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哪些法律对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作出了规定
有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有限制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还存在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没有股东同意的限制,但有其他条件限制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Ⅱ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过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在发生变动之日30日内完成变更,只要申报变更的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工商局要求,当日受理就能办结了。
办理步骤: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Ⅲ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什么交易限制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以下两种规定:
1.个人或机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未解除限售股份的,证券公司不接受该投资者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也不接受其以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未解除限售股份充抵保证金
2.个人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证券公司不接受该投资者以其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充抵保证金
Ⅳ 关于韩国证券交易所 和KOSDAQ(韩国证券交易所)中的上市公司。
대회를 주최하는 운영진의 입장에서는 많은 교민의 참석을 통한 교민 사회의 단결 및 교류의 장으로 활용 하고 자 고심을 하다가 한국의 대표 기업인 귀사에게 찬조를 요청하게 되었습니다.
건전한 정신과 건강한 육체를 기르는 스포츠를 통한 사교와 만남의 장으로서 천진 한구인(상)회 골프동우회를 통해 천진시 교민 사회의 단결과 화합, 발전의 대승적인 개념에서 긍적적인 검토와 회신 있기를 기대합니다.
Ⅳ 哪些法律对上市公司子公司股权转让有规定
股权转让只影响股东的变更,不影响公司的存在和消灭。转让方的职工仍然该公司职工。如公司消灭,需经法律程序。先清算,以公司资产安置工人,清算完毕,公司注销。如清算中发现资不抵债要进入破产程序,以破产财产首先安置职工,破产程序终结,公司注销。
Ⅵ 中国企业到韩国上市在国内都要走哪些程序
客户对象:
凡有合法注册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和年回报率不低于20%的好项目的企业均可申请上市,只要他们积极配合我们提供相关文件和同意支付必要的费用,我们都能帮助他们取得在美国某一市场的上市资格;
客户分类:
A、符合NASDAQ上市条件的企业;
B、不符合NASDAQ上市条件的企业,我们重点开发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帮助他们多家资产重组联合上市,也可直接收购美国某一上市公司部分股权上市;
费用:50—100万美元;
周期:3—9个月;
上市方式:借壳、 买壳、收购股权、新注册壳上市;
操作程序:
A、以国内企业为股东在海外(包括美国)注册一个壳公司;
B、回国与国内公司建立合资或独资公司,以股权置换方式控制国内公司90%左右的资产;
C、然后再以拥有资产的美国公司去上市;
对客户上市前投资风险的保障和控制方法:
1、国家已出台相应法律,国内企业和自然人可在国外设融资平台融资(法律保障);
2、我们可针对不同客户要求,提供国内银行出具的超过企业前期投资额一至三倍的人民币存款证明,以显示我们有赔偿实力和合作诚意;
3、可请担保公司担保我们的履约能力;
4、上市服务分段实施 ,做一步付一步费用,客户看得见非常透明,风险小;
5、签订风险上市服务合同,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成功赔损失。
服务内容:
1、帮助客户取得在美国OTCBB或粉单市场上市资格;
2、可协助企业在上市前出售原始股或进行私募;
3、上市后可提供投资商包销股票融资;
服务程序
1、 初审收集来的企业文件;
2、 初审通过后签订上市服务意向书;
3、 派专家去考察核实;
4、 提供符合国际惯例的中英文版《项目投资安全和增值潜力分析报告》、《律师上市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商业计划书》、《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5、 签订上市服务协议;
6、 监督执行协议,取得上市资格。
必备材料
1、 企业法律资料
(1)、工商登记注册资料(正本与副本)
(2)、税务登记注册资料(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护照、法人证、委托人证明)
(5)、贷款卡及复印件
(6)、股本结构,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企业股东,请附企业登记执照
2、企业财务状况
(1)、财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本费用表
(2)、未来投资使用计划、资金还款计划
3、项目资料
(1)、项目立项手续批复或备案资料或核准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的详细资料
(3)、国家有关项目建设需要行业申请的其他批复
(4)、项目企业简介及管理团队介绍
境外上市的种类及利弊
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境内公司的名义向境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并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如在香港上市的H股、新加坡上市的S股、美国纽约上市的N股等
境外间接上市
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复,成本高、时间长,所以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选择以间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国内企业到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股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间接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其本质都是通过将国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拿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
境外买壳上市
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一家境外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注入自己的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在境外上市的目的。
境外造壳上市
境外造壳上市是指公司在香港、百慕大、开曼群岛等地注册公司(或收购当地已经存续的公司),用以控股境内资产,而境内则成立相应的外商控股公司,并将相应比例的权益及利润并入境外公司,以达到上市目的。在香港上市的主要有红筹股公司和民营企业,前者是指在境外注册成立并由境内政府机构控制的公司(国资背景),后者是指在境外注册成立并由境内个人控制的公司。公司采取境外造壳上市,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为了规避政策监控,使境内企业得以金蝉脱壳,实现境外上市;二是利用避税岛政策,实现合理避税。
上市利与弊
公司上市并不容易。在决定是否要上市时,一个公司需要考虑其它的融资渠道是否可行,并考虑上市的利弊
上市的好处
股票上市的公司将享有众多好处。其中一些重要的优势为:为公司的股票创造市场;
- 加强公司的声誉和财务信誉;
- 增加公众对公司及其产品的关注;
- 给公司机会为其员工推出股票认购权计划;
- 在未来可通过发行新股和其它证券来筹集资金;
- 利用公司的股票进行收购活动;以及
- 为现有股东提供投资套现的渠道。
上市的弊处
公开上市有其优点,但也意味公司及其董事有更多对股东的义务,并需要 符合业绩报告标准:
- 对公众股东负责度更高
- 需要保持股息和利润的增长势头
- 需要了解并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管理条规
- 媒体的关注造成隐私的损失
Ⅶ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2414081116
Ⅷ 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己上市交易了!股权转让要到工商局吗
按照我国公司法律,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公司行政登记的事项、即行政许可的内容。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构成股东变更的事实时,应提交公司登记机关作相应变更登记。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在相关到发起人股权转让、大股东监控和公司收购三个事项时,要向证监会报告备案,相应事实形成并或证监会批准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或变更。
一般股权转让未构成有限公司股东主体变更或股份公司的股票交易不需要到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当然有限公司在年检时应当将反映资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比例的股份变化提交公司年检机关(即登记机关)备案。从法理上来看,我国实行法定资本制,公司承担无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故有限公司股东的股份应当在动态中确定和公开,至于动态备案的周期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备案不是许可,不需要法定。登记机关一般在年检的义务中包含审查备案。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一定要向工商局备案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Ⅸ 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的上市程序及时间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提交上市预审申请书,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KRX)在接收预审申请后1-1.5个月对拟上市公司进行可行性审查及认可,并将结果通知拟上市公司及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接到KRX上市认可通知后,拟上市公司向金融监督委员会提交有价证券备案书,既可进行公募。目前自签订主承销商合同到上市所需时间大约为9个月。根据韩国法律规定,在向KRX提交上市预审申请书前6个月,拟上市公司应与具有韩国境内股票承销业务许可证的主承销商签订主承销合同。目前该制度正在改善,若此限制取消,上市时间可缩短为3个月。KRX接受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写的财务报表,但向韩国财政经济部、金融监督委员会及KRX递交的资料必须以韩文书写。
中国证监会和韩国金监会在2001年6月签署了《证券期货监管合作安排》。KRX在2003年分别与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签订了《谅解备忘录》,中国企业去韩国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