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买卖股指期货与交易
我们目前的股票市场,是一个单边市场。股市涨的时候大家都赚钱,跌的时候大家都无可奈何地赔钱。股票指数期货的出现,将使股市成为双边市场。无论股市上升或下跌,只要预测准确,就能赚钱。因此,对个人而言,股票指数期货市场将是一个大有可为的市场。
第一、当个人投资者预测股市将上升时,可买入股票现货增加持仓,也可以买入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这两种方式在预测准确时都可盈利。相比之下,买卖股票指数期货的交易手续费比较便宜。第二、当个人投资者预测股市将下跌时,可卖出已有的股票现货,也可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卖出现货是将以前的账面盈利变成实际盈利,是平仓行为,当股市真的下跌时,不再能盈利。而卖出股指期货合约,是从对将来的正确预测中获利,是开仓行为。由于有了卖空机制,当股市下跌时,即使手中没有股票,也能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合约获得盈利。第三、对持有股票的长期投资者,或者出于某种原因不能抛出股票的投资者,在对短期市场前景看淡的时候,可通过出售股票指数期货,在现货市场继续持仓的同时,锁定利润、转移风险。
买卖股票指数期货还有许多买卖个股所得不到的好处。个人投资者常常为选股困难而发愁,既没有内幕消息参考,又缺乏充分全面的技术分析和基本面分析;与机构投资者相比,在资金上也处于绝对的劣势。因此,能得到与大市同步的平均利润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其具体办法就是证券指数化。买卖股票指数期货相当于证券指数化,与大市同步;另外,买卖股票指数期货还分散了个股风险,真正做到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个人投资者要进行股指期货交易,首先是选择一家信誉好的期货经纪公司开立个人账户,开户手续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阅读并理解《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后,在该说明书上签字;第二是与期货经纪公司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取得客户代码;第三是存入开户保证金,开户之后即可下单交易。
与股票现货交易不同,股指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假定股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为10%,每点价值100元。若在1500点买入一手股指期货合约,则合约价值为15万元。保证金为15万元乘以10%,等于15000元,这笔保证金是客户作为持仓担保的履约保证金,必须缴存。若第二天期指升至1550点,则客户的履约保证金为15500元,同时获利50点,价值5千元。盈亏当日结清,这5千元在当日结算后就划至客户的资金帐户中,这就是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同样地,如果有亏损,也必须当天结清。
影响个人投资者参与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主要因素是合约价值大小和期货市场的规范程度。合约价值越大,能有实力参与的个人投资者越少。市场的规范使得非市场的风险越小,这将提高投资者参与期货市场交易的积极性。
⑵ 关于股指期货交易方向的问题
买开:买入开仓(做多的意思)
买平:买入平仓(平掉持有的空单的意思)
卖开:卖出开仓(做空)
卖平:卖出平仓(平多单)
⑶ 个人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个人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1.申请开户时上一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3.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4.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5.股指期货投资者应当性综合评估得分不低于70分
⑷ 股指期货的入门门槛是多少具体运作是怎样如何买卖
开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银行卡复印件或者扫描件1份。
(2)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如果是旧身份证,扫描正面;如果是新身份证,正反两面都扫描)。
(3)个人数码大头照(500万以上像素,整体上身尺寸占整个照片比例的60%),签合同时候的正面照。
(4)个人:客户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客户本人的银行卡或者存折。
(5)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复印件)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开户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 ,机构授权的指令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期货公司为投资者办理手续必须临柜开户,禁止非现场开户。暂时不能在各券商营业部办理期货交易账户的开办事宜。股指期货开户没有手续费,也可同时在多家期货公司开户。
股指期货开户,须满足多个条件。首先,投资者开户的资金门槛为50万元。其次,拟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需通过股指期货知识测试。必须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须进行一个反映其综合情况的评估,投资者必须在综合评估中拿到70分以上,才能算作“合格”。开户条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资金要达到50万,而仅这一条,多数股民只能“看热闹”。
已解决问题 收藏 转载到QQ空间 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有哪些规定 5 [ 标签:股指 期货,期货,交易 ] 匿名 回答:2 人气:10 解决时间:2007-12-06 19:54 满意答案股指期货的正向套利是指买进某一股指现货,同时按照当前的价格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待期货到期交割后,赚取无风险有时甚至是无需本金投入的利润的过程。正向套利成立的条件是期货价格向上偏离现货的价格,比如2007年10月16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在进行仿真交易的四个合约之一的IF0711合约,收盘价7,726点,远高于指数现货5,877点,正向偏离达到1,849点。如果现在的仿真交易是现实中真实的行情,那么,投资者如何利用当前存在的套利机会呢?
