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交易新规中,盘后存在协议转让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两种方式。其中,盘后协议转让的门槛为10万股或成交金额100万元,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则适用收购等特殊情况。业内人士认为,盘后的协议转让实质上已与A股市场的“大宗交易”制度类似。盘后“大宗交易”配合盘内的集合竞价及做市转让,使得新三板市场股票交易制度得到完善。
在旧的协议转让制度下,利用规则漏洞进行的“1元交易”的情况频发。2016年12月8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大乘科技股价从前一个交易日的5元/股跌至0.01元/股。而8万股的成交额仅为800元,导致当日股价跌幅达到99.8%;次日股价却飙升至20元/股,创下199900%的涨幅。放眼过去的新三板全场,大乘科技并不是个案,这样的情形在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挂牌公司中大量存在。这一方面为投机者操纵股价提供了土壤,也让二级市场中协议转让股票价格系统性失真现象凸显。
2017年9月,全国股转公司对万国体育控股股东邢金红采取了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邢金红在8个交易日用25.1万元将万国体育的股价从250元/股“砸”到1元/股。在邢金红及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以1元/股的价格转让123.3万股给邢金红个人控制的企业后,又在8个交易日内,用50.36万元将万国体育股价拉出8个涨停,收盘价从1元/股拉升至251.8元/股。在新交易制度下,滋生上述乱象的规则漏洞被堵死。在新规推出后,交易双方要么在盘中进行不连续竞价交易,每个转让日撮合1次或5次;要么盘中进行做市交易,基本取消了盘中的“手拉手”协议转让。这种点对点的互报成交转让只能在盘后进行,且门槛提高到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㈡ 新三板重磅改革方案敲定引入集合竞价是真的吗
新三板分层后首次集中大规模推出改革政策。12月22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召开的“分层与交易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新三板新一轮集中改革主要涉及优化分层制度;涵盖引入集合竞价、优化协议转让(俗称盘后大宗交易)、巩固做市转让的交易制度供给与改革;实施创新层企业与基础层企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
除了差异化交易制度之外,此次改革还进一步推进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安排。在信息披露制度改革方面,此次新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在坚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了创新层企业与基础层企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鉴于创新层公司公众化程度更高,对其信息披露作了从严要求,增加了季度报告、业绩快报、关键事项审计等相关安排。调整后,创新层公司信息披露强度高于基础层公司,但与上市公司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异。而基础层公司继续执行现有信息披露规则,但对其中要求过严、明显不合理的个别规定作出了修改。
李明强调,此次统筹推出的市场分层、交易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差异化安排,是中国资本市场建设的全新探索,为后续改革措施的推出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㈢ 建设“新三板”的意义是什么
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治理更加规范;有一定的广告效应;带来财富效益;可以流通套现;成本较低;新三板挂牌速度快;定向融资。
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
(3)民建中央建议完善新三板交易机制扩展阅读:
新三板的作用:
1、成为企业融资的平台
新三板的存在,使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不再局限于银行贷款和政府补助,更多的股权投资基金将会因为有了新三板的制度保障而主动投资。
2、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依照新三板规则,园区公司一旦准备登录新三板,就必须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先进行股权改革,明晰公司的股权结构和高层职责。同时,新三板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比照上市公司进行设置,很好的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
3、为价值投资提供平台
新三板的存在,使得价值投资成为可能。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投资者,投入新三板公司的资金在短期内不可能收回,即便收回,投资回报率也不会太高。因此对新三板公司的投资更适合以价值投资的方式。
4、通过监管降低股权投资风险
新三板制度的确立,使得挂牌公司的股权投融资行为被纳入交易系统,同时受到主办券商的督导和证券业协会的监管,自然比投资者单方力量更能抵御风险。
5、成为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的新方式
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搭建,对于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私募股权基金来说,成为了一种资本退出的新方式,挂牌企业也因此成为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另一投资热点。
6、对A股资金面形成压力
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就等于多了一个大市场。对于A股来说,肯定会分流一部分资金。虽然短期挂牌的企业是通过定向增发来融资,但是随着挂牌企业越多,融资规模也就会越大,肯定会吸走市场的一部分资金。
