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善林金融套住的投资者,我只想说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注意:上面所列的这些问题都可以从网上查到,如果投资者没有对平台进行核实,或知道平台有问题还投资,能怪谁呢?
现在投资者怎么办?
善林金融这个平台有可能涉及庞氏骗局,也就是用新进的投资人的钱去还到期投资人的钱,如果平台出了问题,没有新的投资人投资,一旦资金链断裂,各种问题马上会爆发。
至于善林金融到底是什么问题,我们目前还不能下定论,但是可以肯定会出现挤兑潮。
那对于已经入网的投资人来说该怎么办呢?
第一、尽快把钱赎回,能赎回多少算多少;
第二、保存好证据,准备随时起诉,投资者要保存好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记录、电子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平台网站截图、经营宣传资料等证据材料,以便诉讼过程中法院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第三、报警备案,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备案,说不定法院在处理的时候会优先偿还有报警记录的投资者。
最后,大家自求多福吧。
㈡ 突发!千亿P2P平台彻底爆雷,该公司都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一:事件描述突发!千亿P2P平台彻底爆雷,该公司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事件中涉事的企业叫小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主要从事财富管理和金融投资的领域。旗下“小牛在线”主营网贷业务,也就是P2P业务,平台累计成交额达1171亿元,累计注册人数达608万。但自2020年5月宣布平台网贷业务良性退出后,此时平台的借贷余额为104.2亿元,而至今为止累计兑付仅2.38亿元,兑付比例只有2.28%。因涉事企业的受害群众人数较多,涉事金额超过百亿元,所以深圳警方以小牛集团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予以立案调查。
㈢ 又一明星代言出事了,多人被骗,涉案金额7亿,她是谁
好多品牌为了增加知名度,都会请一些明星做代言。而明星为了利益,对于代言品牌照单全收。可是品牌出事了,明星却道歉了之。根本不负责,以至于好多人,为了明星效应,上当受骗。又一明星代言出事了,多人被骗。她就是马伊琍。
结语明星代言产品出问题的很多,比如汪涵代言的理财APP,唐嫣、李湘、王宝强、羽泉等代言的金融产品。明星代言频繁翻车,可是仍然屡禁不止。好多人为了明星效应,上当受骗。明星代言翻车,只是发个声明道歉就完了,并不会受到多大的损失。可是对于受骗者来说,有可能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㈣ 千亿亿借贷,近百亿未还,杭州第一大P2P公司为何被查
此前,一条爆炸性的消息出现在网络上,杭州警方依法对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微贷网”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与此同时,警方又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希望通过微贷网借款的且尚未还款的借款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归还借款。
事实上,早在今年的5月31日,微贷网就已经宣布不再经营网贷中介业务,因为确实这块业务不太赚钱,我们不妨来看看微贷网2019年的收入情况,根据微贷网发布的财报显示:公司2019年净营收人民币33.58亿元,同比下降14.2%。按业务划分,贷款服务营收29.55亿元,去年同期为34.98亿元。其他业务营收2.73亿元,同比增长44.1%。净财务营收1.45亿元,同比下降41.3%。微贷网全年净利润2.63亿元,同比下降56%。摊薄后每股收益3.60元,同比下降67%。
事实上,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微贷网相关风险高达2918条,其中司法案件338件,只2020年法院下发的裁决文书就达到194个,基本是借款合同纠纷。还有另一组数据,截至今年2月,微贷网借款余额为85.83亿元,累计借贷金额2986.63亿元,涉及出借人11.55万人。可见,微贷网的规模其实也是不小的,也正因为如此,如果没有庞大的资金支撑,想要做到良性的发展,可谓是难上加难,稍微出现一些差错,就有可能满盘皆输。微贷网早就5月31日就宣布要退出网贷行业,但是接下来就被警方立案侦查,显然是内部出了一些事情,至于什么事情,恐怕只有内部人才会知道。
㈤ 马伊琍代言产品涉嫌7亿诈骗的后果,海涛给了启示,你怎么看
该奶茶品牌代言人马伊琍也公开表示“非常抱歉,作为该品牌之前的代言人,我再次向所有的加盟者表示歉意。”但这句轻飘飘的“对不起”,对于各位受害者们来说,一文不值。现在加盟商们被骗的成堆,“茶芝兰”负责人王某某已被控制,作为品牌代言人的马伊琍会如何呢?
而杜海涛的亲姐姐面对弟弟的代言争议时,直言不讳地表示“你们买是你们自己的决定,没有人强迫你们,海涛也没从你们兜里掏钱。”杜海涛姐姐的这番说辞直接在网络上炸开了锅,迫于舆论压力,杜海涛就此事公开回应“一定积极跟进事情进展”。之后杜海涛方面假释他与该理财品牌只是短期合作,而且合同关系早已结束,所以这桩风波也就到此为止了。
㈥ 又一百亿级理财平台出事 P2P频爆雷谁最该反思
那么除了跑路的平台主,谁还负有责任?恕我直言,协会或许难逃其咎。包括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国家互联网金融科技委员会等形形色色的协会。
这些协会在收取了会员单位如此之多的会费之后,为什么会沦落成一个只懂得宣传会员正面形象的联谊组织?协会的自律性体现在哪里?一直反反复复说已搭建的风控数据预警体系,为什么并没有起到预警作用?协会针对借款人建立了黑名单,那针对平台眼花缭乱的股权变更与神出鬼没的资金掮客,有没有建立异常信息数据库?
这并不是对个别协会的苛责。既然监管层和投资人都对协会予以重望,手握大量会员数据的协会,就应该在事前预警方面做得更多;而不是在行业风险集中爆发后,再呼吁投资人保持冷静或平台有序退出。
中金公司研报预测,整个行业最终只有不到200家的P2P平台会存活下来,但很多资深行业人士的看法更为悲观——或许仅有百家以内得以留存。
既然还有真正合规的平台能坚持到最后,那么,希望这百舸能逆流而上,回归普惠金融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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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百亿金融平台安全吗
现在的投资理财机构非常多,有的投资平台就没有安全保障的,我觉得还是百亿金融这个投资信息平台比较好的,这里的门槛真的不高,仅需100元就可以起投,如果你的资金宽裕的话,可以多投入一些的,真的是有多少投资就有多少收益了。值得点赞一下吧!
㈧ 如果是涉嫌几百亿非法集资,然后自首,是不是很
刑法没有非法集资罪的罪名,只有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