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意义来讲,产权交易所并不能被视为我国的证券市场的一部分,目前只能归其场外交易市场。
(2)挂牌公司不同。新三板的挂牌公司一定是符合条件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主体并无此要求,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甚至拥有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事业单位,都可以成为交易主体。
(3)管理机构不同。新三板目前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监管;产权交易所的监管单位为个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4)交易制度不同。新三板的交易制度是按照证券公司代办股份报价转让制度,即由买卖双方在协商议价后,再通过证券公司的委托报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清算交割平台完成交易;产权交易所实际上只是一个由国有资产主管机构监管的交易所,并不存在交易系统,也不需要线上交易,只需要在监管部门的督导下完成产权交易即可。
(5)交易监管规则不同。新三板的监管规则在挂牌公司治理结构、信息披露、财务数据等方面都比照了上市公司的要求,只是在具体标准上有所降低;产权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由各地主管部门制定,通常没有太多限制,只是对国有资产的转让有严格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
Ⅱ 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趋势
产权市场的深入发展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必将使产权市场出现多样化的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市场中产权出让主体将呈现多样化
随着产权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产权市场中将云集各种不同的产权出让主体。从国别看,不仅有中国的产权出让主体,还会有国外的产权出让主体,还有跨国的产权出让主体;从地区看,不仅有中国大陆的产权出让主体,还会有港澳台的产权出让主体,而且大陆本身的沿海、内地、南方、北方的产权出让主体都会参与其间。从财产关系来看。不仅有国有企业产权出让主体,还会有城市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及三资企业等产权出让主体,等等。
2、产权市场中产权收购主体将呈现多样化
随着产权市场的发展。产权收购主体中将不仅有国内收购主体。而且还会出现国外收购主体;不仅有企业,而且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也会异军突起。在产权收购主体的行列中将兼容社会上不同类型的社会公众,这些都将大大增强产权市场发展的深度和广度。
3、产权市场中产权品种将呈现多样化
随着规范化产权市场的建立及产权交易的大规模展开,产权市场中各不同经济主体之间必然展开日益激烈的竞争。就产权出让方来看,为使自己的产权商品能以更快的速度和更好的价格出售,必然会推出各种各样的产权品种以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偏好,这必然造成产权市场中产权品种的多样化。就产权收购方来看,随着产权交易的大规模展开,各类不同的收购主体将被吸引到产权市场中来,其收购行为、收购方式及希望收购的对象也会有差别,这也会促进产极市场中种类的多样化。
4、产权交易的类型也将呈现出多样化趋势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及金融市场和产权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可以预计,产权交易除了普通的现货交易外,必将会出现期货交易、期权交易和信用交易等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交易类型,从而使产权交易的类型呈现出多样化。 产权交易市场现代化是产权交易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交易方式的现代化
随着产权市场的发展,其交易方式将日益采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通用方式,如证券化交易方式。可以预计,这一崭新的产权交易有可能成为产权交易的重要方式之一。另外值得一提的是,80年代中后期,在美国的产权交易中出现了一种新的交易方式,被称作“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简称LBO方式),其作法就是一个公司通过借债来获得另一公司的产权,又从后者的现金流量中偿还负债。这样一种产权交易方式对降低风险,减少资金占用等都着重要作用。可以预计,诸如此类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交易方式都将在产权交易中占据重要位置,从而推动产权市场中交易方式的现代化。
2、配置设施的现代化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必将推动产权市场中配套设施的日趋现代化。产权市场通讯、服务系统的计算机化,会加快市场行情的传递速度,提高产权交易的灵活性和买卖成交后事务处理的效率,从而必将大大增加产权市场的交易规模。
3、产权交易市场环境现代化
表现在政府行为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特性,产权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更加符合现代要求等。 从产权交易发展的长远趋势来看,产权交易市场将逐步走向规范化,表现在:
1、产权交易进一步法制化
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需要在法律上加以保证,包括承认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各经济主体的产权界定等等都需要在法律上得到认可,明确、肯定哪些利益、行为是合法的,哪些利益、行为是非法的,而且在执法方面要依据法律来保证市场经济的运行。在西方发达国家,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已经相当完备。如英国,1965年就制定了强化兼并管理的反垄断与兼并条例。美国也通过了反托拉斯法和司法部制定的兼并准则。欧共体也颁布了有关兼并控制的条例,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产权交易立法是一个借鉴。在中国,产权交易尚属市场经济的新事物,参与产权交易的各主体利益以及产权交易市场的运作规范还缺乏完备的法律,因此,制定一部规范化的、权威性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产权交易法》势在必行。可以设想,用立法形式来引导和控制产权交易,产权交易市场就必将走向法制化。
2、产权交易的制度化
上面讲的产权交易市场的法制化可以维护交易行为以及交易主体利益的合法性。但产权交易市场的具体运作则需要一套完整、严格的制度来保证。这套制度表现为产权交易市场中实行的以自愿登记、资产评估、公开竞价、公证等为内容的严格程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产权交易方式、交易内容、交易程序、交易中介等方面将逐步形成一套适合规范化要求的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来操作,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产权交易市场制度创新也将不断出现。
3、产权交易市场的网络化
随着产权交易的推进,产权市场的需求量和供给量增多,信息传递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将逐步形成一个多层次、立体型的市场网络协作系统,即以全国性产权交易中心为核心,以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为骨干的全国产权交易市场网络体系。在这一网络化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中,将实行电脑联网操作,为企业和产权投资者提供各种交易信息,把社会上分散的投资和需求聚合在一个大系统里,这就可以为跨地区、跨行业的产权交易活动提供有利的条件。
Ⅲ 投资公司操作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合法嘛
一、目前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的问题在于