㈣ 新三板交易规则有哪些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结算篇。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
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㈤ 目前,兴业证券托管的产品不包括以下哪一项
随着新三板扩容等消息不断传来,一批具有“新三板”概念的个股也步入悄然上涨之势,相关概念股涨势凌厉。“新三板”应如何解读?对资本市场而言有哪些意义?投资者应把握哪些投资主线?昨天,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背景新三板利好不断昨天,有媒体报道称,民建中央2月22日召开两会提案新闻通气会,介绍了首批15份提案的相关情况,其中多个提案内容涉及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其中,《民建中央关于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扩大民间投资的提案》建议提到,规划建设场外交易市场,尽快完善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和产权交易市场,发展新“三板”市场。《民建中央关于引导游资进入新兴产业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提案》也提出,努力做强主板市场,尽快启动“新三板”的扩容进程,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债券融资形式,吸引民间资金进行债券投资。兔年伊始,有关新三板的利好消息就不断传来。根据报道,新三板的扩容方案已经基本成型,预期今年“两会”后将推出。更有消息称,新三板扩容拟引入个人投资者,并对其实施适当性管理,门槛可能借鉴创业板、股指期货合格投资者的标准,考虑参照“2年股龄,50万资金”拟定。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仅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具备高新技术资质的公司,但随着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步伐的加快推动,新三板扩容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普遍关注的焦点。大同证券投资顾问付永翀介绍,“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称为“新三板”。意义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东方证券研究所策略团队认为,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主要分布于信息技术、医药生物、机械设备、电子及农林牧渔等行业,与国家鼓励的新兴战略产业以及证监会鼓励的创业板六大行业重合度较高。通过“新三板”扩大试点的各高新园区挂牌企业起到示范效应,推动科技企业迎来新的发展浪潮。此外,东方证券研究所策略团队还认为,高新园区是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最为集中的区域,新三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不仅能为这些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支持,也能成为其改制、实现规范化经营的最好平台。大同证券投资顾问付永翀认为,新三板的扩容,将有力拓宽中国企业融资渠道,并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特别是帮助处于初创阶段中后期和成长阶段初期的中小企业解决资本金筹集、股权流转等问题。同时,也为已经挂牌的企业融资提供了相对便捷的途径和合理的定价。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让股权投资者更容易找到良好的标的,这些都是对我国资本市场的良好完善,以及对于中小企业发展强有力的扶持。市场相关概念股趁势大涨据报道,目前全国各地的高新园区都在积极争取进入首批“新三板”扩大试点名单。受到“新三板扩容”等利好消息的刺激,以张江高科、东湖高新和苏州高新为代表的一批具有新三板概念的个股纷纷崛起。自今年2月1日至昨天,短短12个交易日,张江高科即上涨33.94%,东湖高新上涨23.47%,苏州高新上涨28.37%昨天,新三板相关概念股全线大涨,鲁信高新、东湖高新、张江高科、苏州高新、海泰发展等个股纷纷涨停,其余个股表现也颇为活跃。策略三类个股将受益随着新三板扩容的消息,新三板也有望演变成新的概念性投资机会。大同证券投资顾问付永翀认为,受益的主要有以下几类企业。有望成为扩容平台的概念股付永翀认为,有望成为扩容平台的个股受益将最为明显。这类企业是新三板扩容最直接的受益者,成为新的新三板平台将给高新园区带来较大的投资收益和竞争力,随着高新园区的创投项目在新三板挂牌,这些开发区企业的业绩将带来明显的增厚。但是目前A股市场上对于这类公司的炒作基本还处于初级炒作阶段,只要涉及到高新区名称冠名的概念股,近期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涨。虽然同为高新区名称冠名的概念股,如果仔细分析各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实际上,他们受益于新三板扩容的程度是完全不同的。对于这些概念股,不能一概而论,要通过各自主营业务来逐一分析概念对于他们的利好。从主营业务来看,很多个股并不具备实质的新三板扩容受益概念。因此,付永翀认为,随着认知程度和炒作的推进,真正受益于新三板扩容的高新园区个股仍具备上涨的机会。这其中比如张江高科、东湖高新及苏州高新、鲁信高新等个股。将带来可观利润的券商股付永翀认为,新三板拟引入的做市商制度,将会给券商带来可观的利润。以国外资本市场的经验来看,做市商业务一般占据券商全部业务利润的比重都较大。虽然业务开展初期,不能够很快为券商带来丰厚收益,但会成为未来新业务的一个亮点。同时,对于券商板块而言,由于股份托管具有地域性,新三板所在地的当地券商更有机会获得做市商资格,投资者不妨关注福州高新区对应的兴业证券、长春高新区对应的东北证券、武汉东湖高新区对应的长江证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创投概念股付永翀认为,这些企业持有大量投资的其他公司的股权。随着新三板的扩容,将出现很多中小企业的挂牌和转板的情况,给这些投资股权的创投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这些企业将在投资收益方面出现较大的增长,增厚公司业绩。对于这类公司可以关注力合股份、紫光股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