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有4种交易模式:
[1] 新三板集合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2] 新三板连续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3] 新三板做市商转让交易方式
[4] 新三板大宗交易交易方式
新三板转让系统提供三种交易方式:竞价转让、协议转让、做市商转让。(注:1.自2018年1月15日起原有的协议转让类型股票将全部自动转换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2.所有转让类型的挂牌公司股票都可以进行盘后协议转让。)
新三板集合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1、申报时间:每个转让日9:15--11:30、13:00--15:00;
2、成交时间(每次撮合前3分钟不可撤单):
①基础层:每个转让日9:30、10:30、11:30、14:00、15:00撮合;
②创新层:每个转让日9:30(含)起,每10分钟对接受的申报进行撮合,总计25次;
3、委托方式:限价委托(所有转让以同一价格成交);
4、委托数量
①买卖时,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可以1股为单位增减;
②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③单笔申报最大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新三板连续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1、交易时间
①开盘集合竞价:9:15--9:25(9:20--9:25不得撤单);
②连续竞价:9:30--11:30、13:00--14:57;
③收盘集合竞价:14:57--15:00(不得撤单);
2、委托方式:限价委托、市价委托;
3、委托数量
①买卖时,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可以1股为单位增减;
②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③单笔申报最大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新三板做市商转让交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每个转让日9:15--11:30,13:00--15:00;
成交时间:每个转让日9:30--11:30,13:00--15:00;
2、委托数量
①买卖时,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可以1股为单位增减;
②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③单笔申报最大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3、委托方式:限价委托(成交价以做市商申报价格为准)。
新三板大宗交易(即“协议转让”)交易方式:
1、申报时间:每个转让日9:15--11:30,13:00--15:30;
成交时间:每个转让日15:00--15:30;
2、委托数量:单笔转让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交易方式:
①成交确认委托方式(即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
②挂单时,只有买卖方向相反,其他信息(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委托价格、委托数量、成交约定号、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相同的情况才能成交,我司的三板席位号为720200;
4、委托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无前收盘价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价格应当在当日最高成交价与最低成交价之间。
2. 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成交规则
新三板协议转让成交规则如下:
1、每个转让日的 9:30 至11:30、13:00 至 15:00 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2、每个转让日15:00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证券代码和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的未成交定价申报进行匹配成交;
3、成交确认申报与定价申报可以部分成交。成交确认申报的股票数量小于定价申报的,以成交确认申报的股票数量为成交股数数量;成交确认申报股数数量大于定价申报的,以定价申报的股票数量为成交股票数量,成交确认申报未成交部分以撤单处理。
3. 请问新三板协议转让是具体怎么操作的呢比如约定号这些是怎么生成的呢
协议转让必须等交易对手出现,而且是私下进行的,不是公开的。
竞价也要有交易对手出现,但是公开进行,有人挂卖盘,价格合适,就有人买入。公开进行,价格更加公允,交易也更容易促成。
做市商交易 像超市,只要是有价值的股票,想什么时候买随时有货,做市商交易主要目的是活跃市场,增加交易量。
对于新三板可能意义在于,完善整个资本市场的融资链条,券商选择那些真正有实力的企业将其送入资本市场,并且持续督导,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做市交易,如果初始把关不严,也会影响到后续的做市交易,出于这点考虑,券商也会小心推荐企业。对于提高整个资本市场的公司质量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转板机制完善之后,其他板块的机会可能会更少,目前2500多家的规模已经接近饱和。通过新三板,优质企业升级,其他板块的劣质企业降级,完成对资本市场的换血,也是对过往政策失误的一种弥补吧,现在不上新三板的企业,5年后一定后悔莫及。
