请资格;对情节恶劣者,将通报批评,直至永远不受理申请。
③限项申请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请(含参加申请)和正在承担(含参加承担)的面上项目及执行期在一年以上的委、学部主任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两项。申请(含参加申请)正在承担(含参加承担)的重大或重点项目数限为一项。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中级职称人员只计申请和承担项数。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程序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项目的申请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和当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申请通告,了解申请中的有关情况。】
【申请者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为郑重表示参加申请与合作研究,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自签名,他人不得代签;合作者所在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申请项目严格审查并保证申请书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及核对填写内容与录入计算机的内容的一致性;学术委员会对研究项目的科学意义,研究特色和创新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的可行性等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意见;单位(包括合作单位)须对项目或批后的支持条件和监督执行等做出保证。】
【申请者所在单位按规定的受理时间,将申请书(一式六份)统一报送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口科学部;将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及按规定录制的全部申请书简表内容的数字化信息报送信息中心。】
【科学部根据申请者填报的送审学科,将申请书分送各学科。】
四、关于填写申请书
科学基金的申请书是评价申请者的申请项目、确定是否予以资助的重要依据。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在填写申请项目内容的同时要重视填写规范的要求,否则会影响评审的结果。申请书上所附的各项内容填写说明一定要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每年发布的有关申请的通告、说明,申请单位要及时告知申请者。这些文件的内容一般都是需要重点强调、或者是根据情况需要变动和增添的。当年要申请项目的申请者也要主动关注这些文件。
填报注意下列问题
①基本手续必须完备
申请者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申请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应签署意见,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在“申请者所在单位领导的审查意见与保证”栏目加盖公章;合作者所在单位(指与申请者不在同一单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加盖公章。项目组主要成员在境外,不能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应附本人同意参加合作研究的信件。
②填准项目类别、申报学科名称及代码
申请者应准确填写项目类别,申报学科涉及多学科的可填写两个,先填为主学科(即送审学科),代码按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的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填写。
③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只允许报送一个学部的一个学科
为了避免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的问题,《申请书》中已进一步明确规定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只允许报送一个学部的一个学科。
④申请者可提出不宜评议本项目的专家名单,密封于信件中,钉在申请书原件封面,或另专函至相关学科,供科学部选择同行评议人时参考。科学部将负责对此信息保密。
⑤承担的前一个已结题项目完成情况的说明
《申请书》中设置了一个专门栏目,要求申请者对其承担的前一个已结题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等加以详细说明。近年来,各科学部已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新申请项目的评审与已结题项目完成情况挂钩,申请者务必认真如实填写。
⑥在立论依据部分,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申请项目要求有所不同
《申请书》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申请项目要求有侧重不同的立论依据阐述,即对基础研究“着重结合国际科学发展趋势,论述项目的科学意义”;对应用基础研究“着重结合科学前沿,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科技问题,论述其应用前景”。相应地在《同行评议意见》中,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着重评价的内容也有所不同,申请者填写时务必注意其侧重点。
⑦对无身份证的申请者,身份证栏的填写规定
对国防科工委、军队系统等无身份证的申请者,申请书中身份证号栏目按下列规定填写(身份证号栏目需填满15位数字):
1~6位 填写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证件前6位号码,不足6位号码的,其余空位填写0。
7~12位 填写出生年月,例如:1959年4月12日出生表示为590412。
13~15位 男性填写881,女性填写882。
⑧新单位“单位代码”的填写
如果申请者所在单位还未列入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单位代码”表,其申请书中单位代码填写方式为单位邮政编码(6位)后填“00”。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在收到申请书的计算机数字化信息后,将给予编号,并通知单位科研处。
如果项目参加人员的单位是国外的单位,代码填写方式为:“99”+国家地区代码+“000”。(国家地区代码可以在网上查询)。
重点说明:
1、申请书上要求签名的,他人不得冒签、代签。合作单位必须盖单位公章。
2、填写申请书立项依据栏目时,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要以不同的侧重点加以论述。
3、项目组成员不在当地,不能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的要附本人同意参加的亲笔信件;合作单位不能盖章的,要附合作单位同意合作的盖有公章的信函。
五、如何申请面上项目
1. 什么是面上项目?面上基金有哪几种类型?
