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市价委托的申报方式有哪些
沪市:
1、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最优五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2、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五个最优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如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报价转为限价申报;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
3、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
深市:
1、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2、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3、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4、即时成交并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的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5、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如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完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
6、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类型。
⑵ 沪股通交易采用什么方式市价申报
就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所是个交易买卖股票的市场,就跟农贸市场一样,简单的说就沪深股市
⑶ 科创板市价申报的方式有哪些
市价申报类型:
(1)、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2)、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3)、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新增);(4)、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新增)。
限价申报:200股≤单笔申报数量≤10万股市价申报:200股≤单笔申报数量≤5万股
注: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可以1股进行递增;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举例:
买入:可以200股、201股、205股…
卖出:若有404股可以拆成两个202卖出或拆成200股和204股;
若有203股,可以先卖200股再卖3股,不能先卖3股再卖200股,不能先卖199股再卖4股。
(1)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2)第6个交易日起涨跌幅限制为20%。
⑷ 投资者以市价申报的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你好,投资者提交的市价申报,除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外,还包括新增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两种市价申报方式:一是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也就是投资者的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的报价为其申报价格。二是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也就是投资者的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提示投资者,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或者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
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投资者需关注上述三种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差异。
⑸ 深交所股票交易有哪些市价申报方式
深交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接受下列类型的市价申报:
(一)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二)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三) 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四) 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五) 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六) 本所规定的其他类型。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即时成交并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如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完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
⑹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的创业板股票其他无涨跌幅限制情形,仅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股票单笔最低申报数量维持不变,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 1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同时,创业板股票调整了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要求,限价申报不得超过 30 万股,市价申报不得超过 15 万股。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创业板股票,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 900% 以内,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 10%。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2%,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8%。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执行前述 2% 价格笼子的规定,其他阶段的有效竞价范围和涨跌幅范围一致。
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8%。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除外。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下面分别以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各举两个例子说明:
例一,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小深计划买入创业板股票 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 8.00 元 /股,那么,小深的买入申报价格就不得高于 8.00×102%=8.16 元 / 股。
例二,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小深计划卖出所持有的创业板股票 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8.00 元 / 股,那么,小深的卖出申报价格就不得低于8.00×98%=7.84 元 / 股。
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三种方式参加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同于深市其他板块,创业板股票引入了盘后定价交易方式。投资者需关注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这三种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时间、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