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印花税(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印花税按照购销合同征收的计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国务院通知指出,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
国务院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
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所以,税率比较低;凭证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就其所持凭证依法纳税。
印花税的税率有2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Ⅱ 签订的采购及施工合同,是按什么名目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税目税率税目范围税率纳税人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立合同人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公之五立合同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立合同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立合同人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立合同人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立合同人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立合同人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合同金额万分之零点五立合同人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保险费千分之一立合同人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立合同人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立据人股权转让书据上市股票、企业内部发行的股票等转让书据按股权转让金额千分之一立据人资金账簿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按账簿记录金额万分之五立账簿人其他账簿营业账簿(除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账簿)每件5元立账簿人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到证照每件5元领受人
Ⅲ 哪些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各合同税率是多少
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运输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需要缴纳印花税。
各合同税率如下:
一、购销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二、加工承揽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五、财产租赁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六、货物运输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七、仓储运输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
税率(税额标准):用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八、借款合同
征收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借款金额0.05‰
纳税人:立合同人
九、财产保险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责任、保证和信用保险合同暂按定额5元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十、技术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合同所载金额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
征收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和商品房销售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书据所载金额0.5‰贴花
纳税人:立据人
十二、营业账簿
征收范围:生产、经营用帐册
税率(税额标准):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纳税人:立账簿人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征收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税率(税额标准):按件贴花、每件5元
纳税人:领受人
免征印花税的情形: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3、自2010年9月27日起3年以内,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可以免征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按照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可以免征印花税;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设计的印花税可以免征。
(3)易货交易合同按那个金额包印花税扩展阅读:
一、印花税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二、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Ⅳ 购销合同的印花税怎么计算
1、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工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5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6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2、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商品流通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6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2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7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应纳税金额=购销金额*核定征收率*0.03%
Ⅳ 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金额是指什么
您好,购销合同的印花税计税金额是指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没有购销合同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按照《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工业购销合同按照购销金额100%-70%的比例核定;商品、物资批发业,按购销金额100%-40%的比例核定;商品批零兼营业按购销金额100%-30%的比例核定; 商品零售业按照购进金额100%-50%的比例核定,其他行业,按照购销金额(营业收入)100%-40%的比例核定。
Ⅵ 印花税按照购销合同征收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印花税按照购销合同征收的计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第一项税目购稍合同,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税率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6)易货交易合同按那个金额包印花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二条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2011年1月8日修订。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范围、税率、纳税义务人、说明: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