1、公司信息披露不够完善,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当然,上市公司也存在这些问题,这是中国诚信度不高在经济领域的集中体现,但是,相比对于上市公司出台的强制披露和股权集中托管等约束性较强的法律法规,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股权托管没有法律强制性,造成投资者无法及时、准确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也客观上使得不良投资公司有机会赚取暴利,甚至欺骗投资者。
2、非上市公司股权流动性不足。这是一个具有全球性的普遍的问题,因为,非上市公司的发展时间短、经营前景不明朗,会有很大的变数,所以,不会出现象主板那样频繁买卖的情况,也不适合普通投资者,更适合机构投资者和有承担较大风险能力的个人投资者。
二、“非上市公司委托投资公司代为寻找民间资本购买其股权以期达到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流通”这条途径是合法的,但是前提是投资公司尽到提醒风险和充分、准确披露公司信息义务,如果两点不满足,就涉嫌欺诈了。
三、 这条途径是否为国外模式的“进口”,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在国外一般这就是“私募”,因为,这种途径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所以,是不是进口倒无所谓了。
四、而未来的趋势会按此途径延续嘛?
我个人认为不是的,因为这种途径效率不高。在美国的OTCBB和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应该是我国非上市股权流动的发展趋势。
Ⅳ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托管有什么好处
股权托管有以下几点好处:
1.股权托管对政府的好处:有利于对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的规范管理;有利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利于构筑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和金融资本融合,实现产权交易及制度的创新。
2.股权托管对企业的好处:有利于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节省财务成本;有利于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实现多元化;有利于扩大企业知名度,为其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创造条件。
3.股权托管对股东的好处:可以有效杜绝私下交易、黑市交易等不规范行为,保护自身利益;规范股权变更,防范欺诈行为;增加股东股权的流动性,拓宽股东的融资渠道;通过股份证明和查询股权信息,减少不对称信息。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流动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交易不活跃到交易频繁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在没有合法的交易市场的情况下,地下交易市场自然成为这部分股权转让的惟一渠道。然而,地下交易市场的弊端不容忽视,蕴含巨大的社会经济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信息不公开可能造成投资误导甚至欺诈。
为了消除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安定的隐患,政府必须提供股权转让的合法渠道并进行有效监管。对于非上市公司发行的股权证,《公司法》第144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但对在什么样的证券交易所,以及由现代化的无纸交易方式带来的股权登记托管问题并没有进一步明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监市场字〔2001〕5号《关于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托管问题的意见》中指出“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托管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广,清理规范工作应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
为了促进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发展,规范股权交易,确保国有资产在交易过程中保值增值,填补法律空白,许多地方政府都以行政规章的形式要求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集中登记托管。目前,上海、深圳、武汉、成都、陕西、北京、天津、山东、浙江、江苏、沈阳、内蒙古等地均已建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托管中心。托管中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兼政府监管职能和市场化运作功能为一体的管理、服务型机构,其职能是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法律法规,为托管企业提供股权登记及股权的日常管理,按托管企业要求提供股东登记服务、变更服务、信息查询及分红等其他服务。
股权托管机构的建立和运作,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流动搭建了一个管理服务平台,通过股权托管中心的登记过户,变更转让,地下股权交易才逐步转变成为“阳光下的交易”,广大投资者和真正想发展的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守法规范的中介机构也找到了可以依托的、有一定社会公信力的平台。
除上海外,几乎所有地方政府都以发文形式要求当地非上市股份公司甚至有限责任公司一经设立,必须到托管中心托管。各地的托管中心对活跃在场外的交易进行疏导和规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有的根据托管中心出具的股权变更登记单或股权转让见证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也有的每年一次,接受股权托管中心将记录在案的股东名册备案。这种地方政府主导的股权规范流动行为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创新探索,也是上市公司证券市场的有力补充,更加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出现。
股权托管有以下几点好处:
1.股权托管对政府的好处:有利于对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的规范管理;有利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利于构筑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和金融资本融合,实现产权交易及制度的创新。
2.股权托管对企业的好处:有利于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节省财务成本;有利于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实现多元化;有利于扩大企业知名度,为其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创造条件。
3.股权托管对股东的好处:可以有效杜绝私下交易、黑市交易等不规范行为,保护自身利益;规范股权变更,防范欺诈行为;增加股东股权的流动性,拓宽股东的融资渠道;通过股份证明和查询股权信息,减少不对称信息。
2005年1月,上海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和市工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审批、登记和备案相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实施。《通知》的颁布有助于约束目前上海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活动中存在的种种不规范现象。同时针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进一步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也将在近期出台。我们可以乐观地预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流动在上海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规范发展阶段。