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是覆盖研究领域最广、面向申请者最多的项目资助类型,也是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中最基本的主要项目类型。每年资助的研究项目占各类资助项目经费总额的60%以上。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是面上项目的主体,占面上项目总数的80%以上。满足申请条件的科研人员可以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和当年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自由选题,自愿组建研究组,向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资助的申请。
2. 面上项目何时受理申请?
除在当年申请通告中特别说明外, 每年自2月15日开始,至3月31日截止,集中受理一次。
3. 面上项目资助几年?
面上资助项目一般为3年。
4. 面上项目资助强度如何?
面上项目的每项平均资助强度一直在逐年递增,在2000年平均资助强度达到17.19万元/项。
5. 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是什么?
首先申请者(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第二,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科研人员也可以申请,但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第三,申请者未超项申请。第四、申请者没有正在承担未按计划结题的项目。
6. 什么是青年科学基金?
青年科学基金是为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和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而在面上项目里特别设立的。申请者必须是:
1、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2、申请者已取得博士学位。如未获得博士学位,但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且需要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未获得过本类基金资助过。即受资助者只能获得一次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7. 什么是地区科学基金?
地区科学基金是为加强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科学研究基础薄弱地区研究工作的支持,促进全民族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在面上项目里特别设立的。这些地区是:内蒙古、宁夏、青海、新疆、西藏、广西、海南、云南、贵州、江西10个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有些单位地处这些地区,但直属国务院各部委、中国科学院或中国人民解放军不能申请此种类型基金。另外,其它地区在这些地区所属的单位兼职的科研人员也不能做为申请者申请,但可以做为合作者参加。
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资助体系
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科学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需求设立相应的项目类型,从资助定位和管理特点出发,分为研究项目系列、人才项目系列和环境条件项目系列三大资助系列。 一、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数最多、学科覆盖面最广的一类项目资助类型,面上项目经费占各类项目资助总经费的45%以上。面上项目支持科技工作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自然科学基金委每年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提出资助范围及申请注意事项等引导申请。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支持科技工作者结合国家需求,把握世界科学前沿,针对中国已有较好基础和积累的重要研究领域或新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和重点突出的原则,给予较高强度的支持。每年确定受理申请的研究领域、发布指南引导申请。
三、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学科交叉和综合性研究,一般由4~5个研究课题构成。重大项目按统一规划,分批立项,指南引导,定向申请,同行评议,逐项论证,动态管理,专家验收的方式组织实施。
四、重大研究计划
重大研究计划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整合和集成不同学科背景、不同学术思想和不同资助强度的项目,形成具有统一目标的项目群,实施相对长期的支持,促进学科交叉研究。在国家科技发展战略框架体系下,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形成衔接与互补关系,促进中国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提高。重大研究计划的立项由委务会议在专家建议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审定,立项之后设立专家指导组和联合工作组,在分管委领导的直接指导下组织和管理重大研究计划计划的实施,面向全国公布指南,引导申请。
五、联合基金项目
为促进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衔接,引导多元投入,推动资源共享,促进多方合作,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其他政府部门、企业、研究机构共同出资设立联合基金或联合资助项目,资助某些特定领域的基础研究。联合资助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方式,面向全国,向社会公布指南,引导申请。
六、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为鼓励广大科学家广泛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高科技创新水平,自然科学基金委积极支持双方共同投资进行的实质性合作研究,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国际合作格局。鼓励和支持科学家组织与实施重大的国际合作研究,有选择地参与国际大型研究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合作,努力加强双边和多边协议下的合作研究,注重通过合作加快国内人才的培养和国外智力资源的利用,以促进基金项目的高质量完成,提高中国基础研究的水平和在国际科技领域的显示度。 ●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双边(多边)国际合作研究协议项目
●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项目
人才项目系列
一、青年科学基金
为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培养和造就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而设立该项基金。其定位是稳定青年科研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扶持独立科研,激励创新思维,不断增强青年人才勇于创新的能力。申请者的年龄限定在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包括外籍)