一般来说,正向套利包括五个步骤:①以市场利率借入资金,期限与期货合约的到期期限相同;②按照当前价格和各成份股权重买入沪深300成份股,模拟沪深300指数现货;③按照当前期货价格,卖出等份但不等值期货合约;④按照套利结束或期货到期时的现货价格,卖出持有的沪深300成份股;⑤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如果期货价格高于其理论价格,那么执行上述五步骤则可以赚取无风险利润。这当然还要考虑套利成本和应对风险的对策。
以2007年10月16日收盘为例,沪深300指数现货当日收盘5,877点,IF0711收盘价7,726点,该合约于2007年11月16日到期。假设沪深300指数年平均红利率为2%,计划做套利交易1亿元,那么,可以通过下面的过程进行套利。
第一步:以银行3个月贷款利率4.77%借入资金1亿元(为了简化分析,此处忽略期货保证金的定量分析,后面给出期货保证金的定性分析),贷款期限为31天,由此可以算出这一步发生的利息成本为40.5万元(1亿元×4.77%×31天/365天)。随着时间的推移,指数可能会继续上涨,从而使套利组合中的期货空头仓位发生亏损,这会导致期货保证金的需求增加。另外,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比例也会导致增加期货保证金,比如,近期中金所把远期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由10%提高到了12%。虽然指数的上涨理论上是没有上限的,它意味着保证金的追加在理论上也是没有上限的,但是通过统计分析还是可以合理估计出保证金潜在需求的上限。假设指数现货31天后上涨100%(这已是极为罕见的情况),此时相应要求追加的保证金在1亿元以上(以套利规模1亿元推算)。虽然这看上去比较恐怖,但是在期货指数翻倍的同时,套利组合中的现货多头仓位也必然上涨100%以上。现在的问题是,虽然股指期货价格上涨造成的亏损会有现货的盈利进行对冲,但期货上的亏损所要求追加的保证金却不可以拿现货上的盈利来冲抵,因为股票交易和期货交易隶属于不同的交易所。因此,后续是否有足够的融资能力来确保保证金的追加是套利成功的关键。
第二步:以当前价格按照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构成比重买入沪深300股指成份股现货1亿元,并转换为类似于期货合约手数的形式,即买入57手指数现货。目前印花税率是0.3%,过户费是0.1%,交易佣金上限为0.3%,我们按照该上限估算,现货总的交易成本为0.7%。由此可以算出这一步发生的交易成本为70万元(1亿元×0.7%)。
第三步:按照当前IF0711合约价格7,726点,卖出57手期货合约。按照6月27日中金所修订后的交易规则,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5,假设期货公司再加收万分之1.5的手续费,股指期货总的交易成本为万分之二。由此可以算出这一步发生的手续费为2.6万元(期货交易手续费=57×7,726×300×万分之二=2.6万元)。
第四步:IF0711合约到期(2007年11月16日)下午,均匀卖出沪深300股指现货。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规定: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这一步发生的股票交易成本为70万元(1亿元×0.7%),期货交割手续费为2.6万元(57×7,726×300×万分之二=2.6万元),其他成本为8.5万元(1亿元×1%×31天/365天=8.5万元)。注:期货交割手续费与期货交易手续费相同,其他成本按照年均1%估算。
第五步:假设11月16日沪深300指数收于M点,具体的套利利润如下:现货头寸是M点×300元/点×57手,期货头寸是(7,726点×300元/点-M点×300元/点) ×57手,归还贷款1亿元,扣除总的套利成本194.2万元(第一步40.5万元+第二步70万元+第三步2.6万元+第四步81.1万元)后,套利利润为3017万元。
⑸ 个人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您好,个人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1.申请开户时上一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3.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4.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5.股指期货投资者应当性综合评估得分不低于70分
⑹ 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的业务指引
第一条为规范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行为,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信托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并取得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
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遵守期货交易所有关规则。
第三条信托公司固有业务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信托公司集合信托业务可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信托公司单一信托业务可以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机为目的开展股指期货交易。
第四条信托公司申请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最近年度监管评级达到3C级(含)以上;
申请以投机为目的开展股指期货交易,最近年度监管评级应当达到2C级(含)以上,且已开展套期保值或套利业务1年以上。
(二)具有完善有效的股指期货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三)具有接受相关期货交易技能专门培训半年以上、通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从事相关期货交易1年以上的交易人员至少2名,相关风险分析和管理人员至少1名,熟悉套期会计操作程序和制度规范的人员至少1名,以上人员相互不得兼任,且无不良记录;
期货交易业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直接参与期货交易活动或风险管理的资历,且无不良记录。
(四)具有符合本指引第六条要求的IT系统。
(五)具有从事交易所需要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相关设施。
(六)具有严格的业务分离制度,确保套期保值类业务与非套期保值类业务的市场信息、风险管理、损益核算有效隔离。
(七)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信托公司申请股指期货业务资格,由属地银监局初审,报送银监会审批。
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直接报送银监会审批。
第六条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信托业务,IT系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可靠、稳定、高效的股指期货交易管理系统及股指期货估值系统,能够满足股指期货交易及估值的需要;
(二)具备风险控制系统和风险控制模块,能够实现对股指期货交易的实时监控;
(三)将股指期货交易系统纳入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四)信托公司与其合作的期货公司IT系统至少铺设一条专线连接,并建立备份通道。
第七条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信托业务,应当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等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信托公司以套期保值、套利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制定详细的套期保值、套利方案。套期保值方案中应当明确套期保值工具、对象、规模、期限以及有效性等内容;套利方案中应当明确套利工具、对象、规模、套利方法、风险控制方法等内容。
第九条信托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对套期保值或套利交易的可行性、有效性进行充分研究、及时评估、实时监控并督促信托业务管理部门及时调整风险敞口,确保套期保值或套利交易的可行性、有效性。
第十条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信托业务,应当选择适当的客户,审慎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信托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信托合同前,应当了解客户的资产情况,审慎评估客户的诚信状态、客户对产品的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向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并将风险揭示书交客户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信托业务,应当在信托合同中明确约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目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露、风险控制、责任承担等事项。