4. 新三板交易规则有哪些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结算篇。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
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5. 新三板协议转让定价买入是同样价格优先成交还是低价优先成交
互报协议转让,双方商量好价格就可以成交
6. 新三板协议转让存在什么漏洞
多只股票价格差距巨大
按照新三板的相关规定,在协议转让的情况下,出现成交价格较前收盘价变动幅度超过50%的情况,新三板仅在异常交易信息中予以公告,并未要求相应挂牌企业披露异常波动公告。因此,在业内人士看来,通过炒作抬高股价尚可理解,但一分钱低价交易的动机让人捉摸不透。对于一分钱的交易价格,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如此低价转让可能会存在股权变相赠予的情况,也有可能意图避税。
价格发现功能被削弱
在去年8月做市商制度推出以前,新三板仅有协议转让交易一种方式,买卖双方在场外自主对接形成协议后,进入股转系统报价即完成交易。对于这种情况,有人表示理解。价格的变动体现了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定过程,在没有做市商参与的情况下,认定价格出现巨大差距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这种现象将损害新三板的价格发现功能。虽然做市商制度已经推出,但在挂牌企业良莠不齐的情况下,协议转让还是大部分挂牌企业会选择的交易方式,对于偏离内在价值的交易价格,监管层应该予以关注。
制度尚存多处漏洞
对于新三板市场出现同一只股票价格大幅变化的原因,西部证券某场外市场部负责人表示,其实这正是协议转让制度的漏洞。没有涨跌幅限制、不需要披露股价异常波动原因,给了很多挂牌企业“动手脚”的空间,在不同的交易价格下,有些交易是真实发生的,有些价格是虚假的。以九鼎投资为例,目前公司股价的最高点为970元/股,如果以该价格计算,公司的市值将超过万亿元,这是不现实的,因此这个价格并不是九鼎投资真实价值的体现。
虚假价格的原因
高股价可能是公司进行市值管理的一种手段,有了比较高的估值,对公司的声誉甚至日后的融资都有益处;而股价过低,可能是因为公司股票交投不活跃,用低成本的交易来活跃交易,提升公司的价值。在异常交易信息中,还存在买卖双方为同一证券营业部或同一证券账户的情况。对此,有私募人士认为,这种现象不能排除利益输送和意图避税的可能。“如果是因为逃避债务等不纯的动机发动交易,而使第三方的利益受损,就会违反相关法律。另外,根据相关规定,股东转让限售股会缴纳20%的所得税,避税也成了低价成交的动机。”
解决漏洞问题的有效举措
首先,加强对异常转让的实时监控。日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转让实时监控指引(试行)》已经正式发布,其中规定若股票价格异常波动、股票转让行为异常或做市商报价与转让行为涉嫌违法违规的,可以采取公告转让双方基本情况和转让相关信息、电话问询、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出具警示函、暂停转让、限制证券账户交易、向证监会报告等措施;应依规加强监控,防止市场异常波动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其次,新三板应设立涨跌停板制度。正是由于新三板不设涨跌幅限制,才使得九鼎投资出现天壤之别股价。考虑到新三板的特殊性,新三板股票当日涨跌停板价位可以设置为前一日收盘价的上下30%。
最后,新三板股票转让可采取多种方式。按照《细则》,股票转让方式包括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尤其是其中的“互报成交确认申报成交”撮合方式,容易引发价格失真现象,应该控制使用,尽量采用其他方式。
7. 新三板 新三板协议转账以一分钱价格转让避税是否触犯法律或规定
1、首现新三板一分钱价格交易没有触犯法律法规。因为新三板股票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
2、新三板一分钱交易的现象很多,据统计截止至8月25日,新三板总共发生的异常交易数量为4200起,其中“1分钱交易”总计有224次,占所有异常交易数量的5.3%。“一分钱交易神话”已经见惯不怪。此前的奥特美克、海昌华等均出现过最低价格交易,甚至连齐鲁银行、九鼎投资这些大盘股也是1分钱交易的常客。
3、一分钱交易——协议转让,一种新三板特有的交易制度。由于协议转让完全是投融双方协商的交易行为,因而“1分钱交易”才时有发生。“1分钱”交易的情况全部都是出现在协议转让过程中。新三板“1分钱交易”的买卖双方大都出现在同一券商营业部,即交易双方的关联性非常高。
4、“1分钱交易”的存在明显有涉嫌操纵股价、鼓舞投资者的嫌疑。这种低价交易的背后可能存在利益输送、逃避债务、虚假交易等等。从业界人士的分析和对政策最直观的理解来猜测,“1分钱交易”的最大原因是避税。
8. 新三板协议转让成交的方式有哪几种
1、协议方式:一般,协议方式必须等交易对手出现,而且是私下进行的,不是公开的。2、做市方式:做市方式是在只有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能够成交,禁止投资者之间交易,做市商同时提供卖价和买价,以报价和投资者达成交易,只要是有价值的股票,想什么时候买随时有货,觉得做市商报价合理,亦可随时出货,做市商交易主要目的是活跃市场,增加交易量。3、竞价方式:也要有交易对手出现,但是公开进行,有人挂卖盘,价格合适,就有人买入,公开竞价,价格更加公允,交易也更容易促成。4、其他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此种转让方式则是通过证监会批准,是在出现特殊情况下的一种转让方式。以上四种新三板股票转让方式当中,最常用到的是协议方式和做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