为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鼓励和吸引海外学者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经国务院批准于1994年设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该项基金资助国内及尚在境外即将回国工作的4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学者在中国内地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2005年又启动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资助工作,其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海外科技人才资源优势,支持45岁以下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发展潜力的外籍华人青年学者全时全职在中国内地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
三、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
为稳定地支持基础科学的前沿研究,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和群体而设立的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该基金资助国内以优秀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学家为骨干的研究群体,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在国内进行基础研究。受资助的创新研究群体应是长期合作中自然形成的研究整体,其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研究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或活跃在某一基础研究领域的前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四、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简称理科基地)的条件建设和本科生研究能力的提高,促进科学研究与教育的结合,培养基础研究后备人才。主要包括:条件建设项目、本科生科研能力提高项目和生物学、地学野外实习基地建设与运行、骨干教师培训等,同时适当资助古生物,植物、动物分类等特殊学科点的人才培养工作。
五、地区科学基金
地区科学基金主要是为了加强对部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科学研究基础薄弱地区科技工作者的支持,稳定、吸引和培养这些地区的科技人才,扶植和凝聚优秀人才,支持他们潜心探索,为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服务。现面向的地区有内蒙古、宁夏、青海、新疆、西藏、广西、海南、贵州、江西、云南10个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一、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国家合作交流项目为已经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科学家广泛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目前,已与36个国家和地区的66个科学基金组织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努力在拓展合作渠道、合作途径、资助机制等方面创造良好合作环境,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 一般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 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
另外,2000年与德意志研究联合会(DFG)联合建立的中德科学中心为促进双方在自然科学领域内开展合作与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主要资助基础科学前沿研究所急需的重要科学仪器或实验装置的创新性研制和改进,以及创新性科学仪器研制当中的基础性科学问题的研究。
三、重点学术期刊专项
重点学术期刊专项着眼于建设具有国际品牌的中国学术期刊,提高中国学术期刊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该项目每逢偶数年份受理申请。
四、科普、青少年科技活动等专项
科普项目面向社会普及和传播基础研究成果,进一步增进公众理解,提高科学素养;资助青少年科技活动旨在培养青少年的探索兴趣和创新意识,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⑧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研究领域确定与申请
第六条重点项目研究领域主要来源于: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学科发展战略和优先资助领域;
(二)已获得重要进展,经过进一步提炼与加大支持力度可望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三)科技工作者和有关机构根据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国内具备的工作基础提出的建议。 第七条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充分分析不同来源的研究领域,根据重点项目五年规划和经费额度,每年提出次年度资助工作安排和拟受理重点项目申请的研究领域建议,提交专家评审组或专门召开的专家会议审议并形成项目指南。专家会议成员应以专家评审组或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为主。拟受理项目申请的研究领域一般要进行差额遴选,以专家投票超过半数以上通过的方式确定。 第八条科学部将专家审议通过的结果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分管委主任审核,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以下简称委务会议)批准后,公开发布项目指南。 第九条对部分确实需要快速立项的重点项目研究领域,科学部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会议成员由科学部主任、副主任以及部分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和专家评审组成员组成。第七条和第八条审议未通过的领域一般不提请重新审议。拟接受申请的研究领域以会议成员投票超过三分之二通过的方式予以确定,经分管委主任审核和委务会议批准后,公开发布项目指南。 第十条凡符合《规定》要求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工作者,均可根据自然科学基金委当年发布的申请通告和项目指南,通过项目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者必须是项目实际主持人,限为一人。 第十一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期申请或参加申请重点或重大项目数限为一项。正在承担重点或重大项目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能申请或参加申请新的重点项目,如当年能够按时结题的,可提出或参加新的申请,但新批项目需在原项目正式结题后方可启动。 第十二条项目依托单位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申请通告的要求统一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