第十二条信托公司、托管机构应当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信托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交易结算模式,明确交易执行、资金划拨、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保证金存管等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资金安全保障机制。
第十三条信托公司在开展股指期货信托业务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信托文件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信托公司应当在信托资产管理报告中充分披露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如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充分说明投资股指期货对信托资产总体风险的影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的。
第十四条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规则:
(一)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参与套期保值交易时,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得超过集合信托计划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得超过信托资产净值的10%。
(二)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须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则。
(三)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时,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权益类证券市值和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的合计价值,应当符合信托文件关于权益类证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四)银信合作业务视同为集合信托计划管理。
(五)结构化集合信托计划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第十五条信托公司单一信托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股指期货的风险敞口不得超过信托资产净值的80%,并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则。
第十六条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信托规模变动等信托公司之外的原因致使股指期货投资比例不符合规定的,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信托公司应当向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告,并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调整完毕。调整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再次向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告。
第十七条信托公司股指期货信托业务终止的,应当在清算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注销股指期货交易编码,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告。
第十八条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信托业务选择的合作保管银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资产托管业务部门,配备熟悉股指期货业务的专业人员;
(二)有保管信托财产的条件;
(三)有安全高效的针对股指期货业务的清算、交割和估值系统;
(四)有满足保管业务需要的场所、配备独立的监控系统;
(五)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交易业务选择的合作期货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中金所的会员分级制度,具备全面结算会员或者交易结算会员资格;
(二)最近年度监管评级达到B级(含)以上;
(三)具备二类或二类以上的技术资格;
(四)有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风险准备金余额。
第二十条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信托业务时,应当亲自处理信托事务,自主决策。信托文件事先另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为信托业务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第二十一条前条所称投资顾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三)有合格的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和研究团队,团队主要成员通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无不良从业记录,并有可追溯的证券或期货投资管理业绩证明;
(四)有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体系、规范的后台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所从事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六)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信托公司应当就第三方投资顾问管理团队的基本情况、从业记录和过往业绩等开展尽职调查。信托公司应当制定第三方顾问选聘规程,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第二十三条信托公司聘请第三方开展股指期货交易时,要做好交易实时监控和与第三方的即时风险通报。信托公司应该建立与第三方的多渠道联系方式,保证能够即时传达风险指令,并具有盘中按照净值管理要求进行自主调仓的管理能力。
第二十四条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交易信托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二)为股指期货信托产品设定预期收益率;
(三)利用所管理的信托财产为信托公司,或者为委托人、受益人之外的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
(四)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指期货价格及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五)法律法规和银监会、中金所及其他监管机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本指引实施前,信托公司已开展的信托业务未明确约定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不得投资股指期货。变更合同投资股指期货的,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取得委托人(受益人)的同意,同时对相关后续事项做出合理安排。
第二十六条本指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⑺ 散户如何买卖股指期货什么条件可以参与
你好,股指期货自然人开户条件:
1、申请股指期货开户时已开立商品期货账户,且申请编码前一个交易日日终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具备股指期货基础抄知识,通过相关测试,分值为80分以上(含)的;
3、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4、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⑻ A股中有哪些券商能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目前获得股指期货IB业务牌照证券公司有:
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齐鲁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兴业证券、国联证券、海通证券、东海证券、华泰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申银万国、渤海证券、南京证券、长江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宏源证券。
A股中:
招商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宏源证券、、、、
⑼ 可以用证券账号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吗
您好,不可以用证券账号参与股指期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