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听说股票交易印花税升了又降 还可能双向收费 请问2014-2015年的 印花税变化情况具体日期
上一次调整印花税还是上一轮熊市的时候,2008年9月19日起,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出入方不缴印花税,卖出方按成交金额缴纳1‰印花税。2015年只是有小道消息说要调整印花税,还没有公布实施。
B. 印花税是什么对股市有什么影响
印花税是股票买卖过程中国家要强行征收的税,现在为千分之一。对股市的影响不是很大。
昨天大盘暴涨,而多数散户套在5000点上方,这10%的涨幅不足以使这些人出逃的,大多数深套散户都不会选择卖出,昨天的量能不能够简单的认为机构进来了等片面的认识,现在新老基金之间的搏弈非常复杂,新基金被迫建仓,老基金在高位就在逐渐吐出筹码边打边撤逐渐降低仓位以规避大小非的压力,昨天盘面曾经有过一波幅度很大的杀跌,在利好消息带来的巨大的疯狂资金面前能够把大盘打低这么多的绝对不是那些炒短线的散户和游资能够办得到的,不排除是大小非减持所为。而前天晚上公布印花税降了,有可能为机构和大小非再次出货带来利好。看习惯了我帖子的人都知道我不太喜欢做表面的文章,而是更愿意去分析大多数人不愿意承认不想去承认的风险部分,不过该说的我还是要说,可以做为朋友们的参考,采纳与否可以自己抉择。这次的政策不排除后续可能还会有其他政策的可能性但是短期的风险我们却仍然得关注,导致这次大跌的真正原因是巨大的大小非解禁资金和巨额增发,不是印花税,大小非解禁资金已经远远超过了主力资金的承接能力,主力资金能够选择的只有逐渐降低仓位,这样他们的损失会相对来说小些。而印花税的下调很多人认为是特大利好足以改变股市运行轨迹使行情反转,但是这种想法有点片面,印花税给市场带来的增量资金有2000个亿就很不错了,而大小非今年要兑现的资金量近3万亿,这相当于整个市场主力资金的规模,而这只是开始而已,2009年2010年解禁的大小非资金量还要以几倍的数量进入流通市场,而大小非才是根本问题,最关键的是本来就是想让市场来消化大小非而不是政府自己掏钱来解决,就算由中央来解决这么巨大的资金中央也很难承受得起!
有专家提出政府救市有4个方面可做
一、降低印花税,现在已经做了,不过前面也分析了2000亿的资金量不足以支撑起近3万亿的大小非
二、将国有限售流通股划归社保基金,令其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持有(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国有限售股的拥有人数数量众多,资金量巨大,如果国家出政策强行将这类股划到社保基金阻止这类股权人套现,那国家怎么解决和这些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如果是让社保基金以购买的形式收购这类资金,又存在钱远远不够的问题)
三、效仿香港特区政府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成立平准基金(需要钱呀)
四、效仿美联储向证券公司等投资机构直接国家注资,扩大市场对股票的需求(还是需要钱呀,维持社会平稳运行本来就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让国家用财政收入来救股市不太现实)
所以说在有真正的解决大小非问题的措施政策出现前,主力会看得很清楚的,实质问题不解决,还是会导致主力资金在大小非的逐渐的抛压下瓦解的,既然救市政策已经出来了,就要顺短时间内的势而为,对机构来说拉高出货才是明智的,大资金投资股市也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当长期的股东。所以印花税现在建议暂时看成主力机构拉高出货的一个利好消息吧,在实质性政策出来前,主力都会对大小非一直处于警觉状态,不敢做大行情,做得越大,主力资金死得越惨。
而之前的熊市也是由国有股减持造成的,05年1月熊市进行时印花税调低的结果是有一定幅度拉升后主力再次出货,大盘再次震荡下行探底创下新低,而行情的真正的扭转是国家出政策禁止国有股减持,现在的情况和当时有点类似,可以谨慎参考。
3300仍然是牛熊的转折点。击穿3000点后引发了一波抄底资金来抄底,但是不要忘了上次击穿3300~3400点时多方曾经占了绝对的短期优势,最后的结果还是以主力借假利好消息拉高出货了,这符合主力的出货特征。而在降税政策的刺激下,短线资金进入疯狂状态,之前我多次提及的大盘20日均线,在疯狂的资金面前轻松够收复20日均线并站稳走高突破了30日均线,后市只要能够守住30均线,在资金惯性的作用下大盘还有冲击3950的机会。但是如果冲击该点位失败,请注意逢高减仓了,要防止短线资金的获利回吐和机构再次抛售筹码和大小非的综合压力。投资者可以根据反弹的力度选择逢高减仓的点位,大盘反弹乏力的时候就是出局的时候。
而20号晚间政监会突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姚刚副主席发布对《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对倍受市场关注的股改限售股解禁进行规范。而北京邦和财富研究所所长韩志国的观点基本上把该意见的作用概括出来了,该意见只能带来短期的反弹而不是转,因为这意见有两大缺陷,1、若想一个月抛售0.99%解禁股,就可以规避这个限制,而一个月0.99%一年就是11.88%,远远超过了之前的5%限制。2、如果股东找人在大宗市场接,然后马上去A股市场,就可以回避这个指导意见了。所以这样的规定是中长期大利空。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和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股存量股份的意见表面上好象是限制其转让,其实是掩护大小非,在年报和半年报前30日如果大小非减持会被记入报表,使大小非的减仓行动暴露,而在年报出来后到半年报之间有个1季度报,也就是说有3个月的时间无法通过报表监督大小非的解禁,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大小非的减仓起到了掩护作用。
但是在弱势状态下一个小小的负面消息可能因为恐慌的心理被数倍放大,请已经介入的散户朋友要保持一份警惕心,随时关注有没有什么利空消息再出来。
现在要顺势而为了,不做死多头,也不做死空头,做个滑头就行了。
上纯属个人观点请谨慎采纳。祝你好运
C. 股票交易印花税你了解多少,对股市有哪些影响
什么是印花税?印花税在股票市场全称为股票交易印花税,是指中国税法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目前中国股市的印花税位单边收取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是股票市场征税券商佣金,过户费,红利税等征税之一;股票印花税的高低直接影响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对于股市有重要影响!
