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后一般都可以直接交易的,如果股票没有受限,是可以直接交易的。
1、做市转让
对投资者而言,做市转让委托同上海深圳的股票交易委托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不管买入或者卖出,交易对手都是面对的该股票的做市商。
2、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模式下,有两种委托和成交方式。
一种是“成交确认委托和互报成交确认委托”在这种交易委托模式下,交易双方在私下商量好以后,在系统中点对点的成交,通过互相确认委托的方式达成交易,其它第三人无法参与其中。
3、定价委托
定价委托情况下,委托方报出自己的价格和数量后,任何人都可以和该笔委托成交,如果没有成交,在收盘时交易所会把买卖双方的定价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成交。
定价委托是指客户按委托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份的指令。定价委托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我是新三板周老师,希望可以帮到您。
❷ 新三板上市的股票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吗
不可以,因为他们根本就不在A股市场上。
现在A股包括了上海主板,深圳主板,深圳中小板和深圳创业板
这四个板块才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
新三板的股票是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跟一般我们A股的交易系统是不一样的,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柜台交易
在这里还要给你一个解释。所谓二级市场是对应于一级市场的。一级市场是指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市场,比如新股上市之前的股票发售就是一级市场,而二级市场就是股票已经发行了,可以进行交易的平台。
所以无论是A股市场还是新三板都属于二级市场
❸ 新三板上市公司,原始股份可以随意买卖吗原始股可以参与吗
原始股也是股票,持有的原始股可以随意买卖。原始股在上市后很难购买到,以下详细说明。
一、原始股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
二、原始股的认购
1、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2、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三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目前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
❹ 新三板IPO 后散户手中的股份可以卖吗
自由买卖,至于1年限售期那个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一年时间的锁定期吧? 按照你这种说法的话,手中的股份应该都是在流通股范围之内的~
❺ 新三板的交易方式及要求有哪些
新三板指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于3月18日正式发布指数行情,首批指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份指数(指数简称:三板成指,指数代码:899001)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成份指数(指数简称:三板做市,指数代码:899002)。
新三板指数在编制方法方面,上述两只指数均综合考虑市值及股票流动性,剔除了无成交记录的挂牌公司;指数计算采用流通股本加权法;采用市值覆盖标准(不固定样本数)确定样本股数量;样本股选取综合考虑市值和股票流动性指标,按季度调整;指数样本股行业分类参照全球行业分类系统(简称gics)标准;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
交易制度:
一
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
二
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三
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四
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
五
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
六
投资者委托交易。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七 分级结算原则。新三板交易制度对股份和资金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交易规则:
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
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
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
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