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合竞价成交后具体是怎么计算的(案例分析)
集合竞价
——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买或卖某种股票的信息都输入到电脑内,但此时电脑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开市前的一瞬间(9:30)电脑开始工作,十几秒后,电脑撮合定价,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确定的价格产生了这种股票当日的开盘价,并及时反映到屏幕上,这种方式就叫集合竞价(下午开市没有集合竞价)。通过集合竞价,可以反映出该股票是否活跃,如果是活跃的股票,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高,表明卖盘踊跃,股票有上涨趋势。如果是非活跃股或冷门股,通过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低,卖盘较少,股票有下跌趋势。
具体来说,集合竟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如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卖出委托的数量多於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賸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於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 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於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竟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竟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在集合竞价所得到的成交量即为集合竞价成交量。 因此,成交价是11.00元.
2. 股票集合竞价的竞价示例
具体来说,集合竟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如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 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竟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竟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3. 某股票集合竞价阶段接收到的委托买卖情况如表所示,请计算该股票的开盘价,并且写出开盘后的盘面情况。
写的不清楚,没法算
4. 请举生活中例子说明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原则: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2、高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例:绘表格比较麻烦,读懂原则你就知道怎么撮合的了
连续竞价原则: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为成交价格。
例:
卖出
15.6元, 1000股
15.5元 800股
15.35元 100股
买入
15.25元 500股
15.2元 1000股
15.15元 800股
若此时该股票有一笔买入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15.5元600股,则应以15.35元成交100股,15.50元成交500股
希望您能理解~~
5. 股票交易竞价规则
若某新股上市第一天,在集合竞价阶段,我申报的价格为30元,申报数量5000股,最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25元,那么我的成交价格是不是也是25元?
-----这要看集合竞价的成交量是否大于5000股,大于则全部成交在25元,
-----如果小于5000股,那就是你委托多少钱就成交多少钱,集合竞价的成交量都是你的,剩余的继续挂单,转入连续竞价。
6. 求高手说下股票连续竞价的一个例子
股票成交是撮合的,比如你对一只股票买价是5.5元,有一个卖价是5.6元这时没法成交,如果有卖价是5.4元,这时系统会撮合成交,成交的价格少于5.5元的。欢迎追问
7. 股票交易过程中的竞价原则是什么
股票交易过程中的竞价原则是股票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
股票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条件:成交量最大。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7)股票交易竞价例题扩展阅读: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高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低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欲要入市的投资者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就被称为集合竞价。
8. 简述股票的交易过程、这是个试卷的简答题 回答的准点
股票是在9点30开始集合竞价,集合竞价LZ应该懂吧
然后开始就是撮合成交,到收盘有连续竞价生成尾盘售价(或者由大单成交生成尾价)
希望帮到罗住
9. 股票集合竞价买卖问题
一、不考虑利好和涨跌停。例如9点20竞价10元。
如果我10.01买。买入概率大吗。
如果我9.99卖。卖出概率大吗
集合竞价是以时间优先 和价格优先 为前提的 数量要相对才能成交 你卖多少必须有人买相对的数量 你先竞价买卖 你先成交 你的买卖价格比别人低 你先成交 所以 买卖 概率是一样的
二。例如9点24分如果竞价是10元。还是上面的2种情况买卖和20分的时候比。那个成交概率大?
25分之前是可以撤单的 25分之后就不能撤单了 相对而言 25分后 成交概率大
三。如果竞价开始平开10元。我要是想卖打9块的跌停价是不是一定能卖出去。卖出价格是不是就是9元
如果当时买一价格是9.9元 你挂9元卖出去 成交价 就是9.9元 你要想卖到9元 你卖不出去 因为跌停不能卖出股票
以上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0. 股票集合竞价实题请教!
1、A肯定能卖出,B肯定能买入。
2、A和B最后的成交价格都是4.30元。
因为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确定原则之一为“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所以A肯定能卖出、B肯定能买入。
因为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都以同一价格成交,所以A和B最后的成交价格都是4.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