股票交易印花税对股市有三大影响:
(1)最直接影响投资者股票交易成本,随着股票交易印花税高低递增递减;
(2)就是鼓励股市投资者长期能够长期持有股票;
(3)股票印花税的调控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
D. 为什么印花税下降了,股票就马上涨了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对印花税来说直是降低税额3%--1%,但对股票市场从6000点跌至2998点,股民一直希望国家出利好扼止下跌,减印花税的出台是国家对股票市场一种利好的态度.
E. 如果A股降低印花税,减免交易佣金,股票市场会怎样呢
如果A股真的降低印花税和减免交易佣金的话,对于市场是重大利好,市场必然会迎来一波上涨行情,但会不会迎来新一轮牛市,这是都是一个未知数,但市场会走好是必然的。
看看历年下调印花税后的行情
1991年10月,印花税率从6‰调整到3‰,牛市行情启动,大盘涨幅高达694%!
1997年5月12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3‰提高到5‰,市场跌幅高达30%!
1998年6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5‰下调至4‰,市场走跌。
2001年11月16日印花税率调低至2‰,股市行情下跌。
综合历史数据和行情结合的话,降低印花税对于市场会有一定的反映,当天A股行情都是上涨概率大,但也改变不了市场的弱势趋势。降低证券佣金对于市场并没有任何反应,对于市场没有冲击性,可以忽略不计。
总结分析
如果股票市场继续降低印花税,或者直接减免证券佣金,对于市场是构成长久利好,对于整个市场肯定会向好的。但短期尽管降印花税和减免佣金,都不会改变A股原有的趋势,对短期影响而已,对市场长期影响力非常有限。
F. 如何申请降低股票交易印花税
印花税是国家收的,这个没人可以说能降低,国家也不可降低
能申请的只能是股票佣金。这个证券公司会根据资金量大小来适当降低,也不会降太多的,毕竟证券公司也要赚钱
G. 印花税的调整对股票和债券有什么影响
上调印花税这条消息的出台看似来的突然,其实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早有征兆和传言的,甚至媒体上周就请业内人士对“可能出台的上调印花税”进行了评述,但是财政部官员对此予以否认。抛开当前市场有无泡沫的争论,单从换手情况来看已显示出当前市场投机气氛的过度膨胀,我国股市市值只有日本的一半,但近期交易量已数倍于包括日本在内的主要亚洲经济体交易量的总和,这显然是不正常的。所以,上调印花税可以抑制一下成交量,降低换手,给股市降降温,改变炒作之风盛行的局面,增加交易成本。通过调高印花税提高市场交易成本,市场频繁的换手必然降低,相对持股时间会稍长,这有利于引导市场投资者继续向价值化投资理念转变,更有利于市场的长期发展。试问,如果大家都秉承价值投资理念,拿着好股票一直持有,“死了都不卖”,没人去做短线投机,管理层也不用费心来搞什么风险教育了。不过券商就有点惨了,好不容易借助大牛市咸鱼翻身了,要是没人频繁的买卖股票,那还有什么手续费收入啊。
另外,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两天权证市场显得不是很活跃,认购权证明显没有正股走的好,体现出滞涨局面,这会不会与印花税上调有关联呢?要知道权证是不收印花税的,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考虑,权证市场会有火爆行情的。当然,大家也要留意管理层会不会继续使出组合拳,对权证也征收印花税,关于这也早有传闻在商讨中。 总之,上调印花税的政策,从长期角度来说,对于股市未来的繁荣稳定无疑产生重要作用,但从短期来看,股指会受一定打压,但后市震荡上升的格局应该不会改变,震荡幅度应不会太大。毕竟目前股票短期的交易差价一般都非常可观,印花税可能提高0.2个百分点的成本上升与之相比很有限。从这个角度来说,政策发出的信号作用相对实际影响要更明显一些。尽管如此,历史上历次印花税相应调高后大盘的走势值得注意。 相关新闻:历次印花税相应调整后股指的走势
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原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按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虽然当天指数并没有反应剧烈,但随后指数在盘整一个月后即掉头向下,一路从1100多点跌到300多点,跌幅超过70%。
而1997年5月12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3%。提高到5%,更是在当天就形成大牛市的顶峰,此后股指下跌500点,跌幅达到30%多。
令人回味的是,与之相对应,印花税的每一次下调,都伴随着大盘的波段走牛。
1991年10月为了刺激低迷的股市,深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3%。。大牛市行情从这里启动,半年后上证指数从180点飙升至1992年5月的1429点,升幅高达694%。
1999年6月1日为了活跃B股市场,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将B股交易税率降低为3%。,上证B指一个月内从38点拉升至62.5点,涨幅高达50%多。B股至此步入牛市行情中。
2001年11月16日印花税率再度调低至2%。,股市产生一波100多点的波段行情,11月16日这天正是这轮波段行情的启动点。
证券交易印花税历次变动情况
1990年6月28日, 深圳市颁布《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暂行规定》,首先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6‰交纳。
1990年11月23日,深圳市对股票买方也开征6‰的印花税。
1991年10月, 为了刺激低迷的股市,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3‰, 1991年10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双方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
