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注册制下的创业板交易规则和深交所其它板块交易规则一样吗
您好,注册制的股票其实交易规则和科创板的有点相似,和其他股票交易时间还是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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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请问上交所与深交所现行规则有何不同
1.过户费:沪市每1000股收1.00元,深市无过户费
2.小盘股在深市发行,大盘股在沪市发行
3.沪市连续竞价收盘,深市尾盘3分钟集合竞价得到收盘价
4.中小板包括以后推出的创业板,都在深圳。以后深圳可能地位转型成为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平台,上海是主板
5.交易规则,中小板报单不能超过现价的3%,也就是不能恶意拉高或者打压
6.深圳是转托管交易制度,上海是指定席位交易制度
Ⅲ 在流通市场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三板四者在发行和交易规则上有何区别
在发行时的条件是不同的,创业板又被称为二版市场,是规模比较小但预期前景比较好的主要是科技类公司上市的市场,比较著名的是美国的纳斯达克。
创业板上市门槛主要有两条定量业绩指标,一是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二是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只要符合其中的两条指标中的一条便达标。
主板三年稳定经营,三年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利润超过3000万,三年净现金流量超过5000万,三年营收超过3亿,无形资产不得超过总资产20%,且无为弥补亏损
三板市场为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继续流通的场所。
Ⅳ 创业板,中小板,主板交易规则有什么不同
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之比较
中小板市场是中国的特殊产物,是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差异在于,中小企业板主要面向已符合现有上市标准、成长性好、科技含量较高、行业覆盖面较广的各类公司。创业板市场则主要面向符合新规定的发行条件但尚未达到现有上市标准的成长型、科技型以及创新型企业。
有专家认为,中国的中小板市场是为中小企业融资而设立的,显然不属于主板市场,与创业板有类似之处。一旦监管体制、上市资源改变,中小板市场很有可能转变为创业板市场。目前,一些快速成长企业就在中小板上市,说明两者的区分并不严格。创业板推出后,市场划分就会产生混乱:既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划分成中小板市场与大盘股为主的沪市主板市场,又按照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划分为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
这就带来了下一个难题,即制度与监管创新的问题。创业板需要一套与主板不同的监管系统,它与主板市场上市资源不同,而且要求效率更高、监管更严,还必须要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如果继续实行目前的监管体制,与主板市场无异,那么效率是不能保证的,创业板也就名存实亡。并且,如果上市资源过少,另立监管系统就属于行政资源的浪费。国外的创业板就曾有失败的例子,1997年创立、2003年关闭的德国新市场倒闭的原因就在于监管与上市资源的劣质化。
既要设立创业板,又要节约目前的行政资源,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创业板与中小板市场合二为一。将传统中大型企业全部转向主板市场,保留新兴的中小企业与以后的创业公司合为一体,统称创业板。如此划分清晰之后,监管资源就不会在市场的重复中无谓地浪费掉,而中国的创新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快速成长企业与风投公司也找到了一个资本市场的接口。但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中小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还不能那么快进行合并。
二板市场为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技术创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方便的融资渠道(Financing Channels),也为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提供了成功退出的市场渠道。二板市场实行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交易系统和上市规则,它是与主板市场平行的另一个市场,是与主板市场相互补充的长期资本市场。不能简单地将二板市场看做技术创新项目的孵化器,更不能将二板市场视为“垃圾上市公司”的收容所。在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发展壮大之后也不一定要转移到主板市场。例如,美国的思科、微软等信息科技产业巨头,一开始在纳斯达克上市,后来成为美国乃至世界大公司之后也并未脱离二板市场而进入主板市场。
Ⅳ 在流通市场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三板四者在发行和交易规则上有何区别
主交易上板,中小板,创业板交易上没什么大区别,三板是集中申报,最后集中成交,而且最多是上下5%的浮动。
Ⅵ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的创业板股票其他无涨跌幅限制情形,仅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股票单笔最低申报数量维持不变,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 1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同时,创业板股票调整了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要求,限价申报不得超过 30 万股,市价申报不得超过 15 万股。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创业板股票,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 900% 以内,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 10%。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2%,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8%。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执行前述 2% 价格笼子的规定,其他阶段的有效竞价范围和涨跌幅范围一致。
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8%。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除外。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下面分别以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各举两个例子说明:
例一,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小深计划买入创业板股票 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 8.00 元 /股,那么,小深的买入申报价格就不得高于 8.00×102%=8.16 元 / 股。
例二,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小深计划卖出所持有的创业板股票 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8.00 元 / 股,那么,小深的卖出申报价格就不得低于8.00×98%=7.84 元 / 股。
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三种方式参加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同于深市其他板块,创业板股票引入了盘后定价交易方式。投资者需关注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这三种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时间、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的差异。
Ⅶ 中小板股票上市首日有无涨跌幅限制
中小板股票上市首日有涨跌幅限制,股价最高涨幅为发行价44%。中小板就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中国的主板市场包括深交所和上交所。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中小板股票为中小型企业特别设立的一个市场,以区别主板市场,这样的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小,较有发展潜力但经营风险也较大,国内的中小企业板设置在深圳。
板块特点
1、是从深交所的主板市场中单独设立一个板块,命名为中小企业板块。不同于其他板块的是中小企业板设立独立的指数,代码也不同于主板中其他股票的代码,交易结算也独立运行。
2、进入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的股票主要是已经通过发审委审核的、流通规模较小的公司股票,以“小盘”为最突出的特征。
3、不会全流通,可能通过金融创新来提高流通股的比例。中小企业板块的股票还是有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分,与主板市场中其他股票相同,但由于总股本较小,比较适合进行金融创新的实验,板块中的股票很有可能作为非流通股减持的试点对象。
Ⅷ 最新的交易所交易规则中是否有限制申报价格(幅度)的规定
1.不能超过正负10%。
2.我不明白你的问题,规定是前一天收盘价的正负10%超过这个范围就不能成交。不是废单,但是没有什么意思。因为价格不到你不能成交,没什么意义。
3.既然没有涨跌幅限制怎么会对委托价格有限制?
4.这是证监会的规定上海深圳都要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