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市场的股票名称后面有1、3、5的数字,表示每周交易几天。5、表示每天交易,3表示每周1、3、5交易,1、表示周五交易。
三板市场的交易规则是,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一手为1000股。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从去年9月20日开始,根据股份转让公司的质量,在三板市场上实行股份分类转让制度。净资产为负和为正的公司分别实行每周3次(周一、三、五)和5次(周一至五)的转让方式,转让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之后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集中配对成交,同时,股份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投资者委托股份转让和非转让过户(挂失除外),要交纳印花税和手续费。
转让日申报时间内接受的所有转让申报采用一次性集中竞价方式配对成交。在交易时间上,净资产为负值的公司实行每周三次的转让方式;净资产为正值或盈利的公司实行每周五次转让方式。其行情可在中国证券网首页“市场直通车”栏目及相关代办证券公司网站查询。买卖操作指南可以到中国证券业协会及相关证券公司网站查询。
❷ 新三板暂停转让公司是什么意思
新三板其实就是代办股权转让系统,停止转让就是不能转让该公司的股权了
❸ 股票新三板怎样关闭交易渠道
股票信餐板没有办法关闭交易渠道的,这需要你自己关闭软件就可以了
❹ 新三板市场股票交易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你好,新三板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其中,9:15-9:30交易系统只收单、不处理。遇法定节假日和其他特殊情况,暂停转让。
❺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你好,新三板的交易方式 :
股票交易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连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符合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单笔申报数量或交易金额标准的,全国股转系统同时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需要进行股票转让的,可以申请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优先股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全国股转公司另行规定。
1/精选层股票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包括连续竞价与集合竞价)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精选层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
2/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应当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国股转系统根据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为其提供相应的撮合频次。
挂牌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可以变更股票交易方式。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拟变更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挂牌公司应事前征得该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
❻ 新三板的股票上市后能交易限制是多少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第十五条规定:“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进入代办系统转让,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入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前十二个月内挂牌公司进行过增资的,货币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可进入代办系统转让,非货币财产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可进入代办系统转让。”
❼ 第一路演:新三板股票停牌转让的几种情况
相信几乎所有的资本界人士对A股停牌的条件都是有所了解的,作为没有涨跌幅限制的新兴的新三板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会勒令或者允许其停牌转让呢?股转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中出现的异常转让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并可以视情况采取盘中临时停止股票转让等措施。具体如下:
1、 什么情况会导致暂缓清算、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
全国股转系统规定,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一,导致部分或全部转让不能正常进行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决定单独或同时采取暂缓进入清算交收程序、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等措施:
1)不可抗力;2)意外事件;3)技术故障;4)股转规定的其他情况。
转让异常情况处理的具体规定,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2、 什么情况下恢复转让?
股转系统对暂缓进入清算交收程序、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决定予以公告。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原因消除后,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可以决定恢复转让,并予以公告。
因转让异常情况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采取的相应措施造成损失的,股转系统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挂牌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应当申请暂停转让?
挂牌公司发生以下情形应向股转系统申请暂停转让:
(1) 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密,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2) 涉及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无先例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或挂牌公司有合理理由需要申请暂停股票转让的其他情况。
(3)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4) 向股转系统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5)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6) 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7)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4、 挂牌公司股票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需办理的流程?
挂牌公司股票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办理程序如下:
1) 挂牌公司填写《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送主办券商审查。
2) 主办券商审查无误后,应于T-4日(T日为暂停或恢复转让生效日)下午3点前将加盖主办券商公章的《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一同传真至股转系统,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股转系统,同事电话确认查收。
如果在T-2日后发现有误,主办券商应当及时联系股转系统,股转系统将视情况确定处理办法。
3) 因特殊情况,需要立即暂停股票转让的,挂牌公司须及时通知主办券商,填写《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送主办券商审查;主办券商审查无误后,向股转系统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传真及电子扫描材料,申请尽快暂停股票转让。
4) 挂牌公司或主办券商发布股票暂停(恢复)转让公告的,最迟应于T-1日联系信息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 挂牌公司暂停(恢复)转让生效。
❽ 新三板挂牌企业什么情形会导致股票暂停转让如何操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挂牌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暂停转让,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恢复转让:
(1)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2)涉及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无先例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或挂牌公司有合理理由需要申请暂停股票转让的其他事项;
(3)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4)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5)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6)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7)出现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挂牌公司未按规定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暂停股票转让的,主办券商应当及时向全国股份系统公司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