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文件,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1997年5月12日, 针对当时证券市场过度投机的倾向,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3‰提高到5‰。
1998年6月12日, 为了使证券市场能持续稳定向前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5‰下调至4‰。
1999年6月1日,为了活跃B股市场,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将B股交易税率降低为3‰。
2001年11月16日,财政部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交易印花税率从4‰调整为2‰。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0.2%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5年1月23日, 为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2‰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 A股、 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H. 为什么上调印花税股票会暴跌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于2007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公开谴责的有关决定,对财政局及税务总局相关责任人在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信息披露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公开谴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将以此为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重大事项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于2007年5月30日下午3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相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财政局及税务总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财政局及税务总局在信息披露中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1.2007年5月初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接通知,认为当前股市疯狂炒作,投机氛围严重,拟定于2007年5月30日凌晨零时发布政策性利空干预打压股市,上调证券交易印花税至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对于应当予以披露的重大事件,没有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未能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该重大信息,而是在其内部的总结表彰大会上发布,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
2.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发生可能对证券市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政策,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至0.3%,足以对证券市场的股价波动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这一事件应当立即予以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重大事件难以保密,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或者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对于应当立即予以披露的重大事件,没有按照《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立即予以披露,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
(二)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
2007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三大证券报在头版醒目位置发表标题为《及税务总局官员否认上调印花税》的文章,称:"中国及国家税务总局澄清,中国将要上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的传闻是谣言。某官员称,从未听说这件事(上调交易印花税),都是市场谣言;税总局一名官员亦称,若有此事,财政及税务部门应该会有沟通,但他们从未听说过此事。"这与财政局及税务总局实际接到的通知"拟定于2007年5月30日凌晨零时发布政策性利空干预打压股市,上调证券交易印花税至0.3%"内容存在严重不符,足以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使投资者以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继续维持原有印花税率不变。以上行为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因此,上述陈述对投资者产生了严重误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所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的行为。上述事实,有相关合同、公司公告、媒体报道、当事人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