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分红收入的账务处理
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分红收入的具体账务处理为:
1、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分红)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收到的现金股利
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
“应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股利的增加,贷方登记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对公受托理财分红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应收股利的账务处理
1、企业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企业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科目应区分两种情况,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3、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4、企业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单独作为应收股利处理,即不需要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而是直接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初始确认金额。
㈡ 对公受托理财分红算什么科目
如果你们没有投资,只是得到分红,那实际上就是一种佣金,视你们的主要业务,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你们对此进行了投资,则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㈢ 收到投资分红怎么做账务处理是否还交企业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我国现在有两种所得税率,一是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即利润总额中的25%要作为税收上交国家财政;另外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2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当企业的经营条件相当时,所得税率较低企业的经营效益就要好一些。
(3)对公受托理财分红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3、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5、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6、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7、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8、各种赞助支出。
9、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㈣ 对公受托理财如何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银行)接受委托,采用余额承购包
销方式或代销方式承销证券所形成的、应付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委托单位和证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承销无记名证券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采用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销证券的,收到委托单位委
托发行的证券时,应在备查簿中记录承销证券的情况。
(二)在约定的期限内售出证券时,应按承销价格,借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承销期结束,将募集资金付给委托单位并收取手续费,应
按承销价格,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给委托单位的金额,贷记“银
行存款”科目,按应收取的手续费,贷记“手续费收入”科目;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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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销备查簿中登记的承销证券。
(四)承销期结束如有未售出的证券,采用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
销证券的,按合同规定由企业认购,应按承销价格,借记“交易性金
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代销方式
承销证券的,应将未售出的证券退还委托单位,并冲销备查簿中登记
的承销证券。
四、企业承销记名证券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的,在证券上网发行日根据
承销合同确认的证券发行总额,按承销价格,在备查簿中记录承销证券
的情况。
(二)与证券交易所交割清算时,按网上实际发行数量和承销价
格计算的承销款项减去上网费用后的余额,借记“结算备付金”等科
目,按代垫委托单位上网费,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代垫委托单
位上网费”科目,按实际承销的证券,贷记本科目。
(三)承销期结束,企业将承销证券款项交付委托单位并收取承
销手续费和代垫上网费用时,按承销价格,借记本科目,按应收的代
垫委托单位上网费,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代垫委托单位上网费”
科目,按应收取的承销手续费,贷记“手续费收入”科目,按实际支付
的承销证券价款,贷记“结算备付金”等科目;同时,冲销备查簿中登
记的承销证券。
(四)承销期结束如有未售出的证券,应当比照承销无记名证券
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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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通过柜台承销证券的账务处理,应当比照承销无记名
证券进行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承销证券但尚未支付给委
托单位的款项余额。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银行)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债券业
务而收到的兑付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委托单位和债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兑付证券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兑付无记名债券,收到委托单位的兑付资金,借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客户交来的债券,按兑付金额,
借记“代理兑付证券”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向委托单
位交回已兑付的债券,借记本科目,贷记“代理兑付证券”科目。
(二)兑付记名债券,收到委托单位的兑付资金,借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兑付债券本息,按兑付金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取代兑付债券手续费收入时,向委托单位单独收取的,
按应收或已收取的手续费,借记“应收账款”、“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贷记“手续费收入”科目。
手续费与兑付款一并汇入的,在收到款项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
额,借记“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应兑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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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取得的手续费,贷记“其他应付款——预收代兑付证券手续费”科
目;待兑付债券业务完成后,确认手续费收入,借记“其他应付款——
预收代兑付证券手续费”科目,贷记“手续费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收到但尚未兑付的代兑
付证券款项余额。
2314 代理业务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代理业务收到的各类款项,如受托投资资
金、受托贷款资金等。
企业的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代理兑付证券款,
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受托代销商品资金,可将本科目改为“2314 代销商品款”科
目,并按照委托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有无风险和委托单位、资产管理类别(如
定向、集合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业务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代理业务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
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按规定划转、核销或退还代理业务资金时,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收到的代理业务资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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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 预提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
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短期借款利息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按规定预提计入本期成本费用的各项费用,借记“制造
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实际发生的支出
大于已预提的金额,应当视同待摊费用。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
用;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支出的费用大于预提金额的差额。
㈤ 公司对公户理财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因为只有一个月,所以做为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如果低于成本价的话,投资收益可能在借方)
4、收回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㈥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账务如何处理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4、收回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6)对公受托理财分红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诸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商品现货、外汇、房地产、保险、黄金、P2P、文化及艺术品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长。
理财产品除了种类繁多,理财产品的合约设计复杂如天书,晦涩难懂的产品描述也让投资者“眼晕”,很多人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和对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签下合约,最终在投资受损时才如梦初醒。而“被银行客户经理误导”、“只报收益不说风险”、“将理财产品说成存款”等行为,更成为理财纠纷投诉的焦点。
另类理财产品多为不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噱头大于实质,与其挂钩的产品价格走势比较独特,波动非常大,比如艺术品、酒类、普洱茶投资市场都出现过暴涨暴跌,因此风险也会大很多,风险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资者最好不要轻易染指。
㈦ 招行对公受托理财赎回的做账分录
会计对公账户取款,做账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帐户、一般帐户、临时帐户及专用帐户。 其中: 基本帐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 其他的 例如:一般帐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人民银行的帐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帐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帐户,如果另处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帐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帐户也是可以取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