http://www.hbgufen.com/nhbgufen/hbgqtgzx/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03
Ⅳ 非上市公司在产权交易所举牌是什么意思
你指的是举牌还是挂牌?举牌是买产权,挂牌是出售产权。举牌就是指缴一部分保证金然后获得举牌资格,也就是和拍卖一样,然后是谁出的价格高,这个项目就给谁。
Ⅵ 书中说”非上市证券不能在交易所内交易,但可以在其他证券交易市场交易”这个交易市场指哪里有实例吗
“非上市”是指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意思,也就是“场内”市场;“其他证券交易市场”指所有的“场外”市场,如常见是“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三板市场)”等。这些都是证券类的场外交易市场。楼上说的柜台交易只是一种交易的方式,不是楼主说的市场,举个例子,股票买卖也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柜台委托买卖的。各地各类产权交易中心这个说法很广,不一定是证券类。例如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房地产权交易市场(俗称房管局)等等。
Ⅶ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一定要在产权交易所转让吗能否像有限责任公司那样不通过产权交易所交易
各地工商对此要求不一,有的要求进产权市场做鉴定后才工商才认可,有的则不要求,
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各地工商也不一样,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有的规定双方签协议就算完事,工商不进行备案,工商只备案发起人,之后再转让,工商就不管了;
Ⅷ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要在联合交易所吗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当然无须到产权交易所申请挂牌,只需要进行股东间的股份流转即可,
Ⅸ 产权交易市场有什么历史性发展机遇
“过去5年,国有企业改革成为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引擎。”中国产权协会党委书记、秘书长夏忠仁表示,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在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促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国有企业“三去一降一补”方面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系统显示,近5年来全国国有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资本市场转让国有资产8636亿元,平均增值率19.66%,其中94%的交易项目在评估结果基础上实现了增值。
在产权交易资本市场上,不断涌现的成功案例也引发关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助力宝钢集团、国电集团、华能集团等中央企业在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
行业,清理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回笼资金过百亿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协助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成功处置变现资产,历时36天回笼资金27亿元,帮助企业成
功化解了一次债券偿付危机,等等。
增资围着混改转
据中国产权协会统计,自《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至今,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共为各级国有企业完成增资项目257宗,实现直接融资合计
1528.35亿元。2016年,全国产权交易机构以股权融资、债务融资、股权质押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金融租赁等多种形式,为各类所有
制企业提供融资类服务合计金额4991亿元,与2015年度相比年增幅达239%。
数据显示,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到2017年9月30日,中央企业增资业务试点机构共为央企募集资金867.28亿元。
由于中央企业的增资项目普遍融资规模大、市场化程度高、社会影响力广,伴随着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项目逐渐进场,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开始吸引包括证券公
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机构和私募股权基金在内的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的广泛关注与主动参与。产权交易资本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逐渐显现。
在利用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助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地方国有企业同样积极主动。由于各地交易机构熟悉地方国有企业的运营情况,在混改过程中,它
们了解企业的痛点和诉求,凭借多年积累的经验和做法,帮助企业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簿记建档”定价方式成功运作了渤海证券增资扩股项
目,募集社会资本约50亿元。在深圳市高新投集团增资40%股权项目中,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不仅为增资企业提供了全流程投行服务,还专门在香港举办了路演
推介会,吸引众多境外资本关注国企融资,最终为深圳高新投募集资金26.5亿元。
据统计,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至2017年9月30日,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共协助地方国有企业完成增资项目168宗,实现直接融资661.06亿元。
此外,夏忠仁表示,从协会最近组织的一次增资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看,93%的申报项目体现了产权交易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要素资源配置的功能定位。
两大功能将放大
中国产权协会会长吴汝川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就“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出了六项重大任务,其中诸多内容与产权制度改革、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
产权交易所业务密切相关。产权交易资本市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企国资改革任重道远,产权交易行业不仅能有所作为,而且大有可为。
按照中国产权协会重点工作部署,2018年将积极推进产权交易资本市场6大体系建设。6大体系建设包括,理论体系建设、信用(文化)体系建设、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制度(法规)体系建设、自律与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市场服务体系建设。
与会者普遍认为,随着行业未来发展基础的不断夯实,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具备的产权流转和融资服务两大功能将逐步放大:一是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
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服务国资监管方面日益发挥出中国特色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的重要作用;二是在服务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方面,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的独特优势将进一步显现。
产权永